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916.2-2012 取水定额 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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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8916.2-2012 取水定额 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简介:

GB/T 18916.2-2012 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为《工业用水定额 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这个标准主要针对钢铁联合企业的取水定额进行规定。钢铁联合企业是大型的工业用水大户,其生产过程中的用水量大,对水资源的管理有严格的要求。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钢铁联合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遵守的取水定额,包括各种生产工艺环节的单位产品取水量限制,以及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节约措施。它旨在引导和规范钢铁企业合理、科学地使用水资源,减少水资源浪费,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管理。

具体内容可能包括:

1. 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用水设备和工艺的节水技术要求; 2. 不同产品(如钢材、铁矿石等)的单位产量取水量标准; 3. 废水处理和回用的规定; 4. 节水管理与考核制度; 5. 水资源利用效率的评价指标等。

遵循这一标准,钢铁企业可以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其对水资源的消耗,助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GB/T 18916.2-2012 取水定额 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部分内容预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18916《取水定额》,目前已制定的部分有: 第1部分:火力发电; 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 第3部分:石油炼制; 第4部分:纺织染整产品; 第5部分:造纸产品; 第6部分:啤酒制造; 第7部分:酒精制造; 第8部分:合成; 第9部分:味精制造; 第10部分:医药产品; 第11部分:选煤; 第12部分:氧化铝生产; 第13部分:乙烯生产。 本部分为GB/T18916的第?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按照GB/T18820《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所规定的原则制定。 本部分代替GB/个18916.2一2002《取水定额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 本部分与GB/T18916.2一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和删除了相关的术语; 修改了钢铁联合企业取水量定额指标; 对原标准第6章定额使用说明进行了修改。 本部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水利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工业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2)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程继军、白雪、李春风、熊超、张继群、曹妍、陈莹。 本部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8916.2—2002

GB/T18916《取水定额》,目前已制定的部分有: 第1部分:火力发电; 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 第3部分:石油炼制; 第4部分:纺织染整产品; 第5部分:造纸产品; 第6部分:啤酒制造; 第7部分:酒精制造; 第8部分:合成氨; 第9部分:味精制造; 第10部分:医药产品; 第11部分:选煤; 第12部分:氧化铝生产; 第13部分:乙烯生产。 本部分为GB/T18916的第?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按照GB/T18820《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所规定的原则制定。 本部分代替GB/T18916.2一2002《取水定额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 本部分与GB/T18916.2一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和删除了相关的术语; 修改了钢铁联合企业取水量定额指标; 对原标准第6章定额使用说明进行了修改。 本部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水利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工业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2)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治金工业规划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程继军、白雪、李春风、熊超、张继群、曹妍、陈莹。 本部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8916.2—2002

水定额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

GB 51303-2018标准下载B/118916的4部分规 、计算方法及取水量定额等 本部分适用于现有和新建钢铁联合 取水量的管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452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GB/T18820 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 GB/T21534工业用水节水术语 GB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刚

特殊钢厂special steelplant

4. 1. 1 取水素范围

取水量范围是指企业从各种常规水资源提取的水量,包括取自地表水(以净水厂供水计量)、地下 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的水量

4.1.2取水量供给范围

钢铁联合企业取水量供给范围,包括主要生产(含原料场、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钢、金)

GB/T 18916.22012

等)、辅助生产(含鼓风机站、氧气站、石灰窑、空压站、锅炉房、机修、电修、检化验、运输等)和附 含厂部、科室、车间浴室、厕所等);不包括企业自备电厂的取水量(含电厂自用的化学水)、矿山 和外供水量。

4. 1. 3各种水量的计量

取水量、外购水量、外供水量以企业一级计量表计量

吨钢取水量按式(1)计算:

V一 一吨钢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吨(m"/t); Q一一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企业钢产量,单位为吨(t); Vi一—从自建或合建取水设施等取水量总和,单位为立方米(m"); Vi2—外购水(或水的产品)量总和,包括市政供水工程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 V外供水(或水的产品)量总和,单位为立方米(m)

V一一吨钢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吨(m/t); Q一一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企业钢产量,单位为吨(t); Vi一一从自建或合建取水设施等取水量总和,单位为立方米(m"); Vi2——外购水(或水的产品)量总和,包括市政供水工程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 V—外供水(或水的产品)量总和,单位为立方米(m)

5.1现有企业取水定额

现有钢铁联合企业吨钢取水量定额指标见表1。

表1现有钢铁联合企业吨钢取水量定额指标

5.2新建企业取水定额

新建钢铁联合企业吨钢取水量定额指标见表2

表2新建钢铁联合企业吨钢取水量定额指标

6.1取水定额指标为最高允许值DBJ 46-055-2020 海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在实际应用中取水量应不大于定额指标值。

6.2钢铁联合企业用水计量器具配置和管理应符合GB24789的要求。 6.3取水定额管理中,水平衡测试应符合GB/T12452要求。 6.4钢铁联合企业在取水定额管理中,用水计算表的格式参见附录A。

6.2钢铁联合企业用水计量器具配置和管理应符合GB24789的要求。 6.3取水定额管理中,水平衡测试应符合GB/T12452要求。 6.4钢铁联合企业在取水定额管理中,用水计算表的格式参见附录A。

LD∕T 72.11-2008 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建筑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GB/T 18916.22012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钢铁联合企业(厂区内)取水量计算表 钢铁联合企业(厂区内)取水量计算表见表A.1。

表A.1钢铁联合企业(厂区内)取水量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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