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854-2021 公共建筑室内照明系统节能监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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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854-2021 公共建筑室内照明系统节能监测.pdf简介:

DB11/T 1854-2021 是北京市地方标准,名称为《公共建筑室内照明系统节能监测》,发布于2021年。该标准主要针对公共建筑(如办公室、学校、医院、商场等)的室内照明系统,规定了节能监测的方法、内容、程序和要求。它旨在促进公共建筑室内照明系统的节能管理,通过科学的监测手段,评估照明系统的能效性能,提出改进建议,以减少能源消耗,响应节能减排的政策目标。该标准对于公共建筑的设计、施工、运营和维护提供了重要的节能指导,对于推动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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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 —22 发布

2021 —10 —01实施

GB∕T 31853-2015 矢量无负压供水设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1854—2021

DB11/T1854—2021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本文件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北京首都机场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经开智控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节能中心、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北京市北节能源设计研究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璐、孔丽静、王圣典、张国城、李雪刚、张清伟、马运涛、傅博、高红、刘笑、徐烨、栾国庆、孙国君、高晓辉、赵晓宁、张川、张希庆、张永错、李坤、张颖、王晓霖、陈栋。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DB11/T 18542021

公共建筑室内照明系统节能监测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建筑室 监测方法、计算方法及评价指标,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建筑室 节能改造的效果评价。

下刻文件中的容通过文中的规池性 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5700照明测量方法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DB11/T1210工业照明设备运行节能监测 3术语和定义 GB50034、DB11/T121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建筑publiebuilding 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 般包括办公建筑、教育建筑、交通建筑、商业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图书馆建筑、博览建 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筑、会展建筑、金融建筑等。 3.2 参考平面 reference surface 测量或规定照度的平面。 3.3 背景照度backgroundilluminance 未开启被测试照明灯具时,场所参考平面上已经存在的其他光源平均照度。 3.4 照明功率密度lightingpowerdensity(LPD)

DB11/T 18542021

单位面积上照明功率(包括光源、镇流器或变压器等附属用电器件),单位为瓦特每平方米(W/m2)。 3.5 室形指数roomindex 表示房间或场所几何形状的数值。 3.6 照明功率密度折算值lightingpowerdensityofconversion 通过对相关因素修正得到的照明功率密度计算值。

现场检查项目应至少包括: 照明产品使用情况; 照明系统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照明系统节能措施; 照明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现场测试项目应至少包括: 几何参数:照明面积、房间或场所水平面周长、灯具安装高度; 电参数:照明系统供电电压、照明系统功率; 参考平面的背景照度、照明系统参考平面照度

5,2,1测试仅表应满定试项目的要求 校准或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 5.2.2测试仪表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5.2.2测试仪表应符合表1的规定。

DB11/T 18542021

表1测试仪表性能要求

照明系统的照明范围为房间或场所全部区域时,测量整个房间或场所的面积;照明系统的照明范围 为房间或场所部分区域时,测量该部分区域面积。 当房间或场所内部分区域的照明情况能够准确反映整个房间或场所的照明情况时,可以仅监测该区 域的照明系统运行情况。

监测房间或场所的照明面积、水平面周长、灯具安装高度应至少测量3次,取其算术平均值

照明系统的供电电压和功率宜在其电源输入端测量,应每5min记录一次数据,至少记录3次,取测 量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 当电源供电线路上混有其他不明确照明区域的照明灯具或其他用电设备时,可以在被测试的照明区 或内,对同类灯具进行抽样离线测试,计算各类灯具的单支灯具平均功率,再乘以该区域内同种类灯具 总数量作为该种类灯具功率,照明区域内所有种类灯具的功率总和为该区域照明系统的电功率。

5.3.4参考平面照度

监测场所的照度测点布置和照度测点间距应符合GB/T5700中的规定,照度测点高度应符合本 录A中的规定。

斤背景照度和照明系统平均照度的计算方法应符

照明功率密度应按公式(1)计算:

11/T 202 LPDc——照明功率密度值,单位为瓦特每平方米(W/m²); Pc——照明系统的测试功率,单位为瓦特(W); 照明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²)

室形指数应按公式(2)计算: RI =2S / hL 式中: RI 室形指数; S 照明房间或场所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²); h 灯具计算高度,为灯具安装高度与工作面高度之差,单位为米(m); L 照明房间或场所水平面周长,单位为米(m)。 注:本公式适用于矩形、圆形和各内角均不小于90°的多边形房间

室形指数应按公式(2)计算: RI =2S / hL 式中: RI 室形指数; S 照明房间或场所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²); h 灯具计算高度,为灯具安装高度与工作面高度之差,单位为米(m); L 照明房间或场所水平面周长,单位为米(m)。 注:本公式适用于矩形、圆形和各内角均不小于90°的多边形房间

7.1.1照明功率密度应满足附录A要求,当房间或场所的室形指数等于或小于1时,附录A中的照明 功率密度值可增加20%。 7.1.2附录A中的照度标准值为参考平面上一般照明的平均照度。增加局部照明的工作面,其照度值 按GB50034的规定选取,照明功率密度指标值按GB50034的规定计算。 7.1.3设装饰性灯具的照明场所,可将实际采用的装饰性灯具总功率的50%计入照明功率密度值的计 算。

7.2单个照明控制器管理的最大照明面积或照明功率

单个照明控制器管理的最大照明面积或单个照明控制器管理的最大照明功率至少一项应满足 要求。

8.1.1照明系统光源不应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类型。 8.1.2 照明系统应按照GB17167的要求配备计量器具。 8.1.3照明控制系统宜有利用自然光控制、分区控制、声光控制、红外感应控制或分时智能控制等节 能措施。 8.1.4节能管理制度中应包括照明系统的节能管理规定,

DB11/T 18542021

益测场所照明系统照度实测值大于等于标准规定值的90%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应符合附录A规 指标。 监测场所照明系统照度实测值小于标准规定值的90%时,按公式(3)对监测场所的照明功率 折算,该计算值即为监测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折算值,且该值应符合附录A规定的评价指标,

8.2.1监测场所照明系统照度实测值大于等于标准规定值的90%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应符合附录A规 定的评价指标。

LPD一 照明功率密度折算值,单位为瓦特每平方米(W/m²); LPDc一一照明功率密度实测值,单位为瓦特每平方米(W/m²); E 监测场所照明系统的照度实测值,单位为勒克斯(1x)

LPD, = LPD. S E

2.3监测场所的单个照明控制器管理的最大照明面积或单个照明控制器管理的最大照明功率至 应符合附录A中规定的评价指标

监测报告中应做出监测结果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并对测试不合格和检查项目不满足的照明系 改进建议。

建筑室内照明系统节能监测报告格式参见附录B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T 50623-2010》附 录 A (规范性) 公共建筑室内照明系统节能评价指标

表A.1规定了公共建筑室内照明系统的节能评价指标。

规定了公共建筑室内照明系统的节能评价指标

表A.1公共建筑室内照明系统节能评价指标

DB11/T 18542021

表A.1公共建筑室内照明系统节能评价指标(续)

DB11/T1854—2021

附 录 B (资料性) 公共建筑室内照明系统节能监测报告格式

338.89平方米二层独栋别墅DB11/T 185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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