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60-2013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N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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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60-2013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NA.pdf简介:

GB50260-2013《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为《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它是针对电力设施的抗震设计制定的一部专门的技术规范。该规范于2013年发布,主要用于指导电力设施,如变电站、输电线路、发电厂等在地震等自然灾害中的安全设计,以减少地震对电力系统的影响,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该规范涵盖了电力设施的选址、结构设计、材料选择、施工过程中的抗震措施以及震后设施的修复和恢复等内容,对电力设施的抗震性能、抗震设计方法、抗震计算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它的重要性在于,保障了电力设施在地震等自然灾害中的安全运行,对于电力系统的抗震设防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GB50260-2013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NA.pdf部分内容预览:

1当支架设计参数确定时,应将支架与电气设施作为一个整 体进行抗震设计。 2当支架设计参数缺乏时,对于预期安装在室外、室内底层 地下洞内、地下变电站底层地面上或低矮支架上的电气设施,其支 架的动力反应放大系数的取值不宜小于1.2,且支架设计应保证 其动力反应放大系数不大于所取值。

3安装在室内二、三层楼板上的电气设备和电气装置,建筑 物的动力反应放大系数应取2.0。对于更高楼层上的电气设备和 电气装置,应专门研究。 4安装在变压器、电抗器的本体上的部件,动力反应放大系 数应取2. 0。 6.2.7电气设施抗震设计地震作用计算应包括体系的总重力 (含端子板、金具及导线的重量)、内部压力、端子拉力及0.25倍 设计风载等产生的荷载,可不计算地震作用与短路电动力的 组合。

6.3.1电气设施按静力法进行抗震计算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地震作用计算。 2电气设备、电气装置的根部和其他危险断面处,由地震作 用效应与按规定组合的其他荷载效应所共同产生的弯矩、应力的 计算。 3 抗震强度验算, 6.3.2电气设施按振型分解反应谱法或时程分析法进行抗震计 算时,应包括下列内容: 1体系自振频率和振型计算。 2地震作用计算。 3在地震作用下,各质点的位移、加速度和各断面的弯矩、应 力等动力反应值计算。 4电气设备、电气装置的根部和其他危险断面处,由地震作 用效应及与按规定组合的其他荷载效应所共同产生的弯矩、应力 的计算。 5抗震强度验算。

1单柱式、多柱式和带拉线结构的体系可采用悬臂多质点体 系或质量一一弹簧体系。 2装设减震阻尼装置的体系,应计人减震阻尼装置的剪切刚 度、弯曲刚度和阻尼比。 3高压管型母线、大电流封闭母线等长跨结构的电气装置, 可简化为多质点弹簧体系。 4变压器类的套管可简化为悬臂多质点体系。 5计算时应计人设备法兰连接的弯曲刚度。 6.3.5直接建立质量一弹簧体系力学时DB34∕1466-2019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主要力学参数应按 下列原则确定: 1把连续分布的质量简化为若干个集中质量,并应合理地确 定质点数量。 2刚度应包括悬臂或弹簧体系的刚度和连接部分的集中刚 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悬臂或弹簧体系的刚度可根据构建的弹性模量和外形尺 寸计算求得。 2)当法兰与瓷套管胶装时,弯曲刚度K。可按下式计算:

6. 54 X 107 Xd.ha K.= te

式中:K。—弯曲刚度(N·m/rad); d。一瓷套管胶装部位外径(m); h。一瓷套管与法兰胶装高度(m): t。一法兰与瓷套管之间的间隙距离(m)。 3)当法兰与瓷套管用弹簧卡式连接时,其弯曲刚度可按下 式计算:

4.9X10?Xd.h' K= te

式中h。一弹簧卡式连接中心至法兰底部的高度(m)。 4)减震阻尼装置的弯曲刚度可按制造厂规定的性能要 确定。

6.3.6按有限单元分析建立力学时,应合理确定有限单元类 型和数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限单元的力学参数可由电气设备体系和电气装置的结 构直接确定。 2当电气设备法兰与瓷套管连接的弯曲刚度用一个等效梁 单元代替时,该梁单元的截面惯性矩I。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I一看 截面惯性矩(m*); L一一梁单元长度(m)取单根瓷套管长度的1/20左右; E。一一瓷套管的弹性模量(Pa)。 6.3.7在对电气设施进行地震作用计算时,应采用结构的实际 尼比。对于电瓷类设备,若实际阻尼比未知,建议取值最大不超 2%,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有关规定

6.3.8电气设施的结构抗震强度验算,应保证设备和装置的根部

当采用破环应力或破环弯矩进行验算时,瓷套管和瓷绝缘子 的应力及弯矩应分别满足下列公式的要求: 1地震作用和其他荷载作用产生的瓷套管和瓷绝缘子总应 力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tot一 地震作用和其他荷载产生的总应力(Pa); ,一设备或材料的破坏应力值(Pa)。 2地震作用和其他荷载产生的瓷套管和瓷绝缘子总弯矩应 按下式计算:

式中:Mtot—地震作用和其他荷载产生的总弯矩(N·m); M,设备或材料的破坏弯矩(N· m)。

当t≥5T时,a=0; 当0≤t<5T时,a值可按下列公式确定

图6.4.5正弦拍波

10 a、 = 0. 75aa

式中:a 各时程的水平加速度(g); 时间(s); T 体系在测试方向的基本自振周期(s); as 时程分析地面运动最大水平加速度(g); 与设计拟采用烈度对应的地震加速度值(g); W 体系在测试方向的基本自振圆频率(Hz)。 为避免各拍地震反应的叠加,各拍间隔可按下式确负

条件,并结合电气总布置及运行、检修条件,通过技术经济分析 确定。 6.5.2当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电气设施布置宜符合下 列要求: 1电压为110kV及以上的配电装置形式,不宜采用高型、半 高型和双层屋内配电装置。 2电压为110kV及以上的管型母线配电装置的管型母线: 宜采用悬挂式结构。 3电压为110kV及以上的高压设备,当满足本规范第6.4.1 条抗震强度验证试验要求时,可按照产品形态要求进行布置。 6.5.3当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110kV及以上电压等 级的电容补偿装置的电容器平台宜采用悬挂式结构。 6.5.4当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干式空心电抗器不宜采 用三相垂直布置。

6.6.1重要电力设施的电力通信,必须设有两个及以上相互独立 的通信通道,并应组成环形或有迁回回路的通信网络。两个相互 独立的通道宜采用不同的通信方式。 6.6.2一般电力设施的大、中型发电厂和重要变电站的电力通 信,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独立的通信通道,并宜组成环形或有 迁回回路的通信网络

6.6.3电力通信设备应具有可靠的电源,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重要电力设施的电力通信电源,应由能自动切换的、可靠 的双回路交流电源供电,并应设置独立可靠的直流备用电源。 2一般电力设施的大型发电厂和重要变电站的电力通信电 源,应设置工作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

5.7电气设施安装设计的抗震要求

6.7.2设备引线和设备间连线宜采用软导线,其长度应留有余 量。当采用硬母线时,应有软导线或伸缩接头过渡。 6.7.3电气设备、通信设备和电气装置的安装应牢固可靠。设备 和装置的安装螺栓或焊接强度应满足抗震要求。

.7.2设备引线和设备间连线宜采用软导线,其长度应留有余

2变压器类本体上的油枕、潜油泵、冷却器及其连接管道等 附件以及集中布置的冷却器与本体间连接管道,应符合抗震要求。 3变压器类的基础台面宜适当加宽。 6.7.5旋转电机安装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螺栓和预理铁件的强度,应符合抗震要求。 2在调相机、空气压缩机和柴油发电机附近应设置补偿装置。 6.7.6断路器、隔离开关、GIS等设备的操作电源或气源的安装 设计应符合抗震要求。 6.7.7蓄电池、电力电容器的安装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蓄电池安装应装设抗震架。 2蓄电池在组架间的连线宜采用软导线或电缆连接,端电池 宜采用电缆作为引出线。 3电容器应牢固地固定在支架上,电容器引线宜采用软导 线。当采用硬母线时,应装设伸缩接头装置。 6.7.8开关柜(屏)、控制保护屏、通信设备等,应采用螺栓或焊接 的固定方式。当设防烈度为8度或9度时,可将几个柜(屏)在重 心位置以上连成整体。

1蓄电池安装应装设抗震架。 2蓄电池在组架间的连线宜采用软导线或电缆连接,端电池 宜采用电缆作为引出线。 3电容器应牢固地固定在支架上,电容器引线宜采用软导 线。当采用硬母线时,应装设伸缩接头装置。 6.7.8开关柜(屏)、控制保护屏、通信设备等,应采用螺栓或焊接 的固定方式。当设防烈度为8度或9度时,可将几个柜(屏)在重 心位置以上连成整体。

电气设备的隔震与消能减震设计

6.8.1应根据电气设备的结构特点、使用要求、自振周

6.8.1应根据电气设备的结构特点、使用要求、自振周期以及场 地类别等,选择相适应的隔震与消能减震措施 一恒重上减重地公别为壮没隔重眼和减重职一常用的间

震器或减震器包括橡胶阻尼器、阻尼垫和剪弯型、拉压型、剪切型 等铅合金减震器以及其他减震装置。

6.8.4隔震器和消能减震器应满足强度和位移要求。 6.8.5隔震器或消能减震器宜设置在支架或电气设备与基础、建 筑物及构筑物的连接处。

6.8.4隔震器和消能减震器应满足强度和位移要求。

场地土类别,选择相适应的减震器,开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减震器的基础或支架的平面应平整,每个减震器受力 应均衡。 2根据减震器的水平刚度及转动刚度验算电气设备体系的 稳定性。 5.8.7冬季环境温度低于一15℃及以下地区,应选用具有耐低温 性能的隔震或减震器。

6.8.8在对装设减震器的体系进行抗震分析时,应计入其剪切风

度、弯曲刚度和阻尼比,其弯曲刚度可按制造广规定的性能要求 确定。

7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建(构)筑物

7.1.1发电厂和变电站(或换流站)的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 应按表7.1.1确定2009-盆式橡胶支座,各设防类别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标准,均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中 3. 0. 3的要求。

电厂和变电站(或换流站)建(构)筑物

注:规模较小的乙类建筑,当采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体系时,允许按丙类建筑 设防。

7.1.2电力设施中的建(构)筑物应根据设防分类、烈度、结构类 型和结构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 措施要求。电力设施中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表7.1.2确定。

7.1.3电力设施中的建(构)筑物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 7.1.4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除本规范有具体规定外【北京市】《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DB11/T 388.1-2006》,对乙、 丙、丁类建筑(不包括国家规定抗震设防烈度6度区要提高1度设 防的电力设施)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但应满足相应的抗震构造 措施要求。

部分结构或构件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抗震能力或对重力 的承载能力,应具备必要的抗震承载力、良好的变形能力和消 震能量的能力,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措施提高抗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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