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1312.16-2015 无线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6部分: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终端地球站

YD/T 1312.16-2015 无线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6部分: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终端地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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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YD/T 1312.16-2015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8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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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T 1312.16-2015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YD/T 1312.16-2015 无线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6部分: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终端地球站简介:

YD/T 1312.16-2015 是由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MIIT)发布的一项标准,全称为“无线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6部分: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终端地球站”。该标准主要规定了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终端地球站的电磁兼容性(EMC)要求和相应的测量方法。

在无线通信领域,电磁兼容性是一个重要概念,指的是设备在共用同一电磁环境时,能够正常工作且不会对其他设备造成干扰的能力。对于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终端地球站,其电磁兼容性直接关系到通信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YD/T 1312.16-2015 标准详细规定了终端地球站的发射性能、接收性能、抗干扰性能等电磁兼容性参数要求,以及测量这些参数的方法。这包括但不限于:频率稳定度、杂散发射、阻塞性能、互调性能、敏感度、抗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干扰等。

此外,该标准还可能包括设备在不同工作模式、不同环境条件下的电磁兼容性要求,以及测试设备和环境的设置规范等。对于制造商、运营商和监管机构来说,这个标准是确保设备性能和通信质量的重要依据。

YD/T 1312.16-2015 无线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6部分: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终端地球站部分内容预览:

每相输入电流≤16A的设备,采用GB17625.2中相应的限值。每相输入电流>16A的设 17625.3中相应的限值。

8瞬态传导骚扰(直流电源输入、输出端口

测试按GB/T21437.2进行。

测试按GB/T21437.2进行。

JG∕T 489-2015 防腐木结构用金属连接件EUT的瞬态传导骚扰限值见表15。

直流电源端口脱态传导驿

9抗扰度试验方法和等级

9.1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1.1试验方法和等级

试验按GB/T17626.2进行。 应符合下列要求: a)对于接触放电,EUT应能通过+2kV和±4kV的试验等级; b)对于空气放电,EUT应能通过+2kV、±4kV和±8kV的试验等级。

对于能够建立连续通信链路的设备,6.3的性能判据B适用于本条款。 对于不能建立连续通信链路的设备,6.5的性能判据适用于本条款。 如果辅助设备与被测发信机或收信机相连接进行测试,则应满足6.3的性能判据B;否则,辅助设备 应满足6.6的性能判据。

9.2辐射骚扰抗扰度试验(80MHZ~2.7GHz)

.2.1试验方法和等级

试验按GB/T17626.3进行,但要满足下列要求:

a)试验应在80MHz~2.7GHz频率范围内进行。 b)试验等级见表16。

表16辐射野扰抗扰度试验等级

c)骚扰源经过1kHz的正弦波信号进行80%的幅度调制。 d)80MHz~1GHz频段内频率扫描步长不大于前一频率的1%;1GHz~2.7GHz频段内频率扫描步 长不大于前一频率的0.5%。 如果收信机或作为收发信机一部分的收信机在离散频率点的响应是窄带响应,那么此响应忽略。 试验频率应记录在测试报告中。

对于能够建立连续通信链路的设备,6.2的性能判据A适用于本条款。 对于不能建立连续通信链路的设备,6.5的性能判据适用于本条款。 如果辅助设备与被测发信机或收信机相连接进行测试,则应满足6.2的性能判据A;否则,辅助设备 应满足6.6的性能判据。

9.3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9.3.1试验方法和等级

固定设备及其辅助设备的信号/电信/控制端口和DC电源端口连接电缆超过3m时应进行本试验项 目。 对具有长于3m的电缆或与AC电源相连的无线通信设备及其辅助设备,试验按GB/T17626.4进行 但应满足下列要求: a)信号/通信/控制端口的试验电平为0.5kV b)DC电源输入端口的试验电平为1kV; c)AC电源输入端口的试验电平为1kV。

对于能够建立连续通信链路的设备,6.3的性能判据B适用于本条款。 对于不能建立连续通信链路的设备,6.5的性能判据适用于本条款。 如果辅助设备与被测发信机或收信机相连接进行测试,则应满足6.3的性能判据B;否则,辅助设备 应满足6.6的性能判据。

9.4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验按GB/T17626.5进行,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对于交流电源端口,室内型设备试验电平应为2kV(线对地),1kV(线对线);室外型设备试 V(线对地),2kV(线对线)。

b)对于直流电源线上的试验电平应为1kV(线对地),0.5kV(线对线)。 c)对于直接与室外电缆连接的电信端口,试验电平应为1kV(线对地),但如果EUT是电信中心设备 试验电平应为0.5kV(线对地);对于与室内电缆相连并且连接电缆的长度大于10m的电信端口,试验电 平应为0.5kV(线对地)。 d)试验波形为1.2/50us(8/20us)组合波。

对于能够建立连续通信链路的设备,6.3的性能判据B适用于本条款。 对于不能建立连续通信链路的设备,6.5的性能判据适用于本条款。 如果辅助设备与被测发信机或收信机相连接进行测试,则应满足6.3的性能判据B;否则,辅助设备 应满足6.6的性能判据。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9.5.1试验方法和等级

固定、车载及其辅助设备的信号/电信/控制端口和直流电源端口的连接电缆超过3m时,应进行本试 验项目。 对具有长于3m的电缆或与交流电源相连的无线通信设备及其辅助设备,试验按GB/T17626.6进行 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试验信号由1kHz的正弦波信号进行80%的幅度调制: b)在150kHz~80MHz频率范围,频率增加的步长应不超过前一频率的1%; c)试验电平为3Vrms d)如果收信机或作为收发信机一部分的收信机在离散频率点的响应是窄带响应,那么此响应忽略。

对于能够建立连续通信链路的设备,6.2的性能判据A适用于本条款。 对于不能建立连续通信链路的设备,6.5的性能判据适用于本条款。 如果辅助设备与被测发信机或收信机相连接进行测试,则应满足6.2的性能判据A;否则,辅助设备 应满足6.6的性能判据。

9.6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9.6.1试验方法和等级

本试验项目适用于带有对磁场敏感装置(如CRT监视器、霍尔器件、电动麦克风、磁 的EUT。试验方法见GB/T17626.8。 试验等级为3A/m

对于能够建立连续通信链路的设备,6.2的性能判据A适用于本条款。 对于不能建立连续通信链路的设备,6.5的性能判据适用于本条款。 如果辅助设备与被测发信机或收信机相连接进行测试,则应满足6.2的性能判据A;否则,辅助设备 应满足6.6的性能判据。

9.7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

9.7.1试验方法和等级

9.7.1.1交流电源试验方法和等级

试验方法见GB/T17626.11。 试验等级应为: a)供电电压下降到0%,持续时间10ms; b)供电电压下降到0%,持续时间20ms; c)供电电压下降到70%,持续时间500ms d)供电电压下降到0%,持续时间5s

试验方法见GB/T17626.11。 试验等级应为: a)供电电压下降到0%,持续时间10ms; b)供电电压下降到0%,持续时间20ms; c)供电电压下降到70%,持续时间500ms; d)供电电压下降到0%,持续时间5s。

9.7.1.2直流电源试验方法和等级

试验方法见GB/T17626.29。如果EUT有后备电源或双路电源,那么应在后备电源或双路电源工作的 情况下进行试验。 试验等级见9.7.2.2

试验方法见GB/T1 情况下进行试验。 试验等级见9.7.2.2。

对于能够建立连续通信链路的设备,在进行电压暂降抗扰度测试时,6.3的性能判据B适用于本条款。 对于能够建立连续通信链路的设备,在进行电压短时中断抗扰度测试时,应采用以下性能判据: a)如果EUT装配有后备电池或与后备电池相连,则6.3的性能判据B适用于本条款; b)如果EUT仅由交流电源供电(不使用后备电池),则6.4的性能判据C适用于本条款。 对通信连接中断或用户数据去失的情形,应在测试报告中作记录。 对于不能建立连续通信链路的设备,6.5的性能判据适用于本条款。 如果辅助设备与被测发信机或收信机相连接进行测试,则应满足以上对应的性能判据;否则,辅助 设备应满足6.6的性能判据。

9.7.2.2直流电源性能判据

直流电源性能判据见表17、表18、表19。

表17电压暂降试验等级和性能判据

斤有试验等级,如果EUT在后备电源或双路电源工作时进行测试,那么采用性能判据A,否则采用性能 表18电压短时中断试验等级和性能判据

表19电压变化试验等级和性能判据

对于不能建立连续通信链路的设备,6.5的性能判据适用于本条款。 如果辅助设备与被测发信机或收信机相连接进行测试,则应满足以上对应的性能判据; 没备应满足6.6的性能判据

9.8瞬变和浪抗扰度试验(车载环境)

9.8.1试验方法和等级

试验应对无线电通信设备及其辅助设备的直流电源输入端口进行。 试验按GB/T21437.2进行 试验等级见表 20和表 21。

12V车载EUT实验等

表2124V车载EUT实验等级

如果做多个脉冲则最小的重复时间为1min

对于能够建立连续通信链路的设备,在进行脉冲3a和3b试验时,6.2的性能判据A适用于本条款。 对于能够建立连续通信链路的设备,在进行脉冲1、2a、2b和4试验时,6.3的性能判据B适用于本 条款。在试验过程中,通信链路不需维持,但在试验后可重新建立。 对于不能建立连续通信链路的设备,6.5的性能判据适用于本条款。 如果辅助设备与被测发信机或收信机相连接进行测试,则应满足以上对应的性能判据;否则,辅助 设备应满足6.6的性能判据。

A.11.6GHz/2.4GHz频带工作的MES

1移动卫星业务(MSS

A.21.5GHZ/1.6GHz频带工作的MES

表A.2移动卫星业务(MSS)的频带

GB 50491-2009 铁矿球团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A.32.0GHz频带工作的MES

表A.3移动卫星业务(MSS)的频带

A.41GHz以下频带使用的MES

的移动地球站(MES)。 MES设备可以是手持、便携或车载形式

MES工作的移动卫星业务(MSS)频带在表A.4中给出。

国家电网公司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10kV电缆分册表A4移动卫星业务(MSS)的频带

A.511GHz/12GHz/14GHz频带工作的MES

本条适用于通过地球同步轨道卫星发送数据的移动地球站(MES) MES设备可以是车载或便携形式。 MES的工作频带在表A.5中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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