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344-2019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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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0344-2019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简介:

GB/T 50344-2019《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的国家标准,它规定了建筑结构检测的基本要求、检测方法、检测程序、检测结果评价以及检测报告的编写等。该标准适用于新建、在建和既有建筑物的结构性能检测,包括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木结构、岩土工程、桥梁工程等各种类型的建筑结构。

以下是GB/T 50344-2019的一些重要条文说明:

1. 检测范围:明确了建筑结构检测的范围,包括结构安全性、耐久性、功能性以及结构的损伤和变形情况等。

2. 检测方法:规定了各种结构类型常用的检测技术和仪器设备,如无损检测、现场试验、结构分析等。

3. 检测程序:规定了从现场调查、制定检测方案、执行检测、数据分析到出具检测报告的详细步骤。

4. 结果评价:给出了检测结果的判断标准和评价方法,包括结构安全性评价、损伤程度评价等。

5. 报告编写:对检测报告的内容、格式、精度要求以及报告的出具时间等进行了规定。

此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规范建筑结构检测行为,提高检测质量,保障建筑结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GB/T50344-2019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部分内容预览:

1 检测单位应有相应检测操作的检测细则: 2 检测单位应事先告知委托方。 3.3.7 采用自行开发或引进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该方法必须通过技术鉴定,并应具有工程检测实践经验 2 该方法应事先与已有成熟方法进行比对试验; 3 检测单位应有相应的检测细则; 4 在检测方案中应予以说明,必要时应向委托方提供检测 细则。

合下列方式确定检测对象和检测的数量: 1 全数检测方案; 对检测批随机抽样的方案; 确定重要检测批的方案; 确定检测批重要检测项目和对象的方案; 针对委托方的要求采取结构专项检测技术的方案。

1 结构体系的构件布置和重要构造核查; 2 支座节点和连接形式的核查; 3 结构构件、支座节点和连接等可见缺陷和可见损伤现场 检查; 4 结构构件明显位移、变形和偏差的检查。 3.3.10 检测批的计数检测项目宜按表3.3.10规定的数量进行 一次或二次随机抽样氟碳漆施工工艺

3.10建筑结构抽样检测的最小样本

注:1检测类别A适用于一般项目施工质量的检测;可用于既有结构的一般项目 检测; 2 检测类别B适用于主控项目施工质量的检测;可用于既有结构的重要项目 检测; 3检测类别C适用于结构工程施工的质量检测或复检;可用于存在问题较多 既有结构的检测

3.3.11检测批构件材料强度的计量检测

1)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检测批材料强度的标准值和平均值的抽样数量应满足 本标准关于推定区间的限制要求。 2当不能满足推定区间的限制要求时,可进行单个构件材 料强度的推定。

3构件材料强度的测区或取样位置应随机布置在检测批的 构件上。

3.3. 12检测批材料性能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性能检测的取样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样取样的组数应根据检测的需要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2)每组试样的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试样的取样位置应随机布置在检测批的结构构件上。 2材料性能的无损检测测区应随机布置在检测批的构件上 检测数量宜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也可与委托方协商 确定。 3.3.13结构工程质量检测应将存在下列问题的检测批确定为重 要的检测批: 1有质量争议的检测批; 2存在严重施工质量缺陷的检测批; 3在全数检查或核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检测批。 3.3.14既有结构性能的检测应将存在下列问题的构件确定为重 要的检测批或重点检测的对象: 1存在变形、损伤、裂缝、渗漏的构件; 2:受到较大反复荷载或动力荷载作用的构件和连接; 3受到侵蚀性环境影响的构件、连接和节点等; 4 容易受到磨损、冲撞损伤的构件; 5委托方怀疑有隐患的构件等。 3.3.15当为下列情况时,检测对象可以是单个构件或部分构 件,但检测结论不得扩大到未检测的构件或范围: 1委托方指定检测对象或范围: 2因环境侵蚀或火灾、爆炸、高温以及人为因素等造成部 分构件损伤时。 3.3.16建筑结构的全数检查或核查发现委托项目以外的问题

3.3.14既有结构性能的检测应将存在下列问题的构件确

件,但检测结论不得扩大到未检测的构件或范围: 1委托方指定检测对象或范围; 2因环境侵蚀或火灾、爆炸、高温以及人为因素等造 分构件损伤时。

3.3.16建筑结构的全数检查或核查发现委托项目以

时,应通过协商调整检测项目和检测批的检测对象

3.3.17建筑结构检测应针对结构存在的问题选择适用的结

3.4结构和构件的检测

3.4.2结构层面的检测可分为结构体系和构造的核查、结构的 监测、结构动力性能测试、结构振动测试,以及结构沉降、倾 斜、位移和变形的观测等。

3.4.4建筑结构动力性能的测试宜按本标准附录B的

3.4.5当需要确定建筑结构振动的原因和影响程度时,

标准附录C的规定进行振源的振动特征和既有建筑振动的测 或监测,

区分建筑原有的损伤与结构振动造成的损伤;当不具备区分的 件时,应在报告中予以明确说明

3.4.7当需要确定建筑的沉降、主体倾斜、水平位移和日照变

形时,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规 用方法进行检测。主体倾斜宜按本标准附录D的免棱镜全 方法进行检测。

3.4.8在分析不均匀沉降与建筑位移或变形关系时,应区

3.4.9当分析确定不均勾沉降造成的损伤时,应区分建筑物原

有的损伤和由不均匀沉降造成的损伤。不均匀沉降造成损伤的判 定宜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裂缝防治技术规程》JGJ/T317 的有关规定执行。

.4.10当需要获取实时、多次或连续的数据时,可采取观测

监测的技术,也可采取观测与监测并用的方式。建筑结构的监测 宜选择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GB

50982规定的适用方法

3.4.11结构构件的检测技术应包括构件的截面尺寸与偏差、构 件的轴线位置、构件位移与变形、构件的动力特性和构件的静力 荷载检验等。

1具备相应条件的构件截面尺寸应采取直接量测的方法; 2不具备直接量测的构件可采用局部打孔量测、超声测厚 仪测试或其他方法以及多种方法综合的检测方法; 3截面形式复杂的构件宜按本标准附录D规定的方法进行 检测; 4构件截面尺寸的偏差应为设计施工图标注的尺寸与实测 尺寸的差值。

.4.13构件轴线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构件轴线位置测定可采用直接量测的方法,也可采用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适用方法进行测定; 2构件轴线的偏差应为设计施工图标注的基准轴线的距离 与实测距离之间的差值。 3.4.14建筑结构水平构件跨中点的挠度可按本标准附录D规 定的方法进行检测。在检测时,应考虑施工偏差和施工起拱等的 影响。

3.4.15当需要确定水平构件适用性极限状态的挠度时,宜

争力荷载检验的方法。结构构件静力荷载的检验应按本标准附 的规定执行。

3.4.16结构垂直构件的倾斜宜按本标准附录D规定的方法进

3.4.16结构垂直构件的倾斜宜按本标准附录D规定的方法进 行检测。在检测中应区分尺寸偏差与构件倾斜之间的差别。 3.4.17在结构的评定中不得将垂直构件的倾斜作为层间位移 使用。

.4.19构件的动力特性可结合结构动力特性的测试方法、构

荷载的检验方法和构件应力的测试方法等确定。

3. 5 检测结论与判定

3.5.1既有结构性能的检测应提供计数检测、材料强度的计量 检测和材料性能检测的结论;结构工程质量检测应对检测结论进 行符合性判定。 3.5.2结构工程质量的计数检测结果应按结构设计要求和结构 工程施工依据的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符合性判定。 3.5.3结构工程质量检测计数抽样检测批的符合性判定应符合 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计数抽样检测批符合性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3.5.1既有结构性能的检测应提供计数检测、材料强度白 检测和材料性能检测的结论;结构工程质量检测应对检测 行符合性判定。

注:(1)和(2)表示抽样次数,(2)对应的样本容量为二次抽样的累计数量。

3.5.4既有结构性能检测可将计数抽样符合性判定结论用于结 构性能的分析。

3.5.6材料强度计量抽样检测批的检测结果宜提供推定

定区间的置信度宜为0.90,错判概率和漏判概率均宜为0.05 准定区间的置信度也可为0.85,漏判概率宜为0.10,错判概 宜为0.05

值之差值,不宜大于材料相邻强度等级的差值和推定区间上限值 与下限值算术平均值的10%两者中的较大值

3.5.8当检测批的检测结果不能满足本标准第3.5.6分

3.5.7条的要求时,可提供单个构件的检测结果。

3.5.9检测批中的异常数据可予以舍弃;异常数据的舍弃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正态样本离群值的判 断和处理》GB/T4883的规定。 3.5.10检测批的标准差c为未知时,材料强度计量抽样检测批 0.5分位值的推定区间上限值和下限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垃比 开带数店时古开 合现行国家标准《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正态样本离群值 断和处理》GB/T4883的规定

表3.5.100.5分位值标准差未知时推定区间上限值与下限值系数

3.5.11检测批的标准差c为未知时DB41/T 1721-2018标准下载,材料强度计量抽样检测批 具有95%保证率标准值的推定区间上限值和下限值可按下列公 式计算:

表3.5.110.05分位值标准差未知时推定区间上限值与下限值系数

续表 3.5. 11

3.5.12计量抽样检测批的判定,当设计要求相应数值小于或等 于推定上限值时,可判定为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要求相应数值 大于推定上限值时,可判定为低于设计要求。 3.5.13既有结构的检测可将材料强度的检测结果用于结构性能 的评定。 3.5.14结构工程的构件材料性能检测结果应按设计施工图的要 求和结构建造时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符合性判定。 3.5.15结构工程质量检测存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判定结论且需 要确定影响程度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GBT 34079.3-2017标准下载3.6.1建筑结构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3. 6建筑结构的评定

1结构工程应以结构设计的要求或结构设计依据的国家 关标准的规定为基准对结构能力的实际状况进行评定: 2既有结构应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基本规定为基准对 构性能的实际状况进行评定; 3受到外部人为因素影响的建筑结构应对其受到影响的 度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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