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521-2022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521-2022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pdfDB**/521-2022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pdf简介:
"DB**/521-2022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这通常是中国地方标准,"DB"代表地方标准,**/521是标准编号,2022是发布年份。这个标准的具体内容是关于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规定,包括建筑的结构、材料、设备选择、能源利用效率、环境影响等方面的要求。
"附条文说明"通常是对标准中各项规定和术语的详细解释,帮助设计者、施工者和相关从业人员理解标准的具体应用和实施方法。它可能包括节能设计的目标、原则,以及各项技术指标的设定依据,有助于确保居住建筑在满足舒适度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能源消耗,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节能减排政策。
总的来说,这个标准是中国为了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提高居住建筑能效,保护环境,制定的一项重要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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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室外管网应进行水力平衡计算,且应在热力站和建筑物
热力入口处设置水力平衡装置。
力平衡要求和建筑物内供暖系统所采用的调节方式,确定采用 的水力平衡阀门或装置的类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力站出口总管上,不应串联设置自力式流量控制阀: 当有多个分环路时,各分环路总管上可根据水力平衡的要求设 置静态水力平衡阀; 2定流量水系统的各热力入口,可按照第5.2.10条的规定 设置静态水力平衡阀,或自力式流量控制阀 3变流量水系统的各热力入口,应根据水力平衡的要求和 系统总体控制设置的情况,设置压差控制阀,但不应设置自力式 定流量阀
5.2.10水力平衡装置的设置和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阀门调节性能和压差范围,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 2当采用静态水力平衡伐时DB11/T *09-201* 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室内空气卫生质量要求.pdf,应根据阀门流通能力及两端 玉差,选择确定平衡阀的直径与开度: 3当采用自力式流量控制阀时,应根据设计流量进行选 型:自力式流量控制阀的流量指示准确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采暖空调用自力式流量控制阀》GB/T29735的要求; *采用自力式压差控制阀时,应根据所需控制压差选择与
G x (H/mb2) EHR=0.00309* Z Q
式中:A一 一与水泵流量有关的计算系数,按本标准表5.2.11 选取; B一一与机房及用户的水阻力有关的计算系数,一级泵 系统B=20.*,二级泵系统B=2*.*: ZL一一室外主干线(包括供回水管)总长度(m); △T一1 设计供回水温差(℃); α 与ZL有关的计算系数,按如下规定选取或计算: 当 L≤*00m时, α=0.0115;
当*00m 表5. 2. 11A 值 5.2.12当供热锅炉房设计采用自动监测与控制的运行方式 时,应满足下列规定: 1计算机自动监测系统应具备全面、及时地反映锅炉运行 状况的功能; 2应随时测量室外的温度和整个热网的需求,按照预先设 定的程序,通过改变投入燃料量实现锅炉供热量调节: 3应通过对锅炉运行参数的分析,及时对运行状态作出判断 *应建立各种信息数据库,对运行过程中的各种信息数据 进行分析,并应能够根据需要打印各类运行记录,保存历史数据: 5锅炉房、热力站的动力用电、水泵用电和照明用电应分 别计量。 5.2.13对于未采用计算机进行自动监测与控制的锅炉房和换 5.3.1集中供暖系统应以热水为热媒 5.3.2室内的供暖系统的制式,宜采用双管系统,或共用立管 的分户独立循环系统。当采用共用立管系统时,在每层连接的 户数不宜超过3户,立管连接的户内系统总数不宜多于*0个 当采用单管系统时,应在每组散热器的进出水支管之间设置跨 散热器应采用低阻力两通或三通 5.3.5当室内采用散热器供暖时,每组散热器进水支管上应安 装散热器恒温控制阀。 5.3.5当室内采用散热器供暖时,每组散热器进水支管上 5.3.7室内热水供暖系统的设计应进行水力平衡计算,并 取措施使设计工况下各并联环路之间(不包括公共段)的压力损 关差额不大于15%:在水力平衡计算时,要计算水冷却产生的附 加压力,其值可取设计供、回水温度条件下附加压力值的2/3 5.*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 5.*.1居住建筑应优先采取自然通风措施,减少机械通风和空 气调节系统的使用时间。同时,机械通风或空气调节系统的设 置不应妨碍建筑的自然通风 5.*.2当采用房间空气调节器时,设备全年性能系数(APF)和 制冷季节能效比(SEER)不应小于表5.*.2的数值 制冷李节能效比(SEER)不应小于表5.*.2的数值。 表5.*.2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值 5.*.3当采用多联机空调系统或其他形式集中空调系统时,空 5.*.3当采用多联机空调系统或其他形式集中空调系统时,空 调系统冷(热)源能效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 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的数值,输配系统能效应满足 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值。 5.*.*集中空调系统在选配水系统的循环水泵时,应按现行国 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计算循环水 泉的耗电输冷(热)比EC(H)R,并应标注在施工图的设计说 明中。 5. *. 5 采用电机驱动的单 (热泵)机组时,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能效不应低于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 的规定值。 5.*.*当采用双向换气的新风系统时,宜设置新风热回收装 5.*.*当采用双向换气的新风系统时,宜设置新风热回收装 置,并应具备旁通功能。新风系统设置具备旁通功能的热回收 段时,应采用变频风机。 1新风能量回收装置在规定工况下的交换效率,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热回收新风机组》GB/T21087的规定; 2根据卫生要求新风与排风不可直接接触的系统,应采用 内部泄漏率小的热回收装置; 3可根据最小经济温差(恰差)控制热回收旁通阀: * 应进行新风热回收装置的冬季防结露校核计算: 5新风热回收系统应具备防冻保护功能 *.1.1给水排水系统应采用节能型设备及节水型用水 *.1.2居住建筑应按使用用途、付费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 水计量装置。 *.1.3居住建筑有计量要求的水加热器、换热站,应安装热水 计量装置 *.1.2居住建筑应按使用用途、付费或管理单元,分别设 水计量装置。 *.1.3居住建筑有计量要求的水加热器、换热站,应安装热水 计量装置。 *.2.1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市政给水管网或居住区给水管网 的水压和水量直接供水。 *.2.2应结合市政条件、居住建筑规模、建筑高度、安全供水 用水系统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虑选用合理的加压供水方式。 *.2.3采用加压供水的建筑各类供水系统应竖向分区,且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各分区的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 0.*5MPa,当设有集中热水系统时,各分区静水压力不宜大于 *.2.2应结合市政条件、居住建筑规模、建筑高度、安全保 1各分区的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 0.*5MPa,当设有集中热水系统时,各分区静水压力不宜大于 0.55MPa。各人户管供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 2各加压供水分区宜分别设置加压泵,不宜采用减压阀分 区,且不应采用多级减压阀串联分区方式: 3分区内给水系统用水点供水压力大于0.20MPa的部位应 设置减压设施,且不应小于卫生器具要求的工作压力。 *.2.*应根据管网水力计算选择和配置供水加压泵,保证水泵 工作时高效率运行。应选择具有随流量增大,杨程逐渐下降特 生的供水加压泵。给水泵的效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 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CB197*2规定的泵节能评价值 *.2.5水泵房宜设置在建筑物或居住区的用水负荷中心部位。 *.3.1居住建筑的生活热水系统宜分散设置。当采用集中生活 热水系统时,热源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并应按下列顺序选择: 1应优先采用太阳能、工业余热、废热和地热: 2除有其他用蒸汽要求外,不应采用燃气或燃油锅炉制备 蒸汽,通过热交换后作为生活热水的热源或辅助热源: 3当有其他热源可利用时,不应采用直接电加热作为生活 热水系统的主体热源。 *.3.1居住建筑的生活热水系统宜分散设置。当采用集中 *.3.2集中热水系统应在用水点处采取冷水、热水供水压力平 5.3.2集中热水系统应在用水点处采取冷水、热水供水压力平 衡和稳定的措施 *.3.3采用户式燃气热水器或供暖炉为生活热水热源时,其设 备能效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 规范》GB 55015的规定。 备能效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 *.3.*以燃气作为生活热水热源时,应采取燃气热水锅炉直接 *.3.*以燃气作为生活热水热源时,应采取燃气热水锅炉直接 制备热水。 *.3.5以燃气或燃油锅炉作为生活热水热源时,其锅炉额! 况下热效率应符合本标准第5.2.1条的规定。 在名义制热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表* 3.*规定的数值,并应有保证水质的有效措施 表*.3.*热泵热水机性能系数(COP) (W/W *.3. 7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监测和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系统热水耗量和系统总供热量应进行监测; 对设备运行状态应进行检测及故障报警; 对每日用水量、供水温度应进行监测; * 装机数量大于等于3台的工程,应采用机组群控方式。 *.3.8 集中生活热水加热器的设计供水温度不应高于*0℃。 *.3.9 生活热水加热设备的选择和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效率高DB3*∕T 5070-2017 装配式住宅装修技术规程,换热效果好,节能,节省设备用房; 2 被加热水侧阻力不宜大于0.01MPa; 3 安全可靠、构造简单、操作维修方便: * 热媒入口管应装自动温控装置。 *. 3. 10 生活热水输(配)水、循环回水干(立)管、水加热器、储 *.3.10生活热水输(配)水、循环回水干(立)管、水力 水箱(罐)等均应保温。室外保温直理管道不应理设在冰冻线 以上。 用户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十二层以上的新建居住建筑,宜为其 中至少12个楼层的用户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 *.3.12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应设辅助热源。当有其他热源条 牛可以利用时,不应直接采用电能作为辅助热源:当无其他热源 条件而必须采用电能作为辅助热源时【河北图集】J15J152:EPS模块低层现浇混凝土建筑构造(带书签),不应采用集中辅助热源 形式。 *.3.13热水循环系统宜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