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685-2013 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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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 685-2013 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简介:

"DB11/685-2013 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是一部关于雨水管理和利用的工程设计标准。该规范由中国北京市地方标准制定委员会发布,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雨水的收集、储存、处理、利用和排放的各类工程设计。它详细规定了雨水的收集系统、处理设施、利用设施的设计要求、技术参数、施工方法以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标准和准则。

该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促进雨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减少城市雨洪问题,保护水资源,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它涵盖了雨水管理的全过程,包括雨水的源头控制、初期雨水径流控制、雨水径流的收集和处理、雨水的再利用等多个环节。

规范内容全面,结构清晰,具有很高的实用性和指导性,是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的重要参考依据。完整版的PDF文件通常会包含所有章节、详细图表和计算公式,确保设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准确、有效地执行。

DB11/ 685-2013 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部分内容预览:

4.1.1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与利用的自的是削减外排雨水峰值流量 和径流总量,实现低影响开发及雨水的资源化利用。 4.1.2建筑与小区雨水设计标准应与市政规划相协调,并不应低于 规划标准

4.1.3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设计标准,应使得建设区域的外排水

DB41∕T 1524-2018 涉路工程安全技术要求1已建成城区的外排雨水流量径流系数不大0.5 2 新开发区域外排雨水流量径流系数不大于0.4: 3外排雨水峰值流量不大于市政管网的接纳能力

4.1.4总用地面积为5公项(含)以上的新建工程项目,应

雨水控制与利用规划,再进行工程设计。用地面积小于5公的, 可直接进行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且应按照规划指标要求执行 4.1.5设有雨水控制与利用系统的建设用地,应设雨水外排设施, 并应相互结合。

水体、草坪绿地和低洼地应具有雨水储存或调节功能:人工润 区域可建成集雨水调蓄、水体净化和生态景观为一体的多功能 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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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地下建筑的出入口及通风井等出地面构筑物的散口部位应 于周边地坪300mm,并应采取防止被雨水淹没的措施,

1.11收集雨水及其回用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相连接。

4.2.1雨水控制与利用规划应与项目总体规划同步进行,并与市政 总体规划相协调。集中开发区域应根据总体开发规模配建雨水调蓄 设施。 4.2.2雨水控制与利用规划应根据降雨量、市政条件、地质资料等 经分析计算后提出: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规划依据、设计参数: 2雨水控制与利用方案: 3 雨水控制与利用设施规模和布局: 4 地面高程控制、外排雨水总量测算: 5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6投资估算。 4.2.3雨水控制与利用规划应优先利用低洼地形、下凹式绿地、透 水铺装等设施滞蓄雨水减少外排雨水量,并满足以下规定: 1新建工程硬化面积达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应配建雨 水调蓄设施,具体配建标准为:每千平方米硬化面积配建调蓄容积 不小于30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 1)硬化面积计算方法: 居住区项目,硬化面积指屋顶硬化面积,按屋顶(不包括实现 绿化的屋顶)的投影面积计: 非居住区项自,硬化面积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屋顶、道路、 产场、庭院等部分的硬化面积,具体计算办法为:硬化面积一建设用 地面积一绿地面积(包括实现绿化的屋顶)一透水铺装用地面积: 2)雨水调蓄设施包括:雨水调节池、具有调蓄空间的景观水体、 降雨前能及时排空的雨水收集池、洼地以及入渗设施,不包括仅低

水铺装等设施滞蓄雨水减少外排雨水量,并满足以下规定: 1新建工程硬化面积达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应配建雨 水调蓄设施,具体配建标准为:每千平方米硬化面积配建调蓄容积 不小于30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 1)硬化面积计算方法: 居住区项目,硬化面积指屋顶硬化面积,按屋顶(不包括实现 绿化的屋顶)的投影面积计: 非居住区项自,硬化面积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屋顶、道路、 产场、庭院等部分的硬化面积,具体计算办法为:硬化面积一建设用 地面积一绿地面积(包括实现绿化的屋顶)一透水铺装用地面积 2)雨水调蓄设施包括:雨水调节池、具有调蓄空间的景观水体、 降雨前能及时排空的雨水收集池、洼地以及入渗设施,不包括仅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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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周边地坪50mm的下凹式绿地。 2凡涉及绿地率指标要求的建设工程,绿地中至少应有50% 为用于滞留雨水的下凹式绿地: 3公共停车场、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和休闲广场、室外 庭院的透水铺装率不小于70%: 4新开发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5%:其他区域不低于 70%。 4.2.4建设用地竖向设计应满足雨水控制与利用的要求,新建小区 应进行地面标高控制,防止区域外雨水流入,并引导雨水按规划要 求排出。

4.3.1雨水控制与利用应采取入渗、滞蓄系统:收集回用系统:调 节系统之一或其组合,并满足以下规定: 1建筑与小区宜优先采用雨水入渗、滞蓄系统,地下建筑顶面 的透水销装及绿地宜设增渗设施: 2具有大型屋面的建筑宜设收集回用系统,收集屋面雨水回用 于绿地浇灌、场地清洗及渗入地下等: 3市政条件不完善或项目排水标准高的区域,当排水量超过市 玫管网接纳能力时,应设调节系统,减少外排雨水的峰值流量。 4.3.2雨水控制与利用系统的设施规模,应根据项自条件、雨水控 制与利用自标、市政条件、下垫面以及雨水回用水量等因素,经技 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3.3雨水控制与利用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雨水控制与利用系统应满足以下

1雨水入渗、滞蓄系统应合理利用场地空间: 2收集回用系统应设收集、截污、储存、处理与回用等设施: 3调节系统应设收集、调节及溢流排放等设施,且宜与入渗、 滞蓄系统和收集回用系统组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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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收集的雨量: 2回用水量、回用水用水时间与雨季降雨规律的吻合程度及回 用水的水质要求: 3水量平衡分析: 4经济合理性。 4.3.5雨水回用用途应根据可收集量和回用水量、用水时段及水质 要求等因素确定。宜“低质低用”或按下列次序选择: 1景观用水; 2 绿化用水; 3循环冷却用水: 4 路面、地面冲洗用水: 5汽车冲洗用水: 6其他。 4.3.6屋面雨水可采用收集回用、雨水入渗或两者的组合形式,宜 优先排入绿地等雨水滞蓄、收集设施。当在平均降雨间隔期间的回 用水量小于屋面的日均可收集雨量时,屋面雨水利用宜选用回用与 入渗相结合的方式。 4.3.7硬化地面雨水应有组织排向绿地等雨水滞蓄、收集设施。小 文内机动车道雨水宜利用地面生态设施净化后渗入地下,也可采用 渗排一体化设施。 4.3.8与建筑相连的下沉庭院的雨水调蓄设施的容积应满足50年 一遇降雨时其外排雨水量不大于市政管网接纳能力的要求:当写地 下交通直接相连时其雨水调蓄容积宜按100年一遇24小时降雨量校

4.3.7硬化地面雨水应有组织排向绿地等雨水滞蓄、收集设方 文内机动车道雨水宜利用地面生态设施净化后渗入地下,也可 渗排一体化设施。

4.3.8与建筑相连的下沉庭院的雨水调蓄设施的容积应汽

遇降雨时其外排雨水量不大于市政管网接纳能力的要求:当写理 交通直接相连时其雨水调蓄容积宜按100年一遇24小时降雨量机 3.9渗透设施的日渗透能力不宜小于其汇水面上81mm降雨量 透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DL/T 1748-2017标准下载4.3.9渗透设施的日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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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透水铺装、浅沟、洼地、渗渠、渗透管沟、入渗井、入渗池、 排一体化设施等形式或其组合。绿地内表层士壤入渗能力不足时 增设人工渗透设施。

4.4.2雨水入渗场所应不引起地质灾害及损害建筑物,下列均

1采用土壤入渗时,土壤渗透系数宜大于10°m/s,且地下水 位距渗透面高差大于1.0m: 2当入渗系统空隙容积计为调蓄设施时,应满足其入渗时间不 大于12h; 3地下建筑顶面覆土层厚度不小于600mm,面层为透水层或绿 地,且设有排水片层或渗排水管时,可计为透水铺装层: 4除地面入渗外,雨水入渗设施距建筑物基础不宜小于3.0m 5当雨水入渗设施理地设置时,需在其底部和侧壁包覆透水士 工布,土工布单位面积质量宜为200gm~300g/m,其透水性能应 大手所包覆渗透设施的最大渗水要求,并应满足保士性、透水性和 防堵性的要求。 4.4.4透水铺装地面设计降雨量应不小于45mm,降雨持续时间为 50min,透水铺装地面结构应符合《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188 《透水砖铺装施工与验收规程》DB11/T686的相关规定。并满足下 列要求: 1透水铺装地面宜在土基上建造,自上而下设置透水面层、透 水找平层、透水基层和透水底基层:当透水铺装设置在地下室顶板 上时,其覆土厚度不应小于600mm,并应增设排水层: 2透水面层应满足下列要求:a)渗透系数应大于1×10m/s 可采用透水面砖、透水混凝土、草坪砖等,当采用可种植植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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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孔隙率应不小于8%,透水混凝王的有效孔隙率应不小于10%; )当面层采用透水面砖时,其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抗磨长度等应 将合《透水砖》JC/T945一2005中的相关规定: 3透水找平层应满足下列要求:a)渗透系数不小于面层,宜 采用细石透水混凝王、干砂、碎石或石屑等:b)有效孔隙率应不小 于面层:c)厚度宜为20mm~50mm; 4透水基层和透水底基层应满足下列要求:a)渗透系数应大 于面层,底基层宜采用级配碎石、中、粗砂或天然级配砂砾料等, 基层宜采用级配碎石或者透水混凝土:b)透水混凝土的有效孔隙率 应大于10%,砂砾料和砾石的有效孔隙率应大于20%:c垫层的厚 度不宜小于150mm;

C)当面层采用透水面砖时,其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抗磨长度等应 符合《透水砖》JC/T945一2005中的相关规定: 3透水找平层应满足下列要求:a)渗透系数不小于面层,宜 采用细石透水混凝王、干砂、碎石或石屑等:b)有效孔隙率应不小 于面层:c)厚度宜为20mm~50mm 4透水基层和透水底基层应满足下列要求:a)渗透系数应大 于面层,底基层宜采用级配碎石、中、粗砂或天然级配砂砾料等, 基层宜采用级配碎石或者透水混凝土:b)透水混凝土的有效孔隙率 应大于10%,砂砾料和砾石的有效孔隙率应大于20%:c)垫层的厚 度不宜小于150mm; 5应满足相应的承载力和抗冻要求。 4.4.5下凹式绿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下凹式绿地应低手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下凹深度宜为 50mm~100mm,且不大于200mm: 2周边雨水宜分散进入下凹式绿地,当集中进入时应在入口处 设置缓冲设施: 3下凹式绿地植物应选用耐旱耐灌的品种: 4当采用绿地入渗时可设置入渗池、入渗井等入渗设施增加入 渗能力。 4.4.6生物滞留设施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对于污染严重的汇水区应选用植被浅沟、前池等对雨水径流 进行预处理,去除大颗粒的沉淀并减缓流速: 2屋面径流雨水应由管道接入滞留设施,场地及人行道径流可 通过路牙豁口分散流入: 3生物滞留设施应设溢流装置,可采用溢流管、排水篦子等装 置,溢流口应高于设计液位100mm:

GY/T 5043-2013标准下载4.4.5下凹式绿地应满足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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