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02T 078-2022 代建工作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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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02T 078-2022 代建工作规程.pdf简介:

DB3502T 078-2022 代建工作规程.pdf部分内容预览:

5.6.1项目质量管理应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整改”,实施全过程动态管控,鼓励争创优 良工程。

5. 6. 2 事前控制

1应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 2 应组织各参建单位共同建立项目质量风险分析、预控机制; 3项目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建立内控审批机制《铁路罐车清洗设施设计规范 GB50507-2010》,进行技术、造价分析、论 证; 板质量标准 指导和要求施工单位

判定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管理行为,检查评估其质量保证体系的运作情况: 2应严格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人员是否到位履责; 3应抽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组织施工;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按确定的样板 施工,工艺是否正确;现场施工所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与确认的样品一致;工作环境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机具是否满足施工要求。应检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相关工作的检查和督促是否到位

5. 6. 4 事后控制

对现场出现的成品、半成品工程质量问题, ,应召开工程质量分析专题会,确定整改方案; 2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应督促监理单位责令施工单位限时整改;待其整改后组织复查 3对需返工处理和加固补强的质量缺陷,应督促监理单位责令施工单位编制整改处理方案并报送 设计等相关单位确认后实施; 4对需返工处理和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应组织参建单位进行事故分析,要求施工单位报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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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确认的处理方案;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并及时向 位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反馈

5.7.1健全工程变更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与职责, 除因不可抗力需要实施应急抢险工程外 工程变更涉及增加投资的,应按规定程序报送相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5.7.2工程变更应在需要变更内容施工前进行,并及时告知施工现场,避免返工浪费成本或影响工期

5.8.1健全进度款审批、工程签证、工程结算等管理制度,强化对投资控制的全过程动态管理, 5.8.2对项目增减项、建设标准调整等情况,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5.8.3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办理签证,监理单位及时予以审核。 5.8.4应建立投资增减事项管理台账,及时统计投资变化量,严控项目投资。若出现合理的投资概算 周整事项应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 5.8.5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申请工程进度款,按规定审批,并对工程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止挪作他用。 5.8.6督促施工单位规范签订工人劳务合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规定编制、归档书面工资 支付台账,及时拨付农民工工资,并对发放情况进行抽查。 5.8.7在实施过程中应建立资金支付台账,规范整理资金支付相关资料。 5.8.8严格区分工程变更和工程签证,准确核实、计算变化工程量和工程造价,按权限分级审批,确 保手续齐全。

5.9.1进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核

1根据工期管控要求,科学确定合理工期,并严格执行; 2应根据项目管理目标,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细化年、季、月进度计划,并督促 监理单位审核,

5.9.2进度计划的执行

1应建立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机制: 2应督促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形象进度核查各类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及时比对纠偏;进度滞后时应认 真分析原因、分清责任,组织制定纠偏措施并落实;无法按计划开、竣工或进度严重滞后并对整体工期 产生较大影响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责任单位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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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材料与设备管理

5.10.1使用缺项材料的,应严格执行缺项材科选用定价机制。 5.10.2应督促监理单位对项目选用的材料、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严格审核,做好见证取样、平行检验 工作,根据需要组织抽查。 5.10.3规模较大的项目宜在现场设置材料、设备样品管理库房,由采购单位派专人管理。 5.10.4应及时协调甲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商与施工单位做好交接手续,落实材料、设备的管理。 5.10.5发现使用假冒伪劣材料、设备的,应严肃追究违约责任。 5.10.6价格变化超过合同范围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责任单位、主管部门等上报原材料短缺、价格 上涨相关事宜

5.10.1使用缺项材料的,应严格执行缺项材料选用定价机制。 5.10.2应督促监理单位对项目选用的材料、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严格审核,做好见证取样、平行检验 工作,根据需要组织抽查。 5.10.3规模较大的项目宜在现场设置材料、设备样品管理库房,由采购单位派专人管理。 5.10.4应及时协调甲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商与施工单位做好交接手续,落实材料、设备的管理。 5.10.5发现使用假冒伪劣材料、设备的,应严肃追究违约责任。 5.10.6价格变化超过合同范围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责任单位、主管部门等上报原材料短缺、价格 上涨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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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应制定项目验收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各专项验收时间与峻工验收时间,及时按规定办理竣工备 案和项目交付 6.1.2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6.1.3项目峻(交)工验收合格后,应编制项目移交工作方案并落实实施。 6.1.4项目移交工作应包括工程实体移交、内业资料移交、专业培训及资料移交等

6.2.1在项目验收前,组织参建单位核查现场按工规(含变更)批复内容、设计图纸施工的情况,发 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6.2.2应及时开展验收前的测量、检测等工作,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报专项验收;对较为复杂的 专项验收,提倡代建项目部先行组织模拟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2.3做好与验收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项目确需加快验收的,可提请先行介入检查验收或办理容缺 验收手续。 6.2.4应组织各参建单位做好各项验收前的自查与整改落实工作,保证验收申报时内业资料完整、实 体质量符合验收要求。 25验临三金西数改的应组

6.3.1项目实体移交

项目完工前,可邀请项目使用或管养单位参与预验收,明确移交存在问题的整改时限: 2项目(交)工合格并具备使用条件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或管养单位)作实体移交: 3涉及复杂设备系统移交前应对接收单位做好相关管理培训与交底工作; 4 应组织参建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形成移交记录; 应报请 务

6.3.2档案资料移交

1应督促参建单位按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 电位移文符合档案标准的程档案等 寸业资料;

6. 4. 1工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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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工程结算 1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工程结算; 2应督促监理单位按要求审核结算资料,并出具审核意见; 3应督促参建单位按财政审核中心的工程结算要求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在规定时限内向结算审 核部门申报结算审核,并配合审核工作;对于不配合结算工作的单位,可采取发函、约谈等措施,必要 时视情况报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4应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在项目投资、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进行认定, 作为结算依据; 5应及时协调工程结算过程出现的争议项; 6应及时办理代建费结算工作。 6.4.2竣工财务决算 1 应及时整理财务决算申报资料,在规定时限内申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应协助建设单位做好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6.4.3台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维保 1 应组织、协调相关参建单位按规定做好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内的项目维保工作: 2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质量报修或投诉问题,无论是否超过项目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限,应责令施 工单位无条件保修; 3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落实维保响应时间要求; 4提倡建立第三方项目缺陷责任期维保机制。 6.4.4后评价 1项目交付后,宜及时按规定组织后评价工作,对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进行分 析和评估,形成后评价报告并报送建设单位:

6.4.2跨工财务决算

1项目交付后,宜及时按规定组织后评价工作,对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进行分 析和评估,形成后评价报告并报送建设单位: 2宜对参建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记录在单位供方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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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建立完善的协调机制,坚持外部协调和内部协调并重,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及时有效解 决问题。 7.1.2协调工作应按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时限明确的原则开展。 7.1.3应注重协调的时机和效率,协调工作和协调结果应形成有效记录和台账。 7.1.4各级政府及行政管理部门明确要求的目标事项应列为重点协调事项。

1与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属地政府和项目外部环境的沟通协调; 2与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监测及采购供应方等单位的沟通协调; 3与项目涉及的各管线产权单位、土地房屋征收单位协调,涉及部队、铁路、地铁、管廊、高速, 油气管道、民防、文物保护等单位的沟通协调

7.2.1涉及参建单位之间的协调事项,根据事项的重要程度进行分级协调管理。 7.2.2涉及参建单位以外的协调事项T/CECS 506-2018标准下载,根据外部协调对象的不同和协调事项的难易程度,建立分级对 等的协调机制。

7.2.3应建立协调信息的反馈机制

协调信息应及时记录留档,需要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2经沟通协调未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责任单位等报告。

7.3.1协调立项、规划许可、概算、用地红线、施工许可等重要审批节点时间,并制定工作计划。 7.3.2 应实时动态跟踪和调整计划,确保各项审批工作统筹实施、有序推进。 7.3.3对于重要、复杂项目的设计方案,应及时与规划部门沟通,确保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7.3.4应协调督促设计单位根据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及时修改完善设计文件。 7.3.5应协调监理、施工等单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及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等手续。 7.3.6 应核对前期批复文件内的基础信息、审批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沟通

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 第七册 通风空调工程 7.4.1参建单位之间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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