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安雅居项目监理工作交底

葵安雅居项目监理工作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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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别: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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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安雅居项目监理工作交底简介:

"葵安雅居项目监理工作交底"通常是指在葵安雅居这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监理单位对项目各参与方(如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业主等)进行的关于监理工作的详细解释和指导。这个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监理目标:明确项目的目标,包括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关键控制指标,让所有参与者都明白监理的重点和期望结果。

2. 监理职责:解释监理单位在项目中的角色和职责,如质量检查、施工过程监督、协调各方关系等。

3. 监理程序:介绍监理工作的具体流程,如施工前的审核、施工中的巡查、施工后的验收等环节。

4. 监理标准:提供施工过程中的具体操作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建筑法规和标准。

5. 风险管理:讲解可能遇到的风险及应对策略,如施工安全风险、工程质量问题、工期延误等。

6. 沟通机制:设定与各方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问题的有效解决。

7. 法律法规:强调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法》等,确保项目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进行。

通过这样的交底,可以确保每个参与者都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质量。

葵安雅居项目监理工作交底部分内容预览:

督促施工单位对材料供应商及大型设备租赁商的选择,并行使确认权。

编制临时设施方案,报监理方审查,并报安监部门备案。

审查施工前提条件,组织相关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批,做到先方案后施工。

属专业分包的应审查分包单位及人员资质,要求合同备案,手续完备。

各工序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一级坝区辅助道路施工组织设计,监理方将检查是否按方案实施。

各工序施工前监理方参与技术交底,做好样板引路工作。

从源头把好质量关,工程材料以合同文件、设计及招投标文件规定的质量为准,进场前先提供样品,确认后再行采购,无明确规定的材料及产品由施工单位提供不少于三个品牌的信誉好、生产的能力强,质量稳定,有良好口碑的产品。并通过实地考察后共同确认,否则无效。

施工用原材料的生产商、供应商的相应资质应提前报业主及监理审核,所有原材料在进场前,应提前进行申报。在材料进场时,提供原材料相关的质保资料(如:型号、规格、数量、质量资料、出厂合格证等),并建立完整的材料台帐。以供审核能否进场。

对进行现场抽检的原材料,需及时报监理抽样送检,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参照龙岗检测站检测指南),严禁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原材用于工程。

设置材料样板间,将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及设备陈列其中,以便检查和验收。

①用于施工测量的仪器应检定合格,检测成果需及时准确,同时报监理复核。

②模板制作应控制好定位尺寸、标高、平整度等。不得有大于规范要求的缝隙,同时应该注意梁板的起拱高度,预留口的位置、尺寸。

③钢筋的加工应对钢筋的规格、数量、尺寸、锚固长度、搭接长度进行检查,核心箍安装不得减少或遗漏,焊接及机械连接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在浇筑混凝土前完成抽样送检并合格。对钢筋加工及绑扎安装,要求施工方班组自检、项目部复检后报验监理工程师、业主、质检站,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④混凝土施工前要填报验收会签表(见附表),施工中应对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配合比、原材质保资料等进行审核,同时对商品混凝土用砂、石、水泥、外加剂等定期抽检。混凝土施工时,要求施工方的施工及质量管理人员会同监理人员一起全程旁站,及时解决施工时遇到的问题,并各自做好相关记录。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及时对实体及试块进行养护,应特别注重同条件试块的制作、保管及养护。

⑤拆除模板时,对实体混凝土存在的蜂窝、麻面、孔洞等部位,施工方不得擅自补浆抹平,必须先经监理、业主或设计检查后,方可按缺陷修补方案进行处理。

⑥混凝土施工时预留的施工缝,必须将接缝部位的浮浆彻底凿除干净,并经监理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⑦墙体连接钢筋要求同在混凝土施工前预埋,预埋及外露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墙体砌筑时需分层砌筑,不得一次性砌到梁底。

⑧墙体抹灰前,应挂钢丝网的部位不得遗漏,抹灰厚度分层达到设计要求。

⑨防水施工必须要求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对地下室、屋面凹凸不平处、阴阳角、泛水等部位进行重点监控。

应该旁站的工序施工单位应该在施工前12小时通知监理方,旁站项目如下:

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通知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杜绝边施工(即:本工序未结束)边验收,重点检查材料是否合格,工艺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对砼工序施工严禁无浇灌令即作业。

分项工程结束施工方自检合格后上报监理单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及时签署资料对其确认,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分部及初验由总监在审查所有资料合格后,组织设计、勘察、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是施工管理的重中之中,也是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的前提条件,特别保障房建设是当前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头等大事,因些做好安全监理,确保达到项目无人员死亡、无重伤的目标,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监控:

(一)、建设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⑴、施工单位组建与项目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对日常安全生产进行管理。

⑶、实行考核制度,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主任及专职安全员履职情况每月考核一次,不达标的人员责令改正,不称职人员监理单位有权责令更换。

(4)、严格执行处罚制度(附后),对拒不整改除以经济处罚外,还应报建设主管部门。

⑴、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各项安全专项方案,如: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冬雨季施工方案、各项应急预案、环境保护方案、高支模方案、脚手架搭拆方案、塔吊安拆方案、施工电梯安拆方案、临时用电方案,卸料平台方案、重大危险源识别及控制方案等,报监理及专家审核后实施。

⑵、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工人员台帐,并上报有效证件于监理方备查。

⑶、施工前由施工单位安全主任组织三级教育和安全交底,监理方安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监理参加,并留下现场影像资料,做到进场人员一个不漏逐一交底。

(5)、采取支付手段控制安全措施费用,未按要求投入安全所用材料、设施及人员,监理方不签认此项费用。

⑴、施工资料和安全资料等应由各方资料员对口管理,并及时传递,保证其准确性连续性。

⑵、各种文件的下发,由监理方负责,并履行签收制度,避免遗漏。

施工资料表格均采用深圳市建筑工程统一用表,安全资料用表采用深圳现行通用格式,其他表格由建设单位和监理方提供。

龙岗保障房建设(葵安雅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龙岗保障房建设(葵安雅居)项目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施工总承包合同及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管理规定依据施工总承包合同及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如与合同相违或本规定未提及之处,按合同和相关规定执行。

本管理规定由葵安雅居项目安全检查小组监督执行,由该小组负责解释。

一、项目部资源配置要求

1、承包人进场后应按深圳市龙岗区安监站配置要求书面呈报施工项目安全组织机构名单,业主、监理审核确认后,承包人按确认后的组织机构名单按计划进场就位。未按要求配置或未按审核确认的名单配置安全主任和专职安全员,第一次发现下发书面整改通知;第二次发现,每违反一人次,罚承包人1000元;以后逐次累加。

2、特殊工种人员(包括:电焊工、塔吊司机、塔吊指挥、电工、施工电梯司机、架子工等)要按规定持证上岗,业主或监理若发现有未持证上岗或人与证不统一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承包人200元,。

3、承包人的安全主任必须是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持证上岗人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非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则认为此安全主任不称职:

(1)月度安全检查连续三次得分低于75分。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重混乱,又无力改变的。

(3)施工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又不服从业主或监理监督管理的。

(4)对监理工程师通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等监理指令不重视,拒绝接收或执行甲方、监理指令的。

如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每次罚承包人5000元。

1、承包人要严格按照深圳市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规程和要求进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如因承包人现场达不到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监理有权下发整改意见书,承包人应在限期内按要求进行整改;否则每发生一次,罚承包人5000元。

2、承包人负责所有的扬尘控制,负责清理和维护道路和人行道上由本工程的施工而留下的泥渣和碎石,直到满足文明施工要求为止。

3、为保证施工现场文明、有序,承包人进入现场施工的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挂牌上岗。

4、工地入口保安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统一制服,24小时值班。任何外来人员和车辆严禁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5、现场施工材料必须堆放在指定位置,且达到令业主满意的程度。每天每一道工序施工完毕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施工周转材料应在指定地点堆放。

6、承包人应保持自有的设施设备的整洁美观,包括:工地围墙、工地大门、外墙脚手架、施工设备、临时办公室、仓库、加工场、硬地化施工道路、硬化场地等。

7、承包人各单位施工应符合深圳市文明施工及环保局的各项规定,对于因违反有关规定而造成的罚款等处罚,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8、承包人在作好红线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和保洁工作的同时应作好工地围墙外周边人行道及绿化带的保洁工作并建立相应的保洁制度落实到责任人,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中。业主及监理定期检查,承包人工作应达到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否则业主有权委托其它方实施,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9、如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不到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或达不到创建卫生城市要求标准,业主或监理机构有权下达限期整改令,要求承包人整改至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0、因工地施工管理不善,在政府有关部门大检查时,问题严重,受到通报批评,每发生一次,罚承包人20000元。

12、承包人违章指挥、作业,经业主或监理现场管理人员制止无效的,除责令整改外,每次罚承包人1000元。

13、 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并书面要求限期整改,承包人未整改或未在规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对于一般安全隐患,每次罚承包人3000元;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每次罚承包人5000元。

14、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DB37/2373-2013 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穿拖鞋、高危作业不系安全带等,每发现一人次罚50元,以后发生累计罚款。

15、发生安全事故视情况,每次罚款5000~50000元。

1、 承包人必须按时填报安全资料,不得拖延,每类安全资料拖延一天,罚承包人人民币100元,。

2、因安全资料不全或不及时被安监站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每次罚款1000元。

4、承包人不得对发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工程有关的文件、指令、通知等拒收GBT50708-2012 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pdf,一旦拒收将视为已阅文件内容并送达,同时监理将及时通报业主。

1、施工单位内部人员闹事打架,首次发生罚项目部2000元,开除带头闹事打架人员出场,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以后发生罚款每次加倍。

2、施工单位人员与其他分包人员打架,罚项目部5000元,开除带头闹事打架人员出场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以后发生罚款每次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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