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参建单位安全管理制度.pdf

公司参建单位安全管理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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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参建单位安全管理制度.pdf简介:

"公司参建单位安全管理制度.pdf"文件的简介可能如下:

这是一份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文档,针对公司参与的工程项目中的参建单位进行管理。这份文件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在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所有参建单位都能遵循严格的安全规定和标准,以保证人员安全、工程质量,以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责任与管理架构:明确参建单位在项目中的安全职责,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权限和职责。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了各项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手册、应急预案等,确保所有活动都有标准化的程序和应对措施。

3. 安全培训与教育:强调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定期复训,确保所有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4. 风险评估与控制:制定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机制,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防和管理。

5. 安全检查与考核:设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

6. 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事故的报告流程和应对机制,确保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安全事故。

这份文件是公司对参建单位进行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有助于维护项目整体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公司参建单位安全管理制度.pdf部分内容预览:

或专用斜杆、水平斜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脚手架作业安全防护管理要求 脚手架作业层的防护栏杆、挡脚板、安全网应按规范要求正确设 置,以防止作业人员坠落和作业面上的物料滚落。 第十五条洞口安全防护管理要求 洞口防护措施应定型化、工具化、严密性;严禁出现作业人员随 意将材料盖在预留洞口上的临时做法,防止发生坠落事故。楼梯口、 电梯井口应设防护栏杆,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 网或其他形式的水平防护,并不得留有杂物。 第十六条通道口安全防护管理要求 通道口防护应具有严密性、牢固性的特点;防止在进出施工区域 的通道处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在出入口的物体坠落半径内搭设防护棚 顶部采用合格材料铺设,两侧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建筑物高度大于 24m或使用竹脚手板等低强度材料时,应采用双层防护棚,以提高 防御能力。 第十七条临边安全防护管理要求 临边防护栏杆应定型化、工具化、连续性,栏杆的任何部位应承 受任何方向的1000N的外力。 第十八条高处作业吊篮安全防护管理要求 为了防正高处坠物对吊篮作业内人员的伤害,必须安装防护棚, 第十九条物料提升机安全防护管理要求 物料提升机主要安全防护措施有防护围栏、防护棚、停层平台、

平台门等。 (一)防护围栏高度不应小于1.8m,围栏立面可采用网板结构 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二)防护棚长度不应小于3m,宽度应大于吊笼宽度: (三)停层平台应能承受3kN/m3的载荷,其搭设应符合规范要 求; (四)平台门的高度不宜低于1.8m,宽度与吊笼门宽度差不大于 200mm,并应安装在平台外边缘处。 第二十条施工升降机安全防护管理要求 吊笼和对重升降周围应安装地面防护栏杆。地面防护围栏高度不 应低于1.8m,强度符合规范要求。围栏登机门应装有机械锁止装置和 电气安全开关,使吊笼只有位于底部规定的位置时围栏登机门才能开 启,且在开门后吊笼不能启动。各停层平台应设置层门,层门安装和 开启不得突出到吊笼的升降通道上。层门高度和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第二十一条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移动,总包单位应每月至少 组织一次安全防护设施专项检查,发现安全防护设施存在锈蚀、松动 损坏,不能满足防护要求时应修整、更换或补充。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土三条各参建单位应熟练堂握本细则之相关规定

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细则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化 学品的储存和使用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进场前,使用单位应对相关资质审查确认后

方可进场。主要审查内容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供应商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二)危险化学品承运单位应当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 (三)运输车辆应悬挂或喷涂相应警示标志,车辆的驾驶人员、 押运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资质; (四)危险化学品应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包装应粘贴或 挂化学品安全标签; (五)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应包装完好。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严禁露天存放,施工单位应当设立独立仓库 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火灾危险性不同的危险化 学品应单独储存。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置必要的通风、防火、防爆、防雷、 防静电、防泄漏等安全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 第十二条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 进行检测、检验。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使用前,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相适应的劳 动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应做好防火措施,并与明 火保持安全间距。 第十五条使用后应及时清理施工遗留的危险化学品,避免火灾

中毒或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应结合危险化学品特性制定危险化学品事 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并定期组织 演练。 第十七条钢制气瓶的使用安全要求 (一)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二)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态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三)操作人员在开闭气瓶时,应站在瓶阀接管的侧面,缓慢开闭; (四)气瓶使用时必须装设减压阀,并在其低压端装压力表。具体 要求包括: 1.气瓶压力表校验合格,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2.装减压阀前,应采用十净无油布擦净螺纹上的尘土杂物,检查 螺纹是否完好; 3.装卸减压阀时,应使用专用扳手,严禁用工具敲打; 4.开启瓶阀时,接头处不得漏气,压力表指示应灵敏; 5.未装减压阀的气瓶严禁使用; (五)在寒冷环境中,如气瓶的安全装置冻结时,用40℃以下的温 水冲浇,再缓慢地打开瓶阀。严禁用氧气吹扫、火烤或温度超过40℃ 的热源对气瓶进行加热: (六)氧气瓶严禁沾有油脂; (七)气瓶使用时的放置地点应符合以下条件: 1.夏季不能放置在阳光暴晒的地方;

2.不得放在易跌落或易受外力撞击的地方; 3.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m,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m 4.乙炔瓶应立放使用,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施工现场的气 瓶棚,应保证不受阳光暴晒和雷雨侵袭。 (八)氧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 (九)气瓶使用时,应保证减压表及专用气带完好无损,气带不得 有鼓泡、破裂、老化、漏气等现象;气瓶若库房储存,应保证气瓶避 免阳光直射,保持干燥、通风良好,配备适量、适宜的消防器材,在 月显处设置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标志;库房的门窗均向外开;气 瓶仓库内的温度不得超过39C,否则应采取降温措施; (十)乙炔表上必须装回火防止器; 第血高附一刷

第于八条本细则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各参建单位应熟练掌握本细则之相关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复工作业安全管理要求,明确复工前安全 培训、检查的具体要求,避免由于节后、停工期间人员松懈、散漫或 设备设施重新启动等导致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建设项目。 第二章职责

第一茶为规范公可对复工作业安全管理要求,明确发工前安 培训、检查的具体要求,避免由于节后、停工期间人员松解、散漫或 设备设施重新启动等导致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建设项目。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施工单位 编制施工现场复工安全生产方案很不错的农村别墅设计图,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复工安 全生产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条监理单位 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进行审批,并对施工单位复 工安全生产方案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第五条安环部、工程管理部、其他参建单位 对施工现场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六条复工单位在复工前要编制涉及复工安全培训及考核标 准、检查内容及合格标准等的复工方案, (一)复工安全培训重点内容 1.从员工安全意识、心态方面解决停工、节目带来的松懈状态的 培训内容; 2.岗位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岗位操作规程培训内容:

3.对新进场员工、调换新岗位员工按本单位要求组织“三级"安全 教育培训; 4.对新入场员工组织开展入场前安全教育培训: 5.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复工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等;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应急物资; 4.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情况、安全设备设施的检定情况; 5.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七条复工安全生产方案编制完成后应经本单位项目负责人 签批后报监理单位审批。 第八条由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落实情况进 行检查、验收,监理单位应严格验收程序,不达标准、不合格的一律 不得复工。 第九条对于未按照本细则复工的,由检查单位按照《施工现场 安全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本细则所指的复工是指正常施工建设过程中由于敏感 时段、节假目或其他原因放假超过十天再次开始建设的项目;在监督 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因发生事故等被 相关单位、政府部门责令停建后再次开始建设的项目

第十一条本细则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各参建单位应熟练掌握本细则之相关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施工现场机具、设备进出场的安全管理,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建设项目。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 安环部、工程管理部 对进出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的符合性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监理单位 对进出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的符合性进行审批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其他参建单位 确保进出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符合相关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 并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六条机具、设备进场前,使用单位应对机具、设备进行安全 状况检查,并提供机具、设备的出厂合格证、相关检测报告等文件: 向监理申请进场审批,经监理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场。 第七条进场的机具、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进场的机具、设备出场年限均不得超过8年,使用年限另 有要求的,应按照《施工现场特种人员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细则》执 行; (二)超出上述年限的机具、设备,必须经使用单位、监理单位、

总包单位组织评估并认可后方可继续使用; (三)机具、设备应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械各传动机构连接紧 固,螺栓无松动,电气元器件动作可靠,仪表、按钮指示等操作有效; (四)机具、设备历史使用记录清楚,严禁因设备原因导致发生 般及以上事故的机具、设备进场。 第八条审请进入封闭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经封团现场管理单 立确认后,方可进场 第九条机具、设备进场后应在明显位置张贴安全操作规程及应 急措施。 第十条机具、设备使用单位应将审批合格的机具、设备报审材 料及审批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查,并妥善留存相关记录备查。 第十一条需现场安拆的大型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应提供安拆方 案,并经监理审批后方可作业。 第十二条设备安装后有验收要求的,监理及设备使用单位对验 收工作予以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对于租赁的机具、设备,使用单位应与出租单位签订 正规的租赁合同,同时签订安全协议或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安全责 任。 第十四条机具、设备进场后,应合理规划停放场地,并划定明 显区域。 第十五条对于进场后的机具、设备,使用单位应做到日检及定 期维护,并留有检查、维护、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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