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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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简介:

《GB 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是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一份国家标准,属于消防工程领域的重要技术规范。该规范于2013年发布,主要针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等环节,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设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标准。

GB 50116-2013 包括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基本构成、设备选型、系统性能要求、系统设计、施工与验收、维护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涵盖了报警探测器的选择和布置、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设计、火灾报警信号的传输、联动控制系统的设计、消防应急广播和警报系统的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等多个具体内容。

这份规范对于建筑、消防、电气等相关领域的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旨在保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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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A1、A2、B、C、D、E、F、G为点型感温探测器的不同类别,其具体参数应符 本规范附录 C的规定

5.2.2下列场所宜选择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1饭店、旅馆、教学楼、办公楼的厅堂、卧室、办公室、商场、列 车载客车厢等。 2计算机房、通信机房、电影或电视放映室等。 3楼梯、走道、电梯机房、车库等。 4书库、档案库等。 5.2.3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不宜选择点型离子感烟火灾探 测器: 相对湿度经常大于95%。 2 气流速度大于5m/s。 有大量粉尘、水雾滞留。 4 可能产生腐蚀性气体。 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 6 产生醇类、醚类、酮类等有机物质。 5.2.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不宜选择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 测器: 有大量粉尘、水雾滞留。 2 可能产生蒸气和油雾。 高海拔地区。 4 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 5.2.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选择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直应根据使用场所的典型应用温度和最高应用温度选择适当类别 的感温火灾探测器: 1 相对湿度经常大于95%。 可能发生无烟火灾。 3 有大量粉尘。 吸烟室等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或蒸气滞留的场所。 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烘干车间等不宜安装感烟火灾探 测器的场所。 6需要联动熄灭“安全出口”标志灯的安全出口内侧。 7其他无人滞留且不适合安装感烟火灾探测器,但发生火灾 时需要及时报警的场所。 5.2.6可能产生阴燃火或发生火灾不及时报警将造成重天损失 的场所,不宜选择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温度在0℃以下的场所: 不宜选择定温探测器;温度变化较大的场所,不宜选择具有差温特 性的探测器。 5.2.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选择点型火焰探测器或图像 型火焰探测器: 1火灾时有强烈的火焰辐射。 可能发生液体燃烧等无阴燃阶段的火灾。 3 需要对火焰做出快速反应。 5.2.8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不宜选择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 像型火焰探测器: 1 在火焰出现前有浓烟扩散。 2 探测器的镜头易被污染 探测器的“视线”易被油雾、烟雾、水雾和冰雪遮挡。 4 探测区域内的可燃物是金属和无机物。 5 探测器易受阳光、白炽灯等光源直接或间接照射。 5.2.9 探测区域内正常情况下有高温物体的场所GB∕T 50605-2010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不宜选择单波 段红外火焰探测器

且应根据使用场所的典型应用温度和最高应用温度选择适当类别 的感温火灾探测器: 相对湿度经常大于95%。 2 可能发生无烟火灾。 3 有大量粉尘。 4 吸烟室等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或蒸气滞留的场所。 5 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烘干车间等不宜安装感烟火灾探 测器的场所。 需要联动熄灭“安全出口”标志灯的安全出口内侧。 7其他无人滞留且不适合安装感烟火灾探测器,但发生火灾 时需要及时报警整的场所

5.2.6可能产生阴燃火或发生火灾不及时报警将造成重

5.2.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选择点型火焰探测器或图像 型火焰探测器: 1火灾时有强烈的火焰辐射。 可能发生液体燃烧等无阴燃阶段的火灾。 3 需要对火焰做出快速反应。 5.2.8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不宜选择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 象型火焰探测器: 1 在火焰出现前有浓烟扩散。 2 探测器的镜头易被污染 3 探测器的“视线”易被油雾、烟雾、水雾和冰雪遮挡。 4 探测区域内的可燃物是金属和无机物。 5 探测器易受阳光、白炽灯等光源直接或间接照射。 5.2.9 探测区域内正常情况下有高温物体的场所,不宜选择单波 段红外火焰探测器

5.2.10正常情况下有明火作业,探测器易受X射线、弧光和闪 电等影响的场所,不宜选择紫外火焰探测器

5.2.10正常情况下有明火作业,探测器易受X射线、弧光和闪

1 使用可燃气体的场所。 2燃气站和燃气表房以及存储液化石油气罐的场所。 3其他散发可燃气体和可燃蒸气的场所。 5.2.12在火灾初期产生一氧化碳的下列场所可选择点型一氧化 碳火灾探测器: 1 烟不容易对流或顶棚下方有热屏障的场所。 2 在棚顶上无法安装其他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场所。 3 需要多信号复合报警的场所。 5.2.13污物较多且必须安装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场所,应选择间

5.2.13污物较多且必须安装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场

新吸气的点型采样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或具有过滤网利 清洗功能的管路采样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5.3线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5.3.1无遮挡的大空间或有特殊要求的房间,宜选择线型 烟火灾探测器

5.3.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不宜选择线型光束感炬

有大量粉尘、水雾滞留 可能产生蒸气和油雾。 3 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 4 固定探测器的建筑结构由于振动等原因会产生较大位移 的场所。 5.3.3 下列场所或部位,宜选择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1 电缆隧道、电缆竖井、电缆夹层、电缆桥架。 2 不易安装点型探测器的夹层、闷顶。 3各种皮带输送装置

4其他环境恶劣不适合点型探测器安装的场所。 5.3.4 下列场所或部位,宜选择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 除液化石油气外的石油储罐。 2 需要设置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易燃易爆场所。 3需要监测环境温度的地下空间等场所宜设置具有实时温 度监测功能的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 4公路隧道、敷设动力电缆的铁路隧道和城市地铁隧道等。 5.3.5线型定温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应保证其不动作温度符合设 置场所的最高环境温度的要求。

5.4.1下列场所宜选择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

5.4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5.4.1下列场所宜选择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1具有高速气流的场所。 2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不适宜的大空间、舞台上方、建 筑高度超过12m或有特殊要求的场所。 3 低温场所。 4 需要进行隐蔽探测的场所。 需要进行火灾早期探测的重要场所。 6 人员不宜进人的场所。 5.4.2灰尘比较大的场所,不应选择没有过滤网和管路自清洗功 能的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

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

6.1.1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 内或有人值班的房间和场所。 6.1.2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等在消防控制室内的 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3.4.8条的规定。 6.1.3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主显 示屏高度宜为1.5m~1.8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 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6.1.4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区域火灾报警控 制器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设置在无人值班的场所

6.1.4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区域火灾

1本区域内无需要手动控制的消防联动设备。 2本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信息在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上 均有显示,且能接收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联动控 制信号,并自动启动相应的消防设备。 3设置的场所只有值班人员可以进人,

6.2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6.2.1 探测器的具体设置部位应按本规范附录D采用。 6.2.2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探测区域的每个房间应至少设置一只火灾探测器。 2 感烟火灾探测器和A1、A2、B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保护 面积和保护半径,应按表6.2.2确定;C、D、E、F、G型感温火灾探 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根据生产企业设计说明书确定,但 不应超过表 6.2. 2 的规定。

A一探测器的保护面积(m²)

6.2.3在有梁的顶棚上设置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感

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小于200m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 保护面积的影响。 2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为200mm~600mm时,应按本规范 附录F、附录G确定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和一只探测器能 够保护的梁间区域的数量。 3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时,被梁隔断的每个梁 间区域应至少设置一只探测器。 4当被梁隔断的区域面积超过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时,被 隔断的区域应按本规范第6.2.2条第4款规定计算探测器的设置 数量。 5 当梁间净距小于1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 影响。

中布置。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火灾探 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天于探 测器安装间距的1/2。

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应至少安装 型探测器。

《数据中心网络布线技术规程 T/CECS 485-2017》6.2.8点型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 应小于 0. 5m。

屋顶的距离,应符合表6.2.9的规定

表6.2.9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下表面至顶棚或屋顶的距离

表 6.2.9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下表面至顶棚或屋顶自

6.2.10锯齿形屋顶和坡度大于15°的人字形屋顶,应在每个屋 脊处设置一排点型探测器,探测器下表面至屋顶最高处的距离GB 20238-2006 木质地板铺装、验收和使用规范,应 符合本规范第6.2.9条的规定。 6.2.11点型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 于45°。 6.2.12在电梯井、升降机井设置点型探测器时,其位置宜在井道 上方的机房顶棚上。 6.2.13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可设置在气体能够扩散到的任何 部位。 6.2.14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应计及探测器的探测视角及最大探测距离,可通过选择探 则距离长、火灾报警响应时间短的火焰探测器,提高保护面积要求 和报警时间要求。 2探测器的探测视角内不应存在遮挡物。 3 应避免光源直接照射在探测器的探测窗口。 4单波段的火焰探测器不应设置在平时有阳光、白炽灯等光 源直接或间接照射的场所。 5.2.15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2.10锯齿形屋顶和坡度大于15°的人字形屋顶,应在每个屋 脊处设置一排点型探测器,探测器下表面至屋顶最高处的距离,应 符合本规范第6.2.9条的规定。 6.2.11点型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 于45°。 6.2.12在电梯井、升降机井设置点型探测器时,其位置宜在井道 上方的机房顶棚上。 6.2.13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可设置在气体能够扩散到的任何 部位

6.2.14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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