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20395-2017 主控室可居留性设计要求

NB/T 20395-2017 主控室可居留性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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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NB/T 2039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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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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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20395-201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NB/T 20395-2017 主控室可居留性设计要求简介:

NB/T 20395-2017 是中国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制定的《核动力厂主控室可居留性设计导则》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核动力厂(如核电站)的主控室在发生事故情况下的可居留性设计要求,确保在事故初期,操作人员能够在主控室内安全、有效地执行应急操作,保障核设施的安全运行和人员的生命安全。

以下是该标准的一些主要设计要求简介:

1. 环境条件:主控室应设计成在事故情况下能保持适宜的环境条件,包括温度、湿度、气压和空气清洁度,以保证人员的舒适和健康,以及设备的正常运行。

2. 辐射防护:主控室应有有效的辐射防护措施,以减小操作人员受到的辐射剂量。

3. 通风与过滤:主控室应有独立的通风系统,能有效过滤空气中的放射性尘埃和有害气体。

4. 生命支持系统:主控室内应配置生命支持系统,如氧气供应、应急食品和水,以及必要的医疗设施,以保障人员在事故中的生存需求。

5. 通讯与信息:主控室应有完备的通讯系统,能与外部、其他控制室、应急指挥中心等保持顺畅的信息交流,同时,应具备足够的显示和报警系统,帮助操作人员实时了解事故情况。

6. 应急设备与工具:主控室内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工具,如个人防护装备,应急照明,消防设备等。

7. 结构耐久性:主控室的建筑设计应考虑抵抗各种事故工况,如地震、火灾、放射性物质泄漏等,确保其结构的耐久性和稳定性。

8. 人机工程:主控室的人机界面设计应考虑操作人员的生理和心理特性,以提高操作效率和舒适度。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主控室在事故情况下,仍能提供一个相对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支持操作人员进行有效的应急操作,降低事故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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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室可居留性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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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支线管道建设项目站场控制设备自控:清管器通过指示器数据单NB/T203952017

主控室可居留性设计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主控制室可居留性设计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主控制室的可居留性的设计,其他核设施的主控制室可居留性设计也可 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仪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163核电厂安全系统可靠性分析要求 GB/T13284.1核电厂安全系统第1部分:设计准则 GB/T13286核电厂安全级电气设备和电路独立性准则 GB/T13626 单一故障准则应用丁核电厂安全系统 GB/T17094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碳卫生标准 GB/T 17939 核级高效空气过滤器 GB 17945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NB/T20038 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设计和制造通用要求 NB/T20039 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 NB/T20180一2012核电厂核岛压缩空气供给系统设计准则 NB/T20190 核电站生产厂房的噪声控制 NB/T20196 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试验规程 NB/T 20263 核电人安全有关通信系统 NB/T20340一2015压水堆核电厂核岛厂房用孔洞封堵材料和嵌缝材料技术要求 HAD002/01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主控制室maincontrolroom(MCR) 主控制室是对核电厂进行监测、控制和操纵等的场所

NB/T203952017

主控制室应急区域maincoztrolroomemergencyzone(CRE龙) 核电厂执照许可依据中确定的的场所。在应急情况下,可以将它与CREZ外部的核电厂其1 境隔离开来。这个场所使用应急通风系统,意在维持主控制室的可居留性。这个场所包括主 可能包括在事故情况下工作人员有必要经常进出或连续停留的其它关键场所。

主控制室控制区域maincontrolroomcontrolarea(MCCA, 位于主控制室应急区域内,为操纵员或监控人员提供电厂安全运行所需人机接口资源(如大屏幕、 盘台和工作站等)的特定区域。

指为CREZ工作人员配备或提供一个可以居留的生活及工作环境,保持核反应堆和相关系统正常运行 期间的受控、异常情况期间的安全停堆;在核电厂(除主控制室外)发生如火灾、有害气体爆炸或泄漏 以及放射性污染事故时,为防止事故工况下形成的过量照射、有害气体险情的继发性危害,必须保障主 控制室环境仍能适宜于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以保持公众和电厂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主控制室可居留系统maincontrolroomhabitabilitysystems(CRHS) 核电厂执照许可证申请时确定的系统。通常需要提供屏蔽、隔离、加压、加热、通风、空调、 监测的功能以及生活物资、卫生设施和药品的配备,以确保主控制室的可居留性。

主控制室压力边界maincontrolroompressureenvelope(MCRE) 主控制室应急区域的外围封闭边界,将主控制室应急区域与其它区域或房间隔离及明确的界定。 3.7 内渗透量inleakage MCRE外的环境空气经洞孔及开门等途径进入到MCRE之内的未经处理的空气流量。 3.8 空气净化装置aircleaningunits 用于事故时去除气溶胶和放射性碘等的空气处理设施,主要由初效过滤器、高效粒子过滤器和碘 附器组成。

主控制室压力边界maincontrolroompressureenvelope(MCRE) 主控制室应急区域的外围封闭边界,将主控制室应急区域与其它区域或房间隔离及明确的界定。 3.7 内渗透量inleakage MCRE外的环境空气经洞孔及开门等途径进入到MCRE之内的未经处理的空气流量。 3.8 空气净化装置aircleaningunits 用于事故时去除气溶胶和放射性碘等的空气处理设施,主要由初效过滤器、高效粒子过滤器和碘吸 附器组成。

主控制室可居留性功能是主控制室可居留系统(CRHS)实现。

4.2主控制室可居留性系统(CRHS)设订

NB/T 203952017

NB/T203952017 CRHS应包括: a)通风系统; b) 辐射监测系统; c) 电源和照明系统; d) 通讯系统; e)消防系统。

4.3主控制室可居留系统(CRHS)设计总则

4.4主控制室可居留系统设计要求

4.4.1主控制室应急区域(CREZ)

CREZ至少包含以下房间: 主控制室; 值长办公室; C) 操纵员休息室; d) 厨房和操作员盟洗室: e) 公共控制室(如果有入 对于计算机室,当它作为应急响应计划整体的一部分来使用时,可以纳入CREZ。

4.4.2主控制室应急区域(CREZ)的通道

4.4.4主控制室应急区域(CREZ)可居留

4主控制室应急区域(CREZ)可居留人数

NB/T 203952017

CREZ可居留人员的数量,应满足建设方或运营单位应急响应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应不少于同规模 同类型已运营核电厂的数量。

通风系统宜为CREZ区域设计一个独立的主控制室可居留通风系统CRHV;应急期间投运的CRH 按核电厂专设安全设施进行设计,以保证CREZ的可居留性。 CRHV的设计按第5章执行,还应做好对辐射和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设计。

4.4.5.2新风供应

4.4.6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

4.4.6.1有毒有害气体的种类

核电厂主控制室要考虑针对以下三类有毒有害气体: a)有毒气体(例如氯); b)有可能释放到主控制室邻近的有限空间内的有害气体(例如灭火剂); c)从外部进入主控制室的烟气。

4.4.6.2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措施

各种原因引起的有毒有害气体的释放都 室失去可居留性,米取的指包 a) 快速动作的有毒气体探测器或烟气探测器; b) CREZ自动隔离: c) 压力边界MCRE密封设计,减小内渗透量: d) 尽量减小或限制新风供应量; e)百 配置呼吸装置或瓶装空气供给。 注:上述可多项自由叠加。

4.4.7辐射防护设讯

应结合压水堆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如室外空气的隔离或加净化处理措施的新风供应系统; MCRE的内渗透量或满足事故分析所采取的假定值,选择合适的正压或新风量;根据系统处理风 典吸附器效率选择空气净化装置的容量和配置等。

4.4.8电源和照明系统

可居留性系统应配备应急电源。 CREZ内设置应急照明系统。主要包括备用照明、安全照明和疏散照明。其中的安全照明在应急工 况下应自动启动并立即可用,为主控制室的控制区域提供照明,其照度不低于2001x。照明系统设计符 合GB50034的规定。

NB/T203952017

CREZ应设置为相对独立的防火空间,防火空间内设置火灭探测器和排烟系统

5主控制室可居留通风系统设计

5.1主控制室环境设计要求

主控制室的环境设计要满足以下的基本要求: a) 正常情况: 1)温度:18℃~24℃; 2) 相对湿度:30%~75%; 3)二氧化碳卫生标准:≤0.10%(2000mg/m); 4)MCCA背景噪声≤55dB(A)。 b) 异常或事故情况: 1) 温度:≤35℃; 2) 二氧化碳卫生标准:≤0.50%(5000ppm); 3) MCCA背景噪声≤65dB(A)。

5.2主控制室可居留通风系统(CREV)的组

CRHV系统应由维持主控制室压力边界(MCRE)的正压及温湿度条件的 用新风供应系统组成。 空气处理机组宜为CREZ单独设置,不为其它区域送风。 新风供应系统按正常和应急使用工况的不同应独立设置。 为应急工况设置的新风供应系统按核电厂是否设有安全级的可靠电源,分为以下两种方式:有安全 级可靠电源的可设计为机械通风方式:无安全级可靠电源的DB63∕T 994-2011 预拌混凝土生产应用应用技术规程,宜采用可呼吸的压缩空气作为新风供应系 统。

5.3主控制室可居留通风系统(CRHV)设计总体要

5.3.1由安全级可靠电源供电的机械通风系统

NB/T203952017

e)用于切换工况的隔离阀,必须考虑其误动作和不安全的故障模式的可能性且需采取相应设计措 施。应选择带有故障安全模式控制的隔离阀; f) 应急运行管线上的机械新风供应系统,其净化装置及与之连接的上下游管道所引起的泄漏总量 在土10%额定流量下应小于0.05%; g 应急运行管线上的新风供应系统GBT 33780.2-2017标准下载,取风口宜设置两个。双取风口的相对方位与距离应保证在任 何情况下总能使一个入口不会被污染(极端无风条件除外),新风口的位置设置需满足事故分析 的要求; h) 应急运行管线上的新风供应系统净化装置上游的管线在厂房内的布置应尽量短,所选材料及连 接方式应保证管道的气密性; i) 与应急区域(CREZ)防火相关的设计,如管线的敷设、防火阀的布置、风机的电源系统等设 计应避免同一火灾导致主控制室和辅助控制室同时失效。

压缩空气供应新风的通区

该通风方式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a)系统和配管设计应遵循GB/T20180—2012中5.4的要求; b) 系统在事故期间的运行应使主控制室应急区域的环境维持在5.1规定的二氧化碳体积浓度和 5.3.3规定的正压范围内; C 应考虑对压缩空气罐进行再充气的措施。如通过厂外的运输气瓶或设计管线对厂内压缩空气储 气罐进行再充气: d) 应对压缩储气罐的空气进行定期取样; e) 压缩空气储气罐房间应采取防龙卷风等外部飞射物的结构防护设计,同时,空气罐及其安全阀 等设备或管件不能成为内部飞射物,对周围其它设施构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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