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06021.1-2016 油气田地面工程勘察与测量规范 第1部分:勘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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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06021.1-2016 油气田地面工程勘察与测量规范 第1部分:勘察.pdf简介:

Q/SY 06021.1-2016《油气田地面工程勘察与测量规范 第1部分:勘察简介》是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布的一份行业标准,主要用于指导油气田地面工程的勘察与测量工作。该标准主要规定了油气田地面工程的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测量等勘察的基本要求、方法、技术规范和数据处理,以及测量的精度和可靠性。

在油气田地面工程的规划和设计阶段,这份标准为勘察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包括但不限于井场、管线、储气库、处理设施等的选址、地质稳定性评估、地形地貌分析、地震活动性评估等。它强调了勘察工作的严谨性、科学性和系统性,以确保地面工程的安全、经济、环保和可持续性。

对于从事油气田地面工程勘察与测量的工程师、技术人员以及相关行业的管理人员,理解和遵守Q/SY 06021.1-2016规范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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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1山岭隧道

5.3.1.1山岭隧道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工作开展前,应搜集、分析下列成果资料: a) 收集分析山体隧道工程初步勘察的报告成果资料。 b) 收集分析山体隧道相关的设计要求、设计参数、对山体隧道岩土工程详细勘察的技术要求 以及附有穿越轴线的地形图(1:500~1:2000)。 C 收集分析拟建隧道及其附近区域地质、区域水文地质、有关工程的地质勘察成果、气象、水 文、抗震设防烈度及全新活动断裂、发震断裂等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 d) 水库地区(包括计划修建的水库地区)的隧道,应查明水域覆盖层与岩层的分布情况, 库岸的稳定性,水库的设计水位、正常蓄水位、防洪水位,水库引起的其他不良地质灾 害等

CJJ∕T 29-1998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勘探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

a)勘察范围应为进出洞口桩外各延伸约50m~100m范围以内,进出洞口堆渣场,或由设计

贝现物拥定奈池围。 物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初步勘察阶段已进行物探工作时,本阶段可不进行物探工作,直接分析引用初步勘察 物探成果。 2 初步勘察阶段未开展物探工作时,应按5.5.2.1.2的相关要求执行。 钻探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钻孔位置宜布置于地势低洼处及工程物探查明的破碎带、岩溶等不良地质作用及其他不 明异常地段。钻孔数量宜不少于3个,勘探孔间距200m~400m,宜布置在隧道两侧 6m~8m处,岩溶地区的隧道应布置在中线两侧15m~20m,以左右交错布置为宜,洞 口勘探孔宜布置在洞口以上20m~30m山体范围,进出洞口应不少于一个钻孔,洞口 附近覆土较厚时应布置勘探点或探槽,堆渣场可以地面地质调绘为主。 2)勘探孔深度应达到设计隧道底板以下6m~8m,遇到不良地质地层,如溶洞、暗河等 时,应适当加深 3)钻进岩层宜采用金刚石钻头或其他适宜钻头,对软质岩石、风化破碎岩石应采用双层岩 心管钻头钻进,隧道围岩部分钻探必须应采用N级(75mm)双层岩心管钻进,并测求 围岩的RQD值,在岩层中钻进时,回次进尺不应超过岩心管的长度,在软质岩层中回 次进尺不应超过2m,岩心采取率应逐次计算,完整岩层岩心采取率不宜小于80%,破 碎岩层的岩心采取率不宜小于65%,岩心直径、长度应满足各项试验要求。 取样与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取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应占勘探点总数的1/2~2/3,取试样或进行原 位测试部位的竖向间距应根据岩土性质确定,按隧道顶板、洞身、底板进行取样或进 行原位测试,底板以上10m~20m至勘探深度内每一主要岩土层的试样或原位测试数 据不宜少于8件(组),勘察区见地表水时,应采取地表水样2组(进出洞口各1组), 勘探深度内遇地下水应采取地下水样不少于2件进行水样腐蚀性分析,其他要求应按 JGJ/T8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原位测试可采用静力触探、动力触探或标准贯入以及其他符合现场实际的测试方法。 3 钻探过程中遇地下水时,应查明含水层的层位和厚度,并取样分析,判明其对混凝土、 钢材的腐蚀性,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应进行压水或抽水试验,以查明地下水状 况,确定不同岩土体渗透系数进行计算。 4 遇特殊性岩土或放射性岩土体时,应按要求取样进行相关试验,评价其特殊岩土性质。 5 室内试验应根据不同岩土体的工程地质性质按GB/T50123和GB/T50266中的相关规 定执行,水腐蚀性分析试验应按GB50021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钻探、试验、取样完成后,应按JGJ/T87中的要求进行封孔,并做好封孔记录

5.5.3.2水下隧道勘察

5.3.2.1水下隧道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工作开展前,应搜集、分析下列成果资料: 收集分析水下隧道初步勘察等成果资料。 b 收集分析水下隧道相关的设计要求、设计参数、对水下隧道岩土工程勘察的详细勘察技术 要求以及附有穿越轴线的地形图(1:500~1:2000)。 补充收集和分析整理河流穿越段工程水文资料,大型河流按百年一遇(力=1%),中、小型 河流按五十年(p=2%)一遇,工程水文参数包括:设计洪水位、设计流量、设计流速, 以及平水期和枯水期水位、流量、流速等。 收集分析拟建隧道及其附近区域地质、区域水文地质、有关工程的地质勘察成果、气象、

a)勘察范围应为河岸两侧竖井(斜井)在河床上开口两侧向外各约200m~300m范围以内, 若有滩地或河床不明显,应满足设计洪水位岸线向外100m~200m,若有大堤应满足大堤堤 脚外100m~200m,进出洞口堆渣场,或满足设计要求。 物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初步勘察阶段已进行物探工作时,本阶段可不进行物探工作,直接分析引用初步勘察 物探成果。 2) 初步勘察阶段未开展物探工作时,应按5.5.2.1.2的相关要求执行。 钻探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勘探点应布置在水下隧道穿越中线两侧15m~20m处各布置一条勘探线,两条勘探线 上的勘探点宜交错布置。 2 隧道位于水下部分段勘探点的间距应为50m~200m(投影到中线的距离),陆上段勘探 点间距宜为200m~400m。 钻孔位置宜布置于工程物探查明的破碎带、岩溶等不良地质作用及其他不明异常地段, 4) 勘探孔深度应超过设计隧道底板以下不小于10m~20m,遇溶洞、暗河或其他不良地质 作用时应适当加深。 5 对软质岩石、风化破碎岩石应采用双层岩心管钻头钻进,隧道围岩部分钻探必须采用N 级(75mm)双层岩心管钻进,并测求围岩的RQD值,在岩层中钻进时,回次进尺不 应超过岩心管的长度,在软质岩层中回次进尺不得应超过2m,岩心采取率应逐次计算, 完整岩层岩心采取率不宜小于80%,破碎岩层的岩心采取率不宜小于65%,岩心直径、 长度应满足各项试验要求。 d)取样与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取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应占勘探点总数的1/2~2/3。取试样或进行原 位测试部位的竖向间距应根据岩土性质确定,按隧道顶板、洞身、底板进行取样或进 行原位测试,隧道底板以上10m~20m至勘探深度内每一主要岩土层的试样或原位测 试数据不宜少于8件(组),应采取河水水样1~2组,勘探深度内遇地下水应采取地下 水样不少于2件进行水样腐蚀性分析,其他要求应按JGJ/T8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原位测试可采用静力触探、动力触探或标准贯入以及其他符合现场实际的测试方法。 3 钻探过程中遇地下水时,应查明含水层的层位和厚度,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应 进行压水或抽水试验,查明地下水状况、海水、江(河)水与地下水连通情况,确定 不同岩土体渗透系数。 4 遇特殊性岩土或放射性岩土体时,应按要求取样进行相关试验,评价其特殊岩土性质。 室内试验根据不同岩土体的工程地质性质应按GB/T50123和GB/T50266中的相关规 定执行,水腐蚀性分析试验应按GB50021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钻探、试验、取样完成后,应按JGJ/T87中的要求进行封孔,并做好封孔记录

5.4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5.4.1每一座山岭隧道应单独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其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文字部分: 1)工程概况。 2) 勘察目的和任务。 3)勘察方法与完成的主要工作量

每一座山岭隧道应单独编制岩土工 文字部分: 1)工程概况。 2) 勘察目的和任务。 3)勘察方法与完成的主要工作量。

4)自然地理环境条件 5)工程地质条件(地质构造与地震、地质构造与地应力、新构造运动与地震、地形地貌、 地层岩性、特殊性岩土体和放射性矿(气)体、隧道围岩的结构特征及其物理力学性 质)。 6) 水文地质条件。 7) 工程物探成果。 隧道工程地质评价(洞口边坡稳定性、隧道埋藏形式、围岩工程地质特征、围岩稳定性 分析与围岩分级)。 隧道涌水量评价及防水止水措施建议。 10) 隧道方案建议(洞口位置、高程和轴向及埋深)。 11) 弃渣堆放场地。 12) 天然建筑材料和主要施工材料来源。 13) 隧道施工条件。 14) 隧道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5) 结论与建议。 图表部分(可根据业主和设计规定调整): 1) 工程地质平面图。 2) 工程地质剖面图。 3) 工程地质柱状图。 4)工程物探剖面图及有关图表。 5)岩、土、水样试验成果表等。 2水下隧道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与山岭隧道相近,水下隧道应增加河流穿越部分中的工程水文、 刷和河床与岸坡稳定性评价等内容

5.6.1.1应搜集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震、矿产、水文、气象以及当地的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和 建筑经验等资料。 5.6.1.2在充分搜集和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宜通过踏勘了解场地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 与岩性、不良地质作用和地下水等工程地质条件。 5.6.1.3当拟选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工程地质 测绘和必要的勘探工作,对单独的库区,应进行必要的勘探工作。 5.6.1.4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评价。 5.6.1.5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拟选场地时DB65T 3819-2015 森林公园住宿经营规范.pdf,应进行方案比选分析

6.2.1初步勘察工作开展前,应搜集、分析下列成果资料: 收集分析可行性研究的相关技术成果资料。 收集分析总图、建筑结构等相关专业的设计要求、设计参数, 收集分析拟建场地及其附近区域地质、区域水文地质、有关工程的地质勘察成果、气象、水 文、地震和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 d)对拟建场地及其附近地区进行工程地质调查、测绘

6.2.1初步勘察工作开展前,应搜集、分析下列成果资料: 收集分析可行性研究的相关技术成果资料。 b) 收集分析总图、建筑结构等相关专业的设计要求、设计参数, 收集分析拟建场地及其附近区域地质、区域水文地质、有关工程的地质勘察成果、气象、力 文、地震和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 d)对拟建场地及其附近地区进行工程地质调查、测绘

5.6.2.2勘探工作应采用钻探取样与原位测试相结合的方法《建筑室内用腻子 JG/T 298-2010》,并应按以下原则开展

a)勘察范围应由设计人员书面确定。 b) 勘探线应垂直地貌单元、地质构造和地层界限布置。 每个地貌单元均应布置勘探点,地貌单元交接部位和地层变化较天的地段,勘探点应予以 加密。 d 在地形平坦、地质条件较简单地区,可按网格布置勘探点。 对岩质地基,勘探线、勘探点的布置和勘探孔的深度,应根据地质构造、岩体特性、风化情 况等,按相关标准或当地经验确定。 对土质地基,勘探线、勘探点间距可按表7确定,局部异常地段予以加密;勘探孔深度可按 表8确定,

表7初步勘察勘探线、勘探点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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