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2/T045-2018 贵州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52/T046-2018 贵州省建筑岩土工程技术规范;DBJ52/T088-2018 贵州省建筑桩基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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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52/T04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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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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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2/T045-2018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52/T045-2018 贵州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52/T046-2018 贵州省建筑岩土工程技术规范;DBJ52/T088-2018 贵州省建筑桩基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pdf简介:

"DBJ52/T045-2018 贵州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是一份关于贵州省建筑地基基础设计的技术标准,它为贵州地区的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提供了指导,包括地基承载力的计算、地基处理方法的选择、基础形式与尺寸的设计等内容,以确保建筑物的稳定性与安全性。

"DBJ52/T046-2018 贵州省建筑岩土工程技术规范"则是一份关于贵州省岩土工程的详细技术规范,涵盖了岩土的特性分析、岩土力学性能的测定、岩土工程设计与施工的技术要求等,对岩土在建筑物中的应用进行了详尽的规定。

"DBJ52/T088-2018 贵州省建筑桩基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是一部关于贵州地区建筑桩基设计与施工的专门规程,它规定了桩基的设计原则、桩的类型和尺寸选择、桩的施工方法、质量检验等内容,是保障建筑物桩基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

这三份规范都是为了保证贵州省建筑项目的安全、经济和环保,是建筑设计、施工和验收的重要参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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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减系数。根据岩体完整程度以及岩石结构面的间距、宽 度、产状和组合综合确定,当岩体完整且裂隙不发育 时取0.50,对较完整岩体取0.20~0.50,对较破碎 岩体可取0.100.20; 注:1上述折减系数未考虑施工期及建筑物使用后风化作用的继续 2对于软质岩石在确保施工期及使用期不致遭水浸泡时,也可采 用天然湿度的试样,不进行饱和处理。 3对大面积平坦岩石地基,其折减系数,可根据岩体完整程度 取其中较大值;对于石芽地基、岩石边坡地基,应根据岩体完 整程度取其中较小值,

折减系数。根据岩体完整程度以及岩石结构面的间距、宽 度、产状和组合综合确定,当岩体完整且裂隙不发育 时取0.50,对较完整岩体取0.20~0.50,对较破碎 岩体可取0.10~0.20; 注:1上述折减系数未考虑施工期及建筑物使用后风化作用的继续; 2对于软质岩石在确保施工期及使用期不致遭水浸泡时,也可采 用天然湿度的试样,不进行饱和处理。 3对大面积平坦岩石地基,其折减系数,可根据岩体完整程度 取其中较大值;对于石芽地基、岩石边坡地基,应根据岩体完 整程度取其中较小值。

4.2.9现场无法取样的较破碎、破碎、极破碎的岩石、薄层状

岩石和软质岩石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按本规范附录B《地基土 浅层平板载荷试验要点》确定

4.3.1建筑物的地基变形计算值《建筑施工企业信息化评价标准 JGJT272-2012》,不应大于地基变形充许值。

4.3.1建筑物的地基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地基变形允许值。 4.3.2地基变形特征分为:沉降量、沉降差、倾斜、局部倾斜。 4.3.3在计算地基变形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由于建筑地基不均匀、荷载差异很大、体型复杂等因素

引起的地基变形,对于砌体承重结构应由局部倾斜值控 制;对于框架结构和单层排架结构应由相邻柱基的沉降 差控制; 对于多、高层建筑和高算结构应由倾斜值控制,必要时 尚应控制平均沉降量; 3必要时需分别预估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的地 基变形值,以便预留建筑物有关部位之间的净空,或考 虑连接方法和施工顺序。 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按表4.3.4规定采用。对表 括的建筑物,其地基变形允许值应根据上部结构对地基变 舌应能力和使用上的要求确定

3.4建筑物地基变形允许

2有括号者仅适用于中压缩性土

3l为相邻柱基的中心距离(mm);H为自室外地面起算的建筑物高 度(m); 4倾斜指基础倾斜方向两端点的沉降差与其距离的比值: 5局部倾斜指砌体承重结构沿纵向6~10m内基础两点的沉降差与其 距离的比值

基础沉降计算的地基分层示重

式中S。一按分层总和法计算出的地基变形量

按分层总和法计算出的地

均附加应力系数。当采用角点法计算地基变形时 按现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 关规定确定;当采用基础中心点计算时,按本规 范附录G《附加应力系数α、平均附加应力系数 α》确定。对于具有刚性下卧层(岩层)的地基, 其附加应力系数按本规范附录G采用。 表4.3.5沉降计算经验系数口

注:E为变形计算深度范围内压缩模量的当量值,应按

式中A:一第i层土附加应力系数沿土层厚度的积分值

4.3.6地基变形计算深度Zm(图4.3.5)应符合下式要求:

4s0. 0254s i=/

式中4s,一在计算深度范围内,第i层土的计算变形值; 4s"一在由计算深度向上取厚度为4z的土层计算变形值, 4z见图4.3.5并按表4.3.6确定。 如确定的计算深度下部仍有较软土层时,应继续计算,直至满足 要求为止。

相邻荷载影响,基础宽度在1m30m范围内时,

点的地基变形计算深度也可按下式简化计算

Z = b (2.5 0. 4 1nb) (4. 3. 7) 式中b一基础宽度(m)。 在计算深度范围内存在基岩时,Z可取至变形模量大于 00MPa基岩表面;当存在较厚的坚硬粘性土层,其孔隙比小于0.5 玉缩模量大于50MPa,或存在较厚的密实砂卵石层,其压缩模量 大于80MPa时,Zn可取至该层土表面。 4.3.8计算地基变形时,应考虑相邻荷载的影响,其值可按应 力叠加原理,采用角点法计算。 4.3.9均质较完整岩石地基的最终变形量可采用弹性理论公式 计算,且认为建筑物施工期间已完成全部变形量

式中b一基础短边尺寸; μ一岩石的泊松比; Po一对应于荷载作用准永久组合时的基础底面处的附加 压力(kPa); Eo一岩石的变形模量; keo一变形系数,按表4.3.9采用。

表4.3.9变形系数表

注:1为矩形基础底面长边尺寸。

注:1为矩形基础底面长边尺寸

4.3.10在地基变形计算深度范围内有刚性下卧层时,应考虑其 影响,可按下式计算地基的变形

Sg2 = Pee s?

式中:Sg²一具刚性下卧层时,地基土的变形量(mm); β一刚性下卧层对上覆土层的变形增大系数,按表4.3.10采用: s.一变形计算深度相当于实际土层厚度按本规范第 4.3.5条计算确定的地基最终变形量(mm)

表4.3.10具有刚性下卧层时地基变形增大系数B

注:h一基底下的土层厚度,b一基础底面宽度

4.3.11在土岩组合地基中,七层及七层以下砌体房屋,当条形 基础下土层最小厚度大于或等于3倍基础宽度、独立基础下土 层最小厚度大于或等于2.5倍基础宽度时,可按均质地基考虑,

但计算地基主的应力时应考虑下卧刚性岩层的影响。 4.3.12完整、较完整、较破碎的硬质岩石地基以外的甲级建筑 物,以及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乙级建筑物,除应进行地基变 形量计算外,尚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变形观测。

4.4.1建筑场地规划设计时,应避免在边坡塌滑区和滑坡、崩 塌及岩溶、土洞强烈发育地区建造建(构)筑物,当必须在以上 地区建造建筑物时,应结合地基基础设计要求,按照有关规定采 取有效整治措施。 4.4.2土质地基以及强风化和全风化岩石地基,其地基稳定性 可采用圆弧滑动面法验算,其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35。 4.4.3具有外倾结构面岩石地基,应考虑岩石结构面的最不利 组合,按刚体极限平衡计算法验算,其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1.35。 4.4.4地质条件复杂或破坏后果严重的边坡工程,当按上述 4.4.2、4.4.3条方法验算时,其稳定安全系数还应提高。 4.4.5地基稳定性可采用圆弧滑动面法进行验算。最危险的滑

Mr/ Mso1. 2 (4. 4.5) 式中:Ms一滑动力矩(kN.m); M一抗滑力矩(kN.m)。 4.4.6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JG∕T 167-2004 结构加固修复用碳纤维片材,应按下式验 算抗浮稳定性: Gx/ Nxo1. 05 (4. 4. 6) 式中:Gx一建(构)物自重及压重之和(kN); Nz一浮力作用值(kN)

5.1.1红粘土地基基础设计应取得下列工程勘察资料:

沿基础轴线的工程地质剖面,图中应有按不同红粘土状 态划分的土质单元; 2取得各土质单元的地基计算参数,如重度、地基承载 力特征值、内摩擦角标准值Φ、粘聚力标准值C等。 需验算地基变形的工程,应附有各土质单元的平均压缩 曲线; 3需验算地基收缩变形的工程,应有大气影响深度内各层 土的收缩系数、地表下1m处土的天然含水量和塑限含水 量; 4地下水的类型、水位、水量及其动态。 2红粘土地基基础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3.1.2条的规定外, 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天然地基时,基础宜浅埋,应充分利用上部坚硬、 硬塑土层作持力层; 2低层、多层建筑应优先采用天然地基;

沿基础轴线的工程地质剖面,图中应有按不同红粘土状 态划分的土质单元; 2取得各土质单元的地基计算参数,如重度、地基承载 力特征值、内摩擦角标准值Φ、粘聚力标准值C等。 需验算地基变形的工程,应附有各土质单元的平均压缩 曲线; 3需验算地基收缩变形的工程,应有大气影响深度内各层 土的收缩系数、地表下1m处土的天然含水量和塑限含水 量; 4地下水的类型、水位、水量及其动态。 2红粘土地基基础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3.1.2条的规定外, 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天然地基时,基础宜浅埋,应充分利用上部坚硬、 硬塑土层作持力层; 2低层、多层建筑应优先采用天然地基;

3沉降计算深度范围内有基岩时,应按刚性下卧层条件下 的附加应力计算地基变形量。

的附加应力计算地基变形量。 5.1.3位于坡顶上的建筑,除应满足本规范3.1.2条规定外,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还应对地基进行稳定性验算: 1基础外侧有陡坎,其基础底面外边线至陡坎的水平距离 小于2.5倍基础宽度或2.5m; 2下伏基岩表面倾向临空面; 3下伏基岩存在外倾结构面。 5.1.4均质土坡的稳定性验算可采用园孤滑动法,最危险滑动 面上的稳定安全系数为1.35。如土层厚度不大,下伏基岩面倾向 临空面、下伏基岩存在外倾软弱结构面,或下部为软土时,可采 用平面或析线滑动面验算,其稳定安全系为1.35。 5.1.5用于稳定性验算的抗剪强度指标,宜将粘聚力标准值C 乘以0.5的折减系数、内摩擦角标准值后乘以0.8的折减系数 5.1.6三层及三层以下的砌体建筑,当建筑长度与高度之比大于 3时,应考虑红粘土地基收缩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采取有效 的防水保湿措施;对高温设备基础则应采取隔热保湿措施。

5.2.1填土地基,应根据场地地形地质情况、建筑使用功能、结 构要求、施工作业条件等进行填土地基设计,提出试验、检验、 施工及质量控制等要求。 5.2.2地基处理利用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设置试验区, 其数量与范围视工程复杂程度、规模与技术要求确定,通过试验 生施工及相应检测,验证处理方法的适用性和设计参数的正确性 未经检验查明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填土,不得作为建筑地基

2014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习题班练习讲义(186页知名网校)5.2.3压实填土填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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