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7898.3-2011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3部分: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pdf

GB 27898.3-2011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3部分: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7 M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
资源ID:67472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27898.3-2011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3部分: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pdf简介:

GB 27898.3-2011是中国国家标准《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3部分: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的简称。该标准主要规范了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在消防给水系统中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等方面的要求。

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是一种专用于消防系统中的设备,主要用于在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下,通过自动调节,保证消防水池或气压罐内的水压稳定,满足消防水枪的最低工作压力需求,确保消防用水的及时供应。这种设备通常包含稳压泵、稳压罐、控制柜等组件,通过智能控制系统,能在火源启动时自动启动增压泵,提高供水压力,同时在压力达到设定值后自动停止,保持稳定的供水压力。

此标准对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的性能、材料、制造、检验和维护等都有详细的规定,以保证消防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和有效性,是消防给水设施设计和施工的重要参考依据。

GB 27898.3-2011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3部分: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pdf部分内容预览: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牛。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0钢制压力容器 GB/T528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 GB/T3222.2声学环境噪声的描述、测量与评价第2部分:环境噪声级测定 GB27898.1一2011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第1部分:消防气压给水设备 GB27898.22011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第2部分: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 CJ/T265无负压给水设备 TSGR000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4. 1. 1按应用范围分为

4.1.2按稳压工作形式分为

2018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解析与模拟试卷--建筑材料与构造.pdf4.2.3消防增压稳压合用给水设备按以下方法

防增压稳压合用给水设备按以下方法编制型号

企业自定义 消防额定工作压力,单位为十倍兆帕(MPa×10)/消 防额定工作流量,单位为升每秒(L/s) 有效水容积/补偿水容积,单位为立方来(m") 止气/充气压力/取水压力下限,单位为十倍兆帕(MPa×10) 稳压分类特征代号(见4.1.2) 消防增压稳压合用给水设备

5.1.1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气压水罐止气/充气压力P1不应小于0.15MPa。 5.1.2设备的消防额定工作流量Q不应小于10L/s。 5.1.3设备的消防额定工作压力力x不应低于0.3MPa。 5.1.4设备的补偿水容积V,或有效水容积V3不应小于0.3m²。

5.1.1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气压水罐止气/充气压力力1不应小于0.15MPa。 5.1.2设备的消防额定工作流量Q不应小于10L/s。 5.1.3设备的消防额定工作压力力不应低于0.3MPa。 5.1.4设备的补偿水容积V.或有效水容积V,不应小于0.3m

5.2.1.1设备构成部件至少应包括水泵机组、管道阀门及附件、测控仪表、操控柜等,稳压型设备还应 包括气压水罐及附件,其中无负压(叠压)设备应包括稳流补偿器。 5.2.1.2设备各部件应集中布置,整体应紧凑、整齐,且应方便维护和检修。 5.2.1.3设备各部件安装应牢固,连接应可靠,

5.2.2部件通用要求

5.2.2.1设备的外购部件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通用产品,且应优先选择消防专用产品 由生产商研发生产的专用部件应通过产品技术鉴定。 5.2.2.2应选用压力容器生产商按照GB150规定生产的气压水罐。其运行安全性应符合 TSGR0004的要求。 5.2.2.3设备使用的气压水罐、管道阀门及附件耐压等级不应低于最高工作压力的1.5倍。 5.2.2.4设备使用的压力表量程和精度应选用合理,监视压力仪表精度不应低于2.5级,控压仪表精 度应符合5.13的要求。压力表外壳公称直径不应小于100mm

各部件外表面不应有明显的碴碰伤痕、变形等卸

5.3.1.2设备涂层应完整美观。同类部件表面涂层颜色应一致

5. 3. 2设备标识

2.1应设置设备标志牌,标志牌应符合8.1的要求。 2.2设备各部件标志牌内容应清晰完整。 2.3在设备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处、需防止不当操作和误操作处应挂置警示标识,标识应清晰醒 2.4设备给水管道应喷涂标识水流方向的箭头

5.3.2.1应设置设备标志牌,标志牌应符合8.1的要求, 5.3.2.2设备各部件标志牌内容应清晰完整。 5.3.2.3在设备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处、需防止不当操作和误操作处应挂置警示标识,标识应清晰醒目。 5.3.2.4设备给水管道应喷涂标识水流方向的箭头

5. 4. 1 稳压运行

5.4.1.1补气式设备应具有给水压力控制与罐内水位控制互锁功能。 5.4.1.2在力s~力4工作压力范围和气压水罐液位变化范围内,设备的设定压力与实测压力的偏差以 及对于不同压力扰动测得的重复性偏差均不得大于0.02MPa。液位控制重复性偏差不应大于 1.0cm。 5.4.1.3具有消防水池(水箱)水位控制功能的设备,在消防稳压运行状态,遇水池水位低于设定限制 时,设备应自动停止稳压泵工作并发出缺水报警信号,如遇火警不应影响消防泵组的启动运行。 5.4.1.4稳压泵组应采用交替运行方式。投人消防运行状态后,稳压泵组应停止工作。

5.4.2消防运行状态启动方式

5.4.3消防运行状态退出方式

受备的运行记录功能应符合GB27898.1—2011

无负压(叠压)设备的特

5.4.7.1设备在水源压力为正常取水压力条件下按最大稳压工作流量给水时,设备与水源连接处不应 产生负压。 5.4.7.2设备在水源压力低于取水压力下限ps时应报警,当稳流补偿器低于下限水位时应自动停机 保护,并具有报警功能;当水源水压水位恢复后应能自动启动恢复工作。 5.4.7.3设备应按自动恒压方式给水其压力控制偏差不应大王0.02.MPa

7.1设备在水源压力为正常取水压力条件下按最大稳压工作流量给水时,设备与水源连接处不 负压。 7.2设备在水源压力低于取水压力下限p:时应报警,当稳流补偿器低于下限水位时应自动停 ,并具有报警功能;当水源水压水位恢复后应能自动启动恢复工作。 7.3设备应按自动恒压方式给水,其压力控制偏差不应大于0.02MPa

5.5.1气压水罐供水

5.5.1.1按6.6.1的规定进行试验,设备的有效水容积V,或补偿水容积V.不

5.5.1.1按6.6.1的规定进行试验,设备的有效水容积V:或补偿水容积V不应小于标称值

GB27898.32011

5.5.1.2按6.6.2的规定进行试验,补充水容积应不少于50L,缓冲水容积应不少于50L。

5. 5. 2 泵组供水

5.5.2.1稳压泵组应在30s至180s时间内完成补充水容积V,的补给。稳压泵组达到125%标称流 量时出水口压力不应大于标称压力的65%。 5.5.2.2消防泵组在消防额定工作压力p下的流量不应小于消防额定工作流量Q。 5.5.2.3消防泵组达到150%消防额定工作流量Q时设备出水口压力不应低于消防额定工作压力Px 的50%。 5.5.2.4并联运行的消防泵组按消防额定工作压力p供水时流量不应少于单台泵组在此压力下流量 之和的90%

设备的连续运行性能应符合GB27898.1一2011中5.6的

设备的密封性能应符合GB27898.1一2011中5.7的要求。

设备运行噪声应符合GB27898.1—2011中5

5. 10. 1 压力显示

5.10.1.1气压水罐应安装压力显示和控制仪表。 5.10.1.2补气式气压水罐取压口应设在稳压调节水位下限以下;胶囊式气压水罐取压口应设在罐项, 应测取罐内水压。 5.10.1.3胶鑫式气压水罐罐内充气压力的监测应简便 ,操作方法应在《操作指导书》中规定

5. 10. 2液位显示

5.10.2.1补气式气压水罐内的液位显示应清晰直观。采用液位控制器显示液位的应符合5.13的 要求。 5.10.2.2卧式气压水罐液位显示范围不应小于罐体直径的50%,立式气压水罐液位显示范围不应小 于罐体总高的50%。

5. 10.3补气装置

5.10.3.1按6.7.1的规定进行试验,装置应能完成正常工作循环。装置中补气阀、自动排力 排气阀、平衡阀及其他活动部件的动作应灵敏、可靠,各部件不应损坏。 5.10.3.2采用空气压缩机补气的设备,选用的空气压缩机最高工作压力不应超过气压水罐 压力的1.25倍。

GB 27898.32011

5. 10. 4 止气装置

5.10.4.1止气装置的动作应准确可靠,止气装置动作后设备出水口不应有气体泄漏。 5.10.4.2按6.11.5的规定进行试验,气压水罐内压力降应不大于稳压压力上限力4的2%

5.10.5.1胶囊材料理化性能应符合GB/T528的要求。与市政管网连接的设备其胶囊材料还应达至 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检疫要求。 5.10.5.2胶囊按6.11.6的规定进行水压强度试验,不应破裂

火口直径按稳压流量计算确定,且其公称直径不

5. 12管道阀门及附件

5.12.1常规管道阀门及附件

5.12.2无负压(叠压)稳压设备的特殊要求

5.12.2.1在市政给水管网允许的条件下,从市政给水管网取水用于消防稳压应使用消防无负压(叠 压)稳压设备,设备中配套使用的负压消除抑止器、真空抑制器、稳流补偿器等部件性能应符合 CJ/T265的要求。 5.12.2.2稳流补偿器应安装压力显示和控制仪表,液位显示范围不应小于容器总高的50%,出水口 不应小于稳压泵进水口径,

5.13控制仪表及部件

木饰表面施涂清色油漆施工工艺标准2011中5.14的要求。

6. 1 试验基本要求

如果生产商对设备试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在《操作指导书》中给出。如果试验条件没有特殊 设备,则试验在下述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

GB∕T 32864-2016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GB 27898.32011

b)水温为十5℃~125℃; c)相对湿度为35%~75%; d 海拔应不超过2000m; e) 对于海拔高于2000m处使用的设备,有必要考虑介电强度、密封性能的严酷等级。 .1.2 试验所使用的设备测试精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压力测量仪表精度不应低于0.4级; b 流量测量仪表精度不应低于1%; C 常规长度测量器具精度不应低于1%,电气元件间隙测量器具示值偏差不应大于0.02mm; d)电气环境监测仪表精度不应低于1%; e)有温度控制要求的试验设备控温精度不应大于士2℃

6.3.1对照生产商提供的《操作指导书》、技术图纸、工艺资料等技术文件,检查设备的构成、部件等 内容。 6.3.2对照生产商提供的《操作指导书》、技术图纸、工艺资料等技术文件,检查设备外购部件的选用 记录部件的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生产商、合格证明等内容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