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20492-2018 核电用焊接材料储存、烘干及使用管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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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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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NB/T 20492-2018 核电用焊接材料储存、烘干及使用管理.pdf简介:

NB/T 20492-2018 标准,全称为《核电用焊接材料储存、烘干及使用管理规定》,是针对核电站建设中使用的焊接材料制定的一份管理指南。这份标准主要针对核电用焊接材料的储存、烘干和使用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保证焊接材料的质量,确保焊接工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以满足核电站对焊接材料的高要求。

1. 储存管理:标准规定了焊接材料的储存环境,如温度、湿度、防潮、防锈、防虫、防污染等要求,以保证焊接材料的性能不受影响。同时,对储存时间、搬运方式等也做了详细的规定。

2. 烘干管理:对于某些特殊焊接材料,如低合金钢、不锈钢等,可能需要在使用前进行烘干处理,以去除其中的水分,防止焊接时产生裂纹或者其他质量问题。标准规定了烘干的温度、时间以及检测方法。

3. 使用管理:标准强调了焊接材料的使用记录,包括采购、验收、使用、报废等环节,以确保材料的追踪和质量控制。同时,还规定了焊接工艺参数的控制以及焊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

总的来说,NB/T 20492-2018 标准是核电用焊接材料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保证核电站的施工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NB/T 20492-2018 核电用焊接材料储存、烘干及使用管理.pdf部分内容预览:

NB/T204922018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总则 焊接材料储存管理 焊接材料烘干与保存 焊接材料的发放与使用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主要参考JB/T'3223《焊条质量管理规程》LY/T 2991-2018标准下载,结合国内核电工程焊接材料管理的实践与经验 编写。 本标准由能源行业核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上海电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 器有限公司、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连峰、陈雾、张恒泉、张文杨、王世忠、陈路、唐彬、张丹萍、王潇。

3.2.2烘干、保存场所

烘干、保存场所需满足以下要求: a)环境温度≥5℃;相对湿度≤60%; b 应选择相对密闭的场所,并专人管理,不准许无关人员出入,

NB/T 204922018

烘干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a)烘干设备应有可靠的温度控制、时间控制及显示装置; b) 烘干设备可用于烘干或保存: c)烘干设备的温度调节和控制系统应定期校准。

焊条保温筒应满足以下要求: a) 保温筒应具有保温、轻便的特点,设有可快速关闭的筒盖,保证施工过程焊接材料取用方便; b) 保温筒应具有70℃~150℃的保温能力: c) 为安全考虑,供电电压推荐选用24V: d 保温简应定期检查标定,发现任何故障都应立即报告和修复。

4.1.1入库时,应对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待验收的焊接材料进行分区储存和标识,并进行实体隔 离。 4.1.2不同种类、型号和牌号、批号、规格的焊接材料应分开存放,当在同一搁架上堆放不同材料时 在不同材料之间应设置一定的物理间隔,避免造成混乱。 4.1.3焊接材料入库时应记录种类、名称、型号和牌号、批号、生产厂、出厂日期、有效期(如有) 及验收状态及报告编号等。

4.2.1焊接材料应在原包装状态下储存。 4.2.2焊接材料储存搁架离地面和墙壁的距离均不应小于300mm。 4.2.3仓库保管员应定期检查储存材料的包装质量,核对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防止错发错 放。发现材料受潮、发霉、锈蚀、污损、标识不清、超过有效期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报告前应及时 做好标识。 4.2.4变质或失效的焊接材料应做报废处理,

4.3.1出库放行的焊接材料,应是验收合格的材料。

a) 焊接材料名称、牌号(型号)、批号: b) 规格; c) 数量; d) 领料日期; e)批准人、领料人、发料人签字。

4.4焊接材料有效期管理

NB/T204922018

有效期限为焊接材料质量证明或说明书推荐的使用期限;无推荐时,焊条、药芯焊丝、焊剂等一般 不超过五年。 库存超过规定期限的焊接材料GBT11945-2019蒸压灰砂实心砖和实心砌块,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发放使用。

5焊接材料烘干与保存

5.1.1焊接材料的烘干、保管和发放应由专人

6.2.1所有种类的焊接材料在整个使用过程中都应有明显的标识,如不能识别则不允许使用。 6.2.2焊条、焊剂在常温下的搁置时间不得超过4h。否则,应重新烘干,重新烘干的次数不应超过焊 接材料说明书或评定卡片等规定的次数。对于烘干温度超过350℃或低氢型焊条累积烘干次数不宜超过 三次。

NB/T 204922018

6.2.3焊条储存在保温筒中,随用随取,不应一次取出多根焊条待用,每次取出焊条后应及时关闭保 温筒。 6.2.4保温筒使用期间,外侧应标明焊条牌号,并保持通电状态GB∕T 21372-2008硅酸盐水泥熟料

.3.1焊接结束后 a) 标记清楚; b) 包装完整,或重新包装不影响再次使用: 整洁、无污染。 6.3.2焊接作业结束后,未用完的焊丝、焊带宜按原包装保存,也可用采用缠绕膜或棉布包裹,不锈 钢、镍基合金焊接材料不得采用含卤素元素的缠绕材料。未用完的药芯焊丝,应放回原包装,并用箔纸 包好。 6.3.3焊接施工后应对焊条头进行及时回收。

焊剂(特别是含铬的烧结焊剂)一般不宜重复使用,但在同时满足下述条件时允许回收重复使用: a)回收焊剂与新焊剂混用时,应为同批号、且添加的质量分数不超过混合物的50%(一般宜控制 在30%左右); b) 在混合前,用适当方法清除回收焊剂中的熔渣、杂质及细粉; C)混合焊剂的颗粒度符合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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