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施工标准JGJ_T 112-2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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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施工标准JGJ_T 112-2019.pdf简介:

《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JGJ/T 112-2019,全称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一部工程技术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民用建筑的修缮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进行规定,包括了施工前准备、施工过程控制、验收程序和质量评定等内容。

JGJ/T 112-2019标准涵盖了建筑内外装饰装修、水电暖通安装、外墙保温、室内环境治理等多个方面的施工和验收要求,以确保民用建筑在修缮和装饰装修后的质量满足设计和使用需求,同时保障施工人员和使用者的安全。它为施工方、监理方、业主和相关部门提供了统一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标准,对于规范修缮工程市场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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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当采用外包钢筋混凝土围套补强混凝土柱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应按查勘设计沿柱根开挖基槽,拆移原柱和基槽内的管 线设施。 2在原基础钻孔洞内插筋时,插筋周围空隙不应小于 4mm,并应采用专用胶粘剂固定,24h内不应对其进行扰动。 3支设柱围套模板时,应预留进灰口与清扫口。应在柱套 竖筋上点焊长度与混凝土厚度相等的短筋,其两端分别顶于原柱 面与模板上,每侧模板上下各不得少于2根。 4柱套混凝土应分层连续浇筑,并应分层振捣密实,不得 留施工缝,

1应铲除柱表面抹灰层,打磨柱角成八字形,清洗界面 当采用湿式外包钢补强时,应浇水湿润,补抹平整;角钢与柱之 间应抹1:2水泥砂浆,柱角部抹成小圆角,角钢与柱贴附严密 2钢缀板应在角钢夹紧后焊牢,应上下轮流焊接。用螺栓 套箍连接时,应将螺母与垫板焊接。 6.5.3当采用整体置换混凝土法,对含有有害骨料的混凝土柱 进行处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分部、分段、分区间的施工方法,可将混凝土柱 沿截面边中线等分为4块,采用先置换一个对角2块混凝土、再 置换另一对角2块混凝土的方式分4期进行置换。 2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相邻结构构件裂缝和变形的监测

并应进行置换构件及支撑结构应力的监测。 3置换用的混凝土宜采用加固型高强无收缩混凝土苏 J9501 工程做法,混凝 土应具有微膨胀性及较高的流动性。 4作为承载体系的临时支撑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及承载能力: 支撑的两端应设置钢垫板,应通过钢垫板与梁底或楼板接触,且 钢柱与结构构件间应采用钢楔子楔紧。 5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剔凿时间,尽早完成混凝土 的浇筑。

6.6混凝土构件锈胀处理

1清除钢筋锈胀处松散、离鼓的混凝土,应沿钢筋长度方 向剔除至钢筋与混凝土结合牢固处,剔凿时不应损环钢筋与混凝 土的粘结。 2锈蚀钢筋应除锈去污,涂刷防锈剂,并应进行阻锈处理 当钢筋锈蚀严重时,应对钢筋进行电焊补强或更换钢筋。 3应采用聚合物砂浆对混凝土构件进行局部修补。 6.6.2对局部混凝土缺陷和钢筋锈蚀的挖补处理,可采用掺加 型阻锈剂掺入修补用的混凝士或砂浆中。对密实性差目强度低的 混凝土及保护层厚度不足规定值70%的混凝土,应采用喷涂型 阻锈剂直接喷涂或涂刷在受损混凝土表面或局部剔凿后的混凝土 表面。 6.6.3阻锈剂的使用环境及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 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的规定。 6.6.4对钢筋锈胀严重的构件,应由查勘设计单位提出修补 2

6.6.4对钢筋锈胀严重的构件,应由查勘设计单位提出修

5.7.1压力灌浆修补裂缝,应根据裂缝的部位、性质和大小编 制相应的施工方案,

6.7.2裂缝注胶或灌浆前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裂缝宽度小于或等于0.3mm时,其两侧20mm~ 30mm范围内的抹灰、松散层及油污等,应清理士净,并保持 干燥。 2当裂缝宽度大于0.3mm时,应将裂缝剔凿成V形沟槽: 其宽度与深度应根据裂缝深度及有利于封缝确定。 3应清除裂缝内碎屑和粉末。 6.7.3 对采用灌浆处理的裂缝,灌浆嘴的理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裂缝宽度小于或等于1mm时,埋设间距宜为0.4m~ 0.5m。 2当裂缝宽度大于1mm时,埋设间距宜为0.5m~1.0m。 3在一条裂缝上应有灌浆嘴和出浆嘴,灌浆嘴应骑缝粘结 固定在预定位置上。 6.7.4封闭裂缝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不凿槽的裂缝,宜采用厚度约1ImIm的环氧胶泥封缝 或环氧树脂粘贴1层~3层纤维复合材封缝 2对V形沟槽裂缝,宜采用水泥砂浆封缝。 3封缝前应沿裂缝两侧涂刷一层环氧树脂基液,封缝应可 靠,应无鼓包、气孔和波纹。 6.7.5当封缝胶泥或水泥砂浆达到一定强度后,应进行充气试 压,发现漏气应及时修补。当注浆嘴中气压达到0.5MPa及以上 时,仍有不通气的注浆嘴,则应重新埋设注浆嘴,并应缩短其 间距。 6.7.6灌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灌浆前,应检查灌浆机具。 2灌浆应从裂缝的一端至另一端。灌浆时,应待下一个排 气嘴出现浆液时,关闭进浆嘴,依次顺序进行。 3灌浆时,压力应逐渐升高,达到规定压力后,使压力保 持稳定。 4灌注水泥浆时,第一次压浆初凝后,应进行二次压浆。

.7.4封闭裂缝时应符合下列规

6.7.6灌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

5当上部注浆嘴有浆液流出或吸浆率小于0.05L/min时: 可停止灌浆。 6灌浆结束后,应检查补强效果与质量,发现问题应及时 补救,灌浆管道等应及时拆除,冲洗十净。灌注化学浆液时,应 采用丙酮等将管道与设备冲洗干净。

采用丙酮等将管道与设备冲洗干净。 6.7.7当浆液初凝不外溢时,应拆下灌浆嘴,并应及时抹平 封口。

6.7.7当浆液初凝不外溢时,应拆下灌浆嘴,并应及时抹平

6.7.7当浆液初凝不外溢时,应拆下灌浆嘴,并应及时抹平 封口。

6.7.7当浆液初凝不外溢时,应拆下灌浆嘴,并应及时抹平 封口。

7.1.1钢结构修材料应进行进场复检,并应符合查勘设计和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1.2修施工前,应对原有钢结构构件强度和结构稳定性进 行复核,应制定修施工方案

7.2.1修施工前,应清除构件表面的污物和锈蚀,露出金属 本色。

7.2.2当结构构件有位移或变形时,应先修复后补强。补

工时,应先点焊固定装配好全部零配件,再补强结构最薄弱的部 位和应力较高的构件

7.2.3补强施工时,不得改变构件的截面形心轴位置,焊接不 得变形。

7.2.4补强施工时,应采取卸荷和临时支撑措施,补强结构构 件及其连接杆件的应力不应超过容许值

7.2.5屋架卸荷或设置临时支撑时,应根据查勘设计和施

案对屋架进行验算,当个别杆件强度或稳定性不足时,应在卸荷 前采取补强措施

7.2.6钢构件焊接补强应符合下列规定:

.6钢构件焊接补强应符合下列

1 补强实腹梁,应先下翼缘后上翼缘。 补强屋架结构,应先下弦后上弦。 3补强腹杆,应先焊两端的节点,后焊中段的间段焊缝。 4补强標条,应间隔施焊,不得在杆件横轴方向施焊,若 沿两条轴向缝施焊时,应先后错开3mm~7mm

5节点板上腹杆的焊缝,应先补焊端部缝;加厚焊缝时 应从原焊缝受力较低的部位开始施焊。 6补强抗弯强度不足的钢梁,应先下部后上部,从跨中向 两边对称进行。 7当采用钢筋混凝土补强钢柱时,应将部分箍筋末端焊在 钢柱上或在箍筋与钢柱之间加焊短筋

7.3.1焊接连接的补强,不宜采用长度垂直于受力方向的横向 焊缝。

缝施焊采用的焊条直径不应大于4mm,每焊道的焊脚尺寸不应 大于4mm;对长度小于200mm的焊缝增加长度时,首焊道应从 原焊缝端点以外至少20mm处开始补焊

缺口及加劲肋等应力集中较小的部位;新增焊缝应受力均匀,不 宜交叉。

7.3.4螺栓连接补强时多个别墅建筑方案,应清理螺栓孔周边杂质,并应按

中不应损伤结构件。当铆钉孔出现错孔、变形等情况时,应 扩孔等方式消除缺陷,宜采用高强螺栓进行补强

钢构件除锈、防腐,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采用钢丝刷、打磨机等方式清除锈蚀、原有老旧油皮

污垢等。 2宜在6h内涂刷第一遍防锈漆,充分干燥后,再涂刷次层 油漆,并不宜超过7d。涂刷面漆前,应打磨光平、十净。 3当钢构件不能立即涂刷防锈、防腐涂料时,应采取防止 构件表面锈蚀措施。对补强修换杆件后不便涂刷的钢构件,应在 施工前刷好防锈漆或其他防锈材料。 7.4.2钢结构构件在修换过程中,损坏的涂层部分以及修换连 接处,应重新涂装 7.4.3钢构件的防火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喷涂方式进行防火保护施工前,应清除构件表面的 浮锈和污物,并应按本标准第7.4.1条的要求进行防腐处理。 2当采用板材包覆保护施工时,应采用胶粘剂等固定。当 构件为开口形截面时,应在板的接缝部位插入隔板;当板的层数 为2层或2层以上时,各层板缝应错开一定距离。 3当采用预制定型套包覆时,套的纵向接缝应采用胶粘剂 和固定条固定牢靠。 4当采用浇筑混凝土保护时,混凝土内宜采用细箍筋或钢 丝网进行加固,混凝土表面应喷涂防火涂料。

1采用喷涂方式进行防火保护施工前,应清除构件表面的 浮锈和污物,并应按本标准第7.4.1条的要求进行防腐处理, 2当采用板材包覆保护施工时,应采用胶粘剂等固定。当 构件为开口形截面时,应在板的接缝部位插入隔板;当板的层数 为2层或2层以上时,各层板缝应错开一定距离。 3当采用预制定型套包覆时,套的纵向接缝应采用胶粘剂 和固定条固定牢靠。 4当采用浇筑混凝保护时,混凝土内宜采用细箍筋或钢 丝网进行加固《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 CJJ179-2012》,混凝土表面应喷涂防火涂料

关联的结构构件,并应制定修结施工方案 8.1.2承重木构件修前,可加设临时支撑或卸除上部荷载: 恢复到原位或查勘设计规定的位置,并处理构件的损坏部位。临 时支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临时支撑应使用最少的杆件,并应防止各个方向的可能 移动,选择的临时支撑点应恰当。 2竖直方向应采用木或干斤顶顶紧,横向应采用搭头 拖牢。 3临时支撑向上拾起的高度应与屋架(木梁)的挠度相应 4临时支撑后,应预留便于修施工的操作空间。 8.1.3应按查勘设计和构件实际尺寸制作样板,逐件编号,应 按样板制作修鳝构件。 8.1.4木夹板修补强木构件,采用的材料及螺栓直径、数量 位置等,应符合查勘设计要求;构件拼接钻孔时,应定位临时固 定,一次钻通孔眼,各构件孔位应对应一致。受剪螺栓孔的直径 不应大于螺栓直径1mm。系紧螺栓孔的直径不应大于螺栓直 径2mm。 8.1.5圆钢拉杆接头应采用双绑条焊接,绑条圆钢直径应大于 或等于拉杆直径的0.75倍,绑条在接头一侧的长度应大于或等 于拉杆直径的5倍。

3临时支撑向上抬起的高度应与屋架(木梁)的挠度相应 4临时支撑后,应预留便于修鳝施工的操作空间。 8.1.3应按查勘设计和构件实际尺寸制作样板,逐件编号,应 按样板制作修鳝构件。 8.1.4木夹板修补强木构件,采用的材料及螺栓直径、数量、 位置等,应符合查勘设计要求;构件拼接钻孔时,应定位临时固 定,一次钻通孔眼,各构件孔位应对应一致。受剪螺栓孔的直径 不应大于螺栓直径1mm。系紧螺栓孔的直径不应大于螺栓直 径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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