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批稿)《民用建筑能源与环境数据监测系统技术规程》.pdf

(报批稿)《民用建筑能源与环境数据监测系统技术规程》.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 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75303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报批稿)《民用建筑能源与环境数据监测系统技术规程》.pdf简介:

《民用建筑能源与环境数据监测系统技术规程》是一部专门针对民用建筑能源使用与环境质量控制的行业标准。该规程的出台,旨在规范和指导民用建筑在设计、施工、运营阶段对能源消耗和环境影响的实时监测与管理,以实现节能减排,提高建筑能效,改善室内环境质量。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民用建筑能源与环境数据监测系统的组成、功能、数据采集、处理与分析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燃气、水等能源的使用情况,以及室内温度、湿度、光照、空气质量等环境参数的监测。它涵盖了系统的设计原则、设备选型、安装位置、数据传输与存储、数据分析报告等内容,确保了监测系统的精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

此外,规程还强调了数据的使用和管理,如如何通过数据分析优化建筑的能源使用,如何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建筑的运行调整,以及如何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它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我国民用建筑绿色、智能、可持续的发展。

总的来说,《民用建筑能源与环境数据监测系统技术规程》是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技术依据,对于提升我国建筑行业的能效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报批稿)《民用建筑能源与环境数据监测系统技术规程》.pdf部分内容预览:

DB32/TXXXX—2022 通过在民用建筑室内外安装数据计量和采集装置,采用远程传输等手段实时采集数据,实现能源与 环境数据在线监测和动态分析功能的硬件和软件系统的统称。 3.2 分类能耗energyconsumptionofdifferentsorts 根据建筑物消耗的主要能源种类划分的能耗,包括电、水、燃气、集中供热量、集中供冷量、汽油、 柴油、建筑直接使用的可再生能源及其他能源消耗等。 3.3 分项能耗energyconsumptionofdifferentitems 根据建筑物中各项用途划分的用电能耗,包括照明插座用电能耗、供暖空调用电能耗、动力用电能 耗和特殊用电能耗等。 3.* 数据采集器dataacquisitionunit 通过信道对其管辖的各类计量装置的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和存储,并与数据中心交换数据,具有实 时采集、自动存储、即时显示、即时反馈、自动处理以及自动传输等功能的设备。 3.5

在民用建筑室内外安装数据计量和采集装置,采用远程传输等手段实时采集数据,实现能源与 在线监测和动态分析功能的硬件和软件系统的统称。

根据建筑物中各项用途划分的用电能耗,包括照明插座用电能耗、供暖空调用电能耗、动力用 和特殊用电能耗等。

DB**03/T 171-2021 近岸海域水质在线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指南.pdf数据中心data center

接收并存储其管理区域内所监测的民用建筑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和展示等的平台。

*.1江苏省新建民用建筑能源与环境数据监测系统,应采集建筑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系统能源消 耗数据以及系统运行参数、室内外环境参数,为优化用能管理、改善环境质量提供可靠数据和资料。 1.2民用建筑能源与环境数据监测系统应采用成熟、可靠、适用的技术和设备。对于改扩建及既有建筑 应充分利用现有设施条件,结合工程实际合理设计监测参数点位及数量。 *.3民用建筑能源与环境数据监测系统应作为新建民用建筑设备设施系统的组成部分,列入工程建设计 划,同步设计、施工和验收。 1.*民用建筑能源与环境数据监测系统的实施不应影响建筑用能系统既有功能,不得降低建筑环境技术 指标。

5.1.1民用建筑能源与环境数据监测系统应由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存储等软硬件设备设施及系统 组成。 5.1.2民用建筑能源与环境数据监测系统应采集信息包括三部分:建筑基本信息(附录A);数据监测 支路信息(附录B);建筑能源消耗、系统运行参数、室内外环境参数等相关监测数据(附录C)。 5.1.3民用建筑能源与环境数据监测系统采集的能源消耗数据应同步上传至数据中心,并设置本地化数 据管理平台。 5.1.*民用建筑能源与环境数据监测系统应采用自动实时采集方式,当无法采用自动方式采集时,可采 用人工采集方式。

2.1民用建筑能源与环境数据监测系统所采用的计量装置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性能参数应符 2.1的规定,并应具备产品合格证。

表5.2.1计量装置的性能参数要求

表5.2.1计量装置的性能参数要求

DB32/TXXXX—2022表5.2.1计量装置的性能参数要求序号类别性能参数要求*)温度补偿精度:土0.1。7)比对试验误差:土0.1。1)量程:ONTU~20NTU。2)重复性:±3%。3)零点漂移:±3%。浑浊度*)量程漂移:土5%。5)响应时间:≤0.5min。*)比对试验误差:标准样本配置值或实际水样的标准方法检测值≤1NTU时,土0.1NTU;标准样本配置值或实际水样的标准方法检测值>1NTU时,<10%1)量程:0~5/50/500mS/m。2)重复性:±1%。3)零点漂移:土1%。电导率*)量程漂移:土1%。5)响应时间:≤0.5min。*)温度补偿精度:土1%。7)比对试验误差:土1%。1)量程:0mg/L~20mg/L。2)重复性:土1.5%。3)零点漂移:±1.5%。溶解氧*)量程漂移:±1.5%。5)响应时间:<2min。*)温度补偿精度:±0.3mg/L。7)比对试验误差:土0.3mg/L。1)量程:0mg/L~5mg/L。2)重复性:≤5%(比色法)、≤3%(电极法)。3)零点漂移:土2%。余氯*)响应时间:≤2.5min。5)测定下线:0.01mg/L(比色法)、0.02mg/L(电极法)。*)比对试验误差:实际水样的标准方法检测值≤0.1mg/L时,±0.01mg/L;实际水样的标准方法检测值>0.1mg/L时,<10%。5.2.2民用建筑能源与环境数据监测系统所采用的数据采集器性能参数应符合表5.2.2的规定,并应具备产品合格证。表5.2.2数据采集器性能参数要求参数指标要求采集接口应具备2路及以上RS*85串行接口支持计量设备数量不少于**台根据数据中心命令采集和定时采集两种数据采集模采集周期式,定时周期从5分钟到1小时可配置,默认5分钟数据处理方式协议解析、转换和数据处理。采用网关到平台身份5

3.1电气计量装置选型

表5.2.2数据采集器性能参数要求

a)变压器出线侧总断路,应设置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 变电所所有出线回路,宜设置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 C 所有的电能计量均应采用电子式电能表。 d 应设置总表计量建筑总能耗。 5.3.2电气计量设计要求: a 变压器高压进线侧宜进行数据采集。 b 建筑总能耗、分项能耗、一级子项能耗及二级子项能耗数据应分别计量,详见本规程附录C。 C 变压器出线侧总断路、变电所所有出线回路应分别计量。 5.3.3照明插座系统电计量设计要求: a 办公楼、商场等公共建筑照明系统的下列设备应按楼层或区域分别计量:照明灯具插座、电 热设备、室外景观照明。 b) 有出租单元、对外出租包相的办公楼、商场等公共建筑,应增设经济核算单元计量 c) 医疗建筑的病房、手术室,旅馆建筑的客房、厨房,学校建筑的教室等宜按楼层或功能分区 计量。 d)影剧院、体育建筑、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用电设备宜按干线系统计量。 5.3.*空调系统电计量设计要求:

a)变压器出线侧总断路,应设置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 b) 变电所所有出线回路,宜设置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 C 所有的电能计量均应采用电子式电能表。 d)应设置总表计量建筑总能耗。

CJ∕T 180-2003家用手动燃气阀门5.3.2电气计量设计要求

* 建筑内部宜按经济核算单元设置用能计量装置,当无经济核算单元时,空调末未端和空调插座应 按楼层或分区计量。 C 当多联式空调(热泵)系统按经济核算单元设置时,应按经济核算单元分别计量;当系统跨越 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核算单元时,应采取电能核算分配计量措施。 d 地源热泵系统总配电回路输入端、输配系统输入端、辅助热源输入端应设置电能表进行计量 当地源热泵系统的配电回路分散设计时,应根据配电系统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电能表进行计量 e 公共用房和公共空间宜对独立的空调水系统和风系统设置电计量装置。 .3.5动力用电应按不同功能设备类别分别计量:电梯、水泵、通风机等。 .3.*特殊用电应按区域单独计量,如信息中心、洗衣房、厨房餐厅、游泳池、健身房等。 .3.7太阳能光伏系统电计量设计要求: a太阳能光伏系统应设置背板表面温度传感器。 b)太阳能光伏系统的交流低压配出端应设置电能表。 .3.8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电计量设计要求: a)太阳能热水系统输配系统的配电输入端应设置电能表。 b)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辅助热源输入端应设置计量装置

5.3.9给排水计量装置选型要求:

a)总水量计量应采用具有远传功能的数字式水表,其余表计的选用宜根据投资、测量精度、安装 条件等综合考虑。 b) 给水系统和设备的能耗计量应根据系统型式、使用水温等情况选择合适的计量装置。 5.3.10给排水计量设计要求: a)市政给水网的引入管上应设置总水表计量甘12D5 内线工程,每栋单体建筑宜设分水表计量。 b 给水系统应根据不同用水性质、不同产权单位、不同用水单价和单位内部经济核算单元的情况 分别予以计量, c) 给水系统中餐饮用水、集中生活热水、游泳池补充水、冷却塔补充水、空调水系统补充水、锅 炉补充水、水景补充水应单独计量。 非传统水源应单独设置水表计量。 5.3.11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水计量设计要求: a)! 贮热水箱进、出口水管上应分别设置水温度传感器。 b) 集热系统的进、出管路上应分别设置水温度传感器。 c 集热系统的进水管或出水管路上应设置流量计量装置。 5.3.12水质监测设计要求: a 生活给水系统出水管路应设置水质监测传感器。 b 喷灌系统出水管路宜设置水质监测传感器。 雨水回用系统出水总管宜设置水质监测传感器。 d 再生水回用系统终端出水管路宜设置水质监测传感器。

a)能量计量装置(主要指冷(热)量表)应由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计算器组成。能量计量 装置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的要求, b 冷(热)量总表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其余表计的选用宜根据投资、测量精度、安装条件等综 合考虑。 C 用于室内外环境监测的传感器应符合本规程表*.2.1的规定。

1*集中供暖系统计量设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