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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0版)(北京市施工图审查协会主编2020年10月).pdf简介: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0版)"是由北京市施工图审查协会在2020年10月编纂的一份专业指导文件。这份文件的主要目的是为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提供详细的审查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勘察工作的质量与安全,特别是在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对地质条件的准确评估和理解至关重要。
该审查要点可能包括以下要点:
1. 勘察内容的完整性:是否涵盖了所有必要的地质、水文、地震等岩土条件的调查和分析。 2. 数据的准确性:对岩土参数的测量和测试结果的准确性要求,如土的物理性质、地质构造、稳定性等。 3. 方法的合规性:检查勘察方法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4. 结论的合理性:对勘察报告中对地质风险、适宜性等的评估判断是否科学、严谨。 5. 图件的清晰度和详细度:包括地质剖面图、土质分布图等是否清晰明了,能准确反映实地情况。 6. 针对性:是否针对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考虑了工程设计的特殊需求。
总的来说,这份审查要点是为了确保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满足工程质量与安全的需求,对于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0版)(北京市施工图审查协会主编2020年10月).pdf部分内容预览:
7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评价; 8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地质灾害、特殊性岩土的描述及其危 害程度的评价: 9地基基础方案的分析论证及设计所需的各项岩土参数: 3.6.2 成果报告 10对建(构)筑物施工及使用过程中的岩土工程问题的分析预测及预防、 监控及治理措施的建议; 11各类市政工程的重点分析评价内容; 12附图表:勘探点平面布置图、工程地质柱状图、工程地质部面图、原位 测试成果图表、室内试验成果图表等。
.3.1地下车站主体、出入口、风井、通道,地下区间、联络通道等地下工程的 羊细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7.2.3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节规定。 .3.2地下工程详细勘察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明各岩土层的分布,提供各岩主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提供地下工程 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层的基床系数、静止侧压力系数、热物理指标和电阻率等 岩土参数; 2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特殊性岩土及对工程施工不利的饱和砂层、卵石层, 票石层等地质条件的分布与特征,分析其对工程的危害和影响,提出工程防治措 施的建议; 3基岩地区应查明岩石风化程度,岩层层理、片理、节理等软弱结构面的产 术及组合形式,断裂构造和破碎带的位置、规模、产状和力学属性,划分岩体结 构类型,分析隧道偏压的可能性及危害; 4对隧道围岩的稳定性进行评价,按照本规范附录E、附录F进行围岩分级 土施工工程分级。分析隧道开挖、围岩加固及初期支护等可能出现的岩主工程 题,提出防治措施建议,提供隧道开挖方式选择、围岩加固、初期支护和衬砌 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 5对基坑边坡的稳定性进行评价,分析基坑支护可能出现的岩土工程问题: 是出防治措施建议,提供基坑支护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 6分析地下水对工程施工的影响,预测基坑和隧道突水、涌砂、流土、管涌 可能性及危害程度;需进行地下水控制时,应进行水文地质试验,提出地下水 空制所需的水文地质参数: 7分析地下水对工程结构的作用,对需采取抗浮措施的地下工程,提出抗浮 计水位的建议,提供抗拨桩或抗浮锚杆设计所需的各岩土层的侧摩阻力或锚固 力等计算参数,必要时对抗浮设计水位进行专题研究: 8分析评价工程降水、岩土开挖对工程周边环境的影响,提出周边环境保护 昔施的建议; 9对出入口与通道、风井与风道、施工竖井与施工通道、联络通道等附属工 星及隧道断面尺寸变化较大区段,应根据工程特点、场地地质条件和工程周边坏 境条件进行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 10对地基承载能力、地基处理和围岩加固效果等的工程检测提出建议,对 工程结构、工程周边环境、岩土体的变形及地下水位变化等的工程监测提出建议,
JG∕T 69-1999 液压油箱液样抽取法《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
符合本规范第7.2.3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节要求。 7.4.2高架工程详细勘察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明场地各岩土层类型、分布、工程特性和变化规律;确定墩台基础与桩 基的持力层,提供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分析桩基承载性状,结合当地 经验提供桩基承载力计算和变形计算参数。 2查明溶洞、土洞、人工洞穴、采空区、可液化土层和特殊性岩土的分布与 特征,分析其对墩台基础和桩基的危害程度,评价墩台地基和桩基的稳定性,提 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3采用基岩作为墩台基础或桩基的持力层时,应查明基岩的岩性、构造、岩 面变化、风化程度,确定其坚硬程度、完整程度和基本质量等级,判定有无洞穴、 临空面、破碎岩体或软弱岩层。 4查明水文地质条件,评价地下水对墩台基础及桩基设计和施工的影响;判 定地下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5查明场地是否存在产生桩侧负摩阻力的地层,评价负摩阻力对桩基承载力 的影响,并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6分析桩基施工存在的岩主工程问题,评价成桩的可能性,论证桩基施工对 工程周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7对基桩的完整性和承载能力提出检测的建议,
7.5.1路基、涵洞工程勘察宜包括路基工程、涵洞工程、支挡结构及其附属工程 的勘察。路基、涵洞工程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7.2.3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本 节规定。
1查明地层结构、岩土性质、岩层产状、风化程度及水文地质特征;分段划 分岩土施工工程等级;评价路基基底的稳定性。 路基、涵洞 4. 1. 2. 3 2应分段采取岩土试样进行物理力学试验,采取水试样进行水质分析。 工程 7.5.3高路堤详细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基底地层结构,岩土性质,覆盖层与基岩接触面的形态。查明不利倾 向的软弱夹层,并评价其稳定性。 2调查地下水活动对基底稳定性的影响。 3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应布置横剖面。 4应分段采取岩土试样进行物理力学试验,提供验算地基强度及变形的岩土 参数。 5分析基底和斜坡稳定性,提出路基和斜坡加固方案的建议。
1查明地层结构、岩土性质、岩层产状、风化程度及水文地质特征;分段划 分岩土施工工程等级:评价路基基底的稳定性。 2应分段采取岩土试样进行物理力学试验,采取水试样进行水质分析。 7.5.3高路堤详细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基底地层结构,岩土性质,覆盖层与基岩接触面的形态。查明不利倾 可的软弱夹层,并评价其稳定性。 2调查地下水活动对基底稳定性的影响。 3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应布置横部面 4应分段采取岩土试样进行物理力学试验,提供验算地基强度及变形的岩土 参数。 5分析基底和斜坡稳定性,提出路基和斜坡加固方案的建议
7.5.4深路堑详细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场地的地形、地貌、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地质问题;调查沿线天然 边坡、人工边坡的工程地质条件;分析边坡工程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2土质边坡应查明土层厚度、地层结构、成因类型、密实程度及下伏基岩 面形态和坡度。 3岩质边坡应查明岩层性质、厚度、成因、节理、裂隙、断层、软弱夹层 的分布、风化破碎程度:主要结构面的类型、产状及充填物。 4查明路堑影响深度范围的含水层、地下水埋藏条件、地下水动态,评价 地下水对路堑边坡及结构稳定性的影响,需要时应提供路堑结构抗浮设计的建议, 5建议路垫边坡坡度,分析评价路边坡的稳定性,提供边坡稳定性计算 参数,提出路堑边坡治理措施的建议。 6调查雨期、暴雨量、汇水范围和雨水对坡面、坡脚的冲刷及对坡体稳定 性的影响
2土质边坡应查明土层厚度、地层结构、成因类型、密实程度及下伏基岩 形态和坡度。 3岩质边坡应查明岩层性质、厚度、成因、节理、裂隙、断层、软弱夹层 分布、风化破碎程度;主要结构面的类型、产状及充填物。 4查明路堑影响深度范围的含水层、地下水埋藏条件、地下水动态,评价 也下水对路堑边坡及结构稳定性的影响,需要时应提供路堑结构抗浮设计的建议。 5建议路堑边坡坡度,分析评价路堑边坡的稳定性,提供边坡稳定性计算 参数,提出路边坡治理措施的建议。 6调查雨期、暴雨量、汇水范围和雨水对坡面、坡脚的冲刷及对坡体稳定 生的影响。 .5.5支挡结构详细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支挡地段地形、地貌、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性岩土,地层结构及岩 二性质,评价支挡结构地基稳定性和承载力,提供支挡结构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 是出支挡形式和地基基础方案的建议。 2查明支挡地段水文地质条件,评价地下水对支挡结构的影响,提出处理 普施的建议。 .5.6涵洞详细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天然沟床稳定状态、隐伏的基岩斜坡、 下良地质作用和特殊性岩土。 2查明涵洞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必要时进行水文地质试验,提供水文地 质参数。 3应采取勘探、测试和试验等方法综合确定地基承载能力,提供涵洞设计 斤需的岩土参数。 4调香雨期、雨量等气象条件及涵洞附近的汇水面和
7.5.5支挡结构详细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支挡地段地形、地貌、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性岩土,地层结构及岩 土性质,评价支挡结构地基稳定性和承载力,提供支挡结构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 提出支挡形式和地基基础方案的建议。 2查明支挡地段水文地质条件,评价地下水对支挡结构的影响,提出处理 施的建议
7.6.1车辆基地的详细勘察宜包括站场股道、出入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 地面车站、 施的勘察。 4.1. 2.4 车辆基地 各类建筑 7.6.2车辆基地可根据不同建筑类型分别进行勘察,同时考虑场地挖填方对勘察 的要求。 7.6.3地面车站、各类建筑及附属设施的详细勘察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
7.3.3勘探点间距根据场地的复杂程度、地下工程类别及地下工程的埋深、断面 尺寸等特点可按表7.3.3的规定综合确定
7.3.3勘探点间距(m)
DB63∕T 1906-2021 青海省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质量标准7.3.4勘探点的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车站主体勘探点宜沿结构轮廓线布置,结构角点以及出入口与通道、风 井与风道、施工竖井与施工通道、联络通道等附属工程部位应有勘探点控制。 2每个车站不应少于2条纵剖面和3条有代表性的横剖面。 3采用立柱桩的车站,勘探点的平面布置宜结合立柱桩的位置布设。 4区间勘探点宜在隧道结构外侧3m~5m的位置交叉布置。 5在区间隧道洞口、陡坡段、大断面、异型断面、工法变换等部位以及联 络通道、渡线、施工竖井等应有勘探点控制,并布设剖面。 6山岭隧道勘探点的布置可执行现行行业标准《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TB10012的有关规定。
4.3.5隧道工程勘探、地质测试应结合采用的施工方法进行,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宜采用综合勘探方法。地质条件复杂的深钻孔应综合 利用。 2钻孔位置和数量应视地质复杂程度而定。洞门附近覆土较厚时,应布置勘 探孔;地质复杂,长度大于1000m的隧道,洞身应按不同地貌及地质单元布置勘
探孔查明地质条件,重要的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可能产生突泥危害均 1.1 地下工程 处应有钻孔控制;穿越城市和大江大河的隧道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勘探或专题 洞身地段的钻孔位置宜布置在中线外8~10m。钻探完毕,应回填封孔。
7.4.3勘探点的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2 高架工程 1高架车站勘探点应沿结构轮廓线和柱网布置,勘探点间距宜为15m 当桩端持力层起伏较大、地层分布复杂时,应加密勘探点。 2高架区间勘探点应逐墩布设,地质条件简单时可适当减少勘探点。 件复杂或跨度较大时,可根据需要增加勘探点。
7.5.7勘探点的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般路基勘探点间距为50m100m,高路堤、深路堑、支挡结构勘探点间 距可根据场地复杂程度按表7.5.7的规定综合确定
TCECS 816-2021 装配式混凝土砌块砌体建筑技术规程.pdf表7.5.7勘探点间距(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