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0681-2021 继电保护装置高加速寿命试验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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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NB/T 10681-2021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3.9 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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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10681-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NB/T 10681-2021 继电保护装置高加速寿命试验导则.pdf简介:

NB/T 10681-2021《继电保护装置高加速寿命试验导则》是一部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技术标准。该导则主要针对继电保护装置进行高加速寿命试验,这是一种模拟设备在实际运行环境下长期工作,通过加速老化过程来评估其性能和寿命的方法。

在电力系统中,继电保护装置是非常关键的设备,它们负责在电力系统发生故障时快速、准确地切除故障部分,以保护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高加速寿命试验是一种对继电保护装置进行强化测试的方法,通过在短时间内模拟长时间的运行,以发现可能在长时间运行中出现的疲劳、老化等问题,从而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该导则详细规定了高加速寿命试验的试验条件、试验方法、试验程序、数据处理和结果评价等,为继电保护装置的生产和检验提供了技术依据,有助于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寿命,降低运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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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422、GB/T293092012、GB/T34986、 DL/T860.81和DL/T860.9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 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加速寿命试验highlyacceleratedlifetest;HALT 通过逐步增强施加在试验样品上的试验应力(如温度、振动、快速温变及振动综合应力等),确定产 品的耐受应力极限的试验。

本文件规定的试验在GB/T2421一2020中表 2规定的测量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

对于继电保护装置高加速寿命试验所使用的高加速寿命试验装置及测量装置,其系统构成和功能要 求见GB/T29309一2012中4.2和附录A的规定。 在试验开始前,应对试验装置的温度均匀性进行验证,验证方法和要求见GB/T29309一2012中6. 的规定。

按表1规定的试验项目及顺序开展继电保护装置的高加速寿命试验,试验过程中根据5.1 展性能测试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DBJ46-041-2019)宣贯(海南省建筑设计院),根据5.2的规定进行失效和故障判定。

表1高加速寿命试验项目及顺序

文件给出了高加速寿命试验的样品数量,见表2

NB/T1068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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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高加速寿命试验样品数量

试验样品满足以下要求: a)所有的试验样品应有唯一性标识; b)所有被测试的试验样品硬件应相同(同一批次),软件版本应相同; c)应有足够数量的备用品,以备测试时有无法立即修复的故障发生。

试验开始前,按照GB/T29309一2012中6.5的要求在4.1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检查每个试验样品的 功能,测量性能指标,确认样品正常。除非有特殊的要求,通常应去除试验样品的过温保护功能,其他 保护功能如过电压保护、欠电压保护、短路保护、过电流保护等则保留。针对试验样品,宜提前准备替 代或修复措施,必要时提供试验样品的电路原理图、元器件清单、制造工艺文件等资料。

应根据试验样品特点、用途和适用场合等设计测试内容,用以判断试验样品能否在正常环境或强化 应力条件下完成规定功能,技术性能是否下降。 在高加速寿命试验过程中,按照GB/T7261一2016的要求开展测试,测试内容见表3,测试结果应 符合DL/T478一2013的要求。

麦性能测试的,根据试验样 步骤施加额外的激励条件, 限于电源开/关机循环、输入电源电压极限、输入电源频率极限和输出负载等

通过逐级增加低温试验应力, 激发试验样品暴露潜在缺陷,确定产品应力极限

进行本项试验时,按照GB/T2423.1一2008中4.5的要求测量试验箱内空气温度。稳定状态时,试验 样品周围的空气温度应处于试验设定值的土3K范围内。 试验步骤如下: 以试验样品相关技术规范规定的最低运行温度为起始温度,开始试验。 b) 以一定的温度步进值进行降温,温度步进值宜为5K或10K,降温时的温度变化速率不宜小于 60K/min。 在每个温度阶梯,当试验样品各测量部位温度稳定后(如具备条件,宜对试验样品内部进行温 度监测)进行性能测试,温度阶梯持续时间为试验样品各测量部位温度稳定后至少15min(若 15min内性能测试未完成,应延长温度阶梯持续时间直至性能测试结束)。 d 重复步骤b)和步骤c),确定试验样品的低温工作极限, e) 继续低温步进应力试验,直至确定试验样品的低温破坏极限。 低温工作极限和破坏极限按照附录A.2确定。试验过程中,若试验温度达到了附录B.2给出的温度 工作极限值或按B.4所述方法确定的工作极限值,试验可终止。

低温步进应力试验温度变化示意图如图1所示。

NB/T106812021

图1低温步进应力试验温度变化示意图

试验样品的低温工作极限不宜高于附录B.2给出的极限值或按照附录B.4所述方法确定的极 当施加低温应力温度不低于低温工作极限边界值时,被测样品应保持正常的运行及工作状态 现5.2所规定的失效现象。 注:本文件不给出试验样品的低温破坏极限边界值。

进行本项试验时,按照GB/T2423.2一2008中4.5的要求测量试验箱内空气温度。稳定状态时,流向 试验样品的空气的温度应处于试验设定值的士3K范围内。 试验步骤如下: a)以试验样品相关技术规范规定的最高运行温度为起始温度,开始试验。 b 以一定的温度步进值进行升温,温度步进值宜为5K或10K,升温时的温度变化速率不宜小于 60K/min。 在每个温度阶梯,当试验样品各测量部位温度稳定后(如具备条件,宜对试验样品内部进行温 度监测)进行性能测试,温度阶梯持续时间为试验样品各测量部位温度稳定后至少15min(若 15min内性能测试未完成,应延长持续时间直至性能测试结束)。 d)重复步骤b)和步骤c),确定试验样品的高温工作极限。 e)继续高温步进应力试验,直至确定试验样品的高温破坏极限。 高温工作极限和破坏极限按照附录A.3确定。试验过程中,若试验温度达到了附录B.2给出的温度 工作极限值或按附录B.4所述方法确定的工作极限限值,试验可终止。 高温步进应力试验温度变化示意图如图2所示。

图2高温步进应力试验温度变化示意图

试验样品的高温工作极限不宜低于附录B.2的极限值或按照附录B.4所述方法确定的极限边界值, 当环境应力不高于高温工作极限边界值时被测样品应保持正常的运行及工作状态,不应出现5.2规定的 失效现象。 注:本文件不给出试验样品的高温破坏极限边界值

通过施加快速温变试验应力,激发试验样品快速暴露潜在缺陷

试验样品在至少5个快速温变循环试验中,宜保持止常运行及工作状态,不应出现5.2规 现象。

图3快速温变循环试验温度变化示意图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样品应按GB/T2423.43一2008的规定进行安装。 试验步骤如下: a)确定起始振动量级和步进值:起始振动量级为10gms,步进值为5gms° b)先以设定的振动量级进行耐久振动,振动时间为10min,接着在振动持续状态中进行性能测试, 振动持续状态的时间至少15min(若15min内性能测试未完成,应延长持续时间直至性能测试 结束)。 c 以步进值增加振动量级。 d) 重复步骤b)和步骤c),确定试验样品的振动工作极限。 e) 继续振动步进应力试验,直至确定试验样品的振动破坏极限。 注:8ms为加速度方均根值。 振动工作极限及破坏极限按照附录A.4确定。试验过程中,若振动量级达到了附录B.3给出的振动 级,或按附录B.4所述方法确定的振动量级,试验可终止。 振动步进应力试验振动量级变化示意图如图4所示。

试验样品的振动工作极限不宜低于附录B.3的极限值或按照附录B.4所述方法确定的极限边界值, 当环境应力不高于振动工作极限边界值时被测样品应保持正常的运行及工作状态,不应出现5.2规定的 失效现象。 注:本文件不给出试验样品的振动破坏极限边界值。

加快速温变和振动综合试验应力,激发试验样品

图4振动步进应力试验振动量级变化示意图

除非另有规定,GB/T2423.22一2012中8.2.1及GB/T2423.56一2018中4.4的要求适用于本试验。 试验步骤如下: a)按8.2a)的规定确定试验中的高温、低温温度。 b)起始振动量级取为振动工作极限的1/N(N代表应力循环的数量),此后在每个温度循环周期中 振动量级递增,步进值为振动起始量级,若振动步进试验中未能确定样品的振动工作极限,则 试验以试验装置最大振动输出量级的1/N开始并递增。 示例: 以5个循环的综合应力试验为例,若振动工作极限为50gms则综合应力试验的起始振动量级为10gms,以后 每个温度循环周期中,振动量级依次增加10gms,故5个温度循环周期对应的振动量级依次为10gms、20gms 30gmms、40gms和50gmsc 每个温度循环中,高温、低温持续时间为试验样品各测量部位温度稳定后(如具备条件,宜对 试验样品内部进行温度监测)至少15min。 每个振动量级的持续时间等于温度循环的持续时间,在每个振动量级持续10min后进行性能测 试,每个温度循环至少包含一次完整的性能测试。 e)试验应进行至少5个循环。 快速温变循环与振动步进综合试验温度和振动量级变化示意图如图5所示,每个振动量级的持续时 等于温度循环的周期。

验样品在至少5个综合应力试验循环中,宜保持正常运行及工作状态,不应出现5.2规定的失

Q/GDW 11455-2015 电力电缆及通道在线监测装置技术规范.pdf速温变循环与振动步进综合试验温度和振动量级

附录A (规范性) 应力极限确认

在高加速寿命试验中需要确定试验样品的高温工作极限和破坏极限、低温工作极限和破坏极限,以 及振动工作极限和破坏极限。 通过高温步进应力试验、低温步进应力试验和振动步进应力试验分别确定试验样品的相关工作极限 和破坏极限。

A.2低温工作极限和破坏极限

如图A.1所示,试验从起始温度开始,按一定的步进值降温。当温度降至6,时,试验样品出现失效; 再将温度恢复至9,样品恢复正常;继续将温度降至6,试验样品又出现失效,此时将温度再次恢复至 9,样品又恢复正常,则确认,为试验样品的低温工作极限。继续降温,若当温度降至9时,试验样品 出现失效,接着将温度恢复至,样品未能恢复正常,且继续升温至起始温度后,样品仍不能恢复正常, 则确定为试验样品的低温破坏极限。

A.3高温工作极限和破坏极限

DL/T 1739-2017标准下载图A.1低温工作极限和破坏极限确认示意图

如图A.2所示,试验从起始温度开始,按一定的步进值升温。当温度升至92时,试验样品出现失效; 再将温度恢复至9,样品恢复正常;继续将温度升至63,试验样品又出现失效,此时将温度再次恢复到 6,样品又恢复正常,则确认6,为试验样品的高温工作极限。继续升温,若当温度升至94时,试验样品 出现失效,接着将温度恢复至,样品未能恢复正常,且继续降温至起始温度后,样品仍不能恢复正常, 则确定。为试验样品的高温破坏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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