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G 110-2022 附建式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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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G 110-2022 附建式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pdf简介:

"SJG 110-2022" 是一项关于附建式变电站设计的防火标准,"SJG"可能是某特定机构或行业标准的简称。这个标准可能由中国的一个相关机构发布,用于指导和规范附建式(即建筑物内或附近设置的变电站)的设计,以确保其在防火安全方面的合规性。

附建式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结构防火:规定了变电站与建筑主体的防火分隔要求,如耐火等级、防火门、防火隔墙等的设置。

2. 设备防火:强调了电气设备的防火设计,如电缆敷设、绝缘材料选择、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等。

3. 燃气设施防火:对于燃气设施的设置和安全距离有明确的规定,防止燃气泄漏引发火灾。

4. 灭火和疏散:规定了变电站内的灭火设备配置、应急疏散通道设计以及人员疏散演练的要求。

5. 环境监控:可能要求设置火灾监控系统,实时监测变电站的温度、烟雾等,及时发现火源。

6. 培训和管理:强调了变电站员工的防火知识培训和防火管理的重要性。

这个标准的出台,旨在保障公共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是对电力设施的有序建设和维护提供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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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附建式变电站主要分为贴邻附建式变电站、嵌人附建式变电站、下沉附建式变电 盖附建式变电站。

0.2附建式变电站平面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电站应至少有两面建筑外墙紧邻可通行消防车的道路或一面外墙靠消防车登高操作场 地;变电站建筑外墙与道路的水平距离应满足消防车通行、消防救援及大型电气设备运输的要求 变电站的大型设备房间和运输通道应至少有一侧紧邻可通行消防车的道路; 2变电站建筑的外部场地应满足设备组装、检修及转运的要求,其承载能力应满足相应要 求。 3.0.3附建式变电站所附建建筑的建筑高度不宜大于100m。变电站宜采用贴邻附建式。 3.0.4嵌入附建式变电站宜在附建高层建筑的裙房内集中独立布置,不应穿插布置其他建筑的 房间或设施。 3.0.5除电缆夹层外,附建式变电站宜布置在所附建建筑的地上一层及以上的靠外墙部位;主 变压器及无功补偿装置等发热量大的设备房间宜布置在通风良好的位置。 3.0.6嵌入附建式变电站不应布置在所附建建筑中人员密集的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贴邻附建式变电站和下沉附建式变电站不应贴人员密集的场所。 3.0.7嵌入附建式变电站的主变压器室和大型设备吊装孔应设置在变电站首层的靠外墙部位DG∕TJ 08-2010-2006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并应与连通运输道路的吊装场地相邻。主变压器室的疏散门均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3.0.8下沉附建式变电站应贴邻下沉式广场的开口部位布置。除电缆夹层外,下沉附建式变电 站的其他设备房间应布置在下沉式广场层及以上的位置。 3.0.9下列附建式变电站中的变配电设备应选择丁类火灾危险性的设备: 1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组合建造的贴邻附建式变电站;

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组合建造的贴邻附建式变电站; 2 嵌入附建式变电站; 3 下沉附建式变电站。 3.0.10F 附建式变电站的消防车道、室外消防救援设施和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应与所附建建筑统 筹考虑,统一设计。 建犬恋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中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的有关规定。

4.1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和防火间距

4.1.1附建式变电站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中油浸变压器室和事故油池的建筑构件 或结构的耐火性能不应低于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相应构件的要求。变电站内不同房间的防火设计要 求可根据各自房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定。变电站内不同房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划分应符合表 411的规定

表4.1.1变电站内不同房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划分

1采用油浸变压器的附建式变电站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变电站和所附建建筑各自与 其他建筑物防火间距分别考虑,变电站部分应按照丙类厂房确定防火间距; 2采用无油变压器的附建式变电站和所附建建筑,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附建建筑与 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考虑,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确 定防火间距值。

.1附建式变电站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楼板与 付建建筑分隔。 .2上盖附建式变电站应设置覆土或加厚楼板作为防火隔离层与地下建筑分隔, 覆土厚度不 工恒上瓜恒西

宜小于3.0m,分隔楼板厚度不宜小于200mm:当不满足覆土厚土和分隔楼板厚度要求时,应符

合嵌入附建式变电站的有关要求。

1嵌入附建式变电站的屋顶与所附建建筑之间应设置架空隔离层; 2架空隔离层的高度不宜小于4.0m; 3在架空隔离层下一层的变电站外墙门、窗等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 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不燃性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2.0m的实体墙,且防火挑檐和实体墙的耐 火极限均不应低于1.00h; 4变电站屋面板及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5变电站外墙门窗洞口与同层所附建建筑门窗洞口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 6在附建式变电站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实体墙或挑出 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并口宽度加两侧各0.5米的不燃性防火挑檐,实体墙和防火挑檐 的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1.00h。 4.2.4附建式变电站应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火灾危险性类别划分防火分区,并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的有关 规定。

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加两侧各0.5采的不燃性防火挑檐,实体墙和防火挑檐 的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1.00h。 4.2.4附建式变电站应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火灾危险性类别划分防火分区,并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的有关 规定。 4.2.5附建式变电站内的电气设备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气设备室开向变电站内公共走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2每台主变压器设备应设置单独的主变压器室; 3当主变压器本体与散热器分体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散热器不应露天布置,并应在主变压器本体与散热器之间设置防火墙分隔; 2)在主变压器本体与相邻主变压器本体或散热器之间的防火分隔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 3)在主变压器本体与自体散热器之间的防火分隔墙上设置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防火墙 上的孔洞应采用防火封堵措施。 4变电站内设置含油电气设备的房间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与其他 部位分隔;其他电气设备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5户内单台总油量为100kg以上的电气设备应设置挡油设施及将事故油排至安全处的设施; 户外单台总油量为1000kg以上的电气设备应设置挡油或贮油设施。挡油和贮油设施的设置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的有关规定; 6不燃液体绝缘介质的变压器应按照本条第5款规定设置挡液设施和贮液池; 7变电站内电缆夹层的内分隔墙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的不燃性墙体。 4.2.6在附建式变电站内含可燃油的电气设备外轮廓10m范围内的建筑物外墙上设置门、窗、 洞口和通风孔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 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的有关规定。 4.2.7附建式变电站内的下列部位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防火封堵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51410的规定: 1工艺孔洞、穿墙套管等; 2电气穿墙套管、电缆竖井的出人口处: 3建筑物中电缆引至电气柜、盘或控制屏、台的开孔部位、电缆穿越隔墙、楼板的孔洞。 4其他管道、设备、设施穿越楼板或墙体形成的孔洞或空隙。 4.2.8电缆竖井应每间隔不大于7m采取防火封堵措施,且防火封堵措施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3.00h

4.2.9附建式变电站外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为A级,室内装修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 4.2.10附建式变电站的架空开放楼层上不应设置采用可燃材料制作的塑料草皮、塑料花等装 饰物,且不得种植油性植物。

4.3.1附建式变电站应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疏散楼梯在首层或下沉式广场层应直通室外: 2附建式变电站的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不应共用疏散楼梯间,确需共用疏散楼梯间时,在 首层或下沉式产场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部分与地上 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分隔,并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3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火 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有关丙类厂房的规定。 4.3.2变电站内疏散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油浸变压器室的门应直通室外,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2无油变压器室和无功补偿装置室的门应向公共走道方向开启,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蓄电池室、电缆夹层、继电器及通信室、配电装置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开向公共 走道或其他房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4配电装置室内中间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宜设置2道分别向不同方向开启的 门; 5变电站内其他房间的疏散门和防火墙上的门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GB50016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的有关规定。

5消防给排水和消防设施

5.1.1附建式变电站的消防水源应有可靠保障,消防给水系统应与所附建建筑统筹规划、统一 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 火标准》GB50229的有关规定。 5.1.2附建式变电站的室外消火栓应与所附建建筑统筹考虑,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应覆盖变 电站。 5.1.3附建式变电站内的消防设施应独立设置。 5.1.4附建式变电站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 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和《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的有关规定。 5.1.5附建式变电站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宜与所附建建筑整体按一次考虑。变电站室外、室 内消防用水量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和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的有关规定。 5.1.6附建式变电站应设置消防排水系统,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 准》GB50015、《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和《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的有关规定。

DB23/T 2640-2020标准下载5.2.1上盖附建式变电站及建筑高度

5.2.1上盖附建式变电站及建筑高, 用建筑的贴邻附建式变电站,其油浸变 压器室、油浸电抗器室、电容器室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上盖和贴邻(100m以下)附建式变电站主要设备房

表5.2.2下沉、嵌入和贴邻(100m以上)附建式变电站主要设备房间灭火设施的选型

续表 5. 2. 2

5.2.3主变压器室附近应至少配

.3主变压器室附近应至少配置一具50kg推车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设备室应至少配置 具5kg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其他房间的灭火设施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 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

SY/T 4205-2019标准下载5.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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