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河西 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doc

濉溪县河西 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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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河西 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doc简介:

濉溪县河西 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doc部分内容预览:

4.2 脚手架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应按规定对脚手架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4.2.1 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4.2.2 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4.2.3 每搭设6m~8m后;

SY/T 7412-2018 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pdf4.2.4 达到设计高度后;

4.2.5 遇有六级强风及以上风或大雨后;冻结地区解冻后;

4.2.6 停用超过一个月。

4.3 架子搭设和组装完毕,使用前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架子班长等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单。

4.4 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4.4.1 根据编制依据相关文件规范、标准要求所形成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4.4.2 专项施工方案及变更文件;

4.4.3 安全技术交底文件;

4.4.4 脚手架构配件的出厂合格证或质量分类合格标志;

4.4.5 脚手架工程的施工记录及质量检查记录;

4.4.6 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及处理记录;

4.4.7 脚手架工程的施工验收报告。

4.5 脚手架工程的验收,除查验有关文件外,还应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应着重以下各项,并记入施工验收报告。

4.5.1 构配件和加固件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连接和挂扣是否紧固可靠,钢丝绳是否松动、断股等;

4.5.2 安全网的张挂及扶手的设置是否齐全;

4.5.3 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

4.5.4 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立杆是否悬空;

4.5.5 垂直度、水平度及立杆的沉降是否合格;

4.5.6 搭设脚手架时,应有保证安全上下的爬梯或斜道,严禁攀登架体上下。

4.5.7 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5.8 架体是否超载;

4.5.9 悬挑脚手架的悬挑支承结构及与建筑物的连接固定应符合设计和相应规范的规定,锚固装置是否松动、脱落。

4.6 脚手架检查验收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的检查评分表进行。

4.7 脚手架使用期间的检查

4.7.1 脚手架使用期间必须设专人经常检查,当其从安全维护架转换为装饰施工时,必须及时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必须经过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签字批准后才能使用。

4.7.2 检查后不合格部位必须及时修复或更换,符合规定后,方准许继续使用。

4.8 脚手架必须验收检查合格后办妥脚手架验收手续,在脚手架醒目处挂上脚手架验收合格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4.9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五章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1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项目部安全组织体系及项目安全管理职责

1)项目部安全组织体系

2)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①贯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所在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确保其运行有效,是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

②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安全管理目标。组织项目资源配备、费用投入、过程监控检查、安全措施落实、安全绩效评价等;

③正确处理安全与施工的关系,认真组织整改项目安全不符合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④组织制定项目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发生事故,及时抢救,上报有关部门,协助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处理;

⑤根据住建部(建质[2011]111号)文件规定,坚持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带班,并填写《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

②根据项目安全计划,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术措施,督促落实;

③对现场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督促隐患整改;

④召开安全会议,协调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⑤审核安全费用计划,保证经费开支。

(c)项目安全经理职责

②负责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正常有效运行;

③负责组织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审核;

④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及关键过程施工方案和作业设计的讨论,配合项目总工程师对上述方案进行审核确认;

⑤负责项目安全检查、安全费用管理,保证安全投入;

⑥负责对关键和特殊过程以及重大危险源实行旁站式的监督;

(d)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①组织编制、内部评审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对不符合要求的给予纠正;

②组织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内部专项安全方案评审,达到一定的规模时,组织专家论证;

③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技术人员对事故提出鉴定意见及技术整改要求。

①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④发生事故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落实整改措施;

⑤严格工序质量验收,避免因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①必须坚持“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当施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施工必须服从安全;

②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令停止施工;不准违章指挥,施工中发现不按施工方案制定的安全措施进行作业时有权制止;

③落实各项安全防护设施,随时检查作业现场的防护措施、设备完好使用情况,消除不安全因素;

④发生事故保护现场,参与抢救、调查处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恢复生产。

①购买劳保用品及防护材料时,应认准国家批准的认证标志;

②负责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采购、搬运、储存、发放管理;

③负责仓库的防火、防爆工作,建立管理制度,督促严格执行。

①签订分包合同时,必须同时鉴定安全协议;

②对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持有效证件的人员上岗;

③编制计划时,应有安全指标。

①开展安全宣传,与安全人员定期交流安全工作经验;

②对办公区、生活区的用电安全、消防进行管理。

(j)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①从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不违章作业,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②从业人员应当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加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③积极参加各项安装安全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加自我防范能力;

④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避免事故伤害,发生事故,及时如实地报告,保护现场;

⑤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⑥作业前认真进行安全检查,作业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做好文明施工。

2.1 落地式(扣件式)脚手架/型钢悬挑脚手架(扣件式)搭设技术措施

2.1.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如果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无法设置连墙件时,应采取撑拉固定措施与建筑结构拉结。

2.1.3、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脚手架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当架体搭设至有连墙件的主节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2.1.4、脚手架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脚手架纵向水平杆应随立杆按步搭设,并应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固定;

(3) 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设置,并应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2.1.5、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00mm;

2.1.7 脚手架连墙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墙件的安装应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不得滞后安装;

(2) 当单、双排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时,应采取确保脚手架稳定的临时拉结措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安装完毕后再根据情况拆除。

2.1.8 脚手架剪刀撑与双排脚手架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不得滞后安装。

2.1.10 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

(2) 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3) 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4) 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5) 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小于100mm。

2.1.11 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

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2.1.12 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脚手架应铺满、铺稳,离墙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用镀锌钢丝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DB11/T 646.3-2016标准下载,防止滑动。

2.1.13 钢管架应设置避雷针,分置于主楼外架四角立杆之上,并联通纵向水平杆,形成避雷网络,并检测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2.1.14 外脚手架不得搭设在距离外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内,并做好可靠的安全接地处理。

2.1.15 定期检查脚手架,发现问题和隐患,在施工作业前及时维修加固,以达到坚固稳定,确保施工安全。

2.1.16 外脚手架严禁钢竹、钢木混搭DBJ50/T-302-2018标准下载,禁止扣件、绳索、铁丝、竹篾、塑料篾混用。

2.1.17 外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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