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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2175-2020 港口岸电系统技术条件 综合管理系统.pdf简介:
DLT 2175-2020是中国电力工业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港口岸电系统的标准,其全称为《港口岸电系统技术条件-综合管理系统》。这个标准主要针对港口岸电系统的综合管理系统提出了技术要求和规范,旨在确保这类系统的高效、安全、稳定运行。
综合管理系统是港口岸电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数据采集、监控、分析、决策支持等功能。该系统通过集成各种设备和系统的数据,实现对港口岸电设施的全面监控,包括电力供应、设备状态、能源使用效率等。它可以帮助管理者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故障,优化能源分配,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同时也有助于减少环境污染和运营成本。
DLT 2175-2020标准对综合管理系统的硬件配置、软件功能、数据安全、用户界面以及系统性能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保证了系统的标准化和一致性,推动了港口岸电系统的现代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
DLT 2175-2020 港口岸电系统技术条件 综合管理系统.pdf部分内容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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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系统层包括工作站、服务器、存储设备、终端服务器等。综合管理系统结构见图1。
等;系统层包括工作站、服务器、存储设备、终端服务器等。综合管理系统结构见图1
图1综合管理系统结构
综合管理系统司作为独立系统负责现有港区全部岸电设备的管理清水砌体勾缝工程施工工艺标准,也可作为一个独立模块,与现 有港区电力监控系统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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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提供至少一路可独立控制的无源干接点,以串入岸电系统安全联锁回路,紧急情况下,综合 管理系统操作人员可强制停止岸电系统向外提供电源; 根据港口岸电建设规划,应保留相应裕量; k)对重要文件和数据应有备份功能; 1)所采集的历史数据采样间隔应可以人工设定,最小间隔应达到60S; m)综合管理系统应至少能够存储3年及以上的历史数据(按5min间隔),以及日报、月报、年 报等数据
综合管理系统通信方式宜采用光缆、以太网、工业总线、无线等方式。 综合管理系统应采用MODBUS通信协议,满足不同岸电设备制造商的接入要求。 综合管理系统与其他系统互联时,应采用安全隔离措施,保证主站系统网络安全
综合管理系统与重要客户终端间的设置和控制报文的传输应有身份认证和加密措施,并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综合管理系统操作应有权限及密码、日志管理。系统管理应有升级软件补丁和防范病毒的有效措 施。服务器应有病毒入侵检测手段和抗病毒能力。 应提供系统级和应用级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
当系统工作在远方控制功能时,人机界面应满足以下要求: a)可通过人机界面实现对各港口岸电设备的运行监视和遥控操作,遥控操作内容应符合附录A 的要求; 6) 应能按要求对系统配置参数、设备参数、定值参数、模拟量限值参数等进行设置,具备按一定 权限对设备参数、模拟量限值及开关量进行修改的功能,并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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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系统工作在远程控制功能时,安全操作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a)岸电系统应具备电气回路自动监控检测功能和时序控制功能,能够通过远程操作实现供电过程 的自动化; b 应具备对所辖区内岸电高低压开关柜、变频电源等设备通过预置、执行两步骤进行遥控等操作 的功能; c)应将辖区内岸电系统监视、遥控操作、参数设置修改等进行口令分层管理,确保系统操作运行 安全; d)应具备按管理职责区分控制责任区的功能; e)辖区内岸电系统应具备分码头、分电压等级、分人、分组授权控制不同的港口岸电系统远程设 备操作功能; f) 应具备远程提示设备检修、事故、异常、置牌等状态,并能够防止远程误操作功能; g)应具备记录所辖区内所有设备操作及故障记录的功能,设备操作应能记录详细的操作人员、内 容和时间等。
统计分析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a)可对所采集的岸电电源的连船数据进行统计,如船舶吨位、使用率、单次和总供电时间、单次 和总供电电量、连船成功率、供电电源合格率、设备运行故障率、在线率等: b)可对各港口岸电变频电源、系统谐波情况、滤波装置、高低压开关柜、岸电接电箱、电缆管理 系统等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分析; c)可利用港口岸电系统运行的遥测数据、遥信数据,生成连船报表、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 阶段报表等不同格式的运行及供电报表,并能够打印输出; d)可实现按照船舶和船公司输出用电供电报表,并能够打印输出; e)生产运行报表可编辑、修改、定义、增加和删除; f)各设备的运行故障统计及通信故障统计。
6.5系统自诊断和自恢复
系统自诊断和自恢复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具有系统在线诊断能力,发现系统运行异常时,应予以报警和记录; b)穴余配置的设备应具有自动切换功能: c)与港口岸电设备的数据通信宜采用双通道热备用,实现两路互为备用,自动切换
电量计费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电能量采集和计量管理应符合GB/T17215.211、GB/T17215.301—2007、GB/T17215.321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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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能够采集所辖港口岸电的计量表、考核表的电能量信息; b)电能表的准确度等级应符合DL/T448一2016中6.2的规定; c)电能表应能计量有功总电能和各费率有功电能,时钟、费率时段设置功能应符合GB/T 17215.301—2007中5.1.1的规定; d)应能够根据电价信息和采集的电能量信息,计算港口岸电服务计价收费情况;应能够记录每次供电 信息,包括船舶编号、供电起止时间、供电电价等信息,并提供对一定时期内历史信息的查阅功能。
a)各工作站CPU平均负荷率 ·正常时(任意30min内):≤30%; ·事故时(10s内):≤50%。 b)网络平均负荷率: ·正常时(任意30min内):≤20%; ·事故时(10s内):≤40%。 c)历史曲线日报、月报储存时间:≥3年。
验收内容如下: a)信息处理功能验收:
b)人机界面功能验收; c)安全操作功能验收; d)统计分析功能验收; e)自诊断和自恢复功能验收 f)电量计费功能验收; g)接口功能验收。
8.2.1信息处理功能验收方法
8.2.2人机界面功能验收方法
调用人机界面,查看下列功能模块的显示及记录进行验收 运行监视和遥控遥调操作; 系统参数设置; 设备参数、历史数值以及各项定值的查看; 利用人机界面进行报警,确认报警点的退出/恢复; 利用人机界面实现画面、图表和曲线的编辑和打印
8.2.3安全操作功能验收方法
进入管理系统,调用安全操作功能,查看下列安全操作功能的显示及记录进行验收: 区分控制责任区的功能; 口令和校验机制功能; 防误闭锁功能: 记录各项操作的内容和时间功能
8.2.4统计分析功能验收方法
通过调用统计分析功能,查看下列功能模块的显示及记录进行验收: 各岸电电源电气量、设备参数进行统计计算功能; 生产不同格式的生产运行报表功能。
.5自诊断和自恢复功能
通过调用自诊断和自恢复功能,查看下列功能模块的显示及记录进行验收: 系列在线诊断功能; 余配置自动切换功能。
8.2.6电量计费功能验收方法
通过采用模拟负载,查看电量计费功能进行验收
8.2.7接口功能验收方法
8.3.1信息处理功能验收结果应符合以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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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机界面功能验收结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a)可通过人机界面实现对各港口岸电设备的运行监视和遥控操作; b)应能按要求对系统配置参数、设备参数、定值参数、模拟量限值参数等进行设置,具备按一定 权限对设备参数、模拟量限值及开关量状态进行修改的功能,并予以记录; C) 应能够监视港口岸电主接线图、保护定值和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变频电源、岸电接电箱等 设备参数: d)应能利用人机界面进行消音、清闪烁、置牌等报警处理,确认报警点的退出/恢复: e)应提供交互式操作管理及趋势曲线展示等功能,且能利用人机界面实现画面、图表和曲线的编 辑和打印。 3.3安全操作功能验收结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具备对所辖港口岸电高低压开关柜、变频电源等设备通过预置、执行两步骤进行遥控等操作 功能; b)应具备按管理职责区分控制责任区的功能,各责任区管理应具备有效的口令和校验机制确保运 行的安全; c)管理系统应具备检修、事故、异常、置牌等状态防误闭锁功能; d)管理系统应能够记录遥控、置牌、复位等各项操作的内容和时间。 3.4统计分析功能验收结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8.3.3安全操作功能验收结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8.3.4统计分析功能验收结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量、电压合格率等; b)可对各港口岸电变频电源、高低压开关柜、岸电接电箱、电缆管理系统等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 进行统计分析; c)可利用港口岸电系统运行的遥测数据、遥信数据,生成日报、周报、月报等不同格式的生产运 行报表,并能够打印输出; d)生产运行报表可编辑、修改、定义、增加和删除。 3.5自诊断和自恢复功能验收结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具有系统在线诊断能力,发现系统运行异常时,应予以报警和记录; b)完余配置的设备应具有自动切换功能; c)与港口岸电设备的数据通信宜采用双通道热备用,实现两路互为备用,自动切换。 2。中量计典动能验临生用产饰全以下西求
a)能够采集所辖港口岸电的计量表、考核表的电能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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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具备电价管理功能,能够分时、分期、分电压等级、分用电量设置不同电价信息; c)应能够根据采集的电能量信息和电价信息,计算港口岸电服务计价收费情况。 3.7接口功能验收结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a)管理系统应能与运营服务平台通信: b)管理系统应能与港口电力监控系统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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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 码头船舶岸电监控系统功能 当港口岸电系统工作在远方控制功能时,码头船舶岸电监控系统功能应符合表A.1的要求。
附录A (规范性) 码头船舶岸电监控系统功能
表A.1码头船舶岸电监控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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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 岸电设备监控信息 岸电设备监控信息按照对象编号、采集对象、采集类型进行分类,岸电设备监控信息见表B.1。
电设备监控信息按照对象编号、采集对象、采集类型进行分类,岸电设备监控信息见表B.1。
表B.1岸电设备监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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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岸电设备监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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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岸电设备监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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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5/T 4242-2019标准下载DLT 2175=2020
表B.1岸电设备监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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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测数据类型包括电压类、电流类、功率类、其他电气量类、其他非电气量类、船舶信息量类 数据类型参见表C.1。
表C.1遥测数据类型
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操作指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专项办公室2021年2月).pdfDL/T21752020
附录D (资料性) 遥信数据类型 遥信数据类型包括开关状态类、设备状态类、保护类、故障信号类,遥信数据类型参见表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