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492-2009 聚酯工厂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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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492-2009 聚酯工厂设计规范.pdf简介:

GB50492-2009是中国国家标准《聚酯工厂设计规范》,这是一个专门针对聚酯(PET)工厂设计的指导性文件。聚酯,即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是一种重要的塑料原料,广泛应用于饮料瓶、包装材料、纺织品等领域。

该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工厂总体布局:规定了工厂的总体设计原则,如防火、防爆、防尘、防噪声、防污染等方面的要求,以及设备的布置、物流路线的规划等。

2. 工艺设计:详细规定了聚酯生产过程中的各环节,如原料预处理、酯化、水解、精制等工艺设备的设计要求,以及产品质量控制和安全操作等。

3. 安全与环保:强调了工厂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防爆、防静电、防泄漏等,以及环保措施,如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和排放标准。

4. 建筑设计:涉及厂房、库房、办公区、生活区等建筑设计,保证工厂的实用性和安全性。

5. 电气和仪表:规定了工厂的电气设备、仪表选择、安装和维护等要求。

6. 消防和应急:明确了工厂的消防设施配置和应急响应措施。

GB50492-2009的发布,旨在保障聚酯工厂的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保护环境,同时也是中国聚酯行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技术依据。

GB50492-2009 聚酯工厂设计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1应减少酯化、缩聚过程中乙醛的生成。 2对工艺尾气应进行有效处理,不得把工艺尾气直接排放到 大气中。 3不得无组织排放含颗粒物的废气。 4聚酯工厂废气的排放,除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法规、标准的 规定以外,还应符合聚酯工厂所在地的排放标准。 5排气筒采样口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化工企 业排气筒(管)采样口设计规范》SH3056的有关规定。 6在乙二醇分离塔塔顶冷凝器的冷凝液中,乙二醇含量的设 计指标应小于0.5%(质量百分比)。 7对酯化水,宜做汽(气)提处理。 8应设置接收从设备和管道排放乙二醇的储槽: 9采用三甘醇清洗熔体过滤器或缩聚反应器时,应采取回收 废三甘醇的措施。 3.2.14对乙二醇分离塔塔顶蒸气余热,应采取回收利用措施。 3.2.15生产常规纤维级聚酯熔体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设计指 标,应小于110kg标准油。 3.2.16采用直接酯化缩聚工艺、生产1000kg纤维级聚酯熔体 的原料消耗设计指标(以消光剂二氧化钛含量0.3%,二甘醇含量

1.0%为基准),对苯二甲酸不宜超过858kg,乙二醇(包括加人的 二甘醇)不宜超过335kg。 3.2.17半消光纤维级聚酯切片质量的设计指标,应符合本规范 附录A的规定。

3.3.1对生产装置中每个设备进、出口的物流数据应进行计 算。 3.3.2对生产装置中每个用热媒加热的设备、管道系统的热媒流 量,应进行计算。 3.3.3对生产装置中每个设备消耗的各种公用工程用量,应进行 计算。 3.3.4对管道的管径和阻力降,应通过计算确定,宜按国家现行 标准《石油化工工艺装置管径选择导则》SH/T3035的有关规定 进行计算。 3.3.5熔体输送泵的熔体管道管径、管道压力降和熔体的停留时 间《钢丝网水泥用砂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GB/T 7897-2008》,应通过计算确定。 3.3.6对安全阀、爆破片、呼吸阀、阻火器、疏水器的选型,应进行 计算。

3.3.1对生产装置中每个设备进、出口的物流数据应进行计 算。 3.3.2对生产装置中每个用热媒加热的设备、管道系统的热媒流 量,应进行计算。 3.3.3对生产装置中每个设备消耗的各种公用工程用量,应进行 计算。 3.3.4对管道的管径和阻力降,应通过计算确定,宜按国家现行 标准《石油化工工艺装置管径选择导则》SH/T3035的有关规定 进行计算。 3.3.5熔体输送泵的熔体管道管径、管道压力降和熔体的停留时 间,应通过计算确定。 3.3.6对安全阀、爆破片、呼吸阀、阻火器、疏水器的选型,应进行 计算。

3.4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

3.4.1生产装置和辅助生产设施中,各个废水排放点的排放量、 排放规律、排放去向和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含量及它的COD。、BOD 值,应列出。 3.4.2生产装置和辅助生产设施中,各个废气排放点的污染物 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排放规律和排放条件,应列出。 3.4.3生产装置中固体废物的排放点、排放物名称及数量、排放 规律和排放去向,应列出。 3.4.4超过噪声标准的设备及其噪声级,应列出。

2采用填料密封或机械密封用于本规范第3.5.1条所列甲、 乙类可燃液体的搅拌器密封处,应划为1级释放源。 3本规范第3.5.1条所列甲、乙类可燃流体设备上和管道上 的阀门(包括取样阀),应划为1级释放源。 4本规范第3.5.1条所列甲、乙类可燃流体设备上和管道上 的法兰,应划为2级释放源。 5酯化水储罐的通气管管口应划为1级释放源。 6异丙醇液槽应划为1级释放源。 7事故下乙二醇蒸气、联苯和联苯醚的排放口,应划为2级 释放源。 8三甘醇清洗炉的炉盖密封处,应划为2级释放源。 9当工艺尾气中的乙醛含量超过其爆炸下限时,其输送风机 密封处,应划为1级释放源。 3.5.3对可燃性粉尘释放源及其等级的划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 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GB12476.3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对苯二甲酸(间苯二甲酸)料仓和人工开包方式卸料的卸 料斗内,应划为有连续存在粉尘云的场所。 2采用人工开包方式卸料,当对苯二甲(间苯二甲酸)的接 收槽未设抽气除尘设施时,其卸料口应划为1级释放:当对苯二甲 酸(间苯二甲毅)的接收槽设有抽气除尘设施时,其卸料口应划为 2级释放。 3袋装对苯二甲酸(间苯二甲酸)的仓库、堆放对苯二甲酸 (间苯二甲酸)包装袋的位置、采用气力输送对苯二甲酸时的输送 站和卸料站的位置、对苯二甲酸(间苯二甲酸)称量设备的位置,应 划为2级释放。 3.5.4爆炸危险区域范围的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3.5.1聚酯工厂主要物料的火灾危险性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 定: 1对苯二甲酸、间苯二甲酸、对苯二甲酸二甲酯,应划为可燃 性非导电粉尘。 2操作温度高于或等于111C的乙二醇,应划为乙类A项可 燃液体;操作温度低于111C的乙二醇,应划为丙类A项可燃液 体。 3操作温度下的联苯和联苯醚混合物,应划为乙类B项可 燃液体。 4操作温度下的氢化三联苯、二芳基烷,应划为乙类B项可 燃液体。 5聚酯应划为丙类可燃固体。 6操作温度低于其闪点的燃料油,应划为丙类可燃液体;操 作温度高于其闪点的燃料油,应划为乙类可燃液体。 7天然气应划为甲类可燃性气体。 8乙醛含量超过其爆炸下限的工艺尾气,应划为甲类B项 可燃气体。 9甲醇应划为甲类B项可燃液体。 10操作温度高于或等于177℃的三甘醇,应划为乙类B项 可燃液体。 11异丙醇应划为甲类B项可燃液体。 12二甘醇应划为丙类B项可燃液体。 3.5.2对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释放源及其等级的划分,除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 所分类》GB3836.14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填料密封或机械密封输送本规范第3.5.1条所列甲、 乙类可燃液体的离心泵密封处,应划为1级释放源。

表3.5.5 生要物料的毒性分级

3.5.6中纯度的对苯二甲酸应划为对0Cr18Ni9不锈钢有腐蚀

3.5.6中纯度的对苯二甲酸应划为对0Cr18Ni9不锈钢有腐蚀 性。 3.5.7切粒机、切片干燥器用风机、振动分离筛、输送工艺尾气的 风机、空冷器用风机、热媒炉的鼓风机,应划为噪声源。 3.5.8反应器中的放射性料位计应划为放射性危害源。

4.1.1对苯二甲酸宜采用管链式输送机输送,长距离输送时宜采 用密相栓流的气力输送。 4.1.2对苯二甲酸的连续称量设施,应带有可分离粉料中夹带杂 物的振动筛。 4.1.3对苯二甲酸和乙二醇浆料以及二氧化钛悬浮液浆料的输 送,宜选用螺杆泵或离心泵。 4.1.4氢化三联苯、二芳基烷、联苯和联苯醚的输送,宜选用屏蔽 泵,也可选用密封性能良好的离心泵。 4.1.5乙二醇、除盐水的输送,宜选用离心泵。 4.1.6脱除酯化水中乙醛的汽(气)提塔,宜采用填料形式。 4.1.7缩聚反应器系统的喷淋冷凝器,宜采用能有效清除反应器 气相管道与喷淋冷凝器接口处集聚物的结构形式。 4.1.8缩聚反应器真空系统,宜采用乙二醇蒸气喷射或利用工艺 蒸汽喷射的方式。 4.1.9清洁流体系统的换热,宜采用板式换热器;夹带物含量较 多流体系统的换热,宜采用列管式换热器。 4.1.10乙二醇分离塔的塔顶冷凝器,宜采用空冷器形式。 4.1.11气力输送聚酯切片,宜采用脉冲输送方式。 4.1.12用于含甲醇设备的搅拌器,应采用带密封罐的密封形式。 4.1.13对离心泵、螺杆泵,宜按物料衡算数据中最大流量增加 5%、计算的管道系统压力降增加10%,作为选泵的参数。 4.1.14对苯二甲酸的料仓容量,宜按不小于生产装置4h用量、 装料的安息角45确定

4.1.15对苯二甲酸与乙二醇的浆料调配槽容量,宜按不小于2h 的生产量、装料系数为0.80~0.85确定。 4.1.16对首次采用的新结构形式反应器或其他关键设备,应先 开展相关试验,技术开发的成果应经过科学论证,确认试验是充分 的、数据是可靠的、用于工业化设计是可行的,

定,同时还应符合本规范以及设计文件的规定,

4.4.2不锈钢复合钢板级别的选择,宜为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

NB/T 31119-2017标准下载制造反应器主要零件的锻件级别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标准

4.2.1生产装置中连续运转的泵,应设备台。 4.2.2后缩聚反应器的出料泵和浆料输送泵,宜设两台。 4.2.3板式换热器宜按一台运转一台备用配置。 4.2.4乙二醇蒸气喷射泵不宜设备台,水蒸气喷射泵宜设备台。

4.2.1生产装置中连续运转的泵,应设备台。

1当国家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部门和设计规范对容器的设计 压力、设计温度有专门规定时,应按其规定执行。 2当工程设计采用的专有技术对容器的设计压力、设计温度 有专门规定时,应按其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本条第1款要求。 4.3.2材料的腐蚀裕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有腐蚀或磨损的元件,腐蚀裕量应根据容器的设计寿命 和介质对该材料的腐蚀速率确定。 2介质为空气、水蒸气或水,使用碳索钢或低合金钢制的容 器,其腐蚀裕量不宜小于1.0mm。 3无腐蚀性的介质,使用类氏体不锈钢制的容器,其腐蚀裕 量可为0。

4.4反应器制造和检验

DB6101∕T 3030-2018 建筑及交通标志涂料与胶粘剂中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4.4反应器制造和检验

4.4.1反应器制造、检验和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制压力 容器》GB150和《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JB/T4709的有关规

4.4.6筒体和夹套在制作完成后,应按要求做压力试验和气密性 试验,对夹套还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 HG20584—1998附录A的B法做氨检漏试验。需要时,对简体 和夹套可进行氮检漏试验,试验压力不得低于0.05MPa。 4.4.7反应器内的加热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热交换器 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13296的有关规定,并应逐根做液压试验。 反应器制造厂应进行复验,复验率不得少于5%。盘管的对接焊 缝应做100%射线探伤,在盘制盘管后,再做100%渗透探伤检查。 盘管制作完成后,应做气压试验和氨检漏,需要时可做浸水试漏或 氮检漏。对列管式加热管设计制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管壳式 换热器》GB151的有关规定。 4.4.8反应器在出厂前或使用前,应在夹套等加热腔和盘管中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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