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889-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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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2/ 88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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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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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 889-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2/ 889-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简介:

DB12/889-2019是北京市的地方标准,全称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这个标准主要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规定了其污水排放的限值和监测要求,旨在保护农村水环境,提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污染物排放限值: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如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总磷(TP)等设定了具体的排放限值,以确保处理后的污水达到一定的环保标准。

2. 监测要求:规定了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测要求,包括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方法等,以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和污染物排放的控制。

3. 管理要求: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营维护等,以保障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长期有效性。

4. 实施与监督:明确了标准的实施时间,以及环保部门对标准执行的监督和管理方式。

这项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指导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推动农村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建设美丽乡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DB12/ 889-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内容预览:

DB12/ 889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

豪宅建筑施工全图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pollutants for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ies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DB12/889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技术要求、水污染物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小于500m"/d(不含)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 本标准不适用于混入工业废水或畜禽养殖废水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y

用于收集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的建筑物、构筑物及

DB12/8892019

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existingruralsewagetreatmentfacility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农村生活污

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existingruralsewagetreatmentfacility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4

新(改、扩)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newruralsewagetreatmentfacility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改、扩)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4.1.1出水直接排入GB3838地表水II类(划定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IV类、V类功 能水体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应符合相应水功能区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出水直接排入GB3097 海水二类、三类、四类功能海域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应符合GB3838地表水V类水环境质量 标准限值。

1.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农田灌溉的DB4401∕T 86-2020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技术规程,相关控制指标应执行GB5084规定;回用于渔业 关控制指标应执行GB11607规定;回用于景观环境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执行GB/T18921规定 于其他用途的,执行国家或天津市相应回用水水质标准,

4.2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表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12/ 8892019

注:①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括号内的排 ②仅针对含农家乐废水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执

注:①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括号内的排放限值。 ②仅针对含农家乐废水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执行。

农家乐餐饮污水应做预处理,达到GB/T31962的纳管规定和要求并符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进水水质与水量要求后方可纳入处理

5.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下游配套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含生态氧化塘),且出水通过管道 或排污沟渠全部进入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的,可将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出水作为农村污水处理 设施出水进行考核。 5.3对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或天津市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 范的规定执行。 5.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责任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规定,建立监 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并公布监测结果。 5.5水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按表2执行,本标准发布实施后,有新发布的国家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 其方法适用范围相同的,也适用于本排放标准对应污染物的测定

DBJ50∕T-163-2021 既有公共建筑绿色改造技术标准表2水质监测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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