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UWA20053-2021 中小型饮用水电渗析处理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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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UWA20053-2021 中小型饮用水电渗析处理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简介:

"T/CUWA20053-2021 中小型饮用水电渗析处理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是关于中国城市供水协会(CUWA)发布的一项技术标准。电渗析(Electrodialysis,简称ED)是一种水处理技术,主要用于去除水中的离子和分子,尤其是在处理含盐量较高的水源时,能有效降低水的硬度和改善水质。

这个规程详细规定了中小型饮用水电渗析处理系统的设备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和检验等方面的要求。它包含的内容可能包括电渗析设备的选择与配置、操作参数的确定、水质控制、维护保养程序、故障排除指南,以及安全和环保措施等。

"条文说明"是对这些技术规程的具体条款进行解释和阐述,帮助理解和执行标准。它可能会解释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如何操作以达到最佳效果,以及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总的来说,这个规程和条文说明是为保证电渗析处理饮用水的质量,确保其安全、有效和经济运行而设立的,对于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和机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T/CUWA20053-2021 中小型饮用水电渗析处理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 2021年12月14日

根据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关于印发(2020年中国城镇供 水排水协会团体标准制订计划>的通知》(中水协[2020]10号)的 要求,规程*制组经过深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 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本 规程。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计、施工和 验收、运行等。 本规程的某些内容可能直接或间接地涉及专利,本规程的发 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对所涉专利的真实性、有效性 和范围无任何立场。 本规程可能涉及必不可少的专利,*制单位承诺已确保专利 权人或者专利申请人同意在公平、合理、无歧视基础上,免费许可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实施该规程时实施其专利。 本规程由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归口管 理,由中国市*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 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中国市*工程 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 路8号,****:430010)。 本规程主*单位:中国市*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 公司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本规程参*单位:北京京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城市供排水水质监测中心 山东天维膜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有 公司 合肥科佳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陈才高田秉晖刘海燕章诗璐 孙健陈宝生金志娜杨敏 高雪宋武昌冯桂学傅荣强 金可勇汪耀明杨帆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王如华高乃云刘文潮杨开 邹惠君邬晓梅王建友张杰 黄美珍

CJ∕T 270-2017 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及连接件附录A电渗析系统调试要点

附录A电渗析系统调试要点

附录A电渗析系统调试要点 18 本规程用词说明 20

本规程用词说明 20 引用标准名录 21 附:条文说明 23

1.0.1为规范中小型饮用水电渗析处理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 及运行,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易于管理,制定本 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中小型饮用水电渗析处 理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

1.0.3中小型饮用水电渗析处理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

将阴、阳离子交换膜,隔板及电极板等按一定规则装配在一起 的除盐装备。 [改写自:GB/T201032006,定义3.2.1]

membranestack

经电渗析系统处理后的出水

dischargedwate

经由电渗析系统处理后产生的排污水,包括副产的、需排放的 反洗水、清洗水、浓水和极水。

electroderinsewater

定期倒换电渗析器中电极的极性,并同时切换浓、淡水流道的 操作程序。 [来源:GB/T20103—2006.定义33

来源:HY/T034.1—1994,定义7.14

浓水溶解性总固体浓度与电渗析器进水溶解性总固体浓度 之比。 [改写自:HY/T034.1—1994,定义5.2.20]

3.0.3电渗析系统进水水质应符合表3.0.3的规定。

3.0.3电渗析系统进水水质应符合表3.0.3的规

表3.0.3电渗析系统进水水质表

3.0.4前处理系统可选用预氯化、絮凝、软化、吸附和过滤等工 艺,应根据不同的原水特征及电渗析系统进水要求进行选择。 3.0.5电渗析系统前端应设置保安过滤装置,宜选用过滤精度不 大于5um的可更换PP棉滤芯,额定处理能力不宜低于2倍的系 统产水量。当进出口压差超过额定压差,不能满足产量要求时,应

及时反洗或更换滤芯。

3.0.6后处理系统可选用多种消毒工艺及其组合,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选用紫外线消毒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给排水紫 外线消毒设备》GB/T19837的有关规定,并应在出水投加氯消 毒剂; 2选用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氯胺、二氧化氯或臭氧消毒时,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的有关规定; 3消毒设备应安全可靠,投加量精准,并应配备报警功能。 3.0.7用于电渗析系统的药剂及与水接触的材料,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17218和《生 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 的有关规定。

4.1.1电渗析系统应包括电渗析器、电源与倒极、浓水与极水系

4.1.1电渗析系统应包括电渗析器、电源与倒极、浓水与机 统、清洗系统、管道与阀门、监测与控制等子系统,各装置和 宜按一体化形式设计。

4.1.2电渗析系统应根据产水供水方式、脱盐率等因素选择系统

4.1.4电渗析系统的产水率应根据脱盐率要求、浓水资 化利用及排放水质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但不宜 于75%。

4.1.5对于连续供水的电渗析系统,主体装置应分组设置

4.1.5对于连续供水的电渗析系统,主体装置应分组设置,当 组(套)系统检修或冲洗时,其余设备和产水箱应能满足正常供水 的要求。

应为5C~35℃,相对湿度不宜大于90%RH,宜布置于室内并设 排水设施。

4.1.7电渗析车间主操作通道的净宽不宜小于2m,并应

平台。电渗析器与墙壁的水平间距不宜小于1m。加酸装置与电 渗析系统操作间宜设隔断

4.1.8电渗析车间应设有事故停水报警或自动切断直流电

置,针对可能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应设安全处理装置,条件允许时 可设过量报警装置。

4.2.1电渗析器的离子交换膜应根据水源水质特征及出水 要求综合选定。

4.2.2电渗析器的电极材料及规格应根据进水水质确定

和浓水排放标准等因素,结合工程实践经验和实验室评价,经 经济比较后确定。

4.2.4电渗析器的级、段数及组装方式应根据设计产水率和脱盐

出水口应高于电渗析器的设计液面高度,出水端口压力不得大 于0.03MPa。

4.3.1电渗析系统的电源应具有过压、过流、过热及短路保护电 路,在电源人口宜设防雷保护电路,电源外壳应可靠接地。 4.3.2每台电渗析器单独配置电源时,电源的额定输出电压和电 流不应低于该电渗析器最高工作电压和电流。 4.3.3当采用单台电源为多台电渗析器供电时,电源的额定输出 电压不应低于多台电渗析中的最高工作电压,电源的额定输出电 流不应低于多台电渗析器的最大工作电流之和。 4.3.4电渗析系统宜按倒极运行方式设计,电源应满足倒极时负 载突变的需求。

4.4.2对不同的原水水质和离子交换膜,应通过实验确定浓 倍率。

4.4.3宜采取在浓水箱中加酸或阻垢剂等防止结垢的措施

4.4.5一且末取在浓水箱中加酸或阻垢剂导防止结垢的指施。 4.4.4极水可采用原水或由浓水分流。当原水中含有氟离子时 极水应通过加酸或加盐进行单独配制,且极水pH值不宜大 于6.5。

4.4.5极水系统应排气通畅。

4.5.1电渗析系统的清洗应包括物理清洗和化学清洗,并应设有 清洗水箱(桶)、清洗泵、配套阀门、管道和仪表等清洗组件。 4.5.2物理清洗周期不宜小于24h,并宜在用水低谷或停机期间 进行。化学清洗时机应根据脱盐率下降或产水量减少情况确定 当化学清洗无效时,应停机解体清洗。 4.5.3物理清洗液宜采用电渗析产水,化学清洗液宜采用产水添 加化学药剂进行配制,也可直接采用前处理出水配置。 4.5.4化学清洗药剂应根据污染物的类别进行选择,酸性清洗过 程的pH值应维持在3.0±0.5,碱性清洗过程的pH值应维持在 11.0土0.5。化学清洗药剂的配制浓度及适用范围可按表4.5.4 的规定执行

表4.5.4化学清洗药剂的配制浓度及适用范围

杀菌剂溶液在线清洗。

4.5.6清洗液水温宜为20℃~35℃,冬季水温较低时可 热设施。

CJ∕T 474-2015 城镇供水管理信息系统 供水水质指标分类与**4.5.7清洗流量不宜小于单台电渗析额定产水量的1.2倍 不宜大于0.3MPa。

4.5.8清洗水量应满足以设计清洗流量运行3min~5min所

4.5.8清洗水量应满足以设计清洗流量运行3min~5min所需

4.5.8清洗水量应满足以设计清洗流量运行3min~5min所需 水量。 4.5.9倒极后冲洗历时应根据产水电导率满足水质要求所需时 长确定,不宜少于1min。

4.6.1电渗析系统的排水应集中收集、处置。 4.6.2应根据实际排水出水特征,结合资源化利用、污水排放标 准及用水水质标准选取合适的出路,可按下列规定执行: 1当排水水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中的有关规定时,可用于农业灌溉; 2当排水水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 杂用水水质》GB/T18920的有关规定时,可用于绿化; 3当排水水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 标准》GB/T31962的有关规定时,可外排至市*管网。 4.6.3电渗析系统的排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GB8978,并应满足当地的污水排放标准要求。当排水水质不 港足直排务件时应处理计标后排放至可培纳的运水处理设施

4.7.1电渗析系统的输水管道、管件、阀门及焊接(粘接)材料应 采用非金属管、衬塑金属管、不锈钢管等耐腐蚀管材,其中与电渗 析器相连的管段,应设可伸缩管节。 172中流托系安进水管*具音益

4.7.4采用倒极设计时,宜选用进出水倒极阀组。 4.7.5清洗管路应设置排气、排污设施及进出水切换阀,清洗桶 底部应设排空阀门及管线。清洗单元的过流部件应具有耐酸碱腐 蚀性能。

4.7.4采用倒极设计时《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 GB/T22484-2016》,宜选用进出水倒极阀组

4.7.6电渗析器出水管的最高位处宜设真空破坏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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