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42@242-20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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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42@242-2003.pdf简介:

《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42/242-2003.pdf,全称为《湖南省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是由湖南省建设厅发布的一部关于建筑地基与基础设计的省级标准。这部规范详细规定了湖南省内各类建筑物地基基础的设计原则、设计方法、施工要求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规定,旨在保障建筑物的基础工程安全和稳定。

该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 地基土质分类和稳定性分析 2. 地基处理与增强技术 3. 基础类型的选择和设计 4. 基础尺寸、埋深和构造设计 5. 防震设计与抗震措施 6. 地基与建筑物的相互作用分析 7. 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标准

它适用于湖南省内各类建筑、桥梁、隧道、堤坝等工程的地基基础设计,是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确保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以及指导工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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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ax ≤1.2f

中 Pkmax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基础底面边缘的最大压 力值。

5.2.2基础底面的压力,可按下列公式确定

2.2基础底面的压力砖砌体的施工工艺、质量要求,可按下列公式确定:

中Fk—一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上部结构传至基础了 竖向力值;

Q中Fk 柏应荷载 贝拍 竖向力值; Gk———基础自重和基础上的土重; A—基础底面面积。

(F+G) Mk A W (F +G) M, Pkmin 4 W

式中Mk——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作用于基础底面的力矩 值; W一基础底面的抵抗矩; 力值。

2(Fk + Gk) Pkmax 3/a

式中1一一垂直于力矩作用方向的 基础底面边长; 一一合力作用点至基础底面最大压 力边缘的距离。 2?一地其承裁由陆征值由势益试於

图5.2.2偏心荷载(e>b/6)下 基底压力计算示意图 力矩作用方向基础底面边长

或其他原位测试、公式计算等方法,并结合工程经验综合确定。对 级设计等级的建筑物应采用载荷试验结合理论公式计算或其他原位 测试等方法确定;对乙级设计等级及表3.0.2以外内级设计等级的建 筑物应采用理论公式计算并结合本规范4.2.4条的规定确定;对表 3.0.2所列的设计等级为内级的不作沉降验算的建筑物可按本规范 4.2.4条的规定或其他原位测试方法确定。 5.2.4用公式计算地基承载力时,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起;对于地下室,如采用箱形基础或筱基,基码 埋置深度自室外地面标高算起;如采用独立基研 或条形基础,宜自室内地面标高算起。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由下式确定:

式中k一安全系数,确定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时,对粘性土取2; 对老粘性土,取 2.5~3. 0对砂类土,取 4. 0。

5.2.5当基础宽度大于3m或理置深度大于0.5m时,以载荷试验或 其他原位测试、查承载力表等方法确定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尚应按 下式修正:

式中。一—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ak一一通过查表、载荷试验或其他原位测试确定的地基承载 力特征值; 类查表5.2.5取值。 b—基础底面宽度(m),当基宽小于3m按3m取值,大于 6m按6m取值; 、m 按本规范5.2.4条规定取值: d 基础埋置深度(m),按本规范5.2.4条规定取值,

表 5. 2. 5 承载力修正系数

式中 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k一 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 一 折减系数,根据地区经验确定。无经验时,对完整岩 体可取0.5;对较完整岩体可取0.2~0.5;对较破碎岩 体可取0.1~0.2。 5.2.7当地基受力层范围内有软弱下卧层时,应按下式验算:

5.2.7当地基受力层范围内有软弱下卧层时,应按下式验算:

P, + Po, ≤ fea

压力值; Poz—软弱下卧层项面处土的自重压力值; Jaz—软弱下卧层顶面处按抗剪强度指标计算或修正后的地基 承载力特征值。 对条形和矩形基础,Pz值可按下式计算:

5.2.8既有建筑物加层改造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宜

在房屋完好、变形基本稳定且原地基承载力在80kPa以上的条件下, 也可按下式确定:

表 5. 2. 8 提高系数儿值

5.3.1建筑物的地基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地基变形充许值。建筑物地 基变形充许值按表5.3.1确定。对表中未包括的建筑物,其地基变形 允许值应根据上部结构对地基变形的适应能力和使用上的要求确定。

表 5. 3. 1 建筑物地基变形的允许值

5.3.2计算地基变形时,可采用各向同性均质线性变形

开坐 顶线性安形体理论算地 基内的应力分布。沉降量的计算可采用室内土工试验或原位测试得到 的压缩性指标。地基的最终沉降量按下式计算

2.4, E Z4, / isi

图5.3.2基础沉降计算的分层示意

地基沉降计算深度zm(图5.3.2),应符合下式要求:

当po;+pzi≥>pc;时

当po:+pzi>pc;时

Kh Sm la .1+e 2

h: (Por + Pzi) Sn2 Csi Ig( 1+e0i Poi

S= Sn +Sh2 +Sh

4地基压缩层深度为附加压力等于土自重压力20%处,对于软 土等于土自重压力10%处。 5.3.4按原位测试得到的压缩性指标计算地基平均沉降量,可采用下

Srs 回弹再压缩沉降量; Po—基础底面处的土自重压力; n 回弹再压缩沉降计算深度范围内土的分层数,回弹再压 缩沉降计算深度为按pzo计算的附加压力等于土自重压 力20%处; poi按po计算的第i层土附加压力平均值; E°一第i层土的回弹变形模量,由载荷试验回弹曲线确定; 其余符号同前。

5.3.7在同一整体大面积基础上建有多栋高层和低层建筑,应按照上 部结构、基础与地基的共同作用进行变形计算。 5.3.8大面积地面荷载引起的沉降,可按本规范第6.6节有关规定进 行计算。

5.3.9对于间距较密(压力扩散角线相互交叉)的基础,验算轮

当建筑物采用条形基础,且条形基础净面积和基础外包面积之比 大于0.6时,可按筱板基础计算地基变形。

5.4.1建筑物位于斜坡场地或挖方边坡坡顶附近时应按本 8.4.1条~第8.4.4条进行稳定性验算。

建筑物位子斜坡场地或挖方边坡坡顶附近时应按本规范第 条~第8.4.4条进行稳定性验算。 位于稳定土坡坡顶附近的建筑,基础底面外缘距坡顶边缘的距 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

离尚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

6.1.1主要由淤泥、淤泥质土、人工填土或其他高压缩性士层构成的 地基。应按软弱地基进行设计。在建筑地基的局部范围内有高压缩性 土层时,应按局部软弱土层考虑。 灵敏度St为原状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与重塑土的无侧限抗压强 度之比。粘性土的灵敏度,按表6.1.1分为四类:

表 6. 1. 1 粘性土的灵敏度

口6.1.2软弱地基设计应考虑上部结构和地基的共同作用。对建筑体 型、荷载情况、结构类型、地质条件和经济指标等进行综合分析,确 定合理的基础设计方案和技术措施。 6.1.3当软弱地基的承载力和变形能满足多层建筑的地基基础设计 要求时,可采用天然地基。否,应采用地基处理或桩基等其他方案

1 按屋面与楼面板、梁(含悬挑构件)和墙、柱分别统计其荷载: 2屋面与楼面板、梁构件荷载不经由墙、柱支承传至基础,而 按各自的荷载重心直接投影于基础底平面上: 3在基础底平面上,由各个荷载的重心位置及其大小计算出总 的结构竖向荷载重心。

6.2.2多层建筑在地基土比较均匀的条件下,宜使基础平面形心与结 构竖向永久荷载重心重合。当不能重合时,在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下, 偏心距宜符合下列要求:

W e≤0.15 A " b

式中W一一与偏心距方向一致的基础底面边缘抵抗矩; A一基础底面积; b一与偏心距方向一致的筏基底面宽度。 6.2.3当按地基承载力计算基础面积时,对变形敏感的建筑物,宜使 在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下,基础底面处的附加压力值不大于0.75倍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

式中 与可猫你距厅 取的础底面边缘抵抗矩; A一基础底面积; b与偏心距方向一致的筏基底面宽度。 6.2.3当按地基承载力计算基础面积时,对变形敏感的建筑物,宜使 在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下,基础底面处的附加压力值不大于0.75倍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 6.2.4在软弱地基建筑场地上,大面积填土宜先填土后施工基础。填士 宜在基础施工前三个月完成。 地基设计时,应考虑大面积填土荷载引起软弱土层的变形量。新 近人工填士引起淤泥和淤泥质十的附加变形量,可认为在建筑物施工 期间只完成其最终变形量的5%~20%。

6.2.4在软弱地基建筑场地上[山东]16层框剪结构住宅楼施工组织设计,大面积填土宜先填土后施工基础。填土

地基设计时,应考虑大面积填土荷载引起软弱土层的变形量。新 近人工填土引起淤泥和淤泥质土的附加变形量,可认为在建筑物施工 期间只完成其最终变形量的5%~20%。 6.2.5软弱地基设计尚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及第11章的有关规定。

6.3.1在满足使用和其他要求的前提下,建筑体型应力求简单。当建 筑体型比较复杂时,宜根据其平面形状和荷载的差异情况,在适当部 位设置沉降缝将其划分成若干个刚度较好的结构单元。当高度差异或 荷载差异较大时,可将两者隔开一定距离,当拉开距离后的两单元必 须连接时,应采用能自由沉降的悬挑等连接构造。对于后期不均匀沉

降量较大的建筑物,两单元间不应采用简支连接的结构型

降量较大的建筑物,两单元间不应采用简支连接的结构型式。 6.3.2建筑物的下列部位宜设置沉降缝: 1建筑平面的转折部位: 2 建筑物高度差异或荷载差异处: 3长高比过大的砌体承重结构或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适当部 位; 4地基土的压缩性有显著差异处; 建筑结构或基础类型不同处: 6分期建造房屋的交界处。 沉降缝应有足够的宽度,沉降缝的缝宽可按下式计算:

W.= 6H. +20

DB41∕T 656-2010 高速公路绿化养护技术规程相邻建筑物基础间的净距

2当被影响建筑物采用桩基础,影响建筑物采用浅理埋天然地基 时,或当被影响建筑物采用天然地基,影响建筑物采用基础时,基 础间净距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并考虑施工影响后确定,不受表6.3.3 规定限制。 3在确定相邻建筑物净距时,尚应考虑被影响建筑物的现状。 6.3.4建筑物各组成部分的标高,应根据基础的预估沉降值,采取下 列相应措施适当调整: 1室内地坪和地下设施的标高应予以抬高; :2建筑物各部分(或设备之间)使用功能有联系时,可将沉降较 大者标高予以提高: :3应考虑建筑物与设备之间的沉降差,并留有足够的净空; 4建筑物有管道穿过时,应预留足够尺寸的孔洞,管道应采用 柔性接头等; 5必要时,可在建(构)筑物(如油罐)的承重构件中,设置干斤 页支座,以备将来调整标高时安设干斤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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