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2022-2012 焦化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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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2022-2012 焦化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pdf简介:

"HN2022-2012 焦化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这是一个具体的技术标准或规范的名称,但没有直接的信息表明其存在。"HN"可能是某个特定地区或机构的代码,"2022-2012"可能是修订或实施的年份。焦化废水是指来自于焦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有大量有机和无机物质的废水,这类废水含有高浓度的酚、氨、硫化物等有害物质,需要经过严格的处理才能达到环保排放标准。

这个"工程技术规范"应该详细规定了焦化废水处理的技术要求、工艺流程、设备选型、操作管理、排放标准等内容,是指导焦化行业进行废水处理工作的技术依据。它可能包括废水的预处理(如隔油、沉淀)、生物处理(如厌氧消化、好氧处理)、化学处理(如絮凝、氧化)等步骤,以及废水处理后的再生利用或达标排放的措施。

如果你需要更具体的信息,建议查询相关的行业标准发布机构或联系专业的环保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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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几种碱的碱度系数A

表2几种碱的碱度系数A

Cb一生化处理水中反硝化所需苯酚的量,mg/L; Cb1一生化处理水中含苯酚的量(蒙)12J11 卫生、洗涤设施,mg/L; Cme一生化处理水中反硝化需补加甲醇的量,mg/L。 6.4.1.16普通生化和生物脱氮系统所需要的氧量可分别按式(22)和式(23)进行计算。

D.=[ake.CcoD+(1+R)D。] 1000

5.4.2.1生化反应池的设计参数可按表3的规定

表3活性污泥法生化反应池的主要设计参数表

6.4.2.2采用鼓风曝气式好氧池,其配套的鼓风机工作压力应根据好氧池的有效水深、曝气器形 式及空气输配系统的总阻力计算确定。 6.4.2.3鼓风曝气式好氧池,宜选用廊道式反应池。廊道宽度与有效水深度之比宜采用1:1~2:1 廊道可回折成等长的2~5段并排布置,每段廊道的长宽比应不小于4。 6.4.2.4回折布置的廊道,在每个水流转折处必须设置间壁墙时,可在间壁墙上设置过流孔2~3 个按右新工作水位的上部中部和下部倍要坚向排列单全过流引的右新过水断而面和应不

小于1m×1m 6.4.2.5曝气装置的布置,应符合生化反应供气和混合的双重要求。 6.4.2.6鼓风曝气式好氧池应设置消泡系统。 6.4.2.7表面机械曝气式好氧池,宜选用矩形反应池。好氧池有效水深应视表曝机性能而定, 般不宜大于4m。 6.4.2.8表面机械曝气式好氧池,应分多格布置,每系列不少于3格,池宽与叶轮直径比值,倒 伞型叶轮为3~5,泵型为4.5~7。 5.4.2.9表面机械曝气式好氧池在好氧池的折流处必须设置间隔墙时,上、下游两格的间壁墙上 应设置过流孔。过流孔与进水口和出水口、过流孔与过流孔之间的平面位置,均应成角线方位 布置。 6.4.2.10好氧池的超高:当采用鼓风曝气时宜为0.6m~0.8m;当采用机械曝气设备时,其设备 平台宜高出设计水面0.8m~1.2m。 6.4.2.11好氧池进水和回流污泥均应设置配水渠,配水渠应确保均质等量分配。廊道式好氧池 配水方式应确保起端均布、各点均质。完全混合式好氧池进水应与出水口成对角线方位布置。 6.4.2.12回流好氧池泥水混合液宜采用空气提升器提升。空气提升器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好氧池 中的有效水深,当提升后的液体采用管道输送时,应在输送管道的起点处采取气液分离措施。 6.4.2.13回流活性污泥宜采用水泵提升或空气提升器提升。 6.4.2.14好氧池系统的加药点应设置在好氧池的入口端,加药管应采取防低温结晶措施, 6.4.2.15应在好氧池出口端1/2有效水深高度处设置排上清液口。 6.4.2.16缺氧池的系列数宜和好氧池的系列数相匹配。 6.4.2.17缺氧池宜采用水平推进式潜水搅拌的完全混合式活性污泥法。 6.4.2.18缺氧池的形状宜为矩形,长宽比宜为1:1~2:1,宽深比宜为1.5:1~3:1。 6.4.2.19潜水搅拌机应安装在可调节高度的支架上,且便于检修。 6.4.2.20缺氧池的超高应不小于0.4m 5.4.2.21 活性污泥法的缺氧池出水与好氧池进水宜在底部连通

6.4.3.1生物膜法生化池的设计参数按表4选

生物膜法生化池的设计参数按表4选取。

表4生物膜法生化池主要设计参数表

6.4.3.2缺氧池与好氧池的系列数应相匹配

6.4.3.2缺氧池与好氧池的系列数应相匹

6.4.3.3生物膜法缺氧池和厌氧池的有效水深,一般为5m~7m。 6.4.3.4 生物膜法生化池中的填料应布满整个池平面,填料高度应不小于池有效水深的1/2。 6.4.3.5 生物膜法生化池应采取有效的配水和集水措施,使整个填料承担的负荷均等。 6.4.3.6 生物膜法缺氧池的进水量为生化处理原废水量和回流硝化液量之和,硝化液应为二沉 的上清液。

6.4.4.1独立设置的二次沉淀池宜采用竖流式或辐流式圆形沉淀池,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可采用 平流沉淀池。二沉池不宜采用斜板和斜管沉淀池。 6.4.4.2二沉池的数量应与好氧池的系列数相匹配 6.4.4.3二沉池宜使用同一规格,水力对称布置

6.4.4.4二沉池的设计参数见表

表5二次沉淀池的设计参数表

表6二沉池本体及其各部分管道设计水量表

6.4.4.6二沉池排泥管的设计流量应等于回流污泥量加上外排剩余污泥量(应考虑间歇排泥时的 流通能力),但最小管径不应小于200mm。 6.4.4.7直径<8m的沉淀池宜按竖流式沉淀池设计;直径≥18m的沉淀池宜按辐流式沉淀池设 计;直径在8m~18m之间的沉淀池,中心筒宜按竖流式沉淀池设计,集水槽宜按辐流式沉淀池 设计,其他部位宜按半竖流半辐流式沉淀池设计。 6.4.4.8二沉池的有效水深宜采用2.0m~4.5m。竖流式沉淀池的直径与有效水深之比应不大于 2.8,辐流式沉淀池的直径与有效水深之比应不小于6.8,半竖流半辐流式沉淀池直径与有效水深 之比为2.8~6.8。 6.4.4.9直径<5m的二沉池可使用贮泥有效容积尽可能小的多斗式集泥斗收泥,集泥斗斜壁与地

GB 12209.2-1990 城市燃气中萘含量测定气相色谱法6.4.4.10刮泥机应满足如下要求

(1)直径≤14m的刮泥机应设两个刮泥板,成180°夹角布置

(2)直径16~30m的刮泥机应设4个刮泥板,成90°夹角布置; (3)直径≥30m的刮泥机应采用刮泥板个数不少于6个的刮泥机,成60°夹角布置; (4)刮泥板应与支架成45°角安装,相邻两个刮泥板所走行过的圆环带应有不小于50mm 宽的重合带; (5)刮泥板上应加装厚度不小于15mm的橡胶板,橡胶板长度应不小于刮泥板长度,橡 胶板伸出刮泥板下沿的高度宜为100mm左右; (6)橡胶板的下沿应与二沉池底内表面接触良好。 6.4.4.11圆形二沉池刮泥机旋转速度宜为1r/h~3r/h,刮泥板的外缘线速度不宜大于3m/min; 6.4.4.12圆形二沉池中心筒应满足如下要求: (1)中心筒内流速应不大于50mm/s (2)中心筒下部可做成喇叭口,喇叭口的直径及高度为中心筒直径的1.35倍; (3)非辐流式沉淀池中心筒下应设水流反射板,反射板的直径宜为中心筒(或中心筒喇 叭口)直径的1.35倍,反射板表面与地面的倾角宜为17°; (4)中心筒下端至反射板表面之间的间隙可按废水最大水流速度不大于15mm/s计算; (5)中心筒(或反射板)下沿应伸至污泥缓冲层上部边界处,非辐流式二沉池中心筒伸 入其液面下的深度不得小于2.2m。 6.4.4.13 圆形二沉池污泥缓冲层高度,有反射板时为0.3m,无反射板时为0.5m。 6.4.4.14平流沉淀池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每格长度与宽度之比值应不小于4,长度与有效水深的比值应不小于8; (2) 刮泥机械的行进速度为0.3m/min~1.2m/min; (3) 缓冲层高度为0.3m~0.5m。 6.4.4.15 二沉池应采取莲续排泥的方式运行。无刮泥机二沉池的稳定污泥区应为其集泥斗,有 刮泥机二沉池的稳定污泥区应为刮泥机刮泥板最高点上0.1m~0.3m以下。 6.4.4.16设有刮泥机的二沉池,其底坡度不宜小于0.01。 6.4.4.17二沉池的保护高度宜为0.2m~0.4m。 6.4.4.18二沉池利用静水压头排泥时,所需静水压头应根据排泥系统的阻力损失计算确定,但 生物膜法处理后二沉池不应小于1.2m,活性污泥法生化反应池后二沉池不应小于0.9m。 6.4.4.19 二沉池集水槽上宜安装三角集水堰板,其最大负荷不宜大于1.6L/(s·m)。 6.4.4.20当刮泥机的减速机采用外置循环油泵供油时,油泵应与减速机电机自动联锁,即油泵 应先于减速机启动,晚于减速机停运

(2)直径16~30m的刮泥机应设4个刮泥板,成90°夹角布置; (3)直径≥30m的刮泥机应采用刮泥板个数不少于6个的刮泥机,成60°夹角布置; (4)刮泥板应与支架成45°角安装,相邻两个刮泥板所走行过的圆环带应有不小于50mm 宽的重合带; (5)刮泥板上应加装厚度不小于15mm的橡胶板,橡胶板长度应不小于刮泥板长度,橡 胶板伸出刮泥板下沿的高度宜为100mm左右; (6)橡胶板的下沿应与二沉池底内表面接触良好。 6.4.4.11圆形二沉池刮泥机旋转速度宜为1r/h~3r/h,刮泥板的外缘线速度不宜大于3m/min; 6.4.4.12圆形二沉池中心筒应满足如下要求: (1)中心筒内流速应不大于50mm/s; (2)中心筒下部可做成喇叭口,喇叭口的直径及高度为中心筒直径的1.35倍; (3)非辐流式沉淀池中心筒下应设水流反射板,反射板的直径宜为中心筒(或中心筒喇 叭口)直径的1.35倍,反射板表面与地面的倾角宜为17°; (4)中心筒下端至反射板表面之间的间隙可按废水最大水流速度不大于15mm/s计算; (5)中心筒(或反射板)下沿应伸至污泥缓冲层上部边界处,非辐流式二沉池中心筒伸 入其液面下的深度不得小于2.2m。 5.4.4.13 圆形二沉池污泥缓冲层高度,有反射板时为0.3m,无反射板时为0.5m。 6.4.4.14平流沉淀池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每格长度与宽度之比值应不小于4,长度与有效水深的比值应不小于8; (2) 刮泥机械的行进速度为0.3m/min~1.2m/min; (3) 缓冲层高度为0.3m~0.5m。 5.4.4.15 二沉池应采取连续排泥的方式运行。无刮泥机二沉池的稳定污泥区应为其集泥斗,有 刮泥机二沉池的稳定污泥区应为刮泥机刮泥板最高点上0.1m~0.3m以下。 6.4.4.16设有刮泥机的二沉池,其底坡度不宜小于0.01。 5.4.4.17二沉池的保护高度宜为0.2m~0.4m。 5.4.4.18二沉池利用静水压头排泥时,所需静水压头应根据排泥系统的阻力损失计算确定,但 生物膜法处理后二沉池不应小于1.2m,活性污泥法生化反应池后二沉池不应小于0.9m。 5.4.4.19 二沉池集水槽上宜安装三角集水堰板,其最大负荷不宜大于1.6L/(s·m)。 6.4.4.20 当刮泥机的减速机采用外置循环油泵供油时,油泵应与减速机电机自动联锁,即油泵 应先干减速机启动晚王减速机停运

6. 5. 1一般规定

GB/T 26480-2011 阀门的检验和试验6.5.1.1后处理工艺宜包括絮凝沉淀和过滤 6.5.1.2后处理设施系列数可根据水量设置

6.5.1.1后处理工艺宜包括累凝沉淀和过滤

6. 5. 2絮凝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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