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程(DB64 680—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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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程(DB64 680—2018).pdf简介: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程(DB64 680—2018)",这是一个关于建筑工程安全的管理规定。DB64 680—2018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地方标准编号,意味着这是宁夏地区针对建筑工程安全制定的具体规范。该规程详细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遵循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前的安全准备、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理、安全教育和培训、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

这个标准旨在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工程的质量,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它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内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活动,是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程(DB64 680—2018).pdf部分内容预览:

5.15.1施工单位应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程项目部签订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目标责任书,并对创建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15.2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施工过程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达到自治区境内建筑 安全管理和工程项目设施、设备防护先进水平,具有引领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的作用。 5.15.3施工单位应编制工程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计划和方案,保证专项资金投入和实施,并 在施工过程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本单位工程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应符合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的有关规定 5.15.4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评选范围、条件、申报程序、材料、评审程序和监督管理等应按照《关 于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

5.1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和管理

5.17.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科技含量、工期、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选择分包企业, 并对分包企业进行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阶段的安全生产能力评价JC/T 1001-2018标准下载,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并定期审核、 更新。 5.17.2施工分包活动应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分包的法律、法规进行。 5.17.3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 预。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5.17.4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 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劳务

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5.17.5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分包 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时间、结算方式、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和 劳务工资的支付。 5.17.6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自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 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5.17.7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项目管理机构应当 具有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 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5.17.8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并对分包工程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专业分包工 程承包人应将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备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送 监理单位审核确认,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消除,发生事故的应及时上报总承包单位 并配合上级部门调查 5.17.9分包企业应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专业分包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

5.17.9分包企业应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专业分包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

5.17.9分包企业应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专业分包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 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专业分包安全管理资料。分包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必须符合 本规程表2的要求。

5.1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

8.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应符合下

5.18.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5.18.1.1施工单位应根据生产情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生产安 全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各过程中相关 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5.18.1.2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与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急救 爱预案相对应,成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每年定期组织 演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内容应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结合本工程项目规模、施工特点 并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的规定; 5.18.1.3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危险性较大分部 分项工程、大型机械设备等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专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18.1.4分包单位应按照总承包单位制定的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分包工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 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5.18.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

事故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说报或者脑报。 5.18.2.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 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5.18.2.4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6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6.1.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应包含安全生产监理内容,明确安全生产监理的权利和义务。 6.1.2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 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 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2.1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全面负责。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监理责 任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督促本单位监理人员学习掌握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强制 性标准条文,定期对各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安全检查,督促项目监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6.2.2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审查核验制度、检查制度、旁站制度、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检 查验收制度、重大安全生产隐惠报告制度等,并明确各项制度的责任人员。 3.2.3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全面负责,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明确总监理 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安全生产监理方面的各自职责

5.3工程项目施工准备

监理规划中应明确安全生产监理的依据、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和 职责等。 益理实施细则应明确安全监理的控制要点、检查方法和措施。 该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确认表、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防护保

6.3.1监理规划中应明确安全生产监理的依据、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和 相应工作职责等。

3.3核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确认表、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防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14》证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证指施是香 6.3.4监理单位应对经确定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参加安全专项 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监督施工单位按照专家论证意见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并经总监理 工程师签字确认后,由建设单位签署审批意见后方可实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6.3.4.1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3.4.2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基坑支护与降水、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脚手 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对超过一定规模 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过专家论证; 3.3.4.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要求; 6.3.4.4冬、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是否有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并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6.3.4.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以及排水 防火等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6.3.5审查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委派、配备情况。 6.3.6审查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是否合法有效。 6.3.7审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内容是否完整有效和安全文明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6.3.8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有关技术文件并签署意见加盖执业印章,审查未通过的 应书面要求相关施工单位及时纠正和完善,没有进行纠正和完善的技术文件不得实施。 6.3.9审查其他与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有关的内容。

6.4工程项目施工阶段

6.4.1对经确定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 收。验收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6.4.2核查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钢管及扣件、悬挑脚手架 和卸料平台的悬挑梁所用型钢、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测检验报告,对进场各建筑机械设备、安全 防护用品和安全措施所用材料进行验收,并在施工单位填写的进场报验单上签署意见。 6.4.3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办理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告知手续,对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整体 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装、拆卸进行安全旁站监理,并参与验收,督促使用单位办理 使用登记手续

6.4.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和各种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6.4.6核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使用情况。 6.4.7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并对其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

6.4.8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及时要求有关单位整 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整改验收意见。 6.4.9应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过程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加强对关键工序施工全过程的跟班检查。审查施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 上岗资格DB43/T 846-2013标准下载,监督其持证上岗,对施工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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