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2481-2023 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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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2481-2023 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规范.pdf简介:

GB/T 42481-2023《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规范》是一部由中国制定并发布的国家标准,其全称为《小型湿地保护与管理技术规范》。该标准主要针对小微湿地(小型、分散或局部的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管理提供科学的指导和规范,以期促进小微湿地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功能的维护。

小微湿地包括城市公园内的湿地、农田湿地、人工水体等,由于其面积小、分布广泛,对环境的调节、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作用尤为重要。该规范内容可能涵盖小微湿地的识别、评估、保护措施、管理策略、监测与评估、公众参与等方面,旨在提供一套科学、可行的操作指南,以确保小微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实施GB/T 42481-2023有助于提升小微湿地的保护水平,防止过度开发和污染,为小微湿地的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提供法律和技术依据,对维护生物多样性、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GB/T 42481-2023 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总体要求. 小微湿地调查登记 5.1小微湿地调查 5.2信息汇总与登记 小微湿地恢复…. 6.1小微湿地恢复策略 6.2小微湿地恢复模式 6.3小微湿地恢复流程

GB/T42481 2023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湿地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8)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大(常熟)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安树青、张轩波、傅海峰、朱正杰、张静涵、罗为检、杨、赵晖、康晓光、王春林 徐锋、安迪、陈浩、朱敦学、杨棠武、陈佳秋、夏露、冷欣、钱新锋

文件规定了小微湿地的总体要求、调查登记和恢 文件适用于小微湿地的保护与管理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百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YC/Z 583-2019 烟草行业信息系统容灾备份建设指南.pdf,其最新版 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24708湿地分类 GB/T27647湿地生态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HJ624外来物种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710.1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陆生维管植物 HJ710.3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陆生哺乳动物 HJ710.4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鸟类 HJ710.5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爬行动物 HJ710.6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两栖动物 HJ710.7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内陆水域鱼类 HJ710.12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水生维管植物 HJ1174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一一生态问题评估 HJ2005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SL534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导则 SL709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导则 SL/T800河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技术导则 SN/T2589植物病原真菌检测规范 SN/T2601植物病原细菌常规检测规范 SN/T2964植物病毒检测规范 TD/T1055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湿地 wetland 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 注: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m的海域,但是水田以及用于养殖的人工的水域和滩涂除外。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湿地 wetland 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 注: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m的海域,但是水田以及用于养殖的人工的水域和滩涂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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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规范

4.1对各类型小微湿地资源应调查登记。 4.2应根据小微湿地生态现状,选择适宜的恢复方法,恢复小微湿地的生态系统和功能。 4.3对具有主要生态功能的小微湿地应采取不同的保护形式实施分类保护;小微湿地的保护应纳人以 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纳人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小微湿地保护应与自然保护地体系衔接。 4.4小微湿地管理应纳人国土空间规划、湿地保护规划、水资源水安全规划及流域综合规划的总体布 局,来推动小微湿地保护管理主流化。 4.5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保障小微湿地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开展符合湿地保护与管理要求的 可持续利用。

小微湿地的调查范围不设下限。 各类型的小微湿地应纳人调查范围,其中河流范围内小微湿地的调查范围上限为宽度10m、长度 5km

5.1.2小微湿地分类

小微湿地的分类应符合GB/T24708中关于湿地分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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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附录A进行小微湿地的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小微湿地空间信息、生态环境状况、保护利用 胁迫压力因子。

调查方法及组织实施按照HJ624、HJ710.1、HJ710.3、HJ710.4、HJ710.5、HJ710.6、HJ71 J710.12、SN/T2589、SN/T2601、SN/T2964和TD/T1055中描述的方法

湿地空间信息主要包括湿地类型、湿地面积、地理位置、范围、平均海拔、所属流域、各调查区域 )的小微湿地面积等

生态环境状况信息主要包括自然环境要素、水源补给情况、植物群落和植被、植物资源、动物资 其中,植物资源信息主要包括蕨类、裸子植物、被子植物的中文名、拉丁名、数量状况及重要物利 分布区和生境状况等;动物资源信息主要包括鱼类、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兽类各种的中文名、 、数量状况及重要物种主要分布区和生境状况等

5.2.1.3保护利用状况信息

保护利用状况信息主要包括土地所有权、保护与管理状况、湿地主导功能与利用状况、周边土 现状和民俗文化历史等

5.2.1.4胁迫压力因子信息

胁迫压力因子信息主要包括湿地空间受损、水污染负荷、外来物种人侵、病虫害现状和湿地资 利用等。

小微湿地调查信息汇总结果,应填报至小微湿地资源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原则上面积不 m²的小微湿地应在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在调查评估小微湿地受损成因基础上,应根据小微湿地受损程度和恢复力,分别选择生态保育 恢复、辅助再生和生态重建等不同等级的恢复策略: 对仍然发挥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功能的小微湿地,采取生态保育策略,保护小微湿 态系统完整性;

对轻度受损、恢复力强的小微湿地,采取自然恢复策略,促进小微湿地生态系统自然恢复; 对中度受损的小微湿地,采取辅助再生策略,引导和促进小微湿地生态系统逐步恢复; 对严重受损的小微湿地,采取生态重建策略,恢复小微湿地的结构与功能

6.2.1生态保育主导型

对仍然发挥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功能的小微湿地,应采取建立自然保护地、减轻胁迫压 保护及繁育珍稀濒危生物物种等生态保育措施,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保护生物多样性。

6.2.2水质净化主导型

实施目标参数应满足GB3838中的要求,建设应满足HJ2005中的要求,降解污染物和净化水质, 设计中应合理确定污染负荷,宜尽量实现无动力自流,在功能和景观上做到湿地与人居及周边环境 和谐

6.2.3生境恢复主导型

通过退塘还湿、水系梳理、水岸修复、植被修复、底质修复等措施,为鸟类、鱼类、昆虫、底栖动物等提 供适宜的栖息生境,丰富湿地生物多样性。该类型小微湿地可是季节性的湿地

6.2.4景观营造主导型

恢复时应从生态景观、植被、水量、水质及某些特殊要求(如特殊生境构造)等方面考虑,注意水系 市局及水体循环、水岸修复、适宜植物选择等,兼顾生态性、安全性、美观性等方面不同需求

6.2.6调蓄调节主导型

通过水系梳理、植被修复、水岸修复、生态景观修复等措施,完善小微湿地水文水系,保障湿地植被 群落稳定。河流、湖泊型小微湿地的恢复按照SL534、SL709、SL/T800中描述的方法开展。

6.2.7生物资源利用主导型

恢复时,以水生经济植物种植、水生经济动物养殖为基础,开展水生经济动物生态放养、水生蔬菜及 其他湿地经济植物生态种植等湿地生物资源合理利用活动

6.2.8水资源保护利用主导型

对发挥水源地功能的小微湿地,应采取建立自然保护地、削减入库污染物、种养结合等生态保育 使小微湿地形成相对平衡的生物链,保障水质安全。

6.2.9多功能复合型

采取生态保育、自然恢复、辅助再生、生态重建等措施恢复小微湿地、小微湿地群的各自主导 提高小微湿地间的水文连通性和生物连通性,发挥小微湿地群的综合生态功能。

.3.1生态现状调查与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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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调查应包括湿地生态环境状况、保护利用状况、胁迫压力因子以及区域经济社会现状等。 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CJ∕T 414-2012 城市轨道交通钢铝复合导电轨技术要求,按照HJ1174评估小微湿地的生态问题

6.3.2目标与措施确定

针对小微湿地的主导功能、受损程度和恢复力,选择适宜的恢复策略和模式。 根据小微湿地的主导功能设定小微湿地的恢复目标,恢复模式主要包括生态保育、水质净化、生境 修复、景观营造、文化展示、调蓄调节、生物资源利用、水资源保护利用及多功能复合等。

小微湿地恢复涉及开发与利用建设工程项目的,按照GB/T27647中的要求和方法开展湿地生态 风险评估。对存在生态风险的项目,应提出有效解决措施消除风险或把风险降到最低,并跟踪监测评估 效果。 小微湿地恢复涉及建设项目的,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开展环境影响评 价,分析项目对小微湿地产生的影响,提出措施缓解和控制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6.3.4监测评估与维护管理

恢复过程中应对项目状态以及影响项目进展的内外部因素进行连续、系统的记录和报告,并在中长 期监测和评估的基础上,全面评估小微湿地恢复工程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恢复后,应验收合格,并依据恢复成效监测的结果,对小微湿地进行适应性维护管理,制定短期和长 期的湿地管理计划

GB/Z 24294.2-2017 信息安全技术 基于互联网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实施指南 第2部分:接入.pdfGB/T42481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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