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280-2023 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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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1280-2023 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pdf简介:

《HJ 1280-2023 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是中国环境标准中的一项具体规定,它是针对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排放控制和治理的技术性指导文件。该规范的全称可能是"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工程设计规范"或"炼焦化学工业废气处理与排放技术指南",但具体名称可能因版本不同而有所差异。

HJ 1280-2023主要针对炼焦化学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如焦炉煤气、硫酸烟气、氨气等的排放进行规范。它规定了废气收集、处理、排放的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包括废气的监测、预处理、深度处理、排放标准等,旨在防止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大气环境质量,实现绿色、可持续的生产。

该规范可能涵盖了废气治理设施的设计、运行、维护,以及污染物减排的技术选择、工艺流程、设备选型、运行控制、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是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工程实施的重要依据。企业需要按照这个标准进行废气治理,以符合环保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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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9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T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91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50212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 GB/T50252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2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5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T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 GB51284 烟气脱硫工艺设计标准 HJ/T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及检测方法 HJ/T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562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 HJ563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 HJ1093 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00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HJ2020 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 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JB/T8471 袋式除尘器安装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 JB/T8532 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 JGJ79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WS/T727 焦化行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炼焦化学工业cokechemicalindustry 炼焦煤按生产工艺和产品要求配比后,装入隔绝空气的密闭炼焦炉内,经高、中、低温干馏转化为 焦炭、焦炉煤气和化学产品的工艺过程。包括常规焦炉、热回收焦炉、半焦(兰炭)炭化炉三种炼焦炉 型。

常规焦炉conventionalcokeoven 炭化室、燃烧室分设,炼焦煤隔绝空气间接加热,干馏成焦炭和荒煤气,并设有煤气净化、化学产 品回收的生产装置。装煤方式分顶装和捣固侧装DB4117/T 333-2022 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废弃物管理规范.pdf

炼焦化学工业废气cokingwastegas 焦化生产过程备煤、焦炉、干熄焦、焦处理、煤气净化、炼焦化学品回收等工序产生的含污染物的 气体,简称焦化废气。

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包括开放式作业场所逸散,以及通过缝隙、通用 门窗和类似开口(孔)的排放等

为防止净化系统压力变化导致风机喘振设置的混风阀。 y 干式地面站除尘系统 dustremovalsystemofdrygroundstation 收集烟尘,并导入设置在地面的烟尘净化系统进行处理的一种除尘形式。

为防止净化系统压力变化导致风机喘振设置的混风阀。 3.9 干式地面站除尘系统 dustremovalsystemofdrygroundstation 收集烟尘,并导入设置在地面的烟尘净化系统进行处理的一种除尘形式。

炼焦化学工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有颗粒物、二氧化硫、 苯并[a]芘、氮氧化物、硫化氢、氨和各种烃类等,不同生产环节产生不同的污染物,表1为典型炼焦 化学工业的主要过程及其产生的污染物。

表1焦化工艺主要大气污染物及来源

4.2焦化废气污染负荷的确定

4.2.1焦化废气污染物负荷应按产生污染设备连续运行工况条件下最大烟气量、最高烟气温度及污染 物浓度计算确定。对烟气参数波动较大的工况,还应取得波动工况下的烟气参数, 4.2.2现有项目改造设计废气排放量及污染物浓度通过实际测量确定。现场测定应符合GB/T16157、 HJ/T397、HJ/T55、HJ75的要求。 4.2.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废气排放量及污染物浓度应根据生产工艺、安全及卫生标准要求,进行 热工计算、污染源控制计算及物料平衡计算,并类比相同或相近工艺,按照焦化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确定。

1 焦化企业应积极采用节能减排及清洁生产技术,优先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鼓励对可回业 热量等进行回收利用;采用高效治理技术,最大程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2 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系统装备水平应不低于生产工艺装备水平,焦化企业应把治理设备作

生产系统的组成部分进行管理,应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 5.1.3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工程建设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峻工验收、排污许可等环 境保护管理规定。超低排放有规定的,按照超低排放水平建设。 5.1.4治理后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及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要求。 5.1.5焦化企业应规范排污口建设,在焦炉装煤及推(出)焦除尘地面站烟肉、焦炉机侧炉门除尘地 面站烟肉、干熄焦除尘地面站烟肉、焦炉烟肉、锅炉烟肉等有组织排放口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污染物排 放自动监测装置,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 5.1.6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安全卫生、节能、消防等政策法规 和标准的规定。

5.2.1焦化企业应对炼焦用煤和燃料进行组分分析,优先使用低硫煤和清洁燃料,以降低焦炉烟道废 气中的二氧化硫含量。 5.2.2在保证焦炉产能和焦炭品质的前提下,应通过对焦炉燃料的成分调整(如高炉煤气、焦炉煤气 混烧)、废气循环、多段加热等措施,降低焦炉烟道废气中热力型NOx的生成,减轻焦炉烟道废气末 端治理工程的污染物处理负荷。 5.2.3焦化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定期修补焦炉炉墙,减少炭化室向燃烧室的烟气窜漏,降低焦炉烟 道废气中污染物浓度。 5.2.4强化设备、管道和炉门的严密性,减少无组织排放。 5.5.5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应对焦化各工序散发废气的工艺设备进行最大限度的密闭,减少焦 化废气散发量。 5.2.6进出企业物料应采用铁路、水路、管道、管状带式输送机、新能源车辆等清洁运输方式。减少 广内物料倒运,厂内物料输送优先采用管道、管状带式输送机或皮带通廊,可使用新能源运输车辆。

5.3.1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装置的处理能力应与主体焦化工程的建设规模相匹配,应结合分期建设 的需要,预留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能力。 5.3.2对装煤、推(出)焦等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应采取有效的封闭和捕集措施,保障捕集效果 减少废气量,以降低废气净化项目建设规模,

5.4废气治理系统划分

5.4.1备煤工序废气治理系统包括煤场扬尘控制、精煤破/粉碎等除尘系统。 5.4.2焦炉废气的治理根据产生废气的种类和生产工序分为多个系统,即装煤废气、推(出)焦废气、 机侧炉门废气、焦炉烟道废气等治理系统。治理系统包括除尘、脱硫和脱硝,治理设施主要包括:废气 捕集装置、除尘器、脱硫塔、脱硝反应器、风机、排气筒和自动监测装置等。 5.4.3干法熄焦废气治理系统包括干熄炉顶装入装置、预存室放散、排焦口放散、循环风机放散、双 岔溜槽等部位逸散烟气除尘及脱硫系统。

5.4.5焦炉煤气净化系统外排废气的治理系统包括:煤气脱硫系统废气治理装置(再生塔尾气、提盐 系统尾气)、煤气脱氨系统废气治理装置(硫铵干燥尾气)、煤气脱苯系统废气治理装置(管式加热炉 尾气排放、各类储槽放散气的收集净化、生产工艺尾气中非甲烷总烃和各类苯物质捕集净化)。无组织 排放废气(如再生塔无组织排放废气、硫铵干燥无组织排放废气等)可单独处理,或收集后集中处理

《油品装载系统油气回收设施设计规范 GB 50759-2012》6 焦化废水处理恶臭气体治理系统包括焦化废水处理工序预处理设施(调节池、气浮池、隔油

5.4.6焦化废水处理恶臭气体治理系统包括焦化废水处理工序预处理设施(调节池、

氨池、预曝气池)及污泥处理设施(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污泥储存间)恶臭气体收集及净

5.5场地选择及平面布置

5.5.1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的场址选择应符合HJ2000及有关规定,并应避开防爆区,远离生 活区。若因场地条件限制,废气处理装置需建设在焦炉、焦化化产等区域内或邻近上述区域时,废气处 理装置的场址布置还应遵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5.5.2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设施应尽量靠近污染源布置,管路布置流畅,减少烟气流动阻力损失。 5.5.3变配电室宜布置在用电负荷集中的场所。 5.5.4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站内建(构)筑物的布置应考虑外部管道及电缆接口的方位。 5.5.5建(构)筑物间的距离应紧凑合理,并应满足各建(构)筑物的施工、设备安装、管道敷设及 维护检修的要求。 5.5.6对分期建设或有可能改建、扩建的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工程应预留建设用地及联络接口。 5.5.7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系统平面布置应留有设备安装、检修的通道及位置。 5.5.8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系统平面布置应留有设备、药剂运输和消防通道。 5.5.9脱硝系统总平面布置应符合HJ562、HJ563等规定。 5.5.10袋式除尘系统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HL2020规定。

5.6.1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工程各构筑物高程的确定DB31/T 784-2014标准下载,应根据总体平面布置、所处位置的 防洪、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抗震、周围环境、处理工艺、采用的设备形式、技术与经济指权 素综合考虑确定。

5.6.1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工程各构筑物高程的确定,应根据总体平面布置、所处位置的地形地貌、 防洪、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抗震、周围环境、处理工艺、采用的设备形式、技术与经济指标等多种因 素综合考虑确定。 5.6.2高程及管道布置可参照HJ2000相关要求执行。 5.6.3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的工艺流程、竖向设计宜充分利用原有地形,符合排水通畅、降低 能耗、平衡土方的要求。 5.6.4建构筑物及架空管道等设施的高度,应考虑距其上方电力输送线路的安全防护距离,以及防雷 由保拍

6.1.1应综合考虑废气来源、废气量、废气成分及主要污染物浓度、废气性质(温度、湿度、压力等)、 排放规律(连续、间歇等)、达标排放要求、投资费用与运行成本、二次污染、安全性、总图布置、使 用年限等因素,选择治理工艺路线。 6.1.2治理工艺设计应遵循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原则,并考虑节能、安全和操作维护方 便等因素,确定治理工艺、技术与装备。 6.1.3废气治理系统应配置完善的自动监测、报警和联锁控制系统,实现智能化、数字化控制,并根 据需要与生产工艺进行必要的联锁。 6.1.4除尘灰、脱硫灰等粉状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罐车等方式密闭输送;确需汽车运输的,应 使用封闭车厢或严密苦盖,装卸车时应采取加湿等抑尘措施。 6.1.5废气治理系统应采用国家鼓励的高效节能的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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