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340-2022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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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340-2022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附条文说明).pdf简介:

DB11/T 1340-2022《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附条文说明)是一部地方标准,由中国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该标准主要针对居住建筑的节能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详细的规定和验收要求,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提升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减少能源消耗,从而达到节能减排,提高建筑能效的目标。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居住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工艺、材料选用、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保温隔热、建筑结构、门窗节能、暖通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同时,还明确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及不合格项的处理办法,以确保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达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附条文说明是对标准中各项条款的详细解释和说明,包括了标准制定的背景、目的、适用范围、术语定义、技术要求、检测方法等,有助于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和验收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标准。

总的来说,DB11/T 1340-2022 是一项旨在提升居住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和能效的重要技术文件,对于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DB11/T 1340-2022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附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8.2.1地面节能工程所用材料进场时,应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种、规格、性能应符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3.2.2地面节能工程所用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吸水率、燃烧性能 (不燃材料除外)进行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复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随机见证取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地面面积在1000m²以内时应复验1次:当面积每增加1000m²应增加1 次;增加的面积不足规定数量时也应增加1次。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 筑),可合并计算地面抽检面积。 3.2.3地下室顶板和架空楼板底面的保温隔热材料应固定牢靠。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3处.每处10m²。

8.3.1工程施工前,基层处理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有关要求,

8.3.1工程施工前湘2015SZ102-1 城市综合管廊--主体工程,基层处理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有关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2保温层的表面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1.1本章适用于集中供暖系统中、热水温度不超过95℃的室内供暖系统节能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 收。 9.1.2供暖节能工程施工中应对隐蔽部位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 料。 9.1.3供暖系统节能工程应按检验批验收,检验批可由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各方协商,按系统、楼层等 进行划分。 9.1.4供热计量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11/T942 的规定。

9.2.1供暖节能工程所用的散热设备、管材、热计量装置、远传装置、室温自动调控装置、阀门、仪表、 保温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 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 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2.2供暖节能工程所用的散热器和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表9.2.2所列项目进行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复 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表9.2.2现场见证取样复验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见证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厂家、同材质的散热器,其数量500组及以下时抽检2组;当数量在500组以上时,每 增加1000组时应增加抽检1组。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同一厂 家、同材质的保温材料见证取样检测的次数不得少于2次。 9.2.3供暖系统安装的室温自动调控装置和热计量(含热分摊)装置应满足设计要求的分室(或分户) 温度自动调控、楼栋热计量和分摊到户的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重点检查调控装置能否实现手动设定室温,和自动的恒温控制;检查能否实

9.2.6供暖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暖系统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散热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等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3室温自动调控装置、热计量(含热分摊)装置、水力平衡装置以及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方 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2.7散热器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组散热器的类型、规格及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散热器外表面应刷非金属性涂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散热器组数抽查5%,不得少于5组,

9.2.8散热器恒温控制阀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2明装散热器恒温控制阀不应安装在狭小和封闭空间,其阀头应水平安装,且不应被散热器、窗帘 或其它障碍物遮挡; 3暗装散热器的恒温控制阀应采用外置式温度传感器,并应安装在空气流通且能正确反映房间温度

的位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5%,不得少于5个

1防潮层和绝热层的做法及绝热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室内温控装置的传感器应安装在距地面1.4m处的内墙面上,且应避开阳光直射和发热设备。 检验方法:防潮层和绝热层隐蔽前观察检查;用钢针刺入绝热层、尺量;观察检查、尺量室内温 控装置传感器的安装高度。 检查数量:防潮层和绝热层按检验批抽查5处,每处检查不少于5点;温控装置按每个检验批抽 查10个

9.2.10供暖系统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力入口装置中各种部件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热计量装置、过滤器、压力表、温度计的安装位置、上下游直管段长度及方向应正确,并便于观察 维护; 3水力平衡装置及各类阀门的安装位置、上下游直管段长度及方向应正确,并便于操作和调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进场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2.11供暖系统保温层和防潮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材质、规格及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保温管壳的粘贴应牢固、铺设应平整。硬质或半硬质的保温管壳每节至少应用防腐金属丝、耐腐蚀 织带或专用胶带进行捆扎(或粘贴)2道,其间距为300mm~350mm,且捆扎、粘贴应紧密,无滑动、松 弛及断裂现象; 3硬质或半硬质保温管壳的拼接缝隙不应大于5mm,并用粘结材料勾缝填满;纵缝应错开,外层的 水平接缝应设在侧下方; 4松散或软质保温材料应按规定的密度压缩其体积,疏密应均匀。毡类材料在管道上包扎时,搭接处 不应有空隙; 5防潮层应紧密粘贴在保温层上,封闭良好,不得有虚粘、气泡、褶皱、裂缝等缺陷; 6防潮层的立管应由管道的低端向高端敷设,环向搭接缝应朝向低端。纵向搭接缝应位于管道的侧面 并顺水流方向敷设; 7卷材防潮层采用螺旋形缠绕的方式施工时,卷材的搭接宽度宜为30mm~50mn 8阀门及法兰部位的保温层结构应严密,且能单独拆卸并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针刺入保温层、尺量。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保温层不得少于10段、防潮层不得少于10m、阀门等配件不得少于5

9.2.12供暖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对室内供暖系统及热源进行联合试运行和调试,试运行和调试结果应符合 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室内供暖系统试运行和调试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3.1供暖系统的温度、压力和热量采集装置, 米集柜就地显示值和远传终端显示值应 保持数据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抽样检查,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3件。 9.3.2供暖系统过滤器等配件的保温层应密实、无空隙,且不得影响其操作。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10.1.1本章适用于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10.1.2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施工中应进行材料、构配件、设备的验收和施工质量的检查。隐蔽部位在隐 蔽前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0.1.3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的分项验收可按系统、楼层划分为若干的检验批。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协 商确定。

10.2.1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所用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并应对 下列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和功能进行核查,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 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各种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与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有效TCADBM 9-2019 玻璃隔热涂料质量评定标准,并应符合 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新风空调一体机及多联机空调系统 室内机等设备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风压、噪声及功率; 2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 3风机的风量、风压、功率、效率; 4空气能量回收装置的和双向换气装置的风量、静压损失、出口全压及输入功率;装置内外部漏风率、 有效换气率、交换效率、能量回收比、凝露、噪声等; 5阀门与仪表的类型、规格、材质及公称压力; 6成品风管的材质、规格及厚度; 7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厚度、吸水率。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2.2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使用的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表10.2.2所列项目进行施工现 场见证取样复检,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表10.2.2现场见证取样复检项目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风机盘管机组按结构形式抽检,同一厂家的风机盘管机组数量在500台及以下时,抽检2 台;当数量高于500台时,每增加1000台时应增加抽检1台。同施工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 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 同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检次数不得少于2次。 10.2.3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及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系统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压力表等,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或更换; 3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自控阀门与仪表、温度控制装置、冷(热)计量装置与仪表的规 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方向正确,并便于数据读取、操作、调试和维护; 4管道动态与静态阀门在系统运行时,应按设计参数要求进行校核、调整; 5电动阀门的执行机构应能全程控制阀门的开启与关闭; 6空调系统应能满足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和冷、热计量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核电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1041-2014》10.2.4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0.2.6空调水系统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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