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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建科[2022]164号:关于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十厅局2022年7月8日).pdf简介:
豫建科[2022]164号:关于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十厅局2022年7月8日).pdf部分内容预览:
确如下: 一、严格执行绿色建筑建设标准 自2022年3月1日起,全省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全 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 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十万平方来的 住宅小区要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星级绿色 建筑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 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进行认定。支持有条件的 省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提高星级标准。 三宵 二、明确执行时间节点 《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实施之日(2022年3月1日)前 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的项自按图施工建设,未取得施工图审查 合格证的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要严格对施工图设计文 件是否符合绿色建筑等级和标准要求进行审查。 三、各部门依法按职责加强监管 发展改革部门重点审查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请 报告中是否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教育部门负责出台支持绿色 建筑人才培养的系列政策和措施。科技部门负责支持开展绿色建 筑相关领域技术研发。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专项资金预算,推动绿 色建筑发展。自然资源部门负贵在土地出让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 建筑等级要求,并纳入国有土地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国有土地划 拨决定书,负责研究出台绿色建筑有关容积率奖励政策。生态环 境部门负责对星级以上绿色建筑项目,在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期
间,进行差异化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项目施工图审查 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日常监管,积极开展星级建筑认定, 落实工程项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绿色建材认 证,建立绿色建材信息库并进行信息共享。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 责对具备条件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建筑等实施绿色化改 造。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推动省内各金融机构加大绿色建筑领 域融资支持力度。 四、强化全过程监管 建设单位对绿色建筑项目实施承担首要责任。在建设工程项 自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中要包含建筑能耗、可再 生能源利用及建筑碳排放分析报告,并明确绿色建筑等级和标准 要求。建设工程项自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要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一)设计阶段。设计单位要按照绿色建筑等级和标准要求 进行设计。 (二)审图阶段。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 符合绿色建筑等级和标准要求进行审查,注明绿色建筑等级,不 符合绿色建筑等级和标准要求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绿 色建筑等级变更的要到原审图机构重新审查。 (三)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要根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 件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将绿色建筑技术措施等相关内容纳入施 工方案组织实施,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项目的绿色建筑等 级及绿色建筑主要技术措施。监理单位要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
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结合绿色建造施工方案,科学合理编制监理 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工程质量验收时按照《河南省绿色建筑工租 验收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并对绿色建筑性能指标检测报告进行 查验。 (四)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要组织相关主体对绿色建筑项 目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查验,对不符合 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五)运行维护阶段。绿色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与物 业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要明确绿色建筑服务内容。物业单 位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建立保障绿色建筑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 管理制度,设置绿色建筑专业化管理岗位,配备具有相应技术能 力的人员或者委托专业服务单位负责绿色建筑设备系统的维护和 记录,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加强督查检查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和专项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定期 联合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开展《河南省绿色建筑条 列》落实情况督查检查,重点检查可研立项、建设规划许可、施 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峻工验收等环节执行情况,对执行不 到位的,依据《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追究相关责任;对在绿色 建筑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加强《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宣传 各地要及时组织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
18.GB50224-2010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_.pdfLG施工图审查一览通
理、检测、运营等单位开展《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及节能、绿 色强制性标准培训和宣传,帮助相关单位从业人员准确理解绿色 建筑设计标准、评价标准、验收标准,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 绿色节能意识,切实提升发展绿色建筑的能力水平。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