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照明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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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照明设计规范.pdf简介:

建筑照明设计规范是指在设计和实施建筑照明系统时,根据国家或地区的标准和规定,对照明的亮度、颜色、分布、能效、安全、舒适性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的一套指导性文件。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照度标准:规定了不同区域(如公共区域、工作区、休息区等)的最低照度要求,以保证视觉清晰度和工作效率。

2. 色温选择:根据使用环境和目的,选择适当的色温,如办公室通常选择接近自然光的色温,而餐厅和酒店可能更偏爱暖色调。

3. 光源选择:提倡高效能的LED等新型光源,同时考虑光源的显色性、寿命和维护性。

4. 照明布局:设计合理的照明布局,如采用间接照明、分区照明或混合照明,以减少眩光,提高照明质量。

5. 能源效率:遵循节能减排的原则,通过合理的照明设计和控制,降低能耗,符合绿色建筑的要求。

6. 安全与舒适性:照明系统应满足防火、防爆等安全要求,同时考虑光污染的控制,确保视觉舒适和良好的心理环境。

7. 灯具安装与维护:规定灯具的安装高度、角度和距离,以及维护方便性等。

建筑照明设计规范旨在提供一个科学、合理、经济的照明设计指导,以满足建筑的功能需求,同时提高使用舒适度和节能效果。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具体标准,建筑师和照明设计师需要根据当地规范进行设计。

建筑照明设计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测量或规定照度的平面。 2.0.9作业面workingplane 在其表面进行工作的平面。 2.0.10亮度对比luminancecontrast 视野中识别对象和背景的亮度差与背景亮度之比,即

△L (2.0.10) Lh

式中:C一一亮度对比; △L——识别对象亮度与背景亮度之差:

2.0.11识别对象recognizedobjective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 50013-20062.0.12维护系数maintenancefactor

2.0.19疏散照明escapelighting

2.0.30眩光glare

由于视野中的亮度分布或亮度范围的不适宜,或存在极端的对比,以致引起不舒适的感 觉或降低观察细部或目标的能力的视觉现象

2.0.31直接眩光directglare

2.0.35反射眩光glarebyreflectior

0.36光幕反射veilingre

视觉对象的镜面反射,它使视觉对象的对比降低,以致部分地或全部地难以看清细部

2.0.37灯具遮光角shieldingangleof luminarie 光源最边缘一点和灯具出口的连线和水平线之间的夹角。 2.0.38显色性colourrendering 照明光源对物体色表的影响,该影响是由于观察者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将它与参比光源下 的色表相比较产生的。 2.0.39显色指数colourrenderingindex 在具有合理允许差的色适应状态下,被测光源照明物体的心理物理色与参比光源照明同 色样的心理物理色符合程度的度量。符号为R。 2.0.40特殊显色指数specialcolourrenderingindex 在具有合理允许差的色适应状态下,被测光源照明CIE试验色样的心理物理色与参比 光源照明同一色样的心理物理色符合程度的度量。符号为Ri。 2.0.41一般显色指数generalcolourrenderingindex 八个一组色试样的CIE1974特殊显色指数的平均值,通称显色指数。符号为Ra。 2.0.42色温度colourtemperature 当某一种光源(热辐射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的完全辐射体(黑体)的色品完全相 同时,完全辐射体(黑体)的温度,简称色温。符号为Tc,单位为开(K)。 2.0.43相关色温度correlatedcolourtemperature 当某一种光源(热辐射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的完全辐射体(黑体)的色品最接近 时,完全辐射体(黑体)的温度,简称相关色温。符号为TcP,单位为开(K)。 2.0.44光通维持率luminousfluxmaintenance 灯在给定点燃时间后的光通量与其初始光通量之比。 2.0.45反射比reflectance 在入射辐射的光谱组成、偏振状态和几何分布给定状态下,反射的辐射通量或光通量与 入射的辐射通量或光通量之比。符号为P。 2.0.46照明功率密度lightingpowerdensity(LPD) 单位面积上的照明安装功率(包括光源、镇流器或变压器),单位为瓦特每平方米 (W /m²)。

2.0.37灯具遮光角shieldingangleof luminarie 光源最边缘一点和灯具出口的连线和水平线之间的夹角。 2.0.38显色性colourrendering 照明光源对物体色表的影响,该影响是由于观察者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将它与参比光源下 的色表相比较产生的。 2.0.39显色指数colourrenderingindex 在具有合理允许差的色适应状态下,被测光源照明物体的心理物理色与参比光源照明同 一色样的心理物理色符合程度的度量。符号为R。 2.0.40特殊显色指数specialcolourrenderingindex 在具有合理允许差的色适应状态下,被测光源照明CIE试验色样的心理物理色与参比 光源照明同一色样的心理物理色符合程度的度量。符号为Ri。 2.0.41一般显色指数generalcolourrenderingindex 八个一组色试样的CIE1974特殊显色指数的平均值,通称显色指数。符号为Ra。 2.0.42色温度colourtemperature 当某一种光源(热辐射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的完全辐射体(黑体)的色品完全相 同时,完全辐射体(黑体)的温度,简称色温。符号为Tc,单位为开(K)。 2.0.43相关色温度correlatedcolourtemperature 当某一种光源(热辐射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的完全辐射体(黑体)的色品最接近 时,完全辐射体(黑体)的温度,简称相关色温。符号为Tcp,单位为开(K)。 2.0.44光通维持率luminousfluxmaintenance 灯在给定点燃时间后的光通量与其初始光通量之比。 2.0.45反射比reflectance 在入射辐射的光谱组成、偏振状态和几何分布给定状态下,反射的辐射通量或光通量与 入射的辐射通量或光通量之比。符号为P。 2.0.46照明功率密度lightingpower density(LPD) 单位面积上的照明安装功率(包括光源、镇流器或变压器),单位为瓦特每平方米 (W/m)。

光源最边缘一点和灯具出口的连线和水平线之间的夹角。 2.0.38显色性colourrendering 照明光源对物体色表的影响,该影响是由于观察者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将它与参比光源下 的色表相比较产生的。 2.0.39显色指数colourrenderingindex 在具有合理允许差的色适应状态下,被测光源照明物体的心理物理色与参比光源照明同 色样的心理物理色符合程度的度量。符号为R。 2.0.40特殊显色指数specialcolourrenderingindex 在具有合理允许差的色适应状态下,被测光源照明CIE试验色样的心理物理色与参比 光源照明同一色样的心理物理色符合程度的度量。符号为Ri。

2.0.47室形指数roomindex

表示房间几何形状的数值。其计算式为:

RI= a·b (2.0.47) h(a+b) 式中:RI—室形指数; a一房间宽度; b一房间长度; h—灯具的计算高度

3.1照明方式和照明种类

1工作场所通常应设置一般照明; 2同一场所内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应采用分区一般照明; 3对于部分作业面照度要求较高,只采用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场所,宜采用混合照明; 4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采用局部照明。

3.1.2按下列要求确定照明种类:

1工作场所均应设置正常照明 2工作场所下列情况应设置应急照明: 1)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 2)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 3大面积场所宜设置值班照明。 4有警戒任务的场所,应根据警戒范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 5有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上,应根据航行要求设置障碍照明。

3.2.1选用的照明光源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3.2.2选择光源时,应在满足显色性、启动时间等要求条件下,根据光源、灯具及镇流器等 的效率、寿命和价格在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后确定。 3.2.3照明设计时可按下列条件选择光源:

1高度较低房间,如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及仪表、电子等生产车间宜采用细管径直管 形荧光灯; 2商店营业厅宜采用细管径直管形荧光灯、紧凑型荧光灯或小功率的金属卤化物灯; 3高度较高的工业厂房,应按照生产使用要求,采用金属卤化物灯或高压钠灯,亦可采 用大功率细管径荧光灯; 4一般照明场所不宜采用荧光高压汞灯,不应采用自镇流荧光高压汞灯; 5一般情况下,室内外照明不应采用普通照明白炽灯;在特殊情况下需采用时,其额定 功率不应超过100W。

JC∕T 2163-2012 混凝土外加剂安全生产要求2.4下列工作场所可采用

1要求瞬时启动和连续调光的场所,使用其他光源技术经济不合理时: 2对防止电磁干扰要求严格的场所; 3开关灯频繁的场所; 4照度要求不高,且照明时间较短的场所; 5对装饰有特殊要求的场所。 3.2.5应急照明应选用能快速点燃的光源。

3.2.6应根据识别颜色要求和场所特点,选用相应显色指数的

3.3.3根据照明场所的环境条件,分别选用下列灯具: 1在潮湿的场所,应采用相应防护等级的防水灯具或带防水灯头的开式灯具; 2在有腐蚀性气体或蒸汽的场所,宜采用防腐蚀密闭式灯具。若采用并式灯具,各部 分应有防腐蚀或防水措施; 3在高温场所,宜采用散热性能好、耐高温的灯具; 4在有尘埃的场所,应按防尘的相应防护等级选择适宜的灯具; 5在装有锻锤、大型桥式吊车等振动、摆动较大场所使用的灯具,应有防振和防脱落措 施; 6在易受机械损伤、光源自行脱落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物损失的场所使用的灯具,应 有防护措施; 7在有爆炸或火灾危险场所使用的灯具,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 8在有洁净要求的场所,应采用不易积尘、易于擦拭的洁净灯具; 9在需防止紫外线照射的场所,应采用隔紫灯具或无紫光源。 3.3.4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表面的灯具,应采用标有F标志的灯具。 3.3.5照明设计时按下列原则选择镇流器:

3.3.5照明设计时按下列原则选择镇流器

1自镇流荧光灯应配用电子镇流器; 2直管形荧光灯应配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电感镇流器; 3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应配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在电压偏差较大的场所,宜配用 恒功率镇流器;功率较小者可配用电子镇流器; 4采用的镇流器应符合该产品的国家能效标准。 3.3.6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触发器与光源的安装距离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3.4.1本标准采用房间或场所一般照明的照明功率密度(简称LPD)作为照明节能的评价指 标。常用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应符合第6章的规定。 3.4.2本标准规定了照明功率密度的现行值和目标值。现行值从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 目 标值执行日期由主管部门决定GB/T 41122-2021 用于辅助建筑物人员疏散的电梯要求.pdf

4.1.1照度标准值应按0.5、1、3、5、10、15、20、30、50、75、100、150、200、300、500、 750、1000、1500、2000、3000、50001x分级。 4.1.2本标准规定的照度值均为作业面或参考平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各类房间或场所的 维持平均照度值应符合第5章的规定。 4.1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及以上时,作业面或参考平面的照度, 可按照度标准值分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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