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378-2018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试验室管理规范

DB32/T 3378-2018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试验室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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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2/T 3378-2018
文件类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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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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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3378-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2/T 3378-2018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试验室管理规范简介:

DB32/T 3378-2018是江苏省的地方标准,全称为"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试验室管理规范"。这份标准主要针对的是在江苏省内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企业,该标准规定了试验室的建立、运行、管理以及试验方法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旨在提升新型墙体材料的产品质量,保证其在建筑施工中的安全和性能,同时也有助于规范行业内的竞争,推动新型墙体材料产业的健康发展。

以下为该标准的主要内容简介: 1. 试验室的设立:规定了试验室的建设条件,包括设施设备、环境条件、人员配置等,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试验室的管理: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试验过程的控制,试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以及对外部评审和认证的准备。 3. 试验方法:对新型墙体材料的性能测试,如抗压强度、耐水性、热工性能等,规定了具体的试验方法和判定标准。 4. 人员要求:对试验室的工作人员,尤其是技术人员,提出了专业技能和知识的要求,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5. 安全与环保:强调了试验室在运行过程中对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考虑,要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这份标准的实施,对于提升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保障建筑工程质量,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DB32/T 3378-2018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试验室管理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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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范围. 术语和定义, 基本规定 试验室能力 4.1人员.. 4.2试验设备 4. 3 试验场所 4. 4 档案管理 检验管理 5. 1 一般规定 5. 2 样品管理, 5. 3 试验操作 5. 4 原始记录. 质量管理 6. 1 般规定. 6.2 检验控制. 附录A(规范性附录) 试验室检测设备清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及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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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体材料生产企业试验室管理规

本标准规定了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试验室管理的基本规定、试验室能力、检验管理、质量管理和 综合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企业的试验室管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 1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newtypeofwallmaterialsproductionenterprises 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产业导向,用于建筑物墙体的建材产品的企业。 2. 2 企业试验室laboratoryoftheenterprise 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从事本企业的原材料、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的企业内部质量控制部门。 2. 3 试验人员tester 在企业试验室从事试验技术管理和试验操作人员的总称。 2. 4 期间核查intermediatechecks 为保持对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在两次检定(或校准)之间试验室应根据仪器的性能和使用情况 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内、使用相应的核查方法对仪器进行的核查

3.1企业试验室应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承担本企业内部的检验工作。 3.2试验室应实行试验室主任负责制并独立运行,试验室主任应具有相应资格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文件任命,明确其职责和权力。 3.3试验室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确保有 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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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试验室的质量体系应覆盖其职责范围的所有场所。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试验室质量管理手册、 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等。 3.5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保证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获取、理解和执行。 3.6试验室应对试验样品取样的代表性、规范性、真实性负责,并负责试(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准 确性。 3.7试验室的试验工作不应受企业内有利益冲突的采购、生产、营销等部门干预。 3.8企业试验室的检验能力应满足企业产品质量控制的要求,试验项目应不少于相应产品标准中规定 的检测项目。

4.1.1试验室必须配备专职人员,最低配置不得少于2人,具有相关专业中专(或相当于中专)以上 文化水平程度,人员相对稳定,并能满足企业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需要。 4.1.2试验室试验人员应经过有资格的培训机构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1.3试验室主任应熟悉新墙材生产技术和相关标准、规章和制度,了解生产工艺,有3年以上的管 理经验。检验人员应掌握相应产品标准、控制项目、指标范围、检验方法和检验仪器设备的操作。 4.1.4试验室应制定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并实施,试验室人员应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继续再教育,进 行业务培训与考核,建立人员学习、培训档案。 4.1.5试验室应建立技术人员档案,包括人员身份、职称、学历、上岗、继续教育培训、任命,以及 个人履历、人员聘用合同等信息

4.2.1试验室所需设备仪器齐全, 足规定的技术要求。当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及产品检验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换利 增加试验室的仪器设备 目右检宝(或核准)右新用期内的检点

仪器设备首次使用前; b) 可能对检验结果产生影响的维修、改造或移动后; c) 使用过载后; d) 停用后再次投入使用。 4.2.4 当出现下列状况时,仪器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粘贴停用标识: a 当仪器设备出现影响检验结果等问题时; b) 当仪器设备出现显示不清晰或按键不灵敏等故障时; c) 当仪器设备不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时。 4. 2.5 对大型的、复杂的、精密的试验设备应编制操作规程,指定人员按操作规程使用。 4. 2. 6 对于使用频次高或易产生漂移的仪器设备,在检定或校准周期内,宜对其进行期间核查,做好 记录。

设备应有维护保养计划,按计划进行保养,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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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试验室应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 日期、出厂合格证书、检定(校准)证书和使用维护记录等

4.3.1试验室应具备与试验项目相适应的场所,且满足试验工作和试验人员身心健康的要求。 4.3.2试验区应与办公区分开,各功能区应有明显标识,无关人员(物品)不得进(放)入试验区。 4.3.3试验室应按功能设置独立分区,各功能区应满足试验设备布局和试验流程合理的要求,企业试 验室功能区应符合表1规定。

验室功能区应符合表1劫

表1企业试验室功能区

4.3.4试验室的环境条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对环境有温湿度要求的场所应配备相应的 监控设备,做好相关记录。 4.3.5试验室应有安全作业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设备和被检测样品的安全

4.3.4试验室的环境条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对环境有温湿度要求的场所应配备相应的 监控设备,做好相关记录。 4.3.5试验室应有安全作业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设备和被检测样品的安全。

4.4.1 试验室应做好质量技术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资料的可追溯性, 4.4.2 试验室档案资料应包括: a) 国家、地区、部门有关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政策和法规: b) 与试验检测工作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及技术书籍、资料、细则和方法; c)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运行记录; d) 试验人员台账和档案; e) 试验仪器设备台账和档案: f) 企业生产用原材料、产品及生产过程检(试)验资料; g) 其它技术质量资料。 4.4.3 试验室档案应登记、编目、标识、编号,登记立卷。 4.4.4 试验室应保证使用的标准规范和体系文件现行有效。 4.4.5 原始数据、试验报告保存期为5年,台账应长期保存。 4.4.6 档案的存档应以书面资料为准,同时保存的资料室应符合保存要求,以防止资料霉变、虫蛙 损坏、丢失等。电子档案的保存应有防止信息丢失或被篡改的可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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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试验室应采用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进行检验,对于非标方法纳入企业标准。 5.1.2当有必要时,试验室应编制检测方法、仪器设备使用、样品制备和处置等作业指导书。 5.1.3试验室在检测设备首次启用、试(检)验项目增设及标准更新时,应对人员技能、试验设备、 环境条件等进行符合性确认,合格后方可实施。 5.1.4试验室在进行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时,为满足产品质量控制和出厂检验要求,应 按附录B中规定的主要检测参数进行检验。 5.1.5试验原始记录、产品分析报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台帐等试验资料应完整、真实,具有 可追溯性。

5.2.1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样品抽取方法应符合现行技术标准及生产质量控制要求,以保 证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5.2.2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样品的抽样频次及数量,应按附录B规定的要求的进行抽取。 5.2.3样品在抽取时应具有清晰的、不易脱落的唯一性标识,标识应包括样品名称及编号、抽样地点、 抽样人、抽样时间等信息。 5.2.4对于产品标准明确要求和企业自身需求需留置的样品,应按标准规定的程序、环境、数量和要 求进行留置。留样存放时间应符合国家及江苏省有关要求,无明确规定时宜保存3个月。 5.2.5试验室相关人员在样品的取样、制样及转接、留置过程中,应有统一、可靠的样品标识系统, 以确保样品在整个检验过程中不发生混淆

5.3.1试验人员在试验开始前应作好以下工作: a)确认试样的试验项目、试验依据; b 对试样的数量、编号、状态及标识等进行核对,与试验编号相对应; c 对试验设备进行核查,确认其符合试验要求且正常浅谈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同时将其调至预备开启状态; d) 将试验环境调至其试验规定要求状态,核查试验所需的其它相应配置符合要求。 5.3.2试验人员在试验中应按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及时、详细、真实、规范 地填写原始记录。 5.3.3试验完成后应按相关规定对已检试样进行留置和处理,及时做好试验环境及设备的清洁保养工 作。

a)确认试样的试验项目、试验依据; b 对试样的数量、编号、状态及标识等进行核对,与试验编号相对应; c 对试验设备进行核查,确认其符合试验要求且正常,同时将其调至预备开启状态; d) 将试验环境调至其试验规定要求状态,核查试验所需的其它相应配置符合要求。 5.3.2试验人员在试验中应按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及时、详细、真实、规范 地填写原始记录。 5.3.3试验完成后应按相关规定对已检试样进行留置和处理,及时做好试验环境及设备的清洁保养工 作。

试验原始记录应有固定的格式,并包含足够的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样品名称及试验编号; b) 样品编号、规格型号、来源及状态,取样地点及时间; c) 试验项目及依据; d) 试验环境监测数据,主要仪器设备名称、编号及运行状况; e) 试验测试数据、计算及其它需注明内容; f) 试验日期: 检验人员、复核人员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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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原始记录应使用钢笔、签字笔及时填写或检验仪器即时打印,当用检验仪器打印时应采用可长 期保存的纸张打印。原始记录应做到数据准确、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追忆、涂改。 5.4.3原始记录笔误需要更正时,应由原记录人在笔误处“划改”更正,“划改”后原数据清晰可辨, 并在“划改”处签名。

6.1.1试验室应建立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制定与本企业宗旨相适应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6.1.2试验室应结合实际情况,依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编制试验室质量控制文件,并建立不 少于表2所列各项管理制度。

DB64∕T 1094-2015 宁夏水利工程格宾应用技术导则表 2 试验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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