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886-2020 有机热载体锅炉使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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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3886-2020 有机热载体锅炉使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简介:

DB37/T 3886-2020《有机热载体锅炉使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是一份中国山东省的地方标准,主要针对有机热载体锅炉(通常用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热量传递)的使用安全管理。该实施指南详细规定了如何对有机热载体锅炉的使用过程进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1.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该指南强调了对锅炉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类,包括操作风险、设备风险、环境风险等,以便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 隐患排查治理:指南要求定期进行系统的设备检查和维护,发现并记录可能的隐患,进行分析并制定整改方案。这涵盖了从日常巡检、专业检测到问题整改的全过程,确保锅炉运行在安全状态。

3. 实施指南的目的是为了提升有机热载体锅炉的管理水平,保障操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规要求。

4. 企业使用该实施指南,需要对锅炉的运行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同时建立和维护一个有效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总的来说,这份指南是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管理的重要参考,旨在提高锅炉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效率。

DB37/T 3886-2020 有机热载体锅炉使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部分内容预览: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内有机热载体锅炉使用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 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文件管理、持续改进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有机热载体锅炉使用单位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7/T2882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2883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3078 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DB37/T3079特种设备事故隐惠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DB37/T2882、DB37/T2883、DB37/T3078、DB37/T307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有机热载体锅炉 有机热载体锅炉是指对外输送热能的介质为有机热载体的锅炉。按照燃料可以分为电加热有机热载 体锅炉、燃煤有机热载体锅炉、燃油有机热载体锅炉、燃气有机热载体锅炉等;按有机热载体形态可以 分为液相炉、气相炉

4.1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4.1.1使用单位依据DB37/T3078和本实施指南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标准及风险评价方法,进行有机 热载体锅炉(以下简称锅炉)的风险辨识、评价、确认风险等级,明确分级管控的责任人DB50∕T 960-2019 双壁钢围堰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落实管控措 施,形成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4.1.2使用单位根据风险管控清单,按照锅炉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DB37/T3079的要 求,编制隐患排查的内容,确认隐患排查的类型和周期,并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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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是锅炉使用的安全责任主体,应在本单位确认组织和实施锅炉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 理的主管部门或机构,规定该组织及成员职责、目标与任务;对设有锅炉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由 其承担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惠排查治理工作。 使用单位负责锅炉使用的日常管理、风险防范、应急处置等,应当履行锅炉的运行、维护保养、修 理、更新、改造、检验、安全技术评估等管理职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配备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 员。

4.3.1风险管控制度

使用单位应规定锅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流程,明确各岗位风险管控职责;明确风险 风险管控措施、安全风险告知等内容,保证本单位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的规范化

4. 3. 2 隐患排查制度

更用单位应规定锅炉事故隐惠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流程,明确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职责;规定 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行和管理的措施,明确排查主体、周期、内容及实施流程,确定隐 验收工作流程等。

4. 3. 3 奖惩考核制度

应将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与本单位各岗位人员的薪酬挂钩,进行考核奖

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锅炉双重预防体系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度、操作规程;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 锅炉风险点评价概况; 风险管控措施;W 其他风险信息。

4. 4. 2 培训记录

使用单位培训过程应保留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包括: 培训计划; 培训课件或教材、培训的主要内容; 培训签到表; 培训考核或效果评价记录; 其他相关资料。

用单位的风险点为锅炉管理、设备设施及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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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应当贯彻锅炉安全管理“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注)的要求,正确操作、 精心维护锅炉,危险源辨识时,辨识范围应考虑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个方面, 其中: 一一 人的因素应包括锅炉安全管理负责人,锅炉安全管理员和锅炉司炉工的持证情况、安全培训、 人员配置等: 一物的因素应包括锅炉维护保养状况、承压部件、燃烧系统、循环系统、有机热载体、脱硫脱硝、 余热回收系统等; 一一环境因素应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的构造、使用强度、使用频率等设备环境以及温度、湿度等自 然环境等; 一管理因素应包括锅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档案等, 注:三落实: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两有证:锅炉有《特种设备使 用登记证》、锅炉作业人员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一检验:有机热载体锅炉和有机热载体依法检验; 预案:制定锅炉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5. 2.2危险源引发的事故特征及后果

锅炉相关的事故特征主要包括爆炸、爆燃、燃烧、泄漏、变形、断裂、损伤、烧伤、烫伤、 染、触电、砸伤、坠落等,引发的后果主享 包括人身伤害、人员受困、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

5.2.3危险源辨识的方法

使用单位设备设施危险源辨识应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等方法,作业活动危险源辨识 作业危害分析法(JHA)等方法。进行危险源辨识时,应按照锅炉的运行和管理分为若干检查项 对每一检查项目,列出检查要求和标准,对照检查要求和标准逐项检查并确认不符合检查要求的 后果等。

5.3.1风险评价方法

对于辨识出的危险源,应采用风险矩阵(LS)评价法评价其风险程度,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并填 写分析评价记录。

5.3.2风险评价准则

使用单位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考虑人、设备和财产等三方面存在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的影响! 并结合单位实际,明确后果(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严重性和风险度取值标准,确认适用的风险判定准 则,进行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

5.3.3.1锅炉风险等级是以本台锅炉的全部危险源中辨识结果最高的等级确认;危险源的风险等级是 利用风险评价方法来进行判定。风险等级按照DB37/T3078划分为5级:1、2、3、4、5,其中,1级 为最高风险,5级为最低风险。

5.4.1工程技术措施包:

锅炉作业活动控制措施; 定期对锅炉开展维护保养; 开展锅炉、有机热载体定期检验和隐患排查工作 锅炉运行期间的日常检查; 有机热载体换热系统运行期间的日常检查; 锅炉脱硫脱硝系统运行期间的日常检查; 锅炉燃烧系统运行期间的日常检查

5.4.2管理措施包括

制定实施安全操作规程等; 建立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进行落实,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等; 一配备足够数量的锅炉作业人员; 相关人员持证作业。

5.4.3培训教育措施包括:

员工入职培训; 每年再培训; 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继续教育; 相关法规标准学习培训; 其他方面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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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个体防护措施包括劳保用品等。

5.4.4个体防护措施包括劳保用品等。

紧急情况分析、应急方案、现场处置方案的制定、应急物资的准备: 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应急演练,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能力,以防止和减少安全不良后

5.5.1风险分级管控实施

使用单位根据确认的评价方法与风险判定准则进行风险评价分级后,按照DB37/T3078风险等级对 照表规定的对应原则,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 表示,实施分级管控。

5.5.2重大风险点确认原则

服务平台 根据有机热载体锅炉使用管理的特点,除5.3中分析判定的重大风险点外,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 直接判定为重大风险点,用红色标识,公司级管控: 使用年限大于等于十年的锅炉; 使用年限大于等于五年的有机热载体; 发生过超温运行的锅炉; 火焰直喷的燃油燃气锅炉; 循环系统填油量超过10吨的锅炉; 发生过事故的锅炉; 负有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认定为重大风险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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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1使用单位应结合风险评价的结果将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告知内部员工和维保单位。对内部员 工进行风险分析结果记录和管控措施的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风险点,明确包含锅炉的风险等级和危 险源的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等信息。 5.5.3.2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锅炉值班室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参见附录C), 制作安全防范告知卡、锅炉故障紧急处理方式等公示牌

6. 1. 1 生产现场类隐患

生产现场类隐惠包括设备设施、场所环境、 作业人员操作行为等现场其他方面存在的不符合特种设 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相关规程制度等要求的问题或缺陷,排查类型清单可参考附件F.1。

6.1.2基础管理类隐是

基础管理类隐患是指锅炉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体制、操作及程序等方面存在的缺陷GB 50986-2014 干法赤泥堆场设计规范,排查类型清单参 考附录E.1。

6.2排查类型、周期和组织级别

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和事故类比排查等。鉴于有机热载体锅炉的特殊性,当使 用单位自身技术力量不足时,应当选取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来协助其进行隐患排查。具体排查的内容和要 求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编制,格式可参见附件C,内容和要求可参考附件D、附件E、附件F。 日常排查是指使用单位每日对在用有机热载体锅炉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过程,在日常排查时,发 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安全管理负责人和有关负 责人报告。排查人员:锅炉司炉工、安全管理员或经过使用单位培训的人员;排查周期:每日;组织级 别:安全管理员负责。 专项排查是指使用单位结合锅炉维保周期和检验周期开展的隐患排查工作,可分为月度排查、年度 排查和专业排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要结合设备维保和检验单位检验过程同步开展 专项排查。专项排查应覆盖本单位的在用锅炉。月度排查由安全管理员负责;年度排查由安全管理负责 人负责;专业排查由安全管理人员对专项活动进行特定排查。当使用单位自身能力不足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来协助进行专项排查工作。 事故类比排查是对使用单位内部发生锅炉事故和故障或同类使用单位发生锅炉事故后进行的举 反三的安全检查。排查周期:随机;组织级别:安全管理负责人参与。

6.3.1一般隐患治理

一般事故隐惠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的隐惠,发现后应立即上报,并组织本企业相关机构或聘请 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整改,整改情况要经安全管理员进行确认;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及时进行分析,制 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6. 3. 2 重大隐患治理

GB∕T 35159-2017 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DB37/T388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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