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 10304-2020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附条文说明(完整清晰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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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B 10304-2020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58.5M
标准类别:铁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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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 10304-202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B 10304-2020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附条文说明(完整清晰正版)简介:

"TB 10304-2020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是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一部关于铁路隧道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标准。该标准规定了铁路隧道建设过程中的一系列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旨在保障隧道工程的施工安全,防止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确保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

"附条文说明"是对标准中各项规定和条款的详细解读和解释,它包括了标准条文的制定背景、适用范围、技术依据、各条款的具体应用方法、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内容。它有助于施工人员、设计人员、管理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标准,确保施工过程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这部标准涵盖了隧道施工的各个环节,如前期准备、地质勘查、设计、施工、监控量测、应急救援等,对隧道施工的各个环节都提出了明确的安全要求和管理规定。因此,它是铁路隧道工程施工中不可或缺的技术指导文件。

TB 10304-2020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附条文说明(完整清晰正版)部分内容预览:

6.1.8隧道在开挖下一循环作业前,应检查初期支护施

确保施工作业环境安全。

确保施工作业环境安全。

6.1.9隧道双向开挖时,工作面相距小于5倍洞径时,应加强联 系并统一指挥:工作面距离接近3倍洞径时,应采取一端掘进另一 端停止作业并撤走人员和机具的措施,同时在安全距离处设置禁 止人内的警示标志。 6.1.10平行小净距隧道开控时其同向开控工作面应保持合理

6.1.10平行小净距隧道开挖时,其同向开挖工作面应保持合理 的纵向距离《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建筑产品先用技术(建筑·装修)(第一部分)》,并在钻爆设计、支护参数等方面采取措施,防止后行 洞开挖对先行洞产生不良影响。

6.1.10平行小净距隧道开挖时,其同向开挖工作面应保

量,降低爆破振动对围石的影响 结构和施工机具造成损伤。 6.2.2在软弱围岩地段采用全断面法开挖时,应对围岩进行超前 支护或预加固,并控制开挖循环进尺。

6.2.2在软弱围岩地段采用全断面法开挖时,应对围岩进行起

6.3.1采用台阶法开挖时,应根据围岩条件,合理确定台 和高度。

HR文 6.3.2采用台阶法开挖时,初期支护应尽早封闭成环;仰拱单独 开挖时,应严格控制仰拱一次开挖长度,并应及时施作初期支护。 6.3.3:台阶法开挖的各台阶的循环进尺应根据围岩开挖后的自 稳能力,并结合设计钢架间距合理确定。 6.3.4台阶法开挖上部钢架施工后应及时锁脚加固,台阶下部开 挖后,应及时安装下部钢架,严禁拱脚长时间悬空。 6.3.5当围岩地质较差、开挖工作面不稳定时,应采用预留核心 土、短进尺环形开挖法,或在开挖工作面喷射混凝土、施作玻璃纤 维锚杆等措施预加固后采用台阶法开挖。

6.3.6·围岩变形较大地段应早封闭,钢架拱腰、拱脚、墙脚应根据

岩及初期支护变形量。

6.4.4各分部钢架基脚处应施作锁脚锚杆(管)或采用扩大

6.4.5采用中隔壁法、交叉中隔壁法开挖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侧上、下层开挖面沿纵向应错开3m~5m; 2 同层左、右侧开挖面沿纵向应错开10m~15m。 6.4.6采取双侧壁导坑法开挖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侧壁导坑形状应近似椭圆形,导坑宽度不宜大于0.4倍隧 道洞径; 2侧壁导坑、中槽部位开挖应采用短台阶,台阶长度3m~ 5m,必要时采取掌子面加固措施; 3侧壁导坑开挖应超前中槽部位10m~15m。 6.4.7采用分部法开挖的临时支护应根据监控量测结果逐段拆 除,每段拆除长度不得大于15m。

6.5.1钻孔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孔前,应由专人对开挖作业面安全状况和作业人员安全 防护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惠; 2钻孔作业应采用湿式钻孔,不得在残孔中钻孔: 3钻孔作业中,若开挖时出现地下水突出、气体逸出、异常声

6.6.1找顶作业应在洞内爆破后采取通风排烟、洒水降尘等措 施,确认作业环境符合要求后进行。瓦斯或其他有毒有害气体隧 道,应在浓度检测达标后进行找顶作业。

6.6.2找顶作业应先用挖掘机等机械设备找顶,经安全员检查确

6.6.2找顶作业应先用挖掘机等机械设备找顶,经安全员检查确

7.1.1装渣、弃渣与运输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 通风不足,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超标; 2光照度不足; 3找顶不彻底,围岩失稳、塌或掉块; 4设备管理混乱,车辆超限、超载、人货混装、失控、溜车、挂 碰、倾翻; 5斜井未设置防溜逸措施,警示标志、联络信号等设置不当: 6弃渣场溜造成事故。 7.1.2作业台架、栈桥、衬砌台车等施工设施的设置应满足通行 安全要求。 7.1.3弃渣场设置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取保护措施,施工弃渣 应符合设计规定。

7.2.1、隧道爆破后应及时进行通风、照明、找顶和初喷混凝土等 工作,确认工作面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装渣作业,并应有专人 指挥。 7.2.2装渣作业过程中,应检查围岩的稳定情况,发现安全隐患 时,应暂停装渣作业,采取措施消除隐惠。 7.2.3装渣作业时,应加强通风和降尘,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 防尘护具。

7.2.4装渣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7.3.1施工机械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使用前及作业过程中应加 强机况检查,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 7.3.2运输路线的净空应满足最小行车限界要求,并根据不同的 运输方式,在洞口、台架、设备、设施、岔路口等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7.3.3运输道路应保持平整、畅通,并设专人按要求进行维修和 养护。

7.3.1施工机械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使用前及作业过程中应加 强机况检查,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 7.3.2运输路线的净空应满足最小行车限界要求,并根据不同的 运输方式,在洞口、台架、设备、设施、岔路口等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7.3.3运输道路应保持平整、畅通,并设专人按要求进行维修和 养护。 7.3.4 运渣车辆不得超载、超宽、超高、超速运输;厢斗严禁载人。 7.3.5 有轨运输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运输轨道应按方案进行铺设和维护; 2车辆行驶时,应与信号、指挥人员协调配合并加强通信 联络; 3列车连接应良好,机车摘挂后调车、编组和停留时,应有防 溜车措施; 4两组列车在同方向行驶时,其间隔距离不得小于100m; 5机动车牵引的列车,在洞内施工地段、视线不良的弯道、通 过道岔和平交道等处,其行驶速度不得大于10km/h,其他地段在

7.3.4运渣车辆不得超载、超宽、超高、超速运输;厢斗严禁载人。

1运输轨道应按方案进行铺设和维护; 2车辆行驶时,应与信号、指挥人员协调配合并加强通信 联络; 3列车连接应良好,机车摘挂后调车、编组和停留时,应有防 溜车措施; 4两组列车在同方向行驶时,其间隔距离不得小于100m; 5机动车牵引的列车,在洞内施工地段、视线不良的弯道、通 过道岔和平交道等处,其行驶速度不得大于10km/h,其他地段在

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行驶速度不得大于20km/h; 6车辆运行时应加强瞭望,不应在行驶中进行摘挂作业: 7运渣车辆严禁载人。

6车辆运行时应加强瞭望,不应在行驶中进行摘挂作业; 7运渣车辆严禁载人。 7.3.6有轨运输作业中,电瓶车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瓶车作业前,应对车辆的制动器、喇叭、灯光、连接装置 等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行车; 2电瓶车司机应服从信号指挥,当信号不明确时不得擅自 行车; 3电瓶车作业结束后,应将机车制动,切断电源,拨出启动钥 匙,临时停车应采取可靠的防溜车措施; 4电瓶车牵引渣车的车辆编组应根据线路坡度、轨道状态、 载重量等因素设计,确保电瓶车的安全制动距离。 7.3.7无轨运输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作业地段的行车速度不得大于15km/h,成洞地段不 得大于25km/h; 2隧道洞口、平交道口、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慢行标志,必 要时设专人指挥交通; 3车辆接近或通过洞口、台架下、施工作业地段以及前方有 障碍物时,司机应减速瞭望并鸣笛示警:

1电瓶车作业前,应对车辆的制动器、喇叭、灯光、连接装置 等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行车; 2电瓶车司机应服从信号指挥,当信号不明确时不得擅自 行车; 3电瓶车作业结束后,应将机车制动,切断电源,拔出启动钥 匙,临时停车应采取可靠的防溜车措施; 4电瓶车牵引渣车的车辆编组应根据线路坡度、轨道状态 载重量等因素设计,确保电瓶车的安全制动距离。

7.3.7无轨运输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作业地段的行车速度不得大于15km/h,成洞地段不 得大于25km/h; 2隧道洞口、平交道口、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慢行标志,必 要时设专人指挥交通: 3车辆接近或通过洞口、台架下、施工作业地段以及前方有 障碍物时,司机应减速瞭望并鸣笛示警; 4在隧道内倒车或转向应开灯鸣笛或有专人指挥。

7.4.6栈桥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破损应及时修复

7.5.1弃渣前,应对设计文件指定弃渣场的地质条件、周边环境、 弃渣范围、支挡结构等进行核对。 7.5.2弃渣前,应按设计要求修筑支挡结构和排水工程。 7.5.3、运输通道上方存在架空管线、构筑物等应设置限高架。 7.5.4有轨运输弃渣场线路应设安全线并设置1%~3%的上坡 道,弃渣码头应搭设牢固,并设有挂钩、栏杆及车挡等防溜车装置。 7.5.5弃渣时,应派专人指挥,严格控制弃渣区域和起斗范围;不 得在坑洼、松软、倾斜的地面弃渣;不得采用石渣或木条代替有轨 运输渣车的车轮铁鞋。

7.5.5弃渣时,应派专人指挥,严格控制弃渣区域和起斗范围;不 得在坑洼、松软、倾斜的地面弃渣;不得采用石渣或木条代替有轨 运输渣车的车轮铁鞋。

7.5.8弃渣高度、坡率和平台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8.1.1支护与加固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1 支护与加固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 临时用电不符合要求,照明光照度不足; 2 找顶不彻底: 3 围岩变形超限失稳,工作面塌,支护强度不足; 4 作业台(支)架失稳,无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失效: 5 施工机械倾覆或误操作。

1 临时用电不符合要求,照明光照度不足; 2 找顶不彻底; 3 围岩变形超限失稳,工作面塌,支护强度不足; 4 作业台(支)架失稳,无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失效: 施工机械倾覆或误操作。 8.1.2 隧道支护作业前,应对作业面进行检查,清除松动的岩石 和喷射混凝土块。作业面用电应符合临时用电的要求,光照度满 足安全作业的需要TSG Z6001—2019标准下载,且不低于501x。 8.1.3围岩较差地段,爆破找顶后应立即初喷混凝土封闭围岩 必要时封闭掌子面。

8.1.2隧道支护作业前,应对作业面进行检查,清除松动的岩石 和喷射混凝土块。作业面用电应符合临时用电的要求,光照度满 足安全作业的需要,且不低于50lx。 8.1.3围岩较差地段,爆破找顶后应立即初喷混凝土封闭围岩 必要时封闭掌子面。

8.1.4隧道超前支护、初期支护应按设计施工,并重点检查下列

1管棚、超前小导管、超前锚杆的施工质量; 2 预注浆加固围岩与止水的效果: 3 锚杆数量、长度与施工质量(砂浆饱满度等); 4 喷射混凝土厚度、密实度,钢架垂直度、间距,钢架纵、环向 连接质量,钢筋网网格大小、搭接长度,以及初期支护背后是否存 在空洞。

8.1.6岩石隧道钻孔应采用

HG/T 5367.1-2018标准下载8.2管棚、超前小导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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