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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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50028-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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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综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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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28-2006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pdf简介: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pdf" 是中国城镇燃气行业的设计标准,全称为《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该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2006年发布,是关于城镇燃气设施的设计、规划、建设和运营等方面的基本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它涵盖了城镇燃气供应系统的各个方面,包括燃气管道、储气设施、调压设施、用户设施、安全防护、设计参数、施工质量要求以及运行维护等。这个规范对于保障城镇燃气供应的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燃气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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熄焦时应设自动控制装置,在熄焦塔内应设置捕尘装置。 熄焦水应循环使用,其用水量宜按2m²/t(干煤)计算。熄 焦时间宜为90~120s。

粉焦沉淀池的有效容积应保证熄焦水有足够的沉淀时间。清 除粉焦沉淀池内的粉焦应采用机械化设施。 大型焦化厂有条件的应采用干法熄焦装置。

4.3.1本节适用于下列炉型的煤的气化制气

GB/T 31838.3-2019标准下载4.3.1本节适用于下列炉型的煤的气化制气:

煤气发生炉;两段煤气发生炉; 1 2 水煤气发生炉;两段水煤气发生炉; 3流化床水煤气炉。 注:1煤气发生炉、两段煤气发生炉为连续气化炉;水煤气发生炉 两段水煤气发生炉、流化床水煤气炉为循环气化炉。 2鲁奇高压气化炉暂不包括在本规范内。 三期

4.3.2煤的气化制气具作为人工煤气气源的辅剪(加热租 掺混用气源。当作为城市的主气源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煤 气组分中一氧化碳含直和煤气热值等达到现行国家标准《人工煤 气》GB13612质量标准。

4.3.3气化用煤的主要质量指标宜符合表4.3.3的规定

4.3.3气化用煤的主要质量指标宜符合表4.3

表4.3.3气化用煤主要质量指标

注:1发生炉入炉的无烟煤或焦炭,粒度可放宽选用相邻两级

4.3.4煤场的储煤量,应根据煤源远近、供应的不均衡性和交 通运输方式等条件确定,宜采用10~30d的用煤量;当作为辅 助、调峰气源使用本厂焦炭时,宜小于1d的用焦量。 4.3.5当气化炉按三班制时,储煤斗的有效储量应符合表 4. 3. 5的要求。

表4.3.5储煤斗的有效储量

注:1备煤系统不宜按三班工作。 2用煤量应按设计产量计算。

注:1备煤系统不宜按三班工作。

1煤气发生炉,不应小于5MJ/m3。 2两段发生炉,上段煤气不应小于6.7MJ/m3: 下段煤气不应大于5.44MJ/m3。 3水煤气发生炉,不应小于10MJ/m3。 4 两段水煤气发生炉,上段煤气不应小于13.5MI/m3: 下段煤气不应大于10.8MJ/m3。 5流化床水煤气炉,宜为9.4~11.3MJ/m3。 4.3.8气化炉吨煤产气率指标,应根据选用的煤气发生炉炉型、 煤种、粒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对曾用于气化的煤种,应采 用其平均产气率指标;对未曾用于气化的煤种,应根据其气化试 验报告的产气率确定。当缺乏条件时,可按表4.3.8选用

表4.3.8气化炉煤气产气率指标

4.3.9气化炉组工作台数每1~4台宜另设一台备用。 4.3.10水煤气发生炉、两段水煤气发生炉,每3台宜编为1 组;流化床水煤气炉每2台宜编为1组;合用一套煤气冷却系统 和废气处理及鼓风设备。 4.3.11循环气化炉的空气鼓风机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 4.4.9条的要求。

4.3.13循环气化炉的蒸汽系统中应设置蒸汽蓄能器,并宜设 备用的蒸汽系统。

4.3.14煤气排送机和空气鼓风机的井联工作台数不宜超过

4.3.15作为加热和掺混用的气化炉冷煤气温度宜小于35个 其灰尘和液态焦油等杂质含量应小于20mg/m;气化炉热煤 至用气设备前温度不应小于350℃,其灰尘含量应小 300mg/m。

4.3.16采用无烟煤或焦炭作原料的气化炉,煤气系统中的电

冷却用水和洗涤用水应采用封团循环系统。 冷循环水进口温度不宜大于28℃,热循环水进口温度不 小于55℃。

的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标准》GB1576中关于锅壳锅炉水

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标准》GB1576中关于热水锅炉 水质标准的规定。

4.3.20煤气净化设备、废热锅炉及管道应设放散管和吹扫管接 头,其位置应能使设备内的介质吹净;当净化设备相联处无隔断 装置时,可仅在较高的设备上装设放散管, 设备和煤气管道放散管的接管上,应设取样嘴,

.3.21放散管管口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出管道和设备及其走台4m,并距地面高度不小 于10m; 2厂房内或距厂房10m以内的煤气管道和设备上的放散管 管口,应高出厂房顶4m。

4.3.23在电气滤清器上必须装有爆破阀。洗涤塔上宜设有爆破 阀,其装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装在设备薄弱处或易受爆破气浪直接冲击的位置; 2离操作面的净空高度小于2m时,应设有防护措施; 3爆破阀的泄压口不应正对建筑物的门或窗。 4.3.24厂区煤气管道与空气管道应架空敷设。热煤气管道上应 设有清灰装置。 4.3.25空气总管未端应设有爆破膜。煤气排送机前的低压煤气

4.3.23在电气滤清器上必须装有爆破阀。洗涤塔上宜设有爆码

4.3.26煤气设备水封的高度,不应小于表4.3.26的规定。

表4.3.26煤气设备水封有效高度

注:发生炉煤气钟罩阀的放散水封的有效高度应等于煤气发生炉出口最大工作月 力 (以 Pa表示)乘 0. 1 加 50mm,

规定: 1 宜设置空气、蒸汽、给水和煤气等介质的计量装置; 2 宜设置气化炉进口空气压力检测仪表: 3宜设置循环气化炉鼓风机的压力、温度测量仪表; 4:宜设置连续气化炉进口饱和空气温度及其自动调节; 5宜设置气化炉进口蒸汽和出口煤气的温度及压力检测 仪表; 宜设置两段炉上段出口煤气温度自动调节; 7 应设置汽包水位自动调节; 8应设置循环气化炉的缓冲气罐的高、低位限位器分别与

自动控制机和煤气排送机连锁装置,井应设报装置; 9应设置循环气化炉的高压水罐压力与自动控制机连锁装 置,并应设报警装置; 10应设置连续气化炉的煤气排送机(或热煤气直接用户如 直立炉的引风机与空气总管压力或空气鼓风机连锁装重,并应 设报警装置; 11应设置当煤气中含氧直重大于1%(体积)或电气滤清器 的绝缘箱温度低于规定值、或电气滤清器出口煤气压力下降到规 定值时,能立即切断高压电源装置,并应设报誉装置; 12应设置连续气化炉的低压煤气总管压力与煤气排送机连 锁装置,井应设报警装置; 13应设置气化炉的加煤的自动控制、除灰加煤的相互连锁 及报警装置; 14循环气化系统应设置自动程序控制装置。

4.4.1重油制气用原料油的质量,宜符合下列要求

4.4.1重油制气用原料油的质量,宜符合下列要求

.4重油低压间歇循环催化裂解

碳氢比 (C/H) <7. 5; 残炭 <12%; 开口闪点 >120℃; 密度 900~970kg/m3。 4.4.2原料重油的储存量,宜按15~20d的用油量计算,原料 重油的储罐数量不应少于2个。 4.4.3重油低压间歇循环制气应采用催化裂解工艺,其炉型宜 采用三简炉。

(C/H) <7. 5; <12%; >120℃; 900~970kg/m3

4.4.4重油低压间歇循环催化裂解制气工艺主要设计参数宜符

1 反应器液体空间速度:0.60~~0.65m²/(m3*h); 2 反应器内催化剂层高度:0.6~0.7m; 3 燃烧室热强度:5000~7000MJ/(m²·h);

4 加热油用量占总用油量比例:小于16%; 5 过程蒸汽量与制气油量之比值:1.0~1.2(质量比); 循环时间:8min; 每吨重油的催化裂解产品产率可按下列指标采用: 煤气:1100~1200m3(低热值按21MJ/m3计); 粗苯: 6%~8%; 焦油:15%左右; 8 选用含镍量为3%~7%的镍系催化剂。 5重油间歇循环催化裂解装置的烟气系统应设置废热回 尘设备。

4.4.6重油间歇循环催化裂解装置的蒸汽系统应设置蒸汽

4.4.7每2台重油制气炉应编为1组,合用1套冷却系统和鼓

4.4.8煤气冷却宜采用间接式冷却设备或直接一间接一·直接 段冷却流程。冷却后的燃气温度不应大于35℃,冷却水应循 使用

4.4.9空气鼓风机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风量应按空气瞬时最大用量确定; 2风压应按油制气炉加热期的空气废气系统阻力和废气出 口压力之和确定; 3每1~2组炉应设置1台备用的空气鼓风机; 4: 空气鼓风机应有减振和消声措施。 4.4.10 油泵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流量应按瞬时最大用量确定; 2 压力应按输油系统的阻力和喷嘴的要求压力之和确定; 每1~3台油泵应另设1台备用。 4. 4. 11 输油系统应设置中间油罐,其容量宜按1d的用油量 确定。

4.4.12煤气系统应设置缓冲罐,其容量宜按0.5~1.0h的产气 量确定。缓冲气罐的水槽,应设置集油、排油装置。 4.4.13在炉体与空气系统连接管上应采取防止炉内燃气窜入空 气管道的措施,并应设防爆装置。 4.4.14油制气炉宜露天布置。主烟卤和副烟高出油制气炉炉 顶高度不应小于4m。 4.4.15控制室不应与空气鼓风机室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控制 室应布置在油制气区夏季最大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4.16油水分离池应布置在油制气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 侧。对油水分离池及焦油沟,应采取减少挥发性气体散发的 措施。

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规定。

1能手动和自动切换操作; 2能调节循环周期和阶段百分比: 3设置循环中各阶段比例和阀门动作的指示信号: 4主要阀门应设置检查和连锁装置CJ∕T 396-2012 鸭嘴式橡胶止回阀,在发生故障时应有 示和报警信号,并能恢复到安全状态。

4.4.19自动控制装置的传动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传动系统的形式应根据程序控制系统的形式和本地区具 体条件确定; 2应设置储能设备; 3传动系统的控制阀、自动阀和其他附件的选用或设计, 应能适应工艺生产的特点。

轻油低压间歇循环催化裂解制气

4.5.1轻油制气用的原料为轻质石脑油,质量宜符合下列

5.1轻油制气用的原料为轻质石脑油《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10》,质量宜符合下列要求: 1相对密度(20℃) 0. 65~0.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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