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122-2008《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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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122-2008《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pdf简介:

CJJ122-2008《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的一份关于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的技术规程。这份规程详细规定了游泳池相关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标准,包括游泳池的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水质处理系统、水温控制、循环水系统、防冻与防爆、噪声控制等内容。

它旨在保证游泳池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水质安全,同时考虑到能源效率和环保要求,对游泳池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该规程适用于公共游泳池、私人游泳池、戏水池等各种类型的游泳池设施,是设计、施工和管理游泳池项目的参考依据。

CJJ122-2008《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pdf部分内容预览:

3.4.3游泳池初次充水和使用过程中补水可采用通过平衡水池、 均衡水池及补水水箱间接地向池内充水或补水。 3.4.4当通过池壁管口直接向游泳池充水时,充水管道上应采 取防回流污染措施。 3.4.5游泳池的充水管和补水管的管道上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水 量计量仪表。

4.1一般规定 4.1.1游泳池应设置循环净化水系统。 4.1.2池水的循环应保证被净化过的水能均匀到达游泳池的各 个部位;应保证池水能均匀、有效排除,并回到池水净化处理系 统进行处理。 4.1.3不同使用要求的游泳池应分别设置各自独立的池水循环 净化过滤系统。对符合本规程第4.1.4条规定的水上游乐池,多 座水上游乐池可共用一套池水循环净化过滤系统。 4.1.4水上游乐池采用多座互不连通的池子共用一套池水循环 净化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净化后的池水应经过分水器分别接至不同用途的游乐池; 2应有确保每个池子的循环水流量、水温的措施。 4.1.5 水上游乐设施功能性循环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滑道润滑水和环流河的水推流系统应采用独立的循环给 水系统; 2瀑布和喷泉宜采用独立的循环给水系统; 3根据数量、水量、水压和分布地点等因素,一般水景宜 组合成若干组循环给水系统。 4.1.6儿童戏水池设置的水滑梯的润滑水供应,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儿童戏水池补充水利用城市自来水直接供应时,供水管 应设倒流防止器; 2从池水循环水净化系统单独接出管道供水时,供水管应 设控制阀门:

4.1.3不同使用要求的游泳池应分别设置各自独立的池水

1儿童戏水池补充水利用城市自来水直接供应时,供 应设倒流防止器; 2从池水循环水净化系统单独接出管道供水时多曲面屋面深化设计与施工,供水 设控制阀门;

3润滑水供水量和供水管径可根据供应商产品要求确定: 但设计时应进行核算。

4.2.1游泳池的设计游泳负荷应按表4.2.1计算确定。

4.2.1游泳池的设计游泳负荷应按表4.2.1计算确定。

4.2.1每位游泳者最小游泳水面面

4.2.2水上游乐池的设计游泳负荷应按表4.2.2计算确定

4.2.2水上游乐池的设计游泳负荷应按表4.2.2计算确定

表4.2.2休闲游乐池人均最小水面

或混合流式的池水循环方式 2公共游泳池宜采用逆流式或混合流式的池水循环方式: 3露天游泳池及季节性组装游泳池,宜采用顺流式池水循 环方式: 4水上游乐池宜采用混合流式或顺流式的池水循环方式。 4.3.3 混合流式池水循环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池表面溢流的回水量不得小于循环水量的60%; 2从池底回水口回流的回水管上应设置流量控制装置。 4.3.43 池水循环宜按连续24h循环进行设计。 4.3.5 造浪池的池水循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流式池水循环方式: 2池子浅水端应设置带格栅填有砂石的排水回水沟;水面 低于池岸的水域应在池岸设置撇沫器: 3造浪机房制浪水池应采取防止池水回流淹没机房的措施。 4.3.6 滑道跌落池的池水循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滑道跌落池宜采用高沿游泳池,池水宜采用顺流式池水 循环方式; 2滑道润滑水水源应采用滑道跌落池池水; 3滑道润滑水量和滑道跌落水池的规格尺寸、水深、容积 参数应由水上娱乐设施专业公司提供。 4.3.7环流河的池水循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环流河应采用高沿游泳池,池水应采用顺流式池水循环 方式; 2环流河的水流速度不应大于1.0m/s; 3环流河应根据河流形状设置若干座推流水泵站; 4推流水泵在河道底吸水口的流速不得大于0.5m/s,在河 道侧壁的出水口流速宜大于3.0m/s; 5吸水口和出水口应设置格栅;出水口位置应远离上、下 河道的扶梯; 6推流水泵宜设在河道侧壁的地下,且泵房应设置配电、

照明、通风和排水设施

.4.1根据游泳池类型、用途、游泳负荷、池水容积、消毒养 中类,池水净化设备效率及运行时间等因素,池水循环净化周 应按表4.4.1的规定采用。

表4.4.1游泳池池水循环净化周期

注:池水的循环次数可按每日使用时间与循环周期的比值确定。

4.4.2:多用途游泳池和多功能游泳池宜按最小水深确定池 环周期,

环周期。 4.4.3同一游泳池有两种使用水深时,其深水区与浅水区应分 别按本规程表4.4.1中相应水深规定的循环周期分别计算其循环 次数。

按本规程表4.4.1中相应水深规定的循环周期分别计算其循王 文数。

Vp Xαp qe= T,

式中 qe 游泳池的循环水流量(m"/h); 游泳池的池水容积(m²); αp 游泳池管道和设备的水容积附加系数,αg一1.05~ 1.10; Tp 游泳池的池水循环周期(h),按本规程第4.4.1条 的规定选用。

净化系统循环水流量应按每条滑道不小于30m3/h计算

净化系统循环水流量应按每条滑道不小于30m3/h计算确定。 .5.3滑道润滑水流量应根据滑道形式和数量确定,并应由氵 道专业设计公司提供

4.5.4水上游乐池内设置的水景(瀑布、涌泉、水帘、喷

所需要的功能循环给水流量,应按设置数量和产品参数计算 确定。

4.6.5.循环水泵装置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每台水泵的吸水管上应装设可挠曲橡胶接头、阀门、毛 发聚集器和压力真空表;其出水管上应装设可挠曲橡胶接头、止 回阀、阀门和压力表; 5水泵泵组和管道应采取减振和降低噪声的措施

4.7.1 循环水泵管道内的水流速度宜按下列规定选定: 1 循环给水管道内的水流速度不宜超过2.0m/s; 2 循环回水管道内的水流速度宜采用0.7~1.0m/s。 4.7.2 循环水管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循环水于管应沿游泳池周边的管廊或管沟内敷设: .2 循环水于管沿游泳池周边埋设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管道 受重压和不均匀沉降造成损坏:当为金属管道时,还应采取防腐 措施; 3管廊或管沟应设置有人孔、吊装孔、排水装置、通风换 气装置及维修照明装置。

4.7.3池底给水口配水管敷设在池底板下面时,池底板与

地面间应有保证管道安装、检修的空间;如配水管埋设在 板垫层内或管槽内时,应有保证管道不被损坏和移位的 措施,

4.8.1在下列情况下,宜设置平衡水池:

4.8平衡水池和均衡水池

4.8.1在下列情况下,宜设置平衡水池: 1顺流式和混合式的池水循环系统中,循环水泵从池底直 接吸水,吸水管过长影响水泵吸水高度时; 2多个游乐池共用一组循环水泵,致使循环水泵无条件设 计成自灌式时。

《城市总体规划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规范 QX/T242-2014》4.8.2平衡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按

Vp=Vf+0.08qc

4.8.3平衡水池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衡水池的最高水面与游泳池的水表面应保持一致: 2平衡水池内底表面应低于游泳池回水管以下700mm; 3游泳池采用城市给水补水时,补水管应接人该池;当补 水管口与该池内最高水面的间隙小于2.5倍补水管管径时,补水 管上应装设倒流防止器; 4平衡水池应设检修人孔、水泵吸水坑和有防虫网的溢水 管、泄水管; 5平衡水池有效尺寸应满足施工安装和检修等要求; 6平衡水池应采用表面光滑、耐腐蚀、不污染水质、不变 形和不透水的材料建造。当采用钢筋混凝土材质时,其内壁应涂 刷或衬贴不污染水质的防腐涂料和材料。 4.8.4池水采用逆流式和混合流式循环时,应设置均衡水池。

3平衡水池的构造应符合下列

4.8.5均衡水池的有效容

4.9.1给水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出水流量为可调节型给水口: 2 给水口的设置数量应满足总过水量不小于游泳池循环水 量的要求; 3给水口的位置设置应保证池水水流均匀、不发生短流。 4.9.2池底垂直布水时CJJ 11-2011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给水口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矩形游泳池,应均匀地布置在泳道分隔线在池底的水平 面上的垂直投影线上,且纵向间距不宜大于3.0m: 2异形平面形状的游泳池,应按每个给水口的最大服务面 积不超过8m布置给水口; 3应采用池底型给水口。

1两端壁布水时,给水口应设在每条泳道线在端壁固定点 垂直下方的端壁上; 2两侧壁布水时,给水口的问距不宜超过3.0m,但在池子 拐角处距端壁的距离不得大于1.5m 3池内水深超过2.5m时,应至少设置两层给水口,上层 及下层给水口应错开布置,且最低一层给水口应高出池底内表 面0.5m; 4给水口应采用池壁型给水口,且应设在水面以下0.5~ 1.0m处,同一池内同一层的给水口在池壁的位置应处于同一水 平线。 4.9.4儿童池、幼儿戏水池的给水口宜采用池底垂直布水方式, 4.9.5设有升降活动游泳池底板或可拆装式游泳池底板以及可 移动分隔墙隔板时,给水口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池壁水平布水时,在升降池底板升降标高处的上面及下 面均应设置给水口; 2池底垂直布水时,升降池底板应均匀升凿过水的小孔或 缝隙,以保证池内布水均匀和不出现死水区; 3可移动分隔墙隔板上应开凿足够的小孔,应保证池水的 正常循环。 4.9.6给水口应设置格栅护盖,且格栅空隙的水流速度应满足 下列规定: 1池端壁给水时应采用1.0m/s;池侧壁给水时不应大于 1.0m/s;如为儿童池、幼儿戏水池以及台阶处、教学区宜采用 0.5m/s; 2池底给水时不宜小于0.5m/s。 4.9.7给水口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形状应为喇叭口形,喇叭口面积不得小于连接管截面私 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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