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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051-2014 水资源规划规范(完整清晰正版).pdf简介:
GB/T 51051-2014《水资源规划规范》是中国的国家标准,全称为《城镇供水水源地保护与利用技术规范》。该标准主要针对城镇供水水源地的保护与合理利用,为水资源的规划、开发、管理和保护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技术指导。
该规范涵盖了水资源规划的基本原则、水源地的选取和评价、水源地保护措施、水源地的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合理配置、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监测与评价等方面的内容。它要求在水资源开发和利用中,必须充分考虑水资源的可持续性,注重水源地的生态保护,防止水源污染,保障供水安全。
GB/T 51051-2014的发布,对于推动我国城镇供水水源地的科学管理,保障人民生活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是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技术文件,适用于城乡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与管理、水资源评价与规划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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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规范》SL219的规定进行。监测数据应既能反映地表水功能区 和地下水观测井的主要污染物,又能满足水质评价的要求。
表水体的主要污染物种类、来源及数量;同时应根据地下水水质状 况、水文地质条件和当地污染源的分布,综合分析地下水的主要污 染源、主要污染物及污染成因
4.8.5应根据水质监测资料,分别对地表水功能区水质、河湖库
Q/GDW 1816-2012 中强度铝合金绞线..pdf水质类别、湖库营养状态、地下水水质类别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水质等进行分析评价。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评价内容应包括水功能 区个数达标率、河长或湖库水面面积达标率;河湖库水质类别评价 内容应包括不同水质类别的河流长度或湖库水面面积;地下水水 质类别评价内容应包括不同水质类别的观测并数和代表面积 水资源质量评价方法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水资源公报编制规 程》GB/T23598的规定进行
4.9水生态环境状况分析
4.9.1应根据已有资料,结合生态环境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实际 状况,确定需要补充调查的主要内容,重点分析水资源不合理开发 利用所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
4.9.2应对水文情势变化情况进行分析。收集整理河流主要
4.9.2应对水文情势变化情况进行分析。收集整理河流主要控 制断面长系列水文资料,分析天然来水及实测径流量变化,结合经 济社会取用水量和消耗水量变化及水工程建设与运行情况,分析 人为因素对河流水文情势的影响。
流,湖泊、沼泽湿地菱缩情况,分析其原因及影响。
流,湖泊、沼泽湿地委缩情况,分析其原因及影。 4.9.4应对地下水超采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并应调查分析地下水 开采情况、超采量和累计超采量、超采区面积等,确定其地域分布 和范围,评价超采程度及其影响。
和范围,评价超采程度及其影响。 4.9.5应对环境地质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包括调查分析不合理开 采地下水引发的降落漏斗、地面沉降、海(咸)水入侵等环境地质灾 害或生态环境恶化现象。
4.9.5应对环境地质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包括调查分析不合理开
采地下水引发的降落漏斗、地面沉降、海(咸)水入侵等环境地质灾 害或生态环境恶化现象。
采地下水引发的降落漏斗、地面沉降、海(咸)水人侵等环境地)
4.9.6应对其他生态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包括调查分析由于
水资源开发利用可能引起的土壤次生盐渍化、土地
4.10综合分析与评价
4.10.1应对现状社会经济发展格局与水资源条件适应性进行分 析评价。 4.10.2应对用水模式、用水量变化趋势、用水效率与现状节水水 平、各用水行业用水比重、水源结构、水资源管理状况等方面进行 评价。
评价。 4.10.3应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分析评价基础上,分析评价现 状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状况。对于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地区,应分 析其不合理开发利用量及其引发的问题;对于具备开发利用潜力 的地区,应分析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及必要性等。 4.10.4应从水量平衡角度,分析评价社会经济用水和生态环境 用水状况,分析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量被挤占和地下水超采等情 况,并对所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危害进行分析和评价。 4.10.5应从流域水循环、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水资源及水生态 环境保护等方面,分析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所存在的主要问 题,并对现状供用水保障程度、水资源不合理开发利用所造成的经 济社会及生态环境影响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
4.10.3应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分析评价基础上,分析评价现
5.0.1应在分析自然地理、水资源特点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的 基础上,明确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制订水资源规划的总体 目标和阶段性指标,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总体布局, 提出实现规划目标的主要任务
5.0.2应在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
环境良性循环的前提下,按照科学治水的要求,结合规划区域实际 情况及存在的主要水资源问题,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与经济社会 发展要求、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国民经济用水与生态环境 用水的水量配置等关系,明确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5.0.3应全面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水
件,统筹考虑需要与可能、长期与短期、投人与产出等因素,依据流 域和区域总体规划、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等,在综合分析和 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分别拟定不同规划水平年的总体目标
5.0.4应根据水资源规划的总体目标要求,明确水资源的开发利 用、节约保护、配置管理等不同规划水平年分类目标及控制性指 标。
5.0.5应依据国家和区域主体功能区规划所确定的不同分区计
能定位,根据规划总体目标及阶段性控制指标的要求,在全面规 划、统筹协调、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 的总体布局。
5.0.6应根据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和总体布
的要求,分别提出水资源有序开发、高效利用、有效保护、合理配 置、生态修复、制度建设与综合管理等方面的主要任务
6.1.1需水预测应包括河道外需水预测与河道内用水需求分析,
6.1.3应按照用水总量控制和水资源高效利用的要求,结合经济
6.1.4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宜采用主管部门的规划成果,也可根据
6.1.5宜采用多种方法对不同用水行业需水量进行预测,并与国 内外类似地区成果进行分析比较,经综合分析后提出需水预测成 果。
6.1.5宜采用多种方法对不同用水行业需水量进行预测,并与国
6.1.6规划水平年需水量应与国家和流域以及区域用水总量控 制目标相衔接。对于已有水量分配方案或已确定了用水总量控制 指标的地区,还应控制其需求量不超过已确定的用水指标。需水 预测所采用的用水效率指标应与国家用水效率控制指标相衔接, 并反映节水措施的实施情况和节水目标实现的可能性。
6.1.7河道外需水预测应进行多方案比选,一般情况下可设
6.1.7河道外需水预测应进行多方案比选,一般情况下可设置基 本方案和推荐方案。推荐方案应在协调供水预测、供需分析成果 的基础上经综合分析后确定。
6.2基准年需水量分析
6.2.1基准年生活和工业需水量可采用现状用水统计数
6.2.1基准年生活和二
6.2.1基准年生活和工业需水量可采用现状用水统计数据。因 供水不足明显影响了正常生活和工业生产的地区,应复核现状用 水定额,计算其合理需求量。基准年农业需水量应考虑降水的影 响,计算不同频率下的需求量
6.2.2基准年农业需水量计算应在合理核定灌溉面积的基础上
考虑降水条件,参考相关灌溉定额标准或试验资料,结合现
6.3.1生活需水预测应按照城镇生活和农村居民生活需水分类 进行预测,其中城镇生活需水应包括城镇居民生活和公共需水两 部分。
6.3.3城镇生活和农村生活需水量可采用人均日生活用水量法
6.3.3城镇生活和农村生活需水量可采用人均日生活用水量法 进行预测。城镇生活和农村生活人均日用水量的确定,可参考国 家或地方有关标准;也可结合现状生活用水调查分析成果,参照国 内外同类地区居民生活用水变化趋势,考虑当地生活用水习惯、收 入水平、水价水平等情况综合拟订。
用水等特殊行业需水量,可以按照城镇人口人均日用水量法预测, 也可结合建筑业和第三产业等的发展指标及其需水定额分别进行 预测。
6.4工业需水预测6.4.1工业需水应按火(核)电工业和一般工业分类进行预测。规划任务要求,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的行业分类选择用水较大的工业行业分别进行预测。6.4.2应结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工业相关行业发展规划等成果,合理确定规划水平年工业增加值、火(核)电装机容量或发电量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发展指标,其中经济指标应采用统一的价格水平。6.4.3工业需水定额可采用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也可采用单位工业产品用水量指标,或采用工业用水量趋势法、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法等计算。6.4.4火(核)电工业需水量预测可采用单位装机用水量法,也可采用单位发电量用水量法。单位装机用水量或单位发电量用水量的选取应参考相关标准,其中直流式冷却的火电机组应分别计算其取水量和耗水量。6.4.5采用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法时,应按照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的要求,合理拟订规划水平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6.5农业需水预测6.5.1农业需水预测应包括农田灌溉、林果地灌溉、牧草场灌溉、鱼塘补水、牲畜用水的需水量预测。6.5.2应在水土资源平衡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政府主管部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合理预测规划水平年农田、林果地、牧草场灌溉面积以及鱼塘补水面积和牲畜存栏数等发展指标。6.5.3应分别提出不同降水频率或保证率下的农田灌溉、林果地灌溉、牧草场灌溉和鱼塘补水的需水量预测成果。6.5.4农田灌溉、林果地灌溉、牧草场灌溉等灌溉需水量预测可采用单位面积净灌溉用水量和灌溉水利用系数法进行估算。单位·17:
面积灌溉净用水量应采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颁布的 相关标准,有条件的可结合灌溉试验或现状典型调查资料进行适 用性论证。灌溉水利用系数应与用水效率控制指标相衔接
6.5.5农业需水量预测还应根据种植结构、灌溉制度和灌溉方
式,结合典型调查和用水过程分析,提出农业需水量年内月或自 需水过程。
JGJ∕T 177-2009 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6.5.6牲畜需水量可按照大、小牲畜存栏数及牲畜日均用水量方
6.5.7鱼塘需水量可根据鱼塘面积与单位面积补水量估算,
位面积补水量应根据降水量、水面蒸发量、鱼塘渗漏量和换水次数 等综合确定
6.6河道外生态环境需水预测
6.6.1河道外生态环境需水可按城镇和农村分别进行预测。城 镇生态环境需水应包括城镇公共绿地需水、环境卫生需水及城镇 河湖补水等。农村生态环境需水应包括生态林草植被建设需水、 重要河湖湿地补水和地下水回灌补水等
DB36T 1348-2020 生态文明数据分类及编码规范.pdf6.6.2城镇公共绿地和环境卫生需水量应在综合确
区面积、公共绿地面积的基础上,采用单位面积用水量法进行预 测;城镇河湖补水应根据城镇河湖面积及改善水环境的要求,采用 单位面积补水量等方法进行预测