GB30871-2022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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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0871-2022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1).pdf简介:

GB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是中国为了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特殊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一项国家标准。这项规范于2022年正式实施,适用于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事业单位。

该规范主要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等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它详细阐述了作业前的风险评估、作业许可、防护措施、监督和应急处理等内容,强调了企业在特殊作业中的安全责任,旨在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生产安全。

总的来说,GB30871-2022是一个强制性的安全规范,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在进行特殊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以防止因操作不当或管理疏忽导致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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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liftingwork 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 3.15 临时用电temporaryelectricity 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3.16 动土作业excavationwork 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 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3.17 断路作业workforroadbreaking 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支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 作业。

1.1作业前,化学品生产单位或作业单位应开展作业危害分析,辨识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 安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固定动火区的设定应由作业单位提出申请,经化学品生产单位审批后划定,设置明显标识。应 至少每年对固定动火区进行一次风险研判,重新审批后划定;遇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某欧式别墅建筑规划设计图,化学品生产单 位应重新识别划定。 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特级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三个级别;遇节假日、重点 时段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特级动火作业:是指在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的设备、管道、储罐等部位上及其他特 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一、二 级重大危险源罐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罐区动火作业全部按特级动 火进行管理。 d)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 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e)二级动火作业:除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 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所在单位安全 管理负责人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特级动火、一级动火作业的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不应超过8h;二级动火作业的安全作业证有效期 不应超过72h

监护人承担以下职责: a)监护人应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具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b) 监护人应逐项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c)当发现动火作业人未持证上岗、动火部位与作业许可票(证)不相符或动火安全措施不落 实时,监护人有权停止作业;当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有权中止作业;当动火人违章 作业时,有权收回作业许可票(证); d)监护人在动火作业期间确需离开作业现场时,应收回动火人的动火许可票(证),暂停动 火。 b) 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 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如有可燃物、电缆桥架、空洞、窖井、地沟、水封设施等,应检查分析 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30m内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施,应采取隔离措施。 d 凡在盛有或盛装过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处于GB50016、GI 50160、GB50074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的动火作业,应将上述设备设施与生产系统彻底隔 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严禁以水封或关闭阀门代替盲板作为隔断措施。因条 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5.3规定执行,对无法用盲板隔离的大口径管道上的 动火应对作业风险及防范措施进行充分论证,按5.3规定执行。 拆除管线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根据所要拆除管线的情况制订安全 防护措施。 f 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8) 存在受热后可能释放出有害物质材料的设备内部,未采取有效隔绝及防护措施时,严禁动火。 h) 作业过程中可能释放出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上,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时,严禁动火。 1)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5%。 j 油气罐区同一防火堤内,动火作业不应与切水作业同时进行。 k)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 点15m范围内、动火点上方及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1) 厂内铁路沿线25m以内的动火作业,如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 )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 与作业地点间距不应小于10m,并应设置防晒设施与防倾倒措施。 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GB30871—2022 ) 遇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应升 级管理。 p) 使用电焊机作业时,电焊机不应放置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 否则按照动火作业的要求进行动火分析。

5.3特级动火作业要习

5.4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a 作业前应进行动火分析,要求如下: a)动火分析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分析;在管道外侧动火,应对管道采取隔绝措施 并对管道内的危险物质进行分析; b)在设备外部动火,应在动火点10m范围内进行动火分析;在设备外壁动火,除满足以上要求, 还应对设备内部进行动火分析; c)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过30min; d)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级动火作业期间 应随时进行监测; e)使用便携式、移动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气体检测报警仪应按 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合格方可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标准气浓度标定。 b 动火分析合格标准为:被测可燃气体或蒸气浓度应不大于10%LEL。

6.1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隔绝【四层】5532平米框架教学楼毕业设计(计算书、部分建筑结构图),要求如下:

a)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的方式进行隔绝, 严禁以水封或关闭阀门代替盲板作为隔断措施; b)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封堵; c)受限空间内的用电设备应停止运行并切断电源,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3.2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对受限空间进 行气体检测,检测内容及达到要求如下: a)氧含量为19.5%~21%,在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 b)有毒物质允许浓度应符合GBZ2.1的规定; c)可燃气体、蒸气浓度要求同本标准5.4.2条规定。 6.3应保持受限空间空气流通良好,可采取如下措施: a)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b)必要时,应采用风机强制通风或管道送风,管道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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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前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b)监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c)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d)监测人员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监测时应采取6.6中规定的个体防护措施; e)作业现场应配置便携式或移动式气体检测报警仪,连续监测受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蒸 气和有毒气体浓度,发现气体浓度超限报警,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并分析 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f)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g)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时,应重新进行分析。 6.5当一处受限空间内存在动火作业时,该处受限空间内严禁安排涂刷等其他作业活动。 6.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进入下列受限空间作业应 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a)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6.2要求的,应佩戴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并 应带救生绳: b)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6.2要求的,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及防静电工作鞋, 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防爆工具; c)存在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防酸碱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防腐蚀用品 d)电焊作业,应穿戴绝缘鞋: e)进入有噪声产生的受限空间,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f)进入有粉尘产生的受限空间,应配戴防尘口罩、眼罩等防尘护具; g)进入高温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高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通风、隔热、佩戴通讯设备 等防护措施; h)进入低温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低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供暖、佩戴通讯设备等措施; i)在受限空间内从事清污作业,应佩戴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并应拴带救生绳。 6.7照明及用电安全要求如下: a)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b)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6.8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作业监护人应承担以下职责: a)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风险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掌握急救知 识; b)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 措施不落实或不完善时,应制止作业; c)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受限空间的作业人数,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当发现异 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d)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 e)作业过程中必须实行全过程监护,作业监护人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作业现场或做与监护无 关的事。 6.9应满足的其他要求如下: a)受限空间外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备有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 香材及用品; b)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c)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 d)作业人员不应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应抛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GB/T 50731-2019标准下载6.9应满足的其他要求如下

b 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c)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 d)作业人员不应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应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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