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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 1430-2013 林业机械 苗圃起苗机.pdf简介:
LY/T 1430-2013 是中国林业行业标准中关于“林业机械”系列的一部分,具体是关于“林业机械-苗圃起苗机”的技术规范。苗圃起苗机是一种专门用于苗圃中起苗、移植的农业机械,其主要作用是提高起苗效率,减轻人工劳动强度,适用于大规模的树苗移植作业。
起苗机通常由行走机构、挖掘机构、提苗机构、排土机构以及控制系统等部分组成。它的工作原理是通过机械的挖掘和提苗装置,快速而有效地将土壤中的树苗连同根部一起挖起,然后通过排土装置将土块排出,实现快速起苗。这种机械通常具有工作效率高、操作简便、对苗根伤害小等优点,是现代林木种植业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之一。
LY/T 1430-2013 标准对苗圃起苗机的性能、技术参数、检验方法、安全操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旨在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和使用效果,推动我国林业机械的标准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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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1432—2013
a) 幅宽,mm; b) 起苗深度,mm; c) 作业速度,km/h; d) 配套动力,kW;
e)整机净质量GB 18111-2021 燃气容积式热水器,kg;
e)整机净质量,kg; f)外形尺寸(长×宽×高),mm。
5.1.1起苗机在环境温度为5℃~35℃,土壤绝对含水率为15%~25%,土壤坚实度低于500kPa的 情况下应能连续正常运行。 5.1.2起苗深度的调整应准确可靠、便于操作
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起苗机主要性能指标表
5.3主要零部件技术要求
5.3.1万向节传动轴和动力输人连接装置的位置应符合GB/T17126的规定。 5.3.2起苗刀工作表面应平整光洁,刃口应锋利,刃口30mm范围内硬度应不小于45HRC。 5.3.3抖土装置不应有拥土现象。 5.3.4主机架在正常作业条件下,不应发生改变传动部件位置、造成卡滞现象的塑性变形
机应按GB10396的规定在醒目处设置必要的安全 外露运动部件应设置防护板或罩,
起苗机在正常工作环境下,首次故障前平均工作时间应不小于40h,平均故障间隔时间应不 h
5.6.1所有零部件的安装应位置准确,连接应牢固可靠。
5.6.1所有零部件的安装应位置准确,连接应牢固可靠。 5.6.2整机装配后,运动件应运动灵活,不应有干涉、卡滞等异常现象
LY/T1432—2013
5.6.3传动箱应密封良好,无漏油现象。
5.7.1冲压件应完整,不应有裂纹、毛刺。
6.1.1起苗机各零部件应按图纸规定装备齐全,其调整状态应符合使用说明书中有关规定。 6.1.2试验环境温度为5℃~35℃,土壤绝对含水率为15%~25%,土壤坚实度低于500kPa,冻土 融化深度达到起苗机设计起苗深度。 6.1.3起苗机试验期间应保证试验机组的技术状态良好,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保养,试验中不应 更换配套动力和驾驶员。
6.2.1试验用的仪器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在试验前进行校正和标定。
a) 温度计:精度士1.0℃; b) 秒表:精度±0.2s; c) 5m钢卷尺:精度士0.2mm; 50m卷尺:精度士1.0mm; e) 土壤湿度计:精度士1.0%; 0 土壤坚实度计:精度土5.0%; 洛氏硬度计:精度±1.0%。
a) 温度计:精度士1.0℃; b) 秒表:精度±0.2s; c) 5m钢卷尺:精度士0.2mm; d) 50m卷尺:精度士1.0mm; e) 土壤湿度计:精度±1.0%; f) 土壤坚实度计:精度士5.0%; R) 洛氏硬度计:精度±1.0%
6.3.1起苗深度变化范围试验
起苗深度变化范围试验接如下步骤进行: a)4 每个行程沿机组前进方向选定长度10m作为测定范围,两端留有一定长度的稳定区段,每隔 2m测定1点起苗深度,至少测定3个行程; b)计算上述每个测定范围内的差值,其中最大差值即为起苗深度变化范围
6.3.2入土行程试验
苗床测定1次,至少测3个苗床,计算出平均值
6.3.3伤苗丢苗率试验
在起过的苗床上随机选定1m的长度,测定该范围内所起苗木总数,再测定土壤中埋苗 起苗机伤苗数量,两者之和除以苗木总数的百分数即为伤苗丢苗率。至少测3个苗床,计算出
过的苗床上随机选定1m的长度,测定该范围内所起苗木总数,再测定土壤中理苗数量和被 苗数量,两者之和除以苗木总数的百分数即为伤苗丢苗率。至少测3个苗床,计算出平均值。
6.3.4运输间隙试验
6.4.1按GB/T17126中的规定对万向节传动轴进行试验。 6.4.2采用落氏硬度计测量起苗刃口处的硬度值 6.4.3在6.6的试验过程中目测抖土装置是否有拥土现象。 6.4.4在6.6的试验过程中目测主机架是否有塑性变形。
6.4.1按GB/T17126中的规定对万向节传动轴进行试验。
目视检查是否有安全标志,外露运动部件是否设有防护板或罩
6.6.1可靠性试验方法
可靠性试验在符合6.1要求的情况下以生产试验的形式进行。试验样机为2台以上,每台样机生 产查定应不少于3个连续班次,每个班次作业时间不少于6h,详细记录每班次各种作业时间、故障次数 及时间、作业面积等数值。
6.6.2可靠性指标计算
6.6.2.1首次故障前平均工作时间T按式(1)计算:
6.6.2.1首次故障前平均工作时间T按式(1)计算:
一首次故障前平均工作时间,单位为小时(h); 试验样机数; 试验时发生故障的试验样机数(轻度故障不计,当n=0时,按n=1计); 第i台试验样机首次故障时间,单位为小时(h); 试验截止时间,单位为小时(h)。 注:轻度故障是指轻度影响产品功能,修理费用低廉的故障及在日常保养中能用随机工具轻易排除的故障。如:机 罩、防护罩损坏,零件结合面渗油,螺栓松动等。 .2.2平均故障间隔时间T、按式(2)计算
Tb 平均故障间隔时间,单位为小时(h); 试验样机数; 试验截止时间,单位为小时(h); 受检样机发生故障的总数(当r=0时,按r=1计)
6.7.1用目测、手动及扳手检查零部件的安装是否准确,连接是否牢固可靠。
.7.1用目测、手动及扳手检查零部件的安装是否准确,连接是否牢固可靠。
LY/T1432—2013
6.7.2起苗机空转运行10min以上,检查是否运动灵活,有无干涉、卡滞现象;停止运行30min以后, 检查是否有漏油现象
5.8.1目测检查冲压件、铸件、焊接件的外观质量。
起苗机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第三方检
7.2.1出厂检验由生产厂家自定项目,下列项
起苗刀工作表面及刃口检查(5.3.2); 安全标志(5.4.1); c 装配质量(5.6); d) 外观质量(5.7)。 7.2.2出厂检验应逐台进行,全部项目均合格方为合格。检验合格后,填写产品合格证方允许出厂
7.3.1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转产和较大改进产品; b) 停产两年以上恢复生产的产品; c) 正常生产时,每生产200台要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d) 产品生产正常,上次型式检验已满三年; e) 有关部门提出需要进行型式检验时。 7.3.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各项均合格,型式检验方为合格,检验结果只对 样机有效,
7.4.1第三方检验项目根据产品质量状况由质检部门决定。
4.3抽样及判定规则如下: a)批量大于20台时,抽检2台;批量小于20台时,抽检1台; b 抽检样品的型式检验项目应全部合格,否则,对不合格项目加倍抽检,如第二次抽检样品中仍 有1台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DBJ51T 5063-2018 四川省在用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性鉴定标准.pdf,如第二次抽检样品全部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注:使用方整批接收时,其抽样方案和检验项目由生产方和使用方协商确定。
a)批量大于20台时,抽检2台;批量小于20台时,抽检1台;
a)批量大于20台时,抽检2台;批量小于20台时,抽检1台; b) 抽检样品的型式检验项目应全部合格,否则,对不合格项目加倍抽检,如第二次抽检 有1台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如第二次抽检样品全部合格,则判定该批产 注:使用方整批接收时,其抽样方案和检验项目由生产方和使用方协商确定。
8标志、包装、使用说明书、运输和购存
8.1.1产品标志应清晰、耐久,置于产品外部醒目位置。
8.1.1产品标志应清晰、耐久,置于产品外部醒目位置。
3.1.2产品标志包括铭牌、安全操作标识和其他防伪标识等。
JIS A1128-2005 测定新浇混凝土空气含量试验方法(压力法)8.1.3产品标牌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产品型号、名称; 产品注册商标; c) 主要技术参数:作业速度、配套动力、整机净质量、外形尺寸; d) 生产厂名称及其通讯地址; e)出厂编号及生产日期(若机器其他位置已标示,可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