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23/T 3295-2022 大地测量成果质量检验规程.pdf简介:
DB23/T 3295-2022 "大地测量成果质量检验规程"是一部由中国标准团体发布的大地测量领域的技术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大地测量项目的成果进行质量检验,以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以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
大地测量成果可能包括地形数据、GNSS定位数据、三维空间数据、重力数据等各种测量结果。该规程规定了数据采集、处理、验证和报告的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的精度要求、误差分析、数据一致性检查、野外工作质量控制、室内处理质量控制等环节。
通过遵循该规程,大地测量的各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从而提高测量成果的质量,保障大地测量在工程、科研、环境监测等领域的应用效果。它对于提升我国大地测量行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DB23/T 3295-2022 大地测量成果质量检验规程.pdf部分内容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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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6项标准: 第1部分:大比例尺地形图》 第2部分:管线测量》。 第3部分:地籍测绘》。 第4部分:实景三维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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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4/T 1011-2020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履约评估规范.pdf大地测量成果质量检验规程
本文件规定了大地测量成果质量检验的基本规定、成果质量评定、抽样检查程序、单位成果质量元 紫及错漏分类。 本文件适用于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中大地测量成果的检查与验收和技术文件等的编制。监督检验、质 量认定、质量鉴定可参照执行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又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23/T1830一2017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第1部分:大比例尺地形图
DB23/T1830一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lobalnavigationsatellitesystem;GNSS 在全球范围提供定位、导航和授时服务的卫星系统的统称。如全球定位系统(GPS)、格洛纳斯导 航卫星系统(GLONASS)、伽利略导航卫星系统(Galileo)和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DS)等。 [来源:GB/T39611—2020,2.3.1] 3.2 大地测量geodeticsurvey 测定地球形状、大小、重力场及其变化和建立地区以至全球的三维控制网的科学与技术。包括 GNSS测量、水准测量、三角测量、导线测量、天文测量、重力测量、大地测量数据处理、卫星导航 定位基准站网定位服务、区域似大地水准面精化等。 [来源:GB/T17159—2009,2.14,有修改]
对卫星导航信号进行长期连续观测,获取观测数据,并通过通信设施将观测数据实时或者定时
利用GNSS测量、水准测量、重力测量等综合技术手段,精确改正似大地水准面,建立精密大 面数字模型的过程。
4.1两级检查一级验收
大地测量成果质量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两级检查即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大地测量成果应 衣次通过测绘单位作业部门的过程检查、测绘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最终检查和项目委托方组织的验收或 委托具有资质的测绘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的验收。其要求如下: a 过程检查应采用全数检查; 6 最终检查中,外业检查项可采用抽样检查,样本量的确定按第6章的规定执行;内业检查项应 采用全数检查; 验收应采用抽样检查,样本量的确定按第6章的规定执行。验收应对样本进行详查,必要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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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样本以外的单位成果进行概查; 各级检查与验收工作应独立、按顺序进行,不应省略、代替、颠倒顺序; 最终检查应审核过程检查记录,验收应审核最终检查记录。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资料质量 错漏处理,
4.3.1GNSS测量、三角测量应以“点”“网”为单位成果。 4.3.2水准测量应以“点”“测段”“网”为单位成果。 4.3.3区域似大地水准面精化应以“点”“网”为单位成果。 4.3.4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定位服务应以“点”“网”为单位成果。 4.3.5大地测量数据处理应以“点”“网”为单位成果,
4.1关键工序是指标石建造施工现场,关键工序的控制即标石建造施工现场照片的拍摄。 4.2建造永久性等级大地控制点,应执行关键工序的控制要求。
4.4.3关键工序的控制
在标石建造的施工现场,应拍摄下列照片: a 钢筋骨架照片,应能反映骨架捆扎的形状和尺寸; b 标石坑照片,应能反映标石坑和基座坑的形状和尺寸; C) 基座建造后照片,应能反映基座的形状及钢筋骨架或预制构件安置是否正确; d 标志安置照片,应能反映标志安置是否平直、端正: e) 标石整饰后照片,应能反映标石整饰是否规范; f) 标石理设位置远景照片,应能反映标石理设位置的地物、地貌景观 用于地形测图、工程测量等的临时等级控制点,可参照执行关键工序的控制要求
4.5.1样本及单位成果质量应采用优、 合格和不合格四级评定。 4.5.2最终检查宜评定单位成果质量和样本质量,并根据样本质量等级评定批成果质量等级 4.5.3验收应评定单位成果质量和样本质量,并根据样本质量等级评定批成果质量等级,
4.6.1检查与验收记录应主要包括质量问题、错漏分类、质量得分、质量等级等。记录填写应及时 完整、规范、清晰,检验员和校核员签名后的记录不应修改。 4.6.2最终检查完成后,应编写检查报告。 4.6.3验收工作完成后,应编写检验报告。 4.6.4检查报告和检验报告应随成果一并归档。
4.6.4检查报告和检验报告应随成果一并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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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过程检查、最终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限时修改。在过程检查、最终检查工作中,对质量问 题的评定存在分歧时,由测绘单位总工程师裁定;在验收工作中,对质量问题的评定存在分歧时,由项 目委托方裁定, 4.7.2验收中发现不符合规范、设计规定的成果时,应限时提出处理意见,交测绘单位整改;当问题 较多或性质较严重时,应将部分或全部成果退回测绘单位,整改后再进行验收。 4.7.3经验收判为合格的批成果,测绘单位应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限时修改,由测绘质量检验机构进 行复查。经验收判为不合格的批成果,应全部退回测绘单位,限时整改后再次申请验收。再次验收时应 重新抽样。
5.2质量元素与错漏分类
单位成果质量元素及权重、错漏分类按第7章的规定执行。
5.3 元素划分与权重调整
5.3.1质量元素、质量子元素的划分可根据设计要求、生产工序、检查与验收的目的进行调整。 5.3.2质量元素、质量子元素的权重值均应保留小数点后2位,末位数取5的倍数。 5.3.3划定质量元素、质量子元素后,应调整相应的权重值。 5.3.4权重值的调整按本文件所列相应权重的比例进行,调整后的质量元素权重值之和、质量子元素 权重值之和均应为1.00
5.4.1单位成果的质量得分应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于60.0分时不计算得分。
5.4.1单位成果的质量得分应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于60.0分时不计算得分 5.4.2质量评分方法按DB23/T1830—2017中5.4的规定执行。
5.5单位成果质量评定
单位成果质量评定履行DB23/T1830—2017
样本质量评定按DB23/T18302017中6.4的规定执行。
样本量的确定按DB23/T1830一2017申6.1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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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按样本量从批成果中提取样本,并提取样本的全部有关资料。下列资料应全部提取样本原件或 复印件: a)文档资料:设计书、实施方案、任务书、合同之一,技术总结、检查报告或工作报告等; 成果资料:点位普查登记表、路线(网)图、点之记、结点接测图、标石建造照片、普查照片 等; C 观测数据:观测手薄、观测数据、原始成果表等: d)平差资料:平差报告、平差计算资料、成果表等;
6.3.1大地测量成果检验方法分为内业检验和外业检验,不同的质量元素应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 a) 内业检验:采用内业审核资料、人机交互方式进行的检验; b)外业检验:采用外业实地巡查、检测方式进行的检验。 6.3.2检验选埋成果时,应检验点位质量和资料质量。点位质量应实施外业检验,资料质量应实施内 业检验。 6.3.3检验观测成果时,应检验数据质量和资料质量,宜实施内业检验。可根据选埋年限,对点位质 量实施外业检验。 2一出用
大地测量成果质量检验工作流程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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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编制按DB23/T18302017中6.6的规定执行
7单位成果质量元素及错漏分类
本文件所列成果质量错漏分类表中,未注明错漏数量的均为1处
Z. 2 GNSS 测量
GNSS测量成果质量元素及权重的划分标准按表1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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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GNSS测量成果质量元素及权重
表1GNSS测量成果质量元素及权重
NSS测量成果质量错漏分类的划分标准按表2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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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1052-2016标准下载表2GNSS测量成果质量错漏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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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GNSS测量成果质量错漏分类(续)
三角测量成果质量元素及权重的划分标准按表3的规定执行。
表3三角测量成果质量元素及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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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三角测量成果质量元素及权重(续)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2015.pdf量成果质量错漏分类的划分标准按表4的规定执
表4三角测量成果质量错漏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