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_310-2019_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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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L_310-2019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6.3 M MB
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资源ID:6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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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_310-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L_310-2019_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pdf简介:

"SL_310-2019_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全称为《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是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于2019年发布的一项工程技术标准。该规范主要针对我国村镇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等方面,提供了一套科学、合理和可行的技术指导。

SL_310-2019涵盖了供水工程的规划布局、水源选择、取水工程、净水处理、输配水系统、水质监测、设施维护和管理等多个环节,旨在确保村镇供水工程的经济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环保性。它适用于我国农村和小城镇的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是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水,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的重要技术依据。

在实际应用中,该规范对于村镇供水工程的设计者、建设者、管理者以及相关技术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帮助他们遵循标准进行工作,从而保证供水工程的建设质量和供水安全。

SL_310-2019_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流速宜为1.52.0m/s。 2进水管不宜过长,水平段应有向水泵方向上升的坡度; 进水池最高设计水位高于水泵进口最低点时,应在进水管上设压 力真空表和检修阀。 3每台水泵出水管路上应设渐扩管、伸缩节、压力表、工 作阀、止回阀和检修阀,泵站出水总管上应设流量计。 6.2.8对向高地输水等可能产生水锤危害的泵站,设计中应进 行事故停泵水锤计算。当事故停泵瞬态特性不符合GB50265的 规定时,应采取下列防护措施: 1在泵站内的水泵出水管路上设水锤消除装置。 2在泵站外出水管路的凸起点设空气阀;出水管路中长距 离无凸起点的管段,应每隔一定距离设空气阀。 3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可适当降低管道设计流速。 6.2.9无负压供水设备接入点的来水量及水压应满足设计供水 要求,不应影响周围用户的水压及水量,并采取可靠的防负压及 防倒流措施

6.3.1泵房设计应便于机组和配电等电气设备布置、安装、运 行操作、维修以及进出水管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泵房内的主要人行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相邻机组 之间、机组与墙壁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8m,并满足泵轴和电动 机转子检修拆卸要求;高压配电盘前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2.0m;低压配电盘前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5m。 2泵房内应设排水沟、集水井,宜设排水泵,水泵等设备 的散水不应回流至进水池(或井)内。地下或半地下式泵站应设 排水设施。 3泵房至少应设1个可以通过最大尺寸设备的门。 4长轴井泵和多级潜水泵泵房,宜在井口上方屋顶处设吊 装孔

5起重设备应符合最重设备吊装要求。 6 泵房高度应符合最高物体吊装要求。 7 泵房地面层标高应高出室外地坪0.3m。 6.3.2 泵房设计应采取采光、通风和防噪声措施 6.3.3 寒冷地区的泵房,应有保温或采暖措施

7.1.1输水方式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可采用重力式、 加压式或组合方式。 7.1.2在各种设计工况下运行时,管道不应出现负压。 7.1.3配水管网设计应根据设计水量 量水压、水质和安全供水 要求LYT 1926-2020 人造板与木(竹)制品抗菌性能检测与分级.pdf,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7.1.4压力输水管应防止水流速度剧烈变化产生的水锤危害, 并应采取有效的水锤防护措施。 7.1.5村镇生活饮用水管网,严禁与非生活饮用水管网连接。 7.2管线布 7.2.1输配水管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选择较短 的线路,满足管道地理要求,沿现有道路或规 划道路一侧布 2避开不良地质 污染和腐蚀性地段,无法避开时应采取 防护措施。 3 减少穿越铁路、高等级公路、河流等障碍物。 4 减少房屋拆迁、占用农田、损毁植被等。 5 施工、维护方便,节省造价,运行经济安全可靠。 7.2.2 水源到水厂的输水管道,可按单管布置;工型、Ⅱ型供 水工程,宜按双管布置。双管布置时,应设连通管和检修阀,输 水干管任何一段发生事故时仍能通过70%的设计流量。 7.2.3集中供水工程的水厂到村镇配水干管布置应符合下列 要求: 1 供水管网宜以树枝状为主,有条件时可环状、树枝状

7.2.3集中供水工程的水厂到村镇配水干管布置应符合下

1供水管网宜以树枝状为主,有条件时可环状、树 结合。

2平原区,主干管应以较短的距离引向各村镇;山上 主干管的布置应与高位水池的布置相协调,利用地形重 配水。

7.2.4输水管道和配水

1在管线凸起点应设空气阀;长距离无凸起点的管段,宜 每隔1.0km左右设1处空气阀。空气阀直径可为管道直径的1/8 一1/12或经水力计算确定。 2在管线低凹处应设泄水阀,泄水阀直径可为管道直径的 1/3~1/5或经水力计算确定。 3水源到水厂的输水管道始端和末端均应设控制阀。 4在配水干管分水点下游侧的干管和分水支管上应设检 修阀。 5重力流输水管道,地形高差引起的静水压力或动水压力 超过管道的公称压力时,应根据供水水压要求在适当的位置设置 减压设施。 6地埋管道应在水平转弯、穿越铁路或公路、河流等障碍 物处设标志。

2.5村镇内的配水管网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规模较小的村镇,可按树枝状布置;规模较大的村镇, 有条件时宜按环状布置或环状与树枝状结合布置。 2干管应分区布置,干管应以较短的距离沿街道引向各分 区,并符合村镇建设规划。 3应分区、分段设置检修阀。 4消火栓应按GB50016和GB50039的规定,在醒目处 设置。 5集中供水点应设在用水户取水方便处,寒冷地区应有防 冻措施

7.2.7室外管道上的空气阀、减压阀、消火栓、闸

泄水阀、水表、测压表等应设置在井内,并有防冻、防淹措施

7.3管材选择及水力计算

7.3.1供水管材选择应根据管径、设计内水压力、敷设方式、 外部荷载、地形、地质、施工和材料供应等条件,通过结构计算 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要求。 2管道的设计内水压力可按表7.3.1确定,选用管材的公 称压力不应小于设计内水压力。最天工作压力应根据工作时的最 大动水压力和不输水时的最大静水压力确定

1不同管材的设计内水压力 单

3管道结构设计应符合GB50332的规定。 4露天明设管道宜选用金属管,采用钢管时应进行内外防腐 处理,内防腐应符合GB/T17219的要求。严禁采用冷镀锌钢管。 5连接管件和密封圈等配件,宜由管材生产企业配套供应 7.3.2水源到水厂的输水管设计流量应按最高日取水量确定。 7.3.3水厂到村镇配水干管设计流量应根据下列要求确定:

4露天明设管道宜选用金属管,采用钢管时应进行内外防腐

1村镇用水量计算应符合4.1节的要求,配水干管设计流 量应按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确定。 2向高位水池或水塔供水的管道,设计流量宜按最高日工 作时用水量确定。 鑫

7.3.4村镇内的配水管网设计流量应根据下列要求矿

1管网中所有管段的沿线出流量之和应等于最高日最高时 用水量。各管段的沿线出流量可根据人均用水当量和各管段用水 人口、用水大户的配水流量计算确定。人均用水当量可按公式 (7. 3. 4) 计算:

表7.3.7海曾威廉系数C值

2输水管和配水干管的局部水头损失可按其沿程水头损 的5%~10%计算。 7.3.8用水人口少于1000人的村内管道管径可参照表7.3.8确定

7.3.9环状管网的水头损失闭合差绝对值 小环宜小于0.5m, 大环宜小于1om。 道 7.4.1输配水管网除岩石地基地区和山区且无防冻要求外应埋 设于地下;在覆盖层很浅或基岩出露的地区可浅沟埋设,塑料管 道露天敷设应采取防晒、防冻保护措施金属管道可露天敷设并 采取冬季防冻措施。

7.4.2管道埋设应符合下列规

1管顶覆土应根据冰冻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土壤 地基、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非冰冻地区,在松散岩层 中,管顶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7m,在基岩风化层上埋设时苏J16-2003(一) 建筑外保温构造图集(一) ZL胶粉聚苯颗粒外保温系统,管 顶覆土深度不应小于0.5m;寒冷地区,管顶最小覆土深度应位 于土壤冰冻线以下0.15m;穿越道路、农由或沿道路铺设时: 管顶覆土不宜小于1.0m。 2管道应埋设在未经扰动的原状土层上;管道周围0.2m

范围内应用细土回填;回填土的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在承载 力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软地基上理设管道应进行地基处理,在岩石 或半岩石地基上埋设管道应铺设砂垫层,砂垫层厚度不应小于 0.1m。沟槽回填从管底基础部分开始到管顶以上0.5m范围内: 应采用人工回填;管顶0.5m以上部位,可用机械从管道轴线两 侧同时夯实,每层回填厚度不大于0.2m。 3当供水管与污水管交叉时,供水管应布置在上面,且不 应有接口重叠。当给水管道敷设在下面时,应采用钢管或钢套 管,钢套管的两端伸出交叉管的长度不得小于3m,采用防水材 料封闭钢套管的两端。 4供水管道与建(构)筑物、铁路和其他管道的水平净距 应根据建(构)筑物基础结构、路面种类、管道埋深、管道设计 压力、管径、管道上附属构筑物、卫生安全、施工和管理等条件 确定。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GB50289的相关规定

7.4.3供水管道与铁路、高等级公路、输油管道等重要设

设倒虹吸管从河底穿越等方式。穿越河底时,管道管内流速应大 于不淤流速,在两岸应设阀门井,应有检修和防止冲刷破坏的措 施。管道在河床下的深度应在其相应防洪标准的洪水冲刷深度以下, 且不小于1m。管道埋设在通航河道时,应符合航运部门的规定,并 应在河岸设立标志,管道理设深度应在航道底设计高程2m以下。 7.4.5露天管道应有调节管道伸缩的设施,并设置保证管道整

端部堵头处及管径截面变化处应设置支墩或镇墩,其结构尺寸 据管径、转弯角度、设计内水压力、接口摩擦力以及地基和回 土的物理学指标等因素确定

8.0.1调节构筑物的型式和位置,应根据下列要求,通过技术 经济比较确定: 1清水池应设在净水工艺末端。 2有适宜高地的水厂宜设置高位水池。 3地势平坦的NV型、V型水厂可设置水塔。 4集中供水工程分压供水时可设调节构筑物,并与加压泵 站前池或减压池相结合。 5调节构筑物应设在工程地质条件适宜、环境卫生良好和 便于管理的地点,并配套安全防护设施。 8.0.2调节构筑物的有效容积,应根据下列要求,通过技术经 济比较确定: 1单独设立的清水池或高位水池的有效容积,I~Ⅲ型工 程可为最高日用水量的15%~25%,N型工程可为25%~40%, V型工程可为40%~60%。同时设置清水池和高位水池时,应 根据各池的调节作用合理分配有效容积,清水池应比高位水池 小,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5%~10%计算。水塔的有效容积可按 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算。 2在调节构筑物中加消毒剂时,其有效容积应满足消毒剂 与水的接触时间要求。 8.0.3高位水池和水塔的最低运行水位GB/T 39969-2021 建筑用通风百叶窗通风及防雨性能检测方法.pdf,应满足设计最不利用 户接管点和消火栓设置处的最小服务水头要求;清水池的最高运 行水位,应符合净水构筑物或净水装置的竖向高程布置要求。 8.0.41~血型供水工程的清水池、高位水池的个数或分格数, 不应少于2个,并能单独工作和分别泄空。

8.0.4I~Ⅲ型供水工程的清水池、高位水池的个数或分格

不应少于2个,并能单独工作和分别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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