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报批稿)《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服务规范》.pdf简介:
《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服务规范》是一部针对专门从事或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组织制定的行为准则和操作规范。该规范旨在明确和强化这些组织在服务未成年人时应遵循的原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专业、安全、尊重和有效的服务,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
该规范可能涵盖了多个方面的内容,如:组织的设立和运营要求,服务提供者的资质和培训,服务内容和方法的设定,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措施,以及如何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等。它强调了社会组织应积极履行社会监督、教育引导、权益维护和危机干预等职能,同时倡导公开、透明、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通过制定和实施这一服务规范,可以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的专业性,增强公众对这些组织的信任度,从而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权益。这也是我国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一步,体现了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法制化进程的推进。
(报批稿)《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服务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体要求 5环境及设施设备要求 6人员要求 服务程序 7.1发现. 7.2接案. 7.3预估 7.4 计划, 7.5干预, 7.6评估. 7.7结案. 7.8评价改进 8服务管理 8.1质量管理 8.2档案管理 8.3应急管理 9服务监督 附录A(资料性)未成年人基本信息登记表.. 参考文献,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体要求 5环境及设施设备要求 6人员要求 服务程序 7.1发现. 7.2 接案. 7.3 预估 7. 4 计划 7.5 干预 7.6 评估. 7.7 结案. 7.8评价改进 8服务管理 8.1质量管理 8.2档案管理 8.3应急管理 9服务监督 附录A(资料性)未成年人基本信息登记表.: 参考文献,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江苏省民政厅、南京市民政局、江苏省质量和标 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静、朱炜、陈红、吕芳、席琴、杜彬、章小怡、任欣雨、黄晓珊、管旭琳、 刘晓倩、张晓琴、张书、梁彦芳、张文明、杜杰。
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服务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服务的总体要求、环境及设施设备要求、人员要求、服务程序 服务管理以及服务监督JC∕T 653-2011 石英玻璃器皿 烧杯, 本文件适用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的服务活动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9标志用公共信息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socialorganizationofminorprotection 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组成,在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以促进未满18周岁公民成长和发 展等各项权利为服务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年人保护社会组织socialorganizationofminorprotection 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组成,在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以促进未满18周岁公民成长和发 权利为服务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遇拐卖、疑似遭受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其他不法侵害等情况,应 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5.1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且相对固定的服务场所,场地面积应与日常未成年人到访量匹配,场地环境 应安全、对未成年人友好。 5.2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行政信息、服务项目、服务时间等信息。 5.3公共区域内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应符合GB/T10001.1的要求;无障碍设施符号应符合GB/T 10001.9的要求;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GB2894的要求。 5.4室内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一环境整洁,物品放置有序,墙面、地面、桌面、窗台洁净无灰尘: 一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空气质量符合GB/T18883的要求。 5.5根据需求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功能区的设置宜符合以下要求: 未成年人访谈区(心理疏导区)具有私密性,配备沙盘、绘本、游戏治疗等设施; 教育活动区配备基本文体器材、桌椅等; 阅读区配备书橱、报架、桌椅等,并配备相应数量且适合不同年龄段的书籍: 临时底护区配备适宜卧具、盟洗、厕所等,满足临时底护生活居住需求; 有可供开展小组工作的空间。 5.6配备的硬件设施应与未成年人的需求和年龄相符。
6.1应有一半以上工作人员为持证社会工作者或为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者。 6.2工作人员在聘用前均应接受背景调查,确保无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 每年定期查询、复核,如发现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应及时解聘。 6.3工作人员应接受岗前和在岗培训,熟练掌握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相关的理念、专业知识和技能。培 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一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儿童福利政策; 未成年人保护行为准则; 一未成年人基本权益; 与其职责相关的专业督导; 社会工作专业技能及方法
7.2.1对需要干预帮扶的未成年人,应及时接案。 7.2.2对未成年人风险与需求组织评估,如有身体伤害,应及时就医与治疗;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必要 应急服务,待情况稳定后系统性预估。 7.2.3在安全、温馨、舒适的会谈环境下,与未成年人(必要时与其主要照顾者)进行会谈。会谈过 程中应秉持平等、尊重、真诚、接纳、同理心和非评判原则,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 7.2.4了解未成年人的求助意愿并进行适当处理,激发非自主求助未成年人的合作意愿,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未成年人基本情况,如生存与营养情况,身体、智力、精神状态和心理状态以及行为表现等; 家庭内部环境关系,如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监护人与未成年人的情感关系和互动模式等; 主要亲属经济情况、关系亲密程度等; 一居住环境,如家庭房屋的性质、面积、安全性、卫生情况、社区人文环境等; 一所处困境情况,如困境类型及严重程度、陷入困境原因和过程等。 .3.2记录未成年人的基本信息,形成个人信息档案。《未成年人基本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录A。 .3.3根据评估结果评判未成年人的风险类型及服务需求。结合自身资源和业务范围,确定是否提供 服务或转介。对评估结果为红色或黄色的困境未成年人,应紧急介入帮扶
应根据未成年人的预评估结果,制定保护服务目标和计划方案。制定方案应尊重未成年人的主 与其共同拟定计划,计划内容应详细且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未成年人问题或困境的解决。
7.5.1应根据未成年人不同的需求,运用适宜的方式提供于预帮扶,服务方
完善有关未成年人的资料搜集DB52∕T 895-2014 混凝土砌块用轻质配砖,充分利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的可用资源; 用尊重、平等、友善的方式进行询间、观察,形成信任关系。
6.1应运用多种评估方法,切实了解服务的整体情况,包括工作过程、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以 效果等,进行总结和评估。
7.6.2主动邀请未成年人及相关人员参与评估,共享评估结果,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7.7.1应帮助未成年人回顾整个过程,强化已有的改变,增进其信心。 7.7.2妥善处理分离情绪,帮助家庭减少风险因素。
整理结案资料,对疑难个案提供内部交流和督导,对服务过程、服务质量、服务成效等情况进行自 我评价和第三方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持续改进服务质量。评价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一文件查阅; 一现场观察; 与工作人员、未成年人、主要照顾者访谈。
应对所开展的服务进行质量管理,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和服务质量标准: 建立督导机制,在各个服务环节提供专业督导建议; 服务信息公开,畅通服务反馈信息渠道; 建立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价改进机制
附录A (资料性) 未成年人基本信息登记表 未成年人基本信息登记表见表A.1。
《路面橡胶沥青灌缝胶 JT/T 740-2009》表A.1未成年人基本信息登记表
2.未成年人家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