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3T 104-2022 湖南省城镇黑臭水体生态修复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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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43T 104-2022 湖南省城镇黑臭水体生态修复技术标准.pdf简介:

DBJ43T 104-2022《湖南省城镇黑臭水体生态修复技术标准》是一部湖南省的地方标准,它主要针对城镇环境中发生的黑臭水体问题,提供了一套生态修复技术的标准和规范。黑臭水体通常指的是水质劣化,含有大量污染物,且散发出恶臭的水体,对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术语和定义:对黑臭水体、生态修复、技术措施等专业术语进行明确的定义和解释。

2. 现状评估:规定了对黑臭水体进行科学评估的方法,包括污染源识别、水质监测、生态系统健康评估等。

3. 修复技术:详细描述了适用于不同类型黑臭水体的生态修复技术,如湿地修复、微生物修复、植物修复等,并提出了技术实施的步骤和要求。

4. 质量控制:明确了修复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和管理,以保证修复效果。

5. 评价与验收:规定了修复工程完成后的效果评价标准和验收流程。

6. 安全与环保:强调了在修复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保护措施,以及对废弃物和污染物的处理要求。

总的来说,DBJ43T 104-2022 是一项旨在改善城镇生态环境,解决黑臭水体问题,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技术标准。

DBJ43T 104-2022 湖南省城镇黑臭水体生态修复技术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1.0.1为进一步规范湖南省城镇黑臭水体治理,改善水体环境质量,保障居民健 康和水生态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湖南省城镇黑臭水体的水体识别、污染分析和诊断、污染控 制、生态修复以及水体维护等生态修复活动。 1.0.3湖南省城镇黑臭水体的生态修复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 和湖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1为进一步规范湖南省城镇黑臭水体治理,改善水体环境质量,保障居民健 康和水生态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湖南省城镇黑臭水体的水体识别、污染分析和诊断、污染控 制、生态修复以及水体维护等生态修复活动。 1.0.3湖南省城镇黑臭水体的生态修复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 和湖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CJJ∕T 53-1993 民用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规程2.0.1 城镇 urban

包含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和集镇建成区

2.0.2黑臭水体blackandodorouswaterbodies 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和(或)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根据透明度、溶解 氧、氧化还原电位和氨氮4个水质指标进行判定,

2.0.2黑臭水体blackandodorouswaterbodies

2.0.3生态修复ecologicalremediatior

在生态学原理指导下,以产义生物修复为基础,结合物理修复和工程技术措 施,通过优化工艺和技术改进,达到效果最佳和能耗最低的一种综合修复受污染 环境的方法,

0.4截污纳管sewageinterceptionanddispos

将污水截流并纳入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的一种水污染处理措施。

2.0.5点源污染pointsourcepollution

任何由可识别的污染源产生的污染,或在数学模型中可被近似视为一点以简 化计算的污染源

通过降雨和地表径流冲刷,将大气和地表中的污染物从非固定的地点汇入水 体,使受纳水体遭受污染的一种污染类型

2.0.7内源污染endogenouspollution

进入水体中的污染物质通过各种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逐渐沉降至底部, 当累积到一定量后再向水体释放所造成的污染

2.0.8生态缓冲带ecologicalbufferzone

在水陆交界一定区域建设植物带,对陆域面源污染进行拦截、过滤和净化的 种水士保持治理措施

2.0.9生态护坡ecologicalrevetment

利用生态工程措施对岸坡进行防护并增强水体自净能力的一种护坡形式, 2.0.10生态浮岛ecologicalfloatingisland 采用现代农艺和生态工程技术综合集成的水面种植植物的人工生态系统 2.0.11人工湿地constructedwetland

利用基质、植物、微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三重协同作用使受污染水体得 到净化的人工构建的湿地系统

2.0.12底泥sediment

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经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形成的未固结 的、富含有机质和营养盐的细粒或极细粒土。

3.0.1城镇黑臭水体生态修复应包括资料收集、水体识别、污染分析和诊断、污 染控制、生态修复、水体维护等工作流程,见图3.0.1。

图3.0.1城镇黑臭水体生态修复流程图

3.0.2城镇黑臭水体生态修复应针对不同地域的自然环境特征、水体特征、人文 社会环境条件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兼顾近远期目标,选择适宜的技术措施。 3.0.3城镇黑臭水体生态修复工作应由有资质的单位实施,所用材料和设施应符 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绿色、环保的要求,不应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0.1城镇黑臭水体生态修复前应先对目标水体进行资料收集,包括基础情况调 查、基础资料收集、调查踏勘等工作。 4.0.2水体基础情况调查应对水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水处理设施、水质 水量特征、周边功能区划与规划、周边土地利用、气象数据及其他可能对治理过 程产生影响的环境生态因素等进行调查,调查可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和采样 分析等形式。

4.0.3基础资料收集包括:

1目标水体水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资料,主要包括水体主要功能、规 划起止点、规划过水流量及断面资料等。 2现有排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及运行资料,主要包括汇水区域内的污、雨 水管道信息、排水泵站信息等。 3历史水质、水量变化特征资料;目标水体周边土地利用现状、污染源、产 业现状及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水处理设施近三年进出水量、水质等。 4气象数据,主要包括气温数据(月均气温)、降水数据(月平均降水量) 笑

4.0.4调查踏勘包括但不限于:

1水文状况,包括水体位置、边界范围、水面大小、水位(月均)、水深(月 均)、流速(月均)、流量(月均)以及与周边水系的连通关系。 2水质状况,包括上游来水、汇入支流和污水排水口水质。 3底泥特征资料与污染状况。包括底泥厚度、底泥主要组成、颜色和气味等。

注:*水深不足25cm时,该指标按水深的40%

表6.1.3水质指标测定方法

6.2.1对目标水体污染负荷进行各个污染源汇总分析,计算不同污染源入水污染 负荷贡献率,分析出主要污染源、污染类型和污染成因。 6.2.2考虑各污染物风险以及周边环境安全质量,综合评估后进行污染诊断,并 制定污染控制及生态修复目标,实施相应的生态修复措施,针对性地解决污染问 题

7.1.1对目标水体周边污水管网进行系统梳理,从整体水系角度考虑实施污水管 网建设工程。对于管网难以建设区域,宜进行分散式就地处理。

7.2.1黑臭水体面源污染控制即对初期雨水、冰雪融水、畜禽养殖污水、地表固 体废弃物等污染源进行控制与治理。 7.2.2结合海绵城市的建设,采用各种低影响开发(LID)技术、初期雨水控制 与净化技术、地表固体废弃物收集技术、土壤与绿化肥分流失控制技术,以及生 态护岸与隔离(阻断)技术;畜禽养殖面源控制主要可采用粪尿分类、雨污分离 固体粪便堆肥处理利用、污水就地处理后农地回用等技术。

7.4.1应及时收割水体中季节性水生植物和岸带植物的残体,定期清理水面漂浮 物、悬浮物

7.5.1根据内源污染调查与诊断结果,结合治理目标,工程量计算、施工组织设 计等应参照现行行业标准《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SL17执行,清淤区域划 分、清淤厚度等应按照如下原则: 1采用网格法进行清淤区域划分,在清除污染底泥层时应维护正常底泥层: 考虑清淤方式及清淤设备操作性能的限制,为水生生物的自然恢复创造条件。 2环保清淤断面底高程,宜不高于过渡层顶高程;环保清淤厚度,宜小于污 染层和过渡层的总厚度。对于有机质、营养盐或重金属复合污染区,清淤深度应 综合考虑,取污染层深度较深者作为复合污染区的清淤深度, 7.5.2清淤疏浚过程中采取防止恶臭、雨水淋洗等环境保护措施,降低对周边环 境的影响。打捞上来的底泥应及时进行处理、处置,底泥处置工作应遵循因地制

宜、应用尽用、集中堆置、安全管控的基本原则,避免底泥二次污染。处理后的 水质应满足“无黑臭”水质要求,如需回用应满足相应的用水水质要求。 7.5.3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和现行行业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进行鉴别认定为危险 废物的底泥,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相关规 定执行。 7.5.4对于非危险废物的底泥,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 亏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进行管控利用。

DB37/T 5115-2018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规程.pdf8.0.1城镇黑臭水体常见的生态修复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生态缓冲带、生态护坡、 水体生态修复技术。

表8.1.5常用植物种类

8.2.1生态护坡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的要求。 优先选用结构稳定、耐久性好、全生命期成本低、养护方便的生态型护岸材料。 选用的护坡结构应具有较大的孔隙率,保持水体与土壤相通,适合水生动植物的 栖息,并可借助植物根系增强岸坡的整体稳定性,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维护水体 生态平衡。 8.2.2应在生态护坡的起点和终点处设置标志牌,标明设施构造、作用等信息。

栖息,并可借助植物根系增强岸坡的整体稳定性,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维护水体 生态平衡。 8.2.2应在生态护坡的起点和终点处设置标志牌,标明设施构造、作用等信息 当生态护坡长度超过2km,应每隔1km设置标志牌

8.2.2应在生态护坡的起点和终点处设置标志牌,标明设施构造、作用等信息 当生态护坡长度超过2km,应每隔1km设置标志牌

8.3.1水体生态修复包括但不限于采用人工湿地技术、水生植物修复技术、水生 动物修复技术、生态浮岛技术、微生物处理技术和物理化学技术。 8.3.2人工湿地技术应依据水质目标要求以及建设规模,因地制宜地选择场址, 构建人工湿地,采用就地净化或旁路净化。可用于人工湿地的植物种类参考表 8.1.5中的水生植物,必要时设置预处理设施。植物选择应综合考虑水质净化、 景观提升与植物的气候适应性,并充分考虑多种植物在水体中的空间布局。人工 湿地相关设计宜按《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技术指南》执行。 8.3.3水生植物修复技术应合理搭配植物种类GB 19651.1-2005 杂类灯座 第1部分 一般要求和试验,考虑植物功能季节性差异,优先 选种本士植物。本地常用水生植物见表8.3.3

表8.3.3常用水生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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