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 5070-2013 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Y 5070-2013 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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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Y 5070-2013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8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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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 5070-201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Y 5070-2013 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简介:

GY 5070-2013《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是中国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的关于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建设的强制性标准,该规范主要规定了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及验收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以确保电视节目制作的高质量和专业性。

以下是该规范主要内容的简介:

1. 灯光系统设计:规范了灯光系统的布局、照明设备的选择和配置、照明效果设计等,要求充分考虑演播室的功能需求、节目类型、摄像机的拍摄角度等因素,以实现最佳的视觉效果。

2. 施工安装:规定了灯具安装的位置、角度、高度,电源线和控制线的布设,以及灯具防护措施等,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3. 灯光调试:规范了灯光的色温、亮度、均匀性等参数的调整方法,以及对演播室环境的色彩校正等,确保灯光效果满足电视节目制作的需求。

4. 验收标准:列出了灯光系统的验收项目,包括灯光效果检查、设备功能测试、系统稳定性评估等,只有通过验收的灯光系统才能投入正式使用。

5. 安全规定:强调了电气安全,规定了防雷、防触电、防火等措施,确保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人员安全。

该规范的实施,对提高我国电视节目的制作水平,保证演播室灯光系统的技术质量,以及推动电视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对于灯光设计师、施工人员、验收人员等专业人员来说,是必须遵循的重要工作依据。

GY 5070-2013 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12.3工程验收技术文

工程技术文件应包括: 所有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 2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通知单; 3 随工检验记录及隐蔽工程记录; 4 各子系统安装调试记录; 5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6 施工日志记录; 7 工程停(复)工通知; 8 系统调试记录; 9 工程竣工图; 10 工程峻工报告。

GTCC-089-2018标准下载 所有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2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通知单; 3 随工检验记录及隐蔽工程记录; 各子系统安装调试记录; 7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6 施工日志记录; 7 工程停(复)工通知; 8 系统调试记录; 工程竣工图; 10工程竣工报告。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规范、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总则 术语 一般规定 24 悬吊装置 4. 1 一般规定 4. 2 电动行车 4. 3 电动水平吊杆 25 4. 5 自提升电动吊杆 25 4. 6 垂直吊杆 25 4. 7 铰链吊杆 26 4. 8 单点吊机。 26 4. 9 自动收缆器 26 4.10 滑轨系统 26 布光控制系统 5. 1 一般规定 6调光系统. 27 6.1一般规定 27 6.2设备安装 2 信号传输及管理系统 7. 1 一般规定 7.2设备安装. 27 灯具及附属设备, 8.2灯具安装 27 低压配电及接地保护 28 9.2接地保护 10电缆 28 10. 1 一般规定 28 10.2 电缆管及电缆桥架敷设 10.3电缆敷设 28 系统调试 29 12 系统验收 29 12. 1 一般规定 12. 2 竣工验收 12. 3 工程验收技术文件 29

.0.1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是确保灯光系统设备的安装、施工质量。 0.2本规范适用的范围。扩建和改建虽受一定客观条件的限制,但系统的合理性和技术指标不应 降低。本规范中灯光系统是针对演播室相对固定安装的灯光系统设备,非固定的临时的、流动的灯 化系统设备的安装,也可参考本规范。 .0.3演播室灯光系统的施工应以上报批准后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应提供可施工的完整图纸及文 牛。对于灯光系统工程安装,应包括各层平面的管道图、设备布置图和系统接线图等。

3.0.1本条款的目的在于杜绝新建、改建及扩建演播室灯光系统安装时与土建等专业的脱节,避免 工程安装的随意性,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影响灯光系统施工安装的质量。施工单位应向有关部 门提交完整可行的施工组织和设计方案,方案得到批准后,方可展开施工。 3.0.2灯光系统安装实施前,现场应具备施工的必要条件。相关建筑和技术辅助设施已经按批准的 设计规模安装建成,达到设计标准,能正常使用。 3.0.3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事先制定出完整的安全技术措施。 3.0.7设备、器材到达现场后,与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外观及规格、型号的检查。施工前,应对要施 工的设备进行开箱检查,若无问题,方可进行施工。 3.0.9设备安装中的隐蔽工程,主要指预埋管及预埋件

4.2.4卧式行车轨道与支架联接处,

2.4卧式行车轨道与支架联接处, 一般采用垫橡胶垫来减轻行车运行时的噪音 2.5为保证电动行车的安全运行,应予以设置的装置,

4.5.1自提升电动吊杆是把提升机和吊杆组合在一起的吊杆。因这种吊杆自重大,使吊杆长度和提 升重量受到限制,一般在特定场合使用。 目前自提升电动吊杆已不再是单一的组合式吊杆,为涵盖更大的范围,经此次修定,把组合式 吊杆修改为自提升式电动吊杆

4.6.3垂直吊杆的灯具电缆、控制电缆绑扎在圆形左右螺旋双簧上,以防止弹簧力影响伸缩杆正常 运行。如采用成型螺旋电缆(内含灯具电缆、控制电缆),可不用将电缆绑扎在圆形左、右螺旋双簧 上了。

4.6.7手动垂直吊杆为本规范新增条款

本节为本规范新增章节。铰链吊杆从滑轨系统中分离出来,单独作为一个项目列出。 4.7.5恒力铰链吊杆的载荷配重是靠调整吊杆里的弹簧受力实现平衡的。通过对不同弹簧的松紧调 整可以获得不同范围的载重平衡。

本节为本规范新增章节

8.4单点吊机的吊钩应有吊钩防脱落的挡块。同时吊挂的电葫芦应另加保险带,以防电葫芦脱率 8.5为保证现场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对于单点吊机链条的破断拉力作出规定。可参见《舞 动单点吊机》WH/T0102

本节为本规范新增章节

9.3自动收缆器通电运行前应手动调整收缆张力,使之与电缆提升高度及灯杆重量相匹配,能 放全程范围内与吊杆保持同步

10.2由于滑轨系统和灯具的所有荷载,均吊挂在固定轨下,因此固定轨应安装在能承重的结

5.1.2把相关设备安放在一起,便于安装、操作、维护和管理。 5.1.3设置急停控制装置,可在紧急危险或设备失控的情况下,及时阻断所有设备的运行,确保设 备的安全使用。

6.1.2调光设备宜与灯光配电设备安装在同一机房内,把相关设备安放在一起,便于安装、操作、 维护和管理;考虑到调光设备对于运行环境的要求,宜设置必要的空调系统

6.2.1调光柜安装在型钢基础上,柜体更加稳固,配线方便。固定螺栓宜采用M8~M12螺栓,小于 M8的螺栓强度不够。调光柜前、后应预留足够空间,以便操作、检修及维护。 6.2.2调光柜的安装水平、垂直偏差过大,会影响驱动单元及控制触发板的插拔。 6.2.7从控制台同一DMX512输出端口直接并联两条信号线分别接不同类型的灯光设备,或不同地 点的同类设备,称之为“Y”形连接。这种接法会使信号在各支路末端反射后与原信号叠加,造成信 号质量下降,影响调光系统的可靠性。 6.2.8因DMX512信号传输速率较高,达到250kbps,信号线越长,引入的干扰及信号反射也越大。 为了保证控制信号的安全可靠,应根据敷设条件具体测试确定信号线的传输长度。一般情况下,信 号线的长度不宜超过250m

本节为本规范新增章节

8.2.1为了保证使用安全闽2006J10 福建省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建筑构造,以防灯具掉下砸伤人或砸坏其他设备。

10.2电缆管及电缆桥架敷设

0.2.3通常镀锌和壁厚小于2mm的钢导管熔焊会产生烧穿,内部结瘤,使穿线缆时损坏绝缘层, 里入混凝土中会渗入浆水堵塞导管。 0.2.8电缆桥架多层敷设时,桥架间保持相应距离可以避免弱电电缆与电力电缆(含灯光电缆)之 间的干扰,同时保证桥架间的敷设、维修距离。

10.3.1因电缆内产生涡流会导致其导体电阻急剧加大,电缆发热损坏绝缘,易引起短路发生火灾。 10.3.9电缆敷设的要求: 1演播室灯光系统中,使用的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应具备阻燃性能; 2为了保证电缆在敷设时不受损伤,规定了电缆敷设的最低温度,敷设前24小时内的平均温 度和敷设当大的最低允许温度均不应低于表中数值: 3低烟无卤材料由于母体本身的特性限制(低流动性及高粘度),与其他材料相比在温度低时 会变的更硬,且当外力过大时,护套容易开裂,不利于施工。因此表格中将低烟无卤材料的电缆敷设 的最低温度规定的比其他材料的电缆高。 0.3.10由调光器室至演播室有大量的灯光电缆及控制电缆,由于声学及防火的要求,电缆穿墙后 应用防火封堵材料将墙洞两侧的缝隙封堵,防止噪声传入演播室内,同时也防止烟、火的蔓延。 10.3.20本条规定是为了运行安全及维修方便

10.3.1因电缆内产生涡流会导致其导体电阻急剧加大,电缆发热损坏绝缘,易引起短路发生火灾

11.0.3本条为灯光系统安装完成后,开始调试之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1.0.5灯光系统总体调试时,不应超过系统设计允许的运行容量。

后进行,系统设备运行情况处于正常状态。灯光系统的子系统多,组合复杂,衔接紧密,故规定灯 光系统要经过总体系统试运行,方可验收。若试运行过程有问题,设备安装单位应负责处理,待处 理好后再计算运行时间。 12.1.2成立验收小组,保证施工流程中各阶段的现场验收。 12.1.5本条款规定了灯光系统的验收范围。其中灯光低压配电柜一般情况是随工程供电设备一起 订货、安装及调试,且随供电系统一起验收。若已随供电系统验收,则灯光系统不再进行验收。 12.1.7演播室悬吊系统过载保护是重要的安全指标,产品出厂前应经过严格检验,将检验结果提 供验收小组审查。现场条件具备时,宜进行复查,以达到安全可靠,万无一失。

GB 12441-2005 饰面型防火涂料12.3工程验收技术文件

12.3.1所有技术文件与资料由施工单位负责整理,并提交验收小组审查。审查后按照规定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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