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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536-2009 煤矿综采采区设计规范.pdf简介:
GB50536-2009《煤矿综采采区设计规范》是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煤矿工程领域的国家标准。这部规范主要针对煤矿综采(即综合机械化开采)采区的设计提出了详细的技术要求和指导原则。
1. 范围:该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的煤矿综采采区设计,包括采区巷道布置、开采系统、运输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防尘与防火、安全监测、环境保护等。
2. 内容:规范规定了综采采区的总体布局、开采方法、巷道尺寸和形状、设备选择与配置、安全设施设置、生产能力和效率、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的要求。
3. 目的:通过对综采采区的规范化设计,旨在提高煤矿开采的效率和安全性,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证煤矿的稳定、高效、环保生产。
4. 重要性:该规范的实施对于推动煤矿综采技术的发展,提升煤矿开采的现代化水平,以及促进煤矿行业整体的技术进步和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GB50536-2009《煤矿综采采区设计规范》是一部指导煤矿综采采区设计和施工的重要技术文件,对于煤矿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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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工作面辅助设备选型
5.6.1在工作面巷道中应配置乳化液泵站、喷雾泵站、巷道超前 支护设备等辅助设备。
1泵站的工作压力应满足支架初撑力的要求,并考虑管路阻 力所造成的压降,且不应小于31.5MPa。 2泵站的流量应根据工作面支架的移架速度和每次移架所 需要的乳化液体积确定。 3乳化液泵的流量应与泵站的流量相适应,当1台乳化液泵 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配置2台同型号的乳化液泵并联T作。 4泵站应安装1台备用乳化液泵,备用泵的型号应与工作泵 相同并可随时投人运行。 5工作与备用乳化液泵的总台数超过2台时,应配置2个乳 化液箱,乳化液箱的容量应满足多台泵同时运转的需要。 5.6.3喷雾泵站的工作压力与流量应与采煤机械内、外喷雾系统 的压力上流是相活应
5.6.4T作面巷道超前支护宜选用单体液压支柱,开配以长钢采 或铰接顶梁。
或铰接顶梁。 5.6.5T作面应根据瓦斯抽采、煤层注水、煤层自燃的防治、顶板 或项煤软化松动、工作面设备防滑等需要《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GB/T 8567-2006》,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辅助设备。
或项煤软化松动、工作面设备防滑等需要,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辅助设备
5.6.6有条件的工作面可采用简易单轨吊悬挂、前移电缆和液压 胶管。
5.6.6有条件的工作面可采用简易单轨吊悬挂、前移电缆和
6.1.1采区运输应满足采区采掘工作的需要,安全可靠,并应符 合系统简单、环节少、用人少、效率高与节能的要求。 6.1.2采区运输方式与系统应根据采区的生产能力、煤层赋存条 件、煤层层数、采掘工作面个数与生产能力、人员与材料设备的运 输需要、大巷运输方式与系统、采区巷道布置等因素,进行综合分 析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6.1.3采区应采用煤炭运输与辅助运输分
备应直接联系,或通过溜煤眼、区段石门联系;多煤层联合布置的 采区,当煤层距采区运输巷或上、下山较远,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 时,也可在工作面运输巷与采区运输巷或上、下山之间设置区段煤 仓。
6.2.3采用大巷条带式布置的盘区,工作面运输巷带式输
与大巷带式输送机直接搭接,或通过溜煤眼联系;经技术经济比 合理时,也可在工作面运输巷与大巷之间设置水平煤合
6.2.4大巷采用轨道运输的矿井,采区应设置采区煤合
采用石门溜眼布置时,可不设采区煤仓,而用区段煤仓代替。大 采用带式输送机运煤的矿并,当只有一个生产采区时,不宜设置
区煤仓;生产采区超过1个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是否设直 采区煤仓。
6.2.5采区运输巷或上、下山运输设备的运输能力应符合下列规 定:
6.2.5采区运输巷或上、下山运输设备的运输能力应付合下列规
1不设区段煤仓的采区,采区运输设备的运输能力应满定米 区内全部回采工作面运输巷高峰运煤量叠加时的运输要求。 2设置区段煤仓的采区,所有采掘工作面来煤都经区段煤仓 卸人采区运输设备的采区,采区运输设备的运输能力可按下式计 算:
式中:Q 一一采区运输设备的运输能力(t/h); A。一一采区的平均日产量(t/d); T。一一采区日运输时间(h),取16h; K,一一采区运输不均衡系数,取1.20~1.25; K2一一采区运输能力富余系数,取1.25~1.30。 3设有区段煤仓,但部分回采工作面来煤需直接卸人采区 运输设备的采区,采区运输设备的运输能力应根据采区开采计划 按采区服务年限内需要的最大运输能力确定。 6.2.6开采近水平煤层的盘区运输巷和开采缓倾斜煤层的采区 上、下山,应采用带式输送机运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盘区运输巷、倾角不大于16°的采区上山和倾角不大于 17°的采区下山,应选用普通带式输送机。 2倾角大于16°的采区上山和倾角大于17°的采区下山,应 选用大倾角带式输送机。 6.2.7采区上山的带式输送机应有可靠的制动装置,采区下山的 带式输送机应有可靠的逆止装置,大倾角带式输送机应有防止大 块煤向下滚动的装置。
1盘区运输巷、倾角不大于16°的采区上山和倾角不 17°的采区下山,应选用普通带式输送机。 2倾角大于16°的采区上山和倾角大于17°的采区下 选用大倾角带式输送机。
用专用溜煤槽白溜运煤或上链式输送机运煤
1溜煤上山的溜槽与人行道之间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8n 的隔板或隔墙。 2应有控制溜槽内煤流速度,防止末煤与溜槽粘连,防止大 块煤、研滚动和窜出溜槽的措施。 6.2.10开采急倾斜煤层的上山采区,可采用溜煤眼运输,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溜煤眼严禁人员通行,也不得兼作进、回风眼。 2溜煤眼的上口应有防止人员坠落的措施。 3溜煤眼与行人眼之间应设置联络平巷,并在联络平巷处设 置检查孔,联络平巷及检查孔的间距不应大于10m。 4溜煤眼应采用完全支架支护,并应有防砸、防堵措施。 5溜煤眼的下口应设置闸门,闸门的通过能力应与溜煤眼的 运输能力相适应。 6.2.11大巷采用轨道运输的矿井,以及大巷采用带式输送机运 输但大巷带式输送机的运输能力不能满足采区煤流峰值运输要求 的矿井,应设置采区煤仓。采区煤仓应采用圆形立煤仓,并应符合 国家现行标准《煤矿采区车场和室设计规范》GB50534中的有 关规定。
6.3.1采区辅助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提升高度超过50m的采区上、下山宜采用机械运送人员。 2人员行走距离超过2.0km的采区运输巷和T作面运输巷 宜采用机械运送人员。 3液压支架宜整架运送。 4采区内无轨胶轮运输设备,必须采用防爆低污染柴油动力 设备或防爆特殊型蕾电池动力设备。
6.3.2采区运输巷和采区上、下山的辅助运输方式宜与大巷相
:2米区运榭卷和 大巷辅助运输采用无轨运输的矿井中,采用无轨运输有困双 采区可根据采区的具体条件选择轨道运输或单轨吊车运输。大 采用轨道运输的采区,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也可采用单轨品 运输。辅助运输上、下山采用轨道运输方式的采区,条件合适日 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
6.3.3采用轨道运输的采区,应根据采区巷道布置、巷道坡
3.3采用轨道运输的采区,应根据采区巷道布置、巷道坡度, 大巷的牵引方式,合理选择采区内的牵引方式,并应符合下列
1采区内的牵引方式不宜超过2种,有条件的采区应买 牵引方式 2大巷采用大坡度机车或无极绳绞车牵引,且采区巷迁 合适时,采区的牵引方式应与大巷相同。
1米区内的年万: 牵引方式。 2大巷采用大坡度机车或无极绳绞车牵引,且采区巷道坡度 合适时,采区的牵引方式应与大巷相同。 6.3.4下列采区应实施由井底车场或地面至采掘工.作面和其他 作业地点的直达运输: 1采用无轨运输的采区。 2采用轨道运输,而且牵引设备为大坡度机车的采区。 3采用机车牵引的单轨吊车运输的采区,当大巷辅助运输方 式与采区相同时。 6.3.5采区巷道掘进石宜在采空区内处理,尽量不运出采这。 6.3.6采用无轨运输的采区,掘进研石宜进人煤炭运输系统运出 地面;无法进人煤炭运输系统的极少量碎石可采用无轨运输。 6.3.7采用轨道运输的采区,需要运出采区的掘进碎石应采用轨 道运输。当石量较大,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也可设置专门的 研石运输设施
6.3.9综合机械化掘进T作面可采用双向带式输送机,
煤、研的同时运送支护材料与小型物件。
的同时运送支护材料与小型物件。 0采区辅助运输除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7.1.1综采采区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炭T.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的 有关规定。 2采区应建立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系统宜简单,风流应稳 定,且易于管理,便于事故时人员撤出和反风时风流调节控制。 3保证采掘工作面及碉室有足够的用风量。 4配备符合规定的井下环境及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7.1.2综采工作面在采取煤层注水和采煤机喷雾降尘等措施后, 最大风速不得超过5m/s。 7.1.3高温矿井宜适当加大通风量,但风速不得超过国家有关煤 矿安全法规的规定
7.1.4条件适宜的采区,宜采取风流与煤流顺向的通风系统。
7.2.1采区的防瓦斯、防粉尘、防治水、防灭火、防止煤与瓦斯突 出、预防冲击地压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炭丁业矿井设 计规范》GB50215的有关规定。 7.2.2高瓦斯矿井,应采取预先抽采、加强通风等综合治理措施。 7.2.3采掘工作面、煤流转载及溜煤眼等处,必须采取综合防尘 措施。
煤工艺特点,对防瓦斯、防粉尘、预防白然发火、防治水以及预 击地压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7.2.9对采区生产的安全
设置监测监控系统和设施
8. 1供电系统及电压
8.1.1采区变(配)电所的电源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并引自上级
8.1.3采区变(配)电所供电系统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正常分列运
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满足采区所有负荷的用电要求。 8.1.5采区电源电压宜采用6kV或10kV,大型矿井的采区宜采 用10kV。采掘运输设备电压可采用3300V、1140V和660V,手持 式电气设备和固定照明电压应采用127V。当设备电压采用3300V 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8.2电气设备及变电所
8.2.1采区电气设备应选用矿用防爆型DB35/T 1962-2021 普通公路近海腐蚀环境混凝土空心板桥拼宽技术规程.pdf,具体要求按现行 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8.2.2采区变电所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煤矿井下供配电
电站的台数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负荷及分布情况确定。
8.3.4用于移动设备列车和移动变电站的调度绞车电源,应由采
8.4.1采区宜采用放射式与干线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采煤和 掘进工作面配电点到各用电设备宜采用放射式线路供电,分散布 置的用电设备宜采用干线式线路供电。当采用干线式线路供电 时,线路上的用电设备串接数不宜超过3台。
8.4.2设有3台及3台以上矿用防爆开关的配电点应设置进线 矿用防爆开关。配电点矿用防爆开关应按其容量从大到小的排序 接线
8.4.3采掘运输机械的矿用防爆起动器或电控设备及电缆如已 由机械设备成套配带,设计可只标注规格型号,开列器材时应予以 说明
DL/T 1935-2018 架空导线载流量试验方法8. 4. 4采区局部通风机的供电线网必须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