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419-2015 中小型给水泵站设计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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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S419-2015 中小型给水泵站设计规程.pdf简介:

CECS419-2015,全称为《城市给水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这是一个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ECS)发布的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其中的419部分,即CECS419-2015,专门针对城市中小型给水泵站的设计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

该规程主要涵盖了中小型给水泵站的总体设计、结构选型、材料选用、施工方法、质量控制、维护管理等多个方面。它对泵站的平面布置、基础设计、建筑物结构、泵房和管道的抗震设计、电气和自动化系统设计、噪声控制等都有明确的技术要求,旨在保障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同时兼顾经济性和环保性。

它适用于城市供水系统中的中小型给水泵站设计,包括水源取水泵站、清水泵站、加压泵站等,是给水工程设计人员和相关专业人员的重要参考依据。

CECS419-2015 中小型给水泵站设计规程.pdf部分内容预览:

的有大规定。用于润防的镀锌钢管,镀锌层应为500g/m 3.8.4给水复合管可采用涂塑钢管、衬塑钢管、内衬(覆)不锈钢 复合钢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输送生活饮用水的涂塑钢管,内衬涂塑材料宜采用聚乙 烯;输送非饮用水的涂塑钢管,内层涂层材料可采用环氧树脂; 2消防给水系统采用复合管时应采用涂塑钢管、内衬(覆)不 锈钢复合钢管,不得采用衬塑钢管.内外涂层材料应采用符合消防 要求的材料。 3.8.5埋地管道应选用耐腐蚀性能好和能承受相应地面荷载的 管材。 3.8.6管材和管件承受的系统工作压力不得大于表3.8.6规定 的公称压力

1输送生活饮用水的涂塑钢管,内衬涂塑材料宜采用聚乙 烯;输送非饮用水的涂塑钢管.内层涂层材料可采用环氧树脂; 2消防给水系统采用复合管时应采用涂塑钢管、内衬(覆)不 锈钢复合钢管,不得采用衬塑钢管,内外涂层材料应采用符合消防 要求的材料

CJ/T 220-2017标准下载要求的材料。 3.8.5埋地管道应选用耐腐蚀性能好和能承受相应地面荷载的 管材。 3.8.6管材和管件承受的系统工作压力不得大于表3.8.6规定 的公称压力

3.8.5埋地管道应选用耐腐蚀性能好和能承受相应地面荷载的

3.8.5埋地管道应选用耐腐蚀性能好和能承受相应地面荷载的

3.8.6管材和管件承受的系统工作压力不得大于表3.8.6规定 的公称压力

表3.8.6管材和管件的公称压力(MPa)

3.8.7管道连接方式应根据管材、管径大小、用途、建筑标准、敷 设方法、环境条件等因素合理选用。

3.8.9阀门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优先选用国家推荐的系列产品和经过鉴定的产品,产品 应进行水力分析及阀门检测机构的检测; 2符合安全节能要求。 3.8.10当水池水位高于水泵或自灌吸水时,水泵进口处应设置 闻阀、或偏心半球阀、对阀或有锁定装置的蝶阀。 3.8.11水泵出口处应设置闸阀或偏心半球阀、对阀或有锁定装置 的蝶阀或多功能水泵控制阀、有缓闭减小水锤功能的止回阀。多功 能水泵控制阀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协会标准《给水排水多功能水泵控 制阀应用技术规程》CECS132的有关规定。 3.8.12在出水管上当有水锤产生时,水泵出水管上应设置水锤防 护装置。气压水罐或水锤吸纳器的选用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和附 录B的有关规定。

3.8.9阀门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泵房内在有可能超压的管段应设置

3.9.1独立泵站应设起重设备,其额定起重量应根据最重吊运部 件和吊具的总重量确定。起重机的提升高度应满足机组安装和检 修的要求

3.9.2泵房内的起重设备,宜根据水泵或电动机重量按下列规定

1起重量小于0.5t时,宜采用固定吊钩或移动吊架; 2起重量在0.5t~3t时,宜采用手动或电动起重设备; 3起重量大于3t时,宜采用电动起重设备。 注:起吊高度大、吊运距离长或起吊次数多的泵房,可适当提高起吊的操作水平。

3.9.3起重机的工作制应采用轻级、慢速。制动器及电气

工作制应采用中级的工作制。

器。 3.9.5泵站宜设机械修配间,机修设备的品种和数量应满足机组 小修的要求,

3.10与其他专业配合的要求

3.10.1建筑专业应合理布置泵房平面,满足功能要求,门的位置 和尺寸应便于设备进出,窗户设置应保证采光要求。消防泵站应有 独立对外的直接匝道。 3.10.2 交通布置应满足机电设备运输、装卸、消防车辆通行的要 求。 3.10.3 结构专业应保证建筑物、构筑物牢固、安全、可靠、稳定。 3.10.4 电气专业应保证供电安全、水泵正常运行、正常供水的要 求。 3.10.5暖通专业应保证合理的换气次数,保证泵房内空气清新、 不冻结,符合工作条件

3.10.3结构专业应保证建筑物、构筑物牢固、安全、可靠、稳定, 3.10.4日 电气专业应保证供电安全、水泵正常运行、正常供水的要 求。 3.10.5暖通专业应保证合理的换气次数,保证泵房内空气清新、 不冻结,符合工作条件

4.1.1供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的有关规定。给水泵房应有不间断电力供应,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泵房宜采用专用回路供电.负荷等级及供电方式应根据工 程的性质、规模和重要性合理确定; 2对于双回路供电的泵房,泵房内应独立设置双电源自动切 换柜,应按每一回路承担泵站全部容量设计。 4.1.2配电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的有关规定

措施或采用12V~36V安全电压照明。 4.1.7泵房所有金属构件、金属保护网、设备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金 属外皮等均应可靠接地,并与总接地线连接

措施或采用12V~36V安全电压照

措施或采用12V~36V安全电压照明

4.2.1电机应设置电气控制系统,宜采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 PILC)、直接数字控制器(DDC)或单片机等控制形式。系统应手动 与自动切换。系统应具有人机操作界面,界面汉化,图标明显便于 操作。

4.2.2水泵房内水箱或水池应设置液位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进行超高液位报警和超低液体位报警; 2无人值守机房应远传报警信号; 3液位计宜能与进水口电动阀联动,实现高水位停水,低水位 开启。 4.2.3工作泵及备用泵之间宜采用自控系统,实现故障互换、定时 轮值。

并能实时显示设备运行状态、设备故障报警等信息。消防水泵除了 能火灾联动自动启动外,消防控制室内应能手动直接启动

又架、金属管道等均应做等 电位联结,就近连接到等电位联结端子板接地干线上。交流电动机 应装设短路和接地故障保护,并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装设过压、过 热保护,过载、断相和低电压保护

4.2.6设备控制的设计应符合现

设计规范》GB50055的有关规定。外壳防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4.2.7电动机控制方式应采用就地控制和自动控制,并应符合下

4.2.7电动机控制方式应采用就地控制和自动控制,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就地控制应设置应急停泵按钮:

2自动控制应有手动控制和解除自动控制的措施,并根据检 测实时出水压力与设定压力的差值或液位控制启停水泵机组,且具 有轮换互投功能

4.2.8控制柜(盘)应能显示下列参数:

1就地显示:电压、电流、水位、当前压力、实时流量、电机、水 泵和控制阀门的运行参数、故障和报警等; 2远传显示:电源、电机和水泵的运行、故障和报警,水泵流 量、压力和停泵水锤力峰值,水泵实时效率曲线,水泵频率值,水池 水位、控制阀门阀位、消防给水泵房进出水管阀门阀位 4.2.9控制柜(盘)应具有抗干扰功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 气控制设备》GB/T3797的有关规定。 4.2.10水泵房宜运用互联网技术与计算机监控用于对泵站所有 技术参数全方位进行监控。 411水泵房宜 程监控系统关键部位的视频监控和系统

4.2.9控制柜(盘)应具有抗干扰功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

技术参数全方位进行监控。 4.2.11水泵房宜设置远程监控系统,关键部位的视频监控和系统 数据的监控,远程监控中心24h在线监控,并能通过互联网发布。 4.2.12泵房内集水井设置排水泵自动排水,且应有超水位报警。 4.2.13水泵房宜运用先进的水力过渡计算软件对系统进行有效 仿直计管关健阀门仿直计算宜与测控相结合建立数学

JG∕T 82-1999 土方机械 整机及其工作装置和部件的质量测量方法附录A气压水罐的选用与设置

A.0.1生活给水系统采用气压给水设备供水时,其工作压力和流 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压水罐内的最低工作压力,应满足管网最不利处的配水 点所需水压; 2气压水罐内的最高工作压力,不得使管网最大水压处配水 点的水压大于0.55MPa; 3水泵(或泵组)的流量,不应小于给水系统最大小时用水量 的1.2倍。 A.0.2气压水罐的调节容积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Vq 气压水罐的调节容积(m"); 水泵(或泵组)的出流量(m3/h): αa 安全系数,宜取1.0~1.3; n——水泵在1h内的启动次数,宜采用6次~8次。 A.0.3气压水罐的总容积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V. 气压水罐总容积(m); Val 气压水罐的水容积(m²),应大于或等于调节容量; αb 气压水罐内的工作压力比(以绝对压力计),宜采用0. 65~0.85; 3 气压水罐的容积系数,隔膜式气压水罐取1.05

附录B水锤吸纳器的选用与设置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NB51070-2017煤矿膏体充填材料试验方法.pdfCECS 41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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