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1690-2017 综合管廊电力舱设计技术导则.pdf

Q/GDW 11690-2017 综合管廊电力舱设计技术导则.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1 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58189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Q/GDW 11690-2017 综合管廊电力舱设计技术导则.pdf简介:

"Q/GDW 11690-2017 综合管廊电力舱设计技术导则"是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和国家电网公司联合制定的一份技术规范。这份导则主要针对综合管廊中电力舱的设计提出了一系列详细的规定和建议。综合管廊是一种集多种公用设施管线于一体的地下结构,电力舱则是其中专门用于建设电力设施的部分,包括电缆、配电设备等。

该导则涵盖了电力舱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维等多个环节,内容涵盖了电力舱的结构设计、电缆敷设、防火防爆、通风、接地、抗震、防腐蚀、照明、监控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它为电力行业的工程设计和建设提供了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指导,有助于提高综合管廊电力舱的建设质量和运行效率。

Q/GDW 11690-2017 综合管廊电力舱设计技术导则.pdf部分内容预览:

本标准适用于容纳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建综合管廊电力舱工程。综合管廊电力舱改扩建工程 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T205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GB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23864 防火封堵材料 GB28374 电缆防火涂料 GB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4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75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617 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838一2015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GB/T50065—201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代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梁板柱钢筋工程量计算实例汇总综合管廊ultilitytunnel 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GB 508382015, 定义2.1.11

阻燃电缆fameretardantcable 具有阻燃性的电缆。 [GB 502172007, 术语2.0.4]

接地earthing 在系统、装置或设备的给定点与局部地之间做电连接。 GB/T 500652011,术语2.0.11

D/GDW116902017

4.1电力舱规划及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并与综合管廊、地下空间、环境景观等城市基础设 施衔接、协调。 4.2同一区域内电力舱应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应与当地电力管线工程统筹协调,便于施工及 运维。 4.3电力舱规划应与电网规划紧密衔接,电力舱设计规模应满足远期规划的电力供应需求。 4.4电力舱应满足当地电力管线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技术要求及电力系统安全运行 相关规范要求。 4.5电力舱工程设计应包含土建设计、电气设计、附属设施设计等。 4.6电力舱应同步设计建设消防、通风、供电、照明、监控、报警、通信、排水、标识等设施。 4.7纳入电力舱的各类电力电缆还应符合其他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4.8电力舱规划、设计、建设应满足电力电缆入廊的安全、经济、合理、有序要求,符合当地发展水 平。 4.9电力舱原则上不与热力管道、燃气管道邻舱设置;必须邻舱时,相邻墙体应采取有效的隔热、降 温、防爆措施。 4.10110(66)kV及以上电力电缆与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间宜采取安全隔离措施。 4.11综合管廊单个电力舱中规划敷设的10kV及以上电力电缆不应多于42根,其中110(66)kV及以 上电力电缆不应多于24根,否则应增设电力舱。 4.12电力舱宜设置于综合管廊上部外侧,并应结合已有、在建及规划的电力工程做好进出口预留,进 出口设置应满足规划电缆进出线需求

5.1.1电力舱土建设计应满足综合管廊总体设计要求。 5.1.2电力舱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00年。电力舱设计应满足结构强度、变形、施工工艺和功 能等要求。 5.1.3电力舱结构安全等级应为一级。 5.1.4电力舱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乙类。 5.1.5电力舱结构防水等级标准不应低于二级

5.2.1电力舱平面设计应满足电缆弯曲半径的要求,转角应进行圆弧过渡处理且不应小于90度,电 舱弯曲半径应能满足规划最大截面电缆弯曲半径的要求。 5.2.2电力舱纵向坡度不应小于0.2%,且不应大于30%,与其它电力通道对接时纵向宜顺接

5.2.3当电力舱纵向坡用 进出线不应占用人员通行和电缆敷设空间。

5.3.1电力舱断面应满足电力电缆规模需求。 5.3.2电力舱断面尺寸除满足电缆敷设和安装要求外,应满足照明、配电箱、检修电源箱等附属设施 的安装,且满足人员、设备通行的要求。 5.3.3电力舱单舱净高不宜小于2.4米,不宜大于3.5米,当电缆需要竖向引出时舱体局部净高应满 足电力电缆最小弯曲半径要求。 5.3.4电力舱内单侧安装支架时,最小允许通行宽度不应小于0.9米;双侧安装支架时,最小允许通 行宽度不应小于1米。

5.4.1电力舱应设置人员出入口、逃生口、吊装口、通风口及电缆进出线接口。 5.4.2电力舱人员逃生口宜与吊装口、通风口结合设置。 5.4.3电力舱逃生口间距不宜大于200m。 5.4.4电力舱吊装口间距不宜大于400m。 5.4.5电力舱人员出入口、吊装口高差较大时,应设过渡平台,各层平台高度不应大于4米。 5.4.6电力舱人员出入口、吊装口人孔内径不应小于1m。 5.4.7电力舱井盖应满足承受荷载及适合环境要求。所用井盖应满足防水、防盗、防滑、防位移、防 坠落的要求,并在井盖下设置二层子盖,井盖尺寸应标准化。 5.4.8电力舱吊装口、电缆进出线接口弯曲半径应能满足规划最大截面电缆弯曲半径要求,应能满足 施工、运行、维护时人员和设备的空间需求。 5.4.9电缆进出线接口宜设置工井,应满足不同电压等级电力电缆各个方向的规划出线需求,预留出 线接口向外延伸不小于3米,且应延伸至道路两侧人行道下。 5.4.10工井内井室顶板内表面应高于电力舱内顶0.5m,并应预埋理电缆吊架、设置吊环,应能满足最 大规划容量电缆敷设后各个方向通行高度不低于1.5m 5.4.11工井上方宜设置人员出入口或逃生口。

6.1.1电力舱中的电缆,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6.1.2电缆线路布置于电力舱时,各个回路电缆相对上下位置应保持不变。 6.1.3电力专用的弱电电缆、控制电缆及光缆应布置在最上层;10kV及低压电缆应单独布置,并在与 35kV及以上电缆相邻处设置防火隔板等防护措施、 5.1.4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等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 6.1.5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不应放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1.1电力舱中的电缆,应接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1.2电缆线路布置于电力舱时,各个回路电缆相对上下位置应保持不变。 1.3电力专用的弱电电缆、控制电缆及光缆应布置在最上层:10kV及低压电缆应单独布置,并在与 kV及以上电缆相邻处设置防火隔板等防护措施。 1.4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等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 1.5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不应放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6.2.1电力电缆允许最小弯曲半径要求见

.1电力电缆允许最小弯曲半径要求见表1。

表1电力电缆允许最小弯曲半径

非本表范围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按照制造厂提供的技术资

6.2.2电力舱内110kV及以上电缆应采用蛇形敷设。 6.2.3电缆支架的层间净距,应满足电缆敷设及其固定、电缆接头安置的要求,且在多根电缆同置于 一层情况下,可更换或增设任一根电缆及其接头。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净距见表2,且当每层放置 1根电缆,层间净距不应小于1倍电缆外径加50mm,多于1根时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径加50mm。 6.2.4电缆敷设时电缆支架的最上层、最下层布置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最上层支架距侧墙顶部垂直净距不宜小于300mm。

表2电缆支架的层间净距最小值

6.2.5在电缆进出口电缆应有保护管或加装保护罩,保护管口应采取防水和防火封堵措施,单相电 电缆的保护管及保护罩不应形成闭合磁路

6.3电缆的支持和固定

50217—2007和GB/T50065—2011的有关规定。 6.3.2电缆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电缆及其附件荷重和安装维护的受力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a)有可能短暂上人时,计入900N的附加集中荷载。 b)机械化施工时,计入纵向拉力、横向推力和滑轮重量等影响。 6.3.3电缆支架应满足蛇形敷设的要求

Q/GDW116902017

槽板配线安装施工工艺标准Q/GDW 116902017

3.4电缆支架在用于支持工作电流大于 系统单芯电缆时应选用非铁磁材料,在用 支持工作电流小于1500A的交流系统单芯电缆时宜选用钢制。 3.5电缆支架应选用经热浸锌等措施防腐处理的金属支架

6.3.6电缆支架应垂直于电力舱底板安装,支架的最大允许跨距,宜符合表3的规定。

表3电缆支架的最大允许跨距

6.4电缆防火与阻止延燃

6.4.1电力舱内的电缆应选用阻燃电缆或不燃电缆,阻燃电缆成束阻燃性能应不低于C级。 6.4.2弱电电缆、控制电缆、光缆、低压电缆应与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电缆分开单独布置T∕CAMET 05001-2020 城市轨道交通隧道抗风压防火门,并 设置耐火槽盒或阻燃子管等防护措施。10kV电缆与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电缆支架间应设置防火 隔板等防护措施。

5.4.4电缆用防火阻燃材料产品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阻燃性材料、防火涂料、阻燃包带等应符合GB23864、GB28374的有关规定。 b) 用于阻止延燃的材料产品,应按等效工程使用条件的燃烧试验满足有效的自熄性。 C 用于耐火防护的材料产品,应按等效工程使用条件的燃烧试验满足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要求, 且耐火温度不宜低于1000℃。 d)采用的材料产品应适于工程环境,并应具有耐久可靠性和环保安全性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